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以前大鬍子問過我一句很奇怪的話:「你要一個賺多少錢的丈夫?」
我說:「看得不順眼的話,千萬富翁也不嫁;看得中意,億萬富翁也嫁。」
「說來說去,你總想嫁有錢的。」
「也有例外的時候。」我嘆了口氣。
「如果跟我呢?」他很自然的問。
「那隻要吃得飽的錢也算了。」
他思索了一下,又問:「你吃得多嗎?」
我十分小心的回答:「不多,不多,以後還可以少吃點。」就這幾句對話,我就成了大鬍子荷西的太太。
婚前,我們常常在荷西家前面的泥巴地廣場打棒球,也常常去逛馬德里的舊貨市場,再不然冬夜裡搬張街上的長椅子放在地下車的通風口上吹熱風,下雪天打打雪仗,就這樣把春花秋月都一個一個的送掉了。
一般情侶們的海誓山盟、輕憐蜜愛,我們一樣都沒經過就結了婚,回想起來竟然也不怎麼遺憾。
前幾天我對荷西說:「華副主編蔡先生要你臨時客串一下,寫一篇『我的另一半』,只此一次,下不為例。」當時他頭也不抬的說:「什麼另一半?」
「你的另一半就是我啊!」我提醒他。
「我是一整片的。」他如此肯定的回答我,倒令我仔細的看了看說話的人。
「其實,我也沒有另一半,我是完整的。」我心裡不由得告訴自己。
我們雖然結了婚,但是我們都不承認有另一半,我是我,他是他,如果真要拿我們來劈,又成了四塊,總不會是兩塊,所以想來想去,只有寫「大鬍子與我」來交卷,這樣兩個獨立的個體總算拉上一點關係了。
要寫大鬍子在外的行徑做人,我實在寫不出什麼特別的事來。這個世界上留鬍子的成千上萬,遠看都差不多,叫「我」的人,也是多得數不清,所以我能寫的,只是兩人在家的一本流水帳,並無新鮮之處。
在我們的家裡,先生雖然自稱沒有男性的優越自尊等等壞習慣,太太也說她不參加女權運動,其實這都是謊話,有腦筋的人聽了一定哈哈大笑。
荷西生長在一個重男輕女的傳統家庭里,這麼多年來,他的母親和姐妹有意無意之間,總把他當兒皇帝,穿衣、鋪床、吃飯自有女奴甘甘心心侍候。多少年來,他愚蠢的腦袋已被這些觀念填得滿滿的了;再要洗他過來,已經相當辛苦,可惜的是,婚後我才發覺這個真相。
我本來亦不是一個溫柔的女子,加上我多年前,看過胡適寫的一篇文章,裡面一再的提到「超於賢妻良母的人生觀」,我念了之後,深受影響,以後的日子,都往這個「超」字上去發展。結果弄了半天,還是結了婚,良母是不做,賢妻賴也賴不掉了。
就因為這兩個人不是一半一半的,所以結婚之後,雙方的稜稜角角,彼此都用沙子耐心的磨著,希望在不久的將來,能夠磨出一個式樣來,如果真有那麼一天,兩人在很小的家裡晃來晃去時,就不會撞痛了彼此。
其實婚前和婚後的我們,在生活上並沒有什麼巨大的改變。荷西常常說,這個家,不像家,倒像一座男女混住的小型宿舍。我因此也反問他:「你喜歡回家來有一個如花似玉的女同學在等你,還是情願有一個像『李伯大夢』里那好凶的老拿棍子打人的黃臉婆?」
大鬍子,婚前交女友沒有什麼負擔;婚後一樣自由自在,吹吹口哨,吃吃飯,兩肩不駝,雙眼閃亮,受家累男人的悲戚眼神、緩慢步履,在此人身上怎麼也打不出來。他的太太,結婚以後,亦沒有喜新厭舊改頭換面做新裝,經常洗換的,也仍然是牛仔褲三條,完全沒主婦風采。
偶爾外出旅行,碰到西班牙保守又保守的鄉鎮客店,那辛苦麻煩就來了。
「請問有沒有房間?」大鬍子一件舊夾克,太太一頂叫花子呢帽,兩人進了旅館,總很客氣的問那冰冷麵孔的櫃檯。「雙人房,沒有。」明明一大排鑰匙掛著,偏偏狠狠的盯著我們,好似我們的行李裝滿了蘋果,要開房大食禁果一般。「我們結婚了,怎麼?」
「身份證!」守櫃檯的老闆一臉狡猾的冷笑。
「拿去!」
這人細細的翻來覆去的看,這才不情不願的交了一把鑰匙給我們。
我們慢慢上了樓,沒想到那個老闆娘不放心,瞪了一眼先生,又追出來大叫。
「等一下,要看戶口名簿。」那個樣子好似踩住了我們尾巴似的得意。
「什麼,你們太過份了!」荷西暴跳起來。
「來,來,這裡,請你看看。」我不情不願的把早已存好的小本子,舉在這老頑固的面前。
「不像,不像,原來你們真結婚了。」這才化開了笑容,慢慢的踱開去。
「奇怪,我們結不結婚,跟她有什麼關係?你又不是她女兒,神經嘛!」荷西罵個不停。
我嘆了口氣,疲倦的把自己拋在床上,下一站又得多多少少再演一場類似的笑劇,誰叫我們「不像」。「喂!什麼樣子才叫『像』,我們下次來裝。」我問他。「我們本來就是夫妻嘛!裝什麼鬼!」
「可是大家都說不像。」我堅持。
「去借一個小孩子來抱著好了。」
「借來的更不像,反正就是不像,不像。」
誰叫我們不肯做那人的另一半,看來看去都是兩個不像的人。
有一天,我看一本西班牙文雜誌,恰好看到一篇報道,說美國有一個女作家,寫了一本暢銷書,名字我已記不得了。總之是說——「如何叫丈夫永遠愛你。」
這個女作家在書中說:「永遠要給你的丈夫有新奇感,在他下班之前,你不妨每天改一種打扮,今天扮阿拉伯女奴,明天扮海盜,大後天做一個長了翅膀的安琪兒;再大後天化成一個老巫婆……這樣,先生下班了,才會帶著滿腔的喜悅,一路上興奮的在想著,我親愛的寶貝,不知今天是什麼可愛的打扮——」
又說:「不要忘了,每天在他耳邊輕輕的說幾遍,我愛你——我愛你——你愛你——。」
這篇介紹的文章里,還放了好幾張這位婚姻成功的女作家,穿了一條格子裙,與丈夫熱烈擁吻的照片。我看完這篇東西,就把那本雜誌丟了。
吃晚飯時,我對荷西說起這本書,又說:「這個女人大概神經不太正常,買她書的人,照著去做的太太們,也都是傻瓜。如果先生們有這麼一個千變萬化的太太,大概都嚇得大逃亡了。下班回來誰受得了今天天使啦!明天海盜啦!後天又變個巫婆啦!……」
他低頭吃飯,眼睛望著電視,我再問他:「你說呢?」
他如夢初醒,隨口應著:「海盜!我比較喜歡海盜!」「你根本不在聽嘛!」我把筷子一摔,瞪著他,他根本看不見,眼睛又在電視上了。
我嘆了口氣,實在想把湯潑到他的臉上去,對待這種丈夫,就算整天說著「我愛你」,換來的也不過是咦咦啊啊,婚姻不會更幸福,也不會更不幸福。
有時候,我也想把他抓住,嚕嚕囌蘇罵他個過癮。但是以前報上有個新聞,說一位先生,被太太喋喋不休得發了火,拿出針線來,硬把太太的嘴給縫了起來。我不希望大鬍子也縫我的嘴,就只有嘆氣的份了。
其實夫婦之間,過了蜜月期,所交談的話,也不過是雞零狗碎的瑣事,聽不聽都不會是世界末日;問題是,不聽話的人,總是先生。
大鬍子,是一個反抗心特重的人,如果太太叫他去東,他一定往西;請他穿紅,他一定著綠。做了稀的,他要吃乾的;做了甜的,他說還是鹹的好。這樣在家作對,是他很大的娛樂之一。
起初我看透了他的心理,有什麼要求,就用相反的說法去激他,他不知不覺的中了計,遂了我的心愿。後來他又聰明了一點,看透了我的心理,從那時候起,無論我反反覆覆的講,他的態度就是不合作,如同一個傻瓜一般的固執,還常常得意的冷笑:「嘿!嘿!我贏了!」
「如果有一天你肯跟我想得一樣,我就去買獎卷,放鞭炮!」我瞪著他。
我可以確定,要是我們現在再結一次婚,法官問:「荷西,你願意娶三毛為妻嗎?」他這個習慣性的「不」字,一定會溜出口來。結過婚的男人,很少會說「是」,大部份都說相反的話,或連話都不說。
荷西剛結婚的時候,好似小孩子扮家家酒,十分體諒妻子,情緒也很高昂,假日在家總是幫忙做事。可惜好景不常,不知什麼時候開始,他背誦如教條的男性自尊又慢慢的蘇醒了。
吃飯的時候,如果要加湯添飯,伸手往我面前一遞,就好似太陽從東邊出來一樣的自然。走路經過一張報紙,他當然知道跨過去,不知道撿起來。有時我病了幾天,硬撐著起床整理已經亂得不像樣的家,他亦會體貼的說:「叫你不要洗衣服,又去洗了,怎麼不聽話的。」
我回答他:「衣不洗,飯不煮,地不掃,實在過不下去了,才起來理的。」
「不理不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