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一章

馬丁在大馬路碰巧遇見了他的姐姐格特露——後來證明是個非常幸運而又尷尬的巧遇。她是在一個轉彎處等車,首先看見了他,並注意到了他臉上那急切的飢餓的皺紋和眼裡那絕望的焦急的神色。實際上他的確已是山窮水盡,著急萬分。他剛剛和一個當鋪的老闆談判下來。他想從他當掉的自行車再擠出幾個錢來,卻沒有成功。泥濘的秋天已經到了,馬丁早當掉了自行車,保留了黑色禮服。

「你還有一套黑衣服,」當鋪的辦事員了解他的家底,回答說,「你別告訴我說你已經當給了猶太人李撲卡。因為你要是去了——」

那人眼裡露出威脅,馬丁急忙叫道:

「沒有,沒有,我沒有當。但是要留著辦事時穿。」

「行了,」放高利貸的人的口氣軟了,說,「我要衣服也是辦事,拿衣服就給你錢。你以為我借錢給人是為了祝自己健康么?」

「可那是一部狀況良好的自行車,值四十元呢,」馬丁爭辯過,「你才當給了我七塊錢,不,還不到七塊錢。六塊二毛五,預扣了利息。」

「還要錢就拿衣服來,」打發馬丁離開那氣悶的洞窟的就是這句回答。他心裡的嚴重絕望反映到了他臉上,姐姐見了不禁難受。

姐弟倆剛見面,電報路的班車就到了,停車上了一批下午的客人。希金波坦太太從他扶著她的胳膊幫她上車的握法感到馬丁不打算跟她一起走。她在踏板上轉過身來看著他,心裡又為他那誰忙的樣子難過了。

「你不來么?」她問。

她隨即下了車,來到了他的身邊。

「我走路,鍛煉身體,你知道。」他解釋。

「那我也走幾段路,」她宣布,「也許對我有好處。我這幾天正覺得不清爽呢。」

馬丁瞥了她一眼,她那樣子證實了她的說法。她衣著邋遢,體態臃腫,兩肩搭拉著,臉上的皺紋下垂,顯得疲倦;步伐也沉重,缺少彈性——活脫脫是幅對自由快活的步伐的諷刺畫。

「你最好就走到這兒,」他說,雖然她到第一個街口就已停了步,「在這兒塔下一班車。」

「天呀!——我怎麼就累成這個樣!」她喘著氣說,「如果我的鞋是你那樣的底,我走路也能像你的。可你那鞋底太薄,離北奧克蘭很遠就會破的。」

「我家裡還有一雙更好的。」他回答。

「明天出來吃晚飯吧,」她轉變話題邀請,「希金波坦先生不在家。他要到聖利安德羅會辦事。」

馬丁搖搖頭,但是他聽見吃飯時眼裡所流露出的餓狼般的饞相,卻無法掩飾。

「你已經腰無半文,馬,所以才走路的,還說什麼鍛煉呢!」她打算嘲笑他,卻忍住了,只苦笑了一聲。「來,我來看看。」

她在提包里摸了一會,把一個五塊錢的金幣塞到他手裡。「我好像忘了你上次的生日了,馬。」她嘟噥出了一個站不住腳的理由。

馬丁的手本能地捏住了金幣,同時也明白他不該接受,於是猶豫不決,陷入了痛苦。那一塊金幣意味著食物、生活。身體與頭腦的光明,和繼續寫作的力氣,而且說不定能寫出點東西來再賺好多個金幣呢,誰說得清?他在幻覺里清清楚楚燃燒著他剛完成的兩篇文章;他看見它們放在桌下一堆退還的稿件頂上。那是他沒有郵票寄出的。他還看見了它們的題目:《奇蹟的大祭師》和《美的搖籃》。是還沒有寄出去過的。那是他在那個問題上所寫出的最佳之作。要是有郵票就好了!此時最後成功的把握在他心裡升起,那是飢餓的有力的同盟軍。他立即把那塊金幣塞進了口袋。

「我會還你的,格特露,一百倍地還你,」他大口地喘著氣,說。他的喉嚨痛苦地抽搐,眼睛也迅速閃出淚光。

「記住我的話!」他突然堅決叫道,「不到一年工夫我一定要拿整整一百個這種小玩意放到你手裡。我不求你相信,只要你等著瞧。」

她並不相信。她的懷疑叫她感到內疚。她找不到方便的話講,只好說道:

「我知道你肚子餓,馬。你滿臉餓相,來吃飯吧,什麼時候來都可以。希金波坦先生不在我就叫個孩子去叫你。還有,馬——」

他等著,雖然他心裡秘密知道她會說什麼,她的思想過程他看得清清楚楚。

「你不覺得是應該找個工作的時候了么?」

「你相信我會成功么?」他問。

她搖搖頭。

「誰都對我沒有信心,格特露,除了我自己之外。」他的口氣很激動,很反抗,「我已經寫出了很好的東西。而且很多,早晚會賣出去的。」

「你咋知道你的東西就好?」

「因為——」他猶豫了。整個廣袤無邊的文學和文學史天地在他的頭腦里悸動,它告訴他不可能跟她說清他為什麼會有信心。「因為在雜誌上發表的東西百分之九十九都不如它們。」

「我希望你能聽得進道理,」她說話聲音雖小,信念卻不動搖。她相信自己對他那病的診斷。「有道理的話我希望你聽得進,」她又說了一遍,「明兒個來吃晚飯!」

馬丁幫助她上了車,便匆匆忙忙趕到郵局,那五塊錢他用三塊買了郵票;然後,在那天晚些時候去莫爾斯家的路上在郵局呆了很久,把一大堆厚重的長信封稱了重量,貼上了全部的郵票,只剩下了三張兩分的。

那天晚上對馬丁很為重要,因為他晚飯後遇見了羅司·布里森登。布里森登是怎麼偶然到那兒去的,是誰的朋友,是什麼熟人帶去的,他全不知道,也沒有興趣去向露絲打聽。簡單地說,布里森登給馬丁的印象是貧血,沒有頭腦,而且馬上就把他忘掉了。一個小時以後他又覺得布里森登是個粗野漢子。那多少是因為他一間房一間房地亂逛,瞪大了眼睛看著畫,或是從桌上、書架上亂抓書籍雜誌,然後把鼻子伸進去。儘管他在這屋裡是個生人,最後卻縮到一張巨大的莫里斯安樂椅上,讓自己脫離人群一心一意讀起一本他從自己口袋裡抽出的小冊子。他讀得出神,手指頭在頭髮里揉來操去。那個晚上馬丁沒有再留心他。只有一回注意到他踉幾個年輕婦女開著玩笑,顯然非常成功。

馬丁離開時卻偶然趕上了布里森登,他已經走了通向大街的便道的一半。

「啊,是你呀?」馬丁說。

對方不客氣地哼了一聲,算是回答,卻轉身過來和他一起走。馬丁沒有再努力搭腔,兩人一聲不響走完了幾段路。

「神氣十足的老笨蛋!」

那一聲叫喊又突然又刻薄,把馬丁嚇了一大跳。他忍俊不禁,更加不喜歡那人了。

「你到這地方去幹什麼?」又走了一段路,那人突然向他拋出了這麼一句話。

「你呢?」馬丁反擊。

「上帝保佑,我不知道,」回答是,「至少這是我第一次粗心大意。每天有二十四小時,總得很過去的。跟我來喝點什麼吧。」

「好的,」馬丁回答。

他隨即感到為難了,怎麼會答應得那麼痛快。家裡還有幾小時的下鍋之作等著他在睡覺前完成,躺上床還要讀一卷惠斯曼,更不要說斯賓塞自傳了。他覺得那自傳充滿浪漫情節,不亞於任何驚險小說。他幹嗎要和一個他並不喜歡的火舌浪費時間呢?他想。但叫他同意的並不是那人、飲料。或與飲料有關的一切,而是那明亮的燈光、鏡子、一排排耀眼的玻璃杯,還有溫暖快活的面孔和熱烈的喧鬧。是的,是人的聲音,樂觀的人,呼吸著成功的人,像男人一樣花錢買飲料的人。他感到寂寞,他看中的是這一切。因此,他一聽見邀請就同意了,像條連鉤上的白布條也想咬的紅魚。自從在雪莉溫泉和喬對飲之後馬丁除了跟雜貨店的葡萄牙老闆喝過之外就再也沒有在酒店喝過酒。腦力勞動不像體力勞動,疲倦了並不渴望喝酒。他不曾想過喝酒。可剛才他卻想喝酒了,確切地說,是渴望著那傳林連盞、豪飲淺酌的氣氛。「洞窟酒吧」就是這樣一個地方,布里森登和他此刻就躺在「洞窟」的大皮椅上喝著威士忌蘇打。

兩人閑談著,談了許多問題。兩人輪換著叫酒,一會兒是布里森登,一會兒是馬丁。馬丁酒量大,對方的酒量卻也叫他絕倒。而對方的談吐更不時地叫他吃驚,停杯諦聽。沒有多久馬丁就發現市裡森登無所不知,是他所遇見的第二個有思想的人。他還意識到布里森登有著考德威爾教授所缺少的東西——火焰,熾亮閃光的洞見力,蓬勃燃燒的無法抑制的天才。鮮活的語言從他口裡伯伯奔流,他那薄薄的嘴唇像機器上的沖模,衝出的話又犀利又驚人。有時他又溫柔地咂起嘴來,撫弄著日里剛清晰吐出的聲音。她那薄薄的嘴唇發送出溫柔的、天鵝絨般的聲音,美在那微光融融、強光煜煜的詞句之上縈繞徘徊,那是震響著生命的神秘和奧妙的成熟的詞句。他那薄薄的嘴唇卻又像支號角,宇宙的撞擊與騷亂在其間震響,詞句像銀子一樣清脆,星空一樣燦爛,概括了科學的終極理論卻又有餘不盡——那是詩人的語言,超脫的真理,捉摸不定,難以言傳,卻仍然為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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