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大,張平天的綽號叫霸王,他不但比一般人高一個頭,也比人家寬一倍,皮膚黑而粗,嘴唇厚而紅,牙齒白而大,除了一雙過小的眼睛之外,什麼都夠得上演硬性明星的資格,他的性格也很豪俠。不光是因為他祖籍山東,也因為他受了自己名字的影響。從一年級開始,天磊和他就成了好朋友,張平天住校,他走讀,但他們卻無時無刻不在一起。張平天的書讀得不是最好,開始是讀農,後來轉到文學院,出於大家的意外,進了中文系,大家都無法把一個粗獷的人和細膩的詩詞連在一起。
在學校裏他沒有女朋友,女同學見了他,不是躲得遠遠的,就是把他當作大哥哥,他也不在乎。天磊和眉立好起來之後,多半的時候是三人行。天磊本來希望天美會對他有興趣,所以曾經暗示過張平天去追他妹妹,他們四個人出去玩過幾次,但天美那時渾然不知,只當他是小哥的好朋友看待,叫他張大哥,或是霸王,而張平天雖然不討厭天美,但他不願「在妞兒身上傷腦筋」,就沒有積極的去追天美。天磊走時,和眉立兩人難分難捨,有時兩人對哭,張平天就站在一邊叫「何苦呢!何苦呢!」送天磊上飛機時還對他說:「何苦呢!大丈夫如果這樣兒女情長,怎麼能算大丈夫。你看好了,我才不會像你這樣,需要結婚時,找一個女的結婚就是。一追二談三吹的戀愛,我絕不來。」
天磊走後,張平天就接了他報館的職位,在資料室做事,和他母親住在一起,日子過得很平安,給天磊的信短而扼要,從不提起女娃兒的事。忽然有一天,天磊接到他一張結婚請帖,女的名字他從沒聽見過,想必不是同學,天磊寫信問他,他也從來不提,只說婚後一切都好,但為了生活,十分忙碌,逐漸的連信都沒有了。
現在他從臥室衝出來,站在他面前,還是那麼粗大,臉上的五官全沒有變,只是身上似乎胖了些,因此眼睛顯得更小,又因為起來沒有洗臉刮鬍子,覺得比以前更黑。他一見天磊,張開兩臂,天磊以為他洋派,要擁抱他,不想他用兩手拍著他的臂,嘴裡叫:
「好傢伙,什麼時候到的?」
「到了快兩個禮拜了,你好嗎?平天。」他伸出手來和他握。
張平天這才打量他,一雙小眼睛從他頭上溜到腳下。
「唔,還是那副秀才樣,怎麼也不長點肉,牛油吃得太多,消化不良吧?」然後笑著捶他的背說:「好傢伙,真回來啦!」
那份高興與喜歡,從他的拳頭,一直捶進天磊的心裡。他的好朋友一點也沒有變,雖然他們已有好幾年不通信了,但平天對他的感情也一些沒有減,他不覺從心裡笑出來,再緊緊的抓住了對方的手說:
「是啊!回來了,啊!看見你真高興,霸王,你一點也沒有變。」
「霸王,霸王!不知有多少年沒人這樣叫我啦!這一叫讓我想起多少舊事!你怎麼樣,衣錦還鄉啦!你看我,」他把手一攤,天磊看見攤在小小客廳地上的孩童的玩具,嬰孩的尿片,一張斷了腿的小竹椅,一張被挖破了的沙發,一張有許多水漬的桌子;以及,掛在牆上的闔家照,平天和他太太和他的四個孩子。
「你看我,一家六口,六條棍子壓在我身上!」
天磊笑著說:「每個人都要走這條路的!」
「你呢?你怎麼仍是『還我自由』?」
「我的事一下子怎麼說得完,你太太呢?是不是剛剛給我開門的?怎麼一下不見了?」
「就是她,靠我一個月一千二百元的薪水,我可用不起傭人。她大概去找孩子們去了。你坐坐,我去替你泡杯茶。」
「老朋友還來這一套做什麼?你去洗臉修鬍子吧!我們聊一下出去吃飯,我作東,你不可以和我客氣,我不是衣錦還鄉嗎?」
平天摸著下巴,一手叉著腰,對他又仔細打量起來,「秀才,我覺得你同以前不一樣了。」
「當然嘛,十年以前和十年以後,當然會不一樣的,你還不是?」
「但是你剛剛才說了我一點也沒有變?」
「我只是指外表而已。」
「但是我覺得自己還是老樣子,外表內心都沒有什麼變,除了有時錢不夠用,罵罵時局,罵罵老婆孩子之外。」
天磊笑著說:「你從前錢不夠用時,還不是要罵,不同的是那個時候你罵罵我就是了!」
「你都還記得?」他也笑了。「好!你坐坐,我去洗把臉就來,你真的不要喝茶?」還沒等天磊回答,就捲進門裏去了。
天磊正要摸香煙出來抽,聽見有孩子的聲音從後門傳來,接著,四個孩子,兩男兩女,後面跟著已經換了一件淡紫旗袍,化過了妝的張平天的太太。
「趕快叫牟叔叔,」張太太說,「這是我們的孩子,大平,小平,莞心、莞朗,兩個大的上小學二三年級。平天呢?」
「他洗臉去了。」天磊僵立著,也不知對孩子們說什麼好,兩個女孩長得像父親,顯得比她們的年齡粗大,兩個男孩倒帶點他們母親的白皙。四個人排作一排,抬頭朝他望著。他們的母親已轉身到廚房去了,天磊不知向他們說什麼好,伸手在口袋裏掏,把幾個一直帶在身上的、印著甘迺迪總統像的五角銀元拿出來,那幾個孩子就擁過來,他各人分了一個。
「這是美國錢嗎?」那個大一點的男孩問。
「唔!在這裡不能用的,」天磊說:「只能拿著玩玩。」
「不能到街上買糖糖?」。小的男孩問他哥哥。
「當然不能,這是什麼人?」大的女孩問。
「美國總統甘迺迪。」
「啊!那個被刺死的?」大的男孩把眼睛睜得大大的。
「對了。」
「為什麼把他的臉印在錢上?」小的女孩問。
「紀念他。」
「紀念他什麼?」
天磊就被問住了。「因為,因為……」
張平天面孔光潔地出來,一看見孩子們圍著天磊,忙說:「你們叫了叔叔沒有?這是什麼?」他從兒子手裏拿過銀元反覆看了一下,「這是你帶回來的嗎?還有沒有多的?送我一個。」
天磊把口袋裏最後一個摸了出來遞給他,「新出來的。」
張平天接過來,放在褲袋裏說:「美國總統的生命太沒有保障了,隨便走在街上,隨便和人家握手,只要有人存心謀害他,絕對可以達到目的,你說對嗎?」
天磊點點頭:「但謀殺者也很少有逃命的可能,其實那時候甘迺迪底下的人警告過他,要他取消那次的演講,他不肯聽,真可惜。他倒是一個真正的紳士,風度好,而且有點學問,他死前死後的事都在那幾天的電視上上演,我看了之後,好幾天心裡都不舒服。」
「誰知道呢,也許就是因為他這樣的死,才使他的名氣更大。好,不談這個,談談我們的事,我太太說不要到外面去吃,叫幾樣菜進來,買點好酒,她再做幾樣菜,咱們就在家裏吃,好說話。不!不!你如存心要請客,準有你的機會,我不會輕易放過你的。大平,到裡面去把那個電扇拿出來,然後媽讓你們到後面去,爸爸要和客人說話。」
一個下午和晚上,他們兩人就坐在客廳裏說話,張太太不時送冰茶及西瓜來,但很少參加他們的談話,晚飯時館子裏送來一個炒什錦,一個三色拼盤,一條紅燒魚,張太太自己又炒了兩盤素菜,她自己帶了孩子們在後面吃,把孩子們安頓睡好後,也就出去坐在一邊,看他們對酌,聽他們說話。
天磊一向不會喝酒,而張平天是海量,所以跟著他也喝了許多。兩人先是談過去學校的種種事情,然後談天磊和眉立,然後天磊一個人談國外十年的生活。酒,加上對著這樣一個朋友,他的話就滔滔不絕,最後他才說到他和意珊的事。
「我真難想像,像你這樣一個外表,居然會十年找不到一個對象,何況對女娃兒,你向來是有一手的。」
「我自己也不知道是什麼道理。大概是我讀的這門東西,不吃香。在紐約的中國人圈子裏,有一種說法,女孩子們找對象,第一是醫生,第二是理工博士,最後才是其他。」
「我不相信!」
「多少有點根據。我也不是沒有找過。有一個夏天我還特意跑到紐約去。參加了好幾個舞會,那幾個比較看得過去的小姐,一聽說我是學文的,對我就沒多大興趣,後來去找她們出來玩,都被颳了鬍子,慢慢的我連試都不試了。」
「我倒要問你,那些既沒有嫁到醫生又沒有嫁到工程師的小姐呢?」
「有的退而求其次,有的一再蹉跎而變成老小姐了,到那時候,那批先是被她們看不起的,如我這樣的,反過來對她們也毫無興趣了。」
「難道說所有的婚姻都是這樣?」
「不是,也有很好的,完全是愛情至上的婚姻,譬如大學時代的情人先後出去,或是男女雙方都在一個小地方一起讀書,日子久了發生感情的,但是多半的大都市,尤其是紐約,就是變成一個婚姻市場,女孩子們把對方放在秤上稱一下,看值多少錢才決定,如果是值錢的,她才和你出去玩,否則,她說,對不起,我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