你這一輩子大概沒見過比我更會撤謊的人。說來真是可怕。我哪怕是到鋪子里買一份雜誌,有人要是在路上見了我,問我上哪兒去,我也許會說去看歌劇。真是可怕。因此我雖然跟老斯賓塞說了要到體育館去收拾東西,其實完全是撤謊。我甚至並不把我那些混帳體育用具放在體育館裡。
我在潘西的時候,就住在新宿舍的「奧森貝格紀念齋」里。那兒只住初中生和高中生。我是初中生。跟我同房的是一個高中生。這個齋是以一個從潘西畢業的校友奧森貝格為名的。他離開潘西以後,靠做殯儀館生意發了橫財。他在全國各地都沒有殯儀館停屍場,你只要付五塊錢,就可以把你的家屬埋葬掉。你真應該見見老奧森貝格。他或許光是把屍體裝在麻袋裡,往河裡一扔完事。不管怎樣,他給了潘西一大筆錢,他們就把我們佐的新齋以他的名字命名。今年頭一次舉行橄欖球賽,他坐了他那輛混帳大「凱迪拉克」來到學校里,我們大伙兒還得在看台上全體肅立,給他來一個「火車頭」——那就是一陣歡呼。第二天早晨,他在小教堂里向我們演講,講了足足有十個鐘頭。他一開始就講了五十來個粗俗的笑話,向我們證明他是個多麼有趣的人物。真了不起。接著他告訴我們說,每逢他有什麼困難,他從來不怕跪下來向上帝禱告。
他教我們經常向上帝禱告——跟上帝無話不談——不管我們是在什麼地方。他教我們應該把耶酥看作是我們的好朋友。他說他自己就時時刻刻在跟耶穌談話,甚至在他開車的時候。我聽了真笑疼肚皮。
我可以想像這個假模假式的大雜種怎樣把排檔推到第一檔,同時請求耶穌多開幾張私人小支票給他。
他演講最精採的部分是在半當中。他正在告訴我們他自己有多麼了不起,多麼出人頭地,坐在我們前面一排的那個傢伙,馬薩拉,突然放了個響屁。於這種事確實很不雅,尤其是在教堂里,可也十分有趣。老馬薩拉,他差點兒沒掀掉屋頂。可以說幾乎沒一個人笑出聲來,老奧森貝格還裝出壓根兒沒聽見的樣子,可是校長老綏摩也在講台上,正好坐在他旁邊,你看得出他已經聽見了。嘿,他該有多難受。他當時沒說什麼,可是第二天晚上他讓我們到辦公大樓上必修課的大教室里集合,他自己就登台演講。他說那個在教堂里擾亂秩序的學生不配在潘西念書。我們想叫老馬薩拉趁老綏摩正在演講時照樣再來一個響屁,可他當時心境不好,放不出來。嗯,不管怎樣,反正那就是我住的地方。
老奧森貝格紀念齋,在新宿舍里。
離開老斯賓塞家回到我自己房裡,自另有一種舒服,因為人人都去看球賽了,房裡又正好放著暖氣,使人感到十分溫暖適意。我脫下大衣解下領帶,鬆了衣領上的鈕扣,然後戴上當天早晨在紐約買來的那頂帽子。那是頂紅色獵人帽,有一個很長、很長的鴨舌。我發現自己把所有那些混帳寶劍都丟了之後,剛下了地鐵就在那家體育用品商店櫥窗里看見了這頂帽子,只花一塊錢買了下來。我戴的時候,把鴨舌轉到腦後——這樣戴十分粗俗,我承認,可我喜歡這樣戴。我這麼戴了看去挺美。隨後我拿出我正在看的那本書,坐到自己的椅子上。每個房裡都有兩把椅子。我坐一把,跟我住一房的華西.斯特拉德萊塔坐另一把。扶手都不象樣子了,因為誰都坐在扶手上,不過這些椅子坐著確很舒服。
我看的這本書是我從圖書館裡誤借來的。他們給錯了書,我回到房裡才發現。他們給了我《非洲見聞》。我本以為這是本臭書,其實不是,寫的挺不錯。我這人文化程度不高,不過看書倒不少。我最喜愛的作家是我哥哥DB,其次是林.拉德納。在我進潘西前不久,我哥哥送了我一本拉德納寫的書,作為生日禮物。
書里有幾個十分離奇曲折的短劇,還有一個短篇小說,講的是一個交通警察怎樣愛上了一個非常漂亮的、老是開著快車的姑娘。只是那警察已經結了婚,因此不能再跟她結婚什麼的。後來那姑娘撞車死了,原因是她老開著快車。這故事真把我迷住了。我最愛看的書是那種至少有幾處是別出心裁的。我看過不少古典作品,象《還鄉》之類,很喜愛它們;我也看過不少戰爭小說和偵探故事,卻看不出什麼名堂來,真正有意思的是那樣一種書,你讀完後,很希望寫這書的作家是你極要好的朋友,你只要高興,隨時都可以打電話給他。可惜這樣的書並不多。我倒不在乎打電話給這位伊薩克.迪納遜。還有林.技德納,不過DB告訴我說他已經死了。就拿毛姆著的《人類的枷鎖》說吧。我去年夏天看了這本書。這是本挺不錯的書,可你看了以後決不想打電話給毛姆。我說不出道理來。只是象他這樣的人,我就是不願打電話找他。我例寧可打電話找托馬斯.哈代。我喜歡那個游苔莎.裴伊。
嗯,我戴上我那頂新帽子,開始閱讀那本《非洲見聞》。這本書我早巳看完,但我想把某些部分重新看一遍。我還只看了三頁,就聽見有人掀開淋浴室的門帘走來。我用不著抬頭看,就知道來的人是誰。那是羅伯特.阿克萊,住在我隔壁房裡的那個傢伙。在我們這個齋里,每兩個房間之間就有個淋浴室,老阿克萊一天總要闖進來找我那麼八十五回。除了我,整個宿舍里恐怕只有他一個沒去看球。他幾乎哪裡都不去。他是個十分古怪的傢伙。他是個高中生,在潘西已整整念了四年,可是誰都管他叫「阿克萊」,從不叫他名字。連跟他同屋住的赫伯.蓋爾也從不叫他「鮑伯」甚至「阿克」。他以後萬一結了婚,恐怕連他自己的者婆都要管他叫「阿克萊」。他是那種圓肩膀、個子極高極高的傢伙——差不多有六英尺四——牙齒髒得要命。他使在我隔壁那麼些時候,我從來沒見他刷過一次牙。
那副牙齒象是長著苔蘚似的,真是髒得可怕,你要是在飯廳里看見他滿嘴嚼著土豆泥和豌豆什麼的,簡直會使你他媽的噁心得想吐。此外他還長著滿臉的粉刺。不象大多數人那樣,在腦門上或者腮幫上長几顆,而是滿臉都是。不僅如此,他還有可怕的性格。他為人也近於下流。說句老實話,我對他實在沒什麼好感。
我可以感覺到他正站在我椅子背後的淋浴台上,偷看斯特拉德萊塔在不在屋裡。他把斯特拉德萊塔恨得入骨,只要他在屋裡,就從不進屋。他把每個人都恨得入骨,幾乎可以這樣說。
他從淋浴台下來,走進我的房裡。「唉,」他說。他老是這麼唉聲嘆氣的,好象極其膩煩或者極其疲乏似的。他不願意讓你想到他是來看望你或者拜訪你什麼的。他總要讓你以為他是定錯了路撞進來的,天知道!
「唉,」我說,可我還是照樣看我的書,並沒抬起頭來。遇到家阿克萊這樣的傢伙,你要是停止看書把頭指起來,那你可就玩兒完了。你反正早晚要玩兒完,可你如果不馬上抬起頭來看,就不會完得那麼快。
他象往常一樣,開始在房間里溜達起來,走得非常慢,隨手從你書桌上或者五屜柜上拿起你的私人東西來看。他老是拿起你私人的東西來看。嘿,他這人有時真能叫你心裡發毛。「劍斗得怎麼樣?」
他說。他的目的只是不讓我看書,不讓我自得其樂。對於斗劍,他才他媽的不感興趣呢。「我們贏了,還是怎麼?」他說。
「誰也沒贏,」我說。可仍沒拾起頭來。
「什麼?」他說。不管什麼事,他總要讓你說兩遍。
「誰也沒贏,」我說。我偷偷地瞟了一眼,看看他在我五屜柜上翻什麼東西。他在看一張相片,是一個在紐約時經常跟我一起出去玩的名叫薩麗.海斯的姑娘的相片。自從我拿到那張混帳相片以後,他拿起來看了至少有五千次了。每次看完,他總是不放回原處。他是故意這樣做的。你看得出來。
「誰也沒贏,」他說。「怎麼可能呢?」
「我把寶劍之類的混帳玩藝兒全都落在地鐵上了。」我還是沒抬起頭來看他。
「在地鐵上,天哪!你把它們丟了,你是說?」
「我們坐錯了地鐵。我老得站起來看車廂上的一張混帳地圖。」
他走過來於脆擋住了我的光線。「嗨,」我說,「你進來以後,我把這同一個句子都看了二十遍啦。」
除了阿克萊,誰都聽得出我他媽的這句話里的意思。可他聽不出來。「他們會叫你賠錢嗎?」他說。
「我不知道,我也他媽的不在乎。你坐下來或者走開好不好,阿克萊孩子?你他媽的擋住我的光線啦。」他不喜歡人家叫他「阿克萊孩子」。他老是跟我說我是個他媽的孩子,因為我只十六歲,他十八歲。我一叫他「阿克萊孩子」,就會氣得他發瘋。
他依舊站在那裡不動。他正是那種人,你越是叫他不要擋住光線,他越是站著不動。他最後倒是會走開的,可你跟他一說,他反倒走得更慢。「你在他媽的看什麼?」他說。
「一本他媽的書。」
他用手把我的書往後一推,看那書名。「好不好?」他說。
「我正在看的這個句子實在可怕極了。」我只要情緒對頭,也很會說諷刺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