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聖母峰①是世界最高峰,標高二九〇〇二呎〔八八四八公尺〕②;大部分人也都知道,有兩名英國人,馬洛禮(George Leigh Mallory)和厄文(Andrew Irvine),在嘗試登上峰頂時喪失了生命——他們「最後一次被看見的時候,正矯健地往山頂攀登」,而山頂僅在八百呎外;他們必定幾乎或許事實上已登上了山頂。
注①聖母峰:標高八八四八公尺,為世界第一高峰,在尼泊爾和中國的邊境上。清乾隆二十五年(一七六〇年)印製的《乾隆內府輿圖》已印有「珠穆朗阿林」的地名,雖然在那個年代尚不知道當地的那座山就是後來的世界最高峰,但英國人於一八五六年確認並計算它世界第一高的身分後,便以當時的印度測量局長的名字:埃佛勒斯(Sir George Everest,1870—86)來命名這座山。全世界因此沿用此名直到今日。一九五二年,中國內務部和出版署聯合公告,把埃佛勒斯正式改回古老的西藏名字:珠穆朗瑪,自此之後,外國人也入境隨俗地把Everest稱Qomolangma(音珠穆朗瑪),臺灣一直使用聖母峰來稱呼珠穆朗瑪,因珠穆朗瑪是西藏文,它的字義就是聖母的意思。聖母峰坐落於西藏和尼泊爾交接處,北面是西藏境內,山容好似一座碩大無比的金字塔,早年的登山探險都由西藏出發。直到一九五〇年後才改由南側的尼泊爾攀登。人類自一九二〇年代開始試圖攀登聖母峰,但一直無功而返。直到一九五三年才由英國隊從南坳首登成功,一九六〇年由中國隊從北岰登頂成功。——編注
注②一八五六年,調查員沃夫(Andrew waugh)成功測量出聖母峰高度為八八四〇公尺(二九〇〇二呎);後來直到一九五五年,聖母峰高度才修正為現在公認的八八四八公尺。此書完成於一九二六年,當時測量出的喜馬拉雅山主要高峰的高度,多與後來重新測量出的高度不同,為維持原書風格,此譯本將維持作者原示的高度,並保留英制長度標示,惟遇重要尺寸時將以方括號〔〕列出現在通行高度的公制度量。——編注
這是如何辦到的?諾頓和他的同伴索默威爾(Howard Somervell)又如何不靠氧氣筒就分別登上了二萬八千一百呎及二萬八千呎的高度?歐岱爾(Noel Odell)又如何同樣不靠氧氣筒二度登高至二萬七千呎,何況如果再多幾名挑夫可能就登上了峰頂?喜馬拉雅山們如何能夠負重攀高到將近二萬七千呎以促成登山家們的豐功偉績?何況在這次登山探險中,諾頓(Edward F. Norton)、索默威爾及馬洛禮在二萬一千呎高處先經歷了一場異常厲害的暴風雪,氣溫陡降到華氏零下二十四度〔約攝氏零下三十一度〕,接著又為了回頭營救受困在二萬三千呎高冰河中的四名喜馬拉雅山挑夫,用盡了他們最好的資源,卻仍創下上述佳績。這裡要敘述的就是那一段故事。
首先談到這些人心中的想法——要去攀登聖母峰的想法。
當我們看見一座山,遲早總會被吸引去嘗試登頂。我們不會讓它永遠站在那兒而不去踩踏一番。這部分是因為我們喜歡從高處俯瞰風景,更確切說,是因為山向我們提出了挑戰。我們必須能與它匹敵,必須表明我們能夠爬到它的最高點——表現給自己看,也表現給鄰居看。我們喜歡炫耀自己,展現自己的本領。登高是一番努力,但我們喜歡身體力行。這番作為令我們為自己感到驕傲,並帶來內心的滿足。
但當我們看到聖母峰,就知道這是相當不同的命題。爬到它頂上,是我們永遠不會夢想的事情。它直上雲霄,遠在人可觸及的範圍之外。至少看起來如此。自多少世代以來,成千上萬的印度人一直仰望那偉大的喜馬拉雅山群峰,連附近較低的山頭,遠較那大部分插天群峰為低的山頭,他們也不曾膽敢想去攀登。他們會穿著薄衣從印度的炎熱平原耐心忍受可怕的艱苦旅途,前往一處危立於喜馬拉雅山區冰河邊的朝聖地,途中所受的苦實在不下於任何聖母峰的登山者,但就算是攀登那巍巍高峰的想法也從不曾來到他們腦中,甚至那些一輩子都住在這山區、吃慣了苦的人也不曾有這念頭。他們能夠爬上峰頂——這份能耐可由他們曾在一九二四年背負輜重爬到將近二萬七千呎高處這事實加以證明。如果他們能夠負重爬到二萬七千呎,很可以假定他們卸下重負後能夠爬到二萬九千呎高。但他們還是從不曾打過聖母峰的主意。
那麼,那些來自北海的島民又如何會產生這種想法呢?回顧以往,我們看到瑞士人和義大利人給予我們此種靈感。阿爾卑斯山的諸高峰不過是喜馬拉雅巨峰群的一半高,但它們仍令人望而卻步,直至十八世紀末,瑞士人德.梭旭爾和義大利人阿斯貝沙(Placidus àSopescha)才攀上它的高峰頂③。登山家們一路呻吟、氣喘吁吁,飽受頭疼及病痛之苦,但終究抵達了山之巔。一旦阿爾卑斯的最高峰被征服了,接下來較小的山頭也一一拜倒征服腳下。很快地,我們英國人跟上了梭旭爾的腳步。整個十九世紀,我們投注全副心力在阿爾卑斯群峰的征服工事上;等它們一一被降服後,人們便轉而從事難度更高的遊戲。道格拉斯.佛瑞斯菲登上了高加索山最高峰④。馬丁.康威爵士登上了安地斯山最高峰⑤。義大利人也來參加這場戰鬥。阿布魯奇大公爬上了東非的魯文佐里⑥及阿拉斯加聖依利亞斯⑦等二山的最高點。
注③阿爾卑斯山的最高峰乃白朗峰(Mount Blanc),標高四八〇七公尺。一七六〇年,瑞士地質學家德.梭旭爾(Horace Bénédict De Saussurem,1740—99)第一次造訪白朗峰所在地霞慕尼(Chamonix)時,對自己許下登上頂峰的志向,否則也要負責推廣登峰事宜。於是他提供了一份獎金給登峰第一人,但一直要到一七八六年,這份獎金才由一位在霞慕尼執業的法國醫生帕卡(Michel—Gabriel Paccard)和他的挑伕巴爾馬特(Jacques Balmat )奪得。不過,這份榮耀很快就光芒盡退——就在第二年,德.梭旭爾本人也登上了白朗峰。——編注
注④高加索山的最高峰為厄爾布魯士山(Mount Elbrus),位於俄國西南部烏拉山脈西緣,標高五六四二公尺;英國登山家道格拉斯.佛瑞斯菲(Douglas Freshfield,1845—1934)於一八六八年率先登上此高峰。佛瑞斯菲曾任英國皇家地理學會主任祕書(1881—94)和主席(1914—17),也曾是英國作家協會(Society of Authors)的主席(1908—09),他從一八八四年起致力於推廣將地理學列為英國大學中的獨立學科。——編注
注⑤安地斯山最高峰為阿空加瓜山(Mount Aconcagua),標高六九五九公尺,一八九八年英國登山家馬丁.康威(Martin Conway,1856—1937)率先踏上此峰最高點。康威同時也是名探險家和藝術史家,探險範圍除歐洲以外,也涵蓋南美洲和亞洲,他同時也是位多產作家。——編注
注⑥魯文佐里(Ruwenzori):中非烏干達和剛果兩國邊界上的山脈,被二世紀時的埃及現代之父托勒密(Ptolemy)稱為「月之山」,長久以來被認為是尼羅河的源頭點。它與多數非洲雪峰不同,並非由火山形成,而是一個巨大的地壘;最高峰為史坦利山(Mount Stanley)的瑪格麗塔峰(Margherita Peak),標高五一一九公尺,乃非洲第三高峰。一九〇六時,義大利籍阿布魯奇大公(The Duke of the Abruzzi)率領的探險隊首先登上此高峰,他將這高峰依義大利瑪格麗塔皇后(Queen Margherita)之名來命名。——編注
注⑦聖依利亞斯(Saint Elias Mountain):標高五四八九公尺,阿布魯奇大公在一八九七年首登成功。——編注
成功召來了更旺盛的雄心。阿爾卑斯山、高加索山及安地斯山一一被征服後,人們便將念頭動到宏偉的喜馬拉雅山頭上。德國的馮.許拉根外特(Von Schlagintweit)三兄弟登高到了卡美特峰的二二二六〇呎處⑧。印度探勘隊的官員在執行勤務的路途上,走到了巍巍群山之間,他們的紀錄中有這樣的聲明:波卡克(J.S. Pocock)在一八七四年爬到了嘎爾華峰(Garhwal)的二萬一千呎處,而強森(W. Johnson)則爬上了崑崙山脈的一座尖峰,其高度後來被測為二三八九〇呎。
注⑧喜馬拉雅山脈寬達三十至四十五哩,包括了許多世界最高峰,最高峰聖母峰位於尼泊爾北部邊界,但印度境內也有多座高峰,如位於尼泊爾和錫金邊界的干城章嘉峰(Kangchenjunga,八五八六公尺),另有納達德維峰(Nanda Devi,七八一七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