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人不是必須要成為另一種東西

☆☆家的感覺更多的來自於家人所給予的愛的溫暖

生活中常常有這樣的情況:

一個女人是非常好的人,從結婚之日起就努力操持一個家。她會在清晨五點鐘就起床,為一家老小做早飯;每天下午,她總是彎著腰刷鍋洗碗,家裡的每一隻鍋碗都沒有一點汙垢;晚上,她蹲著認真地擦地板,把家裡的地板收拾得比別人家的床還要乾淨。

一個男人也是非常好的人。他不抽菸、不喝酒,工作認真踏實,每天準時上下班。他也是個負責任的父親,經常督促孩子們做功課。

按理說,這樣的好女人和好男人組成一個家庭應該是世界上幸福的了。

可是,他們卻常常暗自抱怨自己的家不幸福。常常感慨「另一半」不理解自己。男人悄悄嘆氣,女人偷偷哭泣。

這個女人心想:也許是地板擦得不夠乾淨,飯菜做得不夠好吃。於是,她更加努力地擦地板,更加用心地做飯。可是,他們兩個人還是不快樂。

直到有一天,女人正忙著擦地板,丈夫說:「老婆,來陪我聽一聽音樂。」女人想說「我還有……事沒做完呢」。可是話到嘴邊突然停住了——她一下子悟到了世上所有「好女人」和「好男人」婚姻悲劇的根源。她忽然明白,丈夫要的是她本人,他只希望在婚姻中得到妻子的陪伴和分享。

刷鍋子、擦地板難道要比陪伴自己的丈夫更重要嗎?於是,她停下手上的家務事,坐到丈夫身邊,陪他聽音樂。令女人吃驚的是,他們開始真正地彼此需要,以前他們都只是用自己的方式愛對方,而事實上,那也許並不是對方真正需要的。

人生哲理一五一

在生活方面成功的人士往往都非常重視家庭,他們知道,家的感覺更多的來自於家人所給予的愛的溫暖。即使地板有一些髒,飯菜有一點兒難吃,卻仍然令人嚮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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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意義就在於獲得幸福

幸福是什麼?按目前流行的觀點:「所謂幸福,就是人們在創造物質生活條件和精神生活條件的實踐中,由於感受和理解到目標和理想的實現而得到的精神上的滿足。」這個定義,把幸福與快樂、不幸與痛苦完全等同起來。而在明白人看來,這些範疇是不同的。幸福是人們目的的實現,不幸是人們的目的未能實現。而快樂則是對幸福的感覺,是人們實現了目的所感到的滿足;痛苦則是對不幸的感覺,是人們沒能實現目的所感到的不滿足。因此,幸福與歡樂不同,幸福是行為規則,是道德規範,屬於人們的實際行為領域,而快樂是對幸福的感覺,是心理的主觀的精神的東西。

人生的意義,就在於獲得幸福。不論禁慾主義者,還是快樂主義者,他們都不可能不是在追求幸福;他們都不可能不是在避免不幸。只不過由於他們對幸福的認識、感覺不同,因而似乎一些人在追求幸福,另一些人在追求不幸罷了。

道德之為道德,在於告訴人們應該追求怎樣的幸福,避免怎樣的不幸。那麼,幸福有哪些種類或層次呢?

按照道德的原則,人們活動的目的不外利他與利己兩種。所以,人們的幸福也就不外兩種:一是利他目的的實現,叫做「為他人的幸福」或「集體幸福」;一是利己目的的實現,叫做「為自己的幸福」或「個人幸福」。為他人的幸福符合道德最高標準「純粹利他」,因而是最高的正當幸福。為自己的幸福,如果用利他的手段達到,便符合道德一般標準「利己與利他統一」,所以是一般的正當幸福;如果用無害於人的手段達到,就符合道德最低標準「不損人」,所以是最低的正當幸福;如果用損人的手段達到,就不符合道德標準,就是不正當的幸福。

集體幸福和個人幸福並非彼此存在、互不相干的兩個東西,而是融為一體,成為一個人活動的不可分割的雙重目的,構成一個人全面幸福的不可分割的兩個側面。因為「人類的天性生成是這樣:人們只有為了同時代人的完善、為了他們的幸福而工作,他才能達到完善。」

如果一個人只是為了自己而勞動,他也許能成為有名的學者、絕頂聰明的人、出色的詩人,但他絕不可能成為情操高尚的偉人。一位著名學者說:「那些為共同目標勞動因而使自己變得更加高尚的人,歷史承認他們是偉人;那些為最大多數人們帶來幸福的人,則是最幸福的人。」因為「如果我們選擇了最能為人類福利而勞動的職業……那時我們感到的將不是一點點自私而可憐的歡樂,我們的幸福將屬於千萬人。」

如果不以利他和利己而以物質和精神為根據,則幸福又分為物質幸福與精神幸福兩個層次。物質幸福是物質方面目的的實現。它又分為創造性的與享受性的兩種。創造性的物質幸福也就是創造物質財富的目的的實現;享受性的物質幸福也就是消費物質財富的目的的實現。

誠然,物質財富的創造是人們種種活動的目的,但是當一個人使自己的創造物質財富的才能和天賦得到充分的社會利用和發展時,他會感到無限的幸福。這種幸福顯然遠遠高於消費性的物質幸福。

精神幸福是精神方面的目的的實現,也分為創造性和消費性兩種。創造性的精神幸福如著書立說、作曲演唱、雕刻繪畫等;消費性的精神幸福如對文藝作品和表演的欣賞等。不言而喻,創造性的精神幸福遠遠高於享受性的精神幸福。

人生哲理一五二

西方有一句名言:吃和睡是豬的生活。難道加上玩和樂,就是人的生活?物質幸福實際是人和動物都有的,只有精神幸福才為人所獨有。所以物質幸福是低級的基本的幸福,而精神幸福則是高級的、上乘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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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可能改變

瑪麗整理舊物,偶然翻出幾本過去的日記。

日記本的紙張有些發黃了,字跡透著年少時的稚嫩,她隨手拿起一本翻看。

「今天,老師公布了期末成績,我萬萬沒有想到,我竟然考了第五名。這是我入學以來第一次沒有考第一,我難過地哭了,晚飯也沒有吃,我要懲罰自己,永遠記住這一天,這是我一生最大的失敗和痛苦。」

看到這裡,瑪麗自己忍不住笑了。她已經記不得當時的情景了。也難怪,自離開學校後這十幾年所經歷的失敗與痛苦,哪一個不比當年沒有考第一更重呢?

翻過這一頁,再繼續往下看。

「今天,我非常難過。我不知道媽媽為什麼那樣做?她究竟是不是我的親媽媽?我真想離開她,離開這個家。過幾天就要選擇大學了,我要申請其他州的大學,離家遠遠的,我走了以後再不回這個家!」

看到這,瑪麗不禁有些驚訝,努力回憶當年,媽媽做了什麼事讓自己那麼傷心難過,但是怎麼想也想不起來。又翻了幾頁,都是些現在看來根本不算什麼事可是在當時卻感到「非常難過」、「非常痛苦」或是「非常難忘」的事。看了不覺好笑,瑪麗放下這本又拿起另一本,翻開,只見扉頁上寫道:「獻給我最愛的人——你的愛,將伴我一生!我的愛,永遠不會改變!」

看了這一句,瑪麗的眼前模模糊糊地浮現出一個男孩的身影。曾經以為他就是自己的全部生命,可是離開校門以後,他們就沒有再見面,她不知道他現在在哪兒,在做什麼。她只知道他的愛沒有伴自己一生,她的愛,也早已經改變。

許多人曾經以為只要好好愛一個人,就不會分手,現在才知道,你對他好,他也一樣會愛別人。曾經以為自己不會再愛上第二個人,可是一旦你經歷著一生中的第二次愛情,就會發現和第一次一樣甜美,一樣折磨人,一樣沉迷,一樣刻骨。

人生哲理一五三

經歷了許多的人,許多的事,歷盡滄桑之後,你就會明白: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不可以改變的。美好、快樂的事情會改變,痛苦、煩惱的事情也會改變,曾經以為不可改變的,許多年後,你就會發現,其實很多事情都改變了。而改變最多的,竟是自己。不變的,只是小孩子美好天真的願望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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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聽器改變人生

約翰的母親配了助聽器,家裡頓時安靜了下來。過去大家總是聽見她在廚房用力地關櫃門,將鍋盆撞擊得鏘鏘震耳;餐桌上每當她放下碗時,大家更極力地忍耐那碗底與玻璃桌面的強力撞擊。尤其使人受不了的是她推電鍋,如同粉筆滑過滯澀黑板時令人汗毛聳立的銳利音響。

可是,一下子全不見了!甚至她忙碌地在廚房工作,都令人難以覺察,反倒是,當她剛配上助聽器,走出醫院時,第一句話就是:這裡的車子怎麼那樣吵?回到家,更是麻煩了!老人家開始抱怨每個人說話的聲音太大,又說鸚鵡叫得令她想過去把牠掐死,甚至電話鈴響和別人打噴嚏,都能把她嚇一大跳。

於是過去唯恐鈴聲不夠大、甚至得將無線電話放在她枕邊的事情,全做了一百八十度大轉變,親友未進門,更得早早叮囑:別再對著老人家的耳朵猛喊。

尤其妙的是,她自己的嗓門也突然降下了一大半,過去如洪鐘的聲音,頓時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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