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十二

最先說話的人既不是他也不是我,而是我丈夫。只有他覺得這最初時刻持久的沉默難以忍受,想打破它。他做得很笨拙。

然而,自從他娶了我,他本該想到這樣的重逢有一天可能發生。

人會考慮這種可能性,考慮這種意外的情況發生時怎麼應付,不是嗎?可是,也許事情突發時,人考慮得太多,倒反而更加應付不了。他大概就是考慮得太多了。這個千思萬慮的男人,這會兒卻奇怪地一籌莫展。他問他:

「你不再當船員啦?」

說完這話,他稍稍避開我們,走到一座大樓門前,背靠在牆上,我想他感到不舒服了。但大概半真半假,不太厲害,不至於躺到地上。他一走開,我們就交談了。他問我: 「好嗎?」

我回答:「好。」

「我看出來了。」他說。

我對他微微一笑。有時候,心情惡劣的日子,這種日子有過許多,我以為他終於被人抓住、殺了。沒這回事。一個這樣的男人,不,不會的,這個世界依然自豪地容納著他。他和這個世界是多麼相稱!他是最適合這個世界的一個居民,畢竟,他是深解它的奧秘的行家。啊!活著對這個人是多麼合適!他突然重新出現,背後又有什麼故事?必須經過多少循環交替,多少日日夜夜,多少飢餓、女人、牌局,多少命運的打擊,才最終把他帶到我的面前?我的經歷在我看來有些可恥。他剛才微笑著說:「我看出來了。」難道不是想說''這是早在意料之中的''?我不願談這個話題。我對他說:

''我全要。''我指著那些明信片。我們的老闆依然靠在牆上,受著可怕的忌妒的折磨,乘他不在旁邊,他低聲對我說: 「你好。」

這是他的方式,告訴我他記得一切。我應該……是的,像從前一樣閉上眼睛。於是他就應該明白,對我也是同樣,我完全記得一切。這種狀態持續了幾秒鐘,但已足夠使我們這次在黎明時分的重逢,具有了往昔工作之後相聚在我的房艙里同樣的激情。我睜開眼睛,他仍在看著我。我恢複了鎮定,再次對他說:

「我全要。」

這時我丈夫回來了。但他似乎沒有覺察。他抬起一個膝蓋,把箱子放在上面。箱子被雨水泡得翹曲著,大概同他的衣服一樣舊,想必他隨身攜帶它已有不少時間。他打開箱子,裡面亂放著十來個信封,全都同他手上拿著的那個一樣。還有一塊麵包混在其中。除了麵包和信封,箱子里再沒別的東西。他把信封一個一個地全撿起來,遞給我。

「送給你。」

我接過來,放在我的皮手籠里。信封冰冷。我想那塊麵包也該是冰冷的,他是靠著這些信封才能買下那塊麵包。總之,他送給我的是他充饑的麵包。可我還是接下了。突然,我們聽見: 「這多少錢?」

聽見這句問話,我們才意識到我丈夫就在這兒。

「不要錢,」他回答,「既然是給她的。」但我丈夫沒有這樣理解。他從衣袋內抽出一沓一千法郎面值的鈔票,扔進了敞開的箱子里。由於箱子小,鈔票散落在那塊麵包上,把它遮住了一半。錢很多,他看了一小會兒,便一張一張地撿起來。就像他剛才撿那些信封似的,只是稍慢一點。這時,我對他說:

「你殺那個美國人時,大概拿的錢比這個少,少許多,不是嗎?」

我感到我丈夫的手在我的胳臂下拉著我往前走。我用力掙脫。他鬆開了我。

「是少許多,」他在打趣,「還不到一半。」

他撿完了鈔票,用空著的那隻手把鈔票遞給我丈夫,另一隻手拿著信封。箱子里只剩下了那塊麵包。我對他說: 「不,必須拿著。」

「你是在開玩笑。」他親切地說。

我說必須這樣,必須這樣。

「你怎麼啦?」他問我。

他一直遞著那沓鈔票。

「不管怎樣,」我說,「他數都沒有數過。」

他注視我丈夫。

「您為什麼要這樣做?」他沒生氣。

「為了您放開她。」我丈夫有氣無力地答道。

他繼續注視我丈夫,說:

「不該這樣做。」

我丈夫沒搭腔。他已經在後悔這個有點淺薄的舉動。

「這是習慣,」我說,「為了他可以說這不是你送給我的。否則,他自以為有失體面。」

「她是我妻子。」我丈夫說。

我記得,他的聲音具有一種真誠懇求的意味。

「不,」他說,「不該這樣做。」

我一直盯著那塊麵包。我叫起來:「既然他已給你扔在箱子里,那就不必還給他。」

「這不可能。」他說。

他很平靜,稍微有點驚訝。

「是我送給你的。」

''這不可能,你明明知道,我不能拿。''

''我不願意你還給他。''

''可我不能拿,好啦!''他說。

他始終感到驚訝,非常客氣。我對他說:''告訴我,他能做出什麼別的事?''

''可我不能拿。''

''那我呢?我已和他結婚了,怎麼辦?''他望著我。他想必明白了許多事,而此前,他由於遲鈍,一直忽略了而並不明白。他對我說: ''安娜,我不能拿。''

''這不完全是他的錯,他做了他能做的事。''箱子里一直只剩下那塊麵包。此刻我丈夫也在望著他,不接那些鈔票。

''請您收下吧。''我丈夫說。

''不可能。正像您說的,人做他能做的事。我不能拿。''於是,我第一回對他說了我從來沒對他說過的話。我是叫出來的,說我愛他。

他猛地抬起頭來。這一次他沒說他不能拿了。我對他解釋:

''你必須接受這些錢,因為我愛你。''我跑著離去。我丈夫跟著我。第一次我回頭張望時,看見他沒有試圖來追我。他望著我遠去。我從他手的形狀猜想他還遞著那沓鈔票。到了小街下端,第二次我再回頭張望時,已看不見他了,他走了。直到兩年以後,我才又見到他。

她不說了。

後來呢?

哦!後來,我的生活中,一切都無關緊要了。我們趕上朋友。他們一點也沒聽到我們的談話,只聽見我的叫聲,但不明白是怎麼回事。不過,他們看到我們買下了他們拒絕的商品,感到吃驚。

''你們買了他的蹩腳貨?''朋友問。

''這是鼓勵惡行。''他妻子說道。

我問什麼惡行,可誰也說不出來。我感覺到在整個世界上,只有我孤零零地和他在一起。我在手籠里緊緊抓住那疊信封。我相信,我仍像頭一天那樣愛他。

''我們認識那個賣貨人。''我丈夫說。

''啊,''朋友說,''你們認識他,那就是另一回事……''我問是怎麼回事,可誰也說不出來。

''他 曾是 水手,''我丈夫說,''在 安娜 號上 干過 六個月。''

不管怎樣,這句準確不過的話引我發笑。

''不,''我說,''您搞錯了,那是在西普里斯號上。''

''確實,''我丈夫說,''遊艇那時叫西普里斯號。''他又隨便補充說那人從直布羅陀來。我說他既不來自直布羅陀也不來自上海,沒人知道他從哪裡來。

聽了這話,朋友擺出內行的樣子說:''一個怪傢伙。''於是我告訴他們這是什麼人。我偶爾有這種不合常規的舉動。但我不認為這樣做太冒失。我有充分理由,因為這些人像我一樣不知道他的真實身份。至於同他們講而不是同別人講,在我看來是一回事。我對我丈夫的所有朋友都所知甚少。

何況,那天晚上,我只是很難克制自己,更難以保持沉默。我說了我所知道的而我丈夫尚不知情的事,這就是他二十歲時在巴黎殺了一個我不知其名的美國人。我說出了我知道的那一點點情況。

這時,我們的朋友想起了某件事。他問我這樁罪行發生多久了。我說五六年。他告訴我,差不多就在那個時間,巴黎確實發生了一樁眾說紛紜的命案。案犯年紀很輕,被害人是個著名的美國實業家。

''我想起來了,''朋友嚷道,''那人是納爾遜·納爾遜,滾珠軸承業大王。''

我問:

''真的,滾珠軸承業?''

我由衷地笑了。我有三年沒這樣笑過。我心裡想,他老是使我感到驚訝。我說:

''怎麼那樣巧。''

''什麼?''我丈夫問。

''我不知道。怎麼正好是滾珠軸承業大王。''

我丈夫說他看不出有什麼道理。

我也看不出來,不過這不要緊。我笑得連路都走不動了。

''這樁命案一直撲朔迷離。''朋友繼續說,''那是個夜晚,在蒙馬特爾。納爾遜·納爾遜乘坐的勞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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