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黑傻子 一

他穿著僅僅一個星期之前曼尼親自為他洗凈的褪色的舊工褲,站在那裡,聽到了第一團土塊落在松木棺材上的聲音。緊接著,他自己也抄起了一把鐵杴,這把工具在他手裡(他是個身高六英尺多、體重二百來磅的彪形大漢),就跟海灘上小孩用的玩具鏟子一樣。鐵杴抄起足足半立方尺的泥土輕快地送出去,彷彿那只是小鏟子扔出去的一小撮沙土。鋸木廠里跟他一起幹活的一個夥伴碰碰他的胳膊,說:「把鐵杴給我吧,賴特。」他理也不理,只是把一隻甩出去一半的胳膊收回來,往後一撥拉,正好打在夥伴的胸前,使那人往後打了個趔趄,接著他又把手放回到甩動著的鐵杴上。他正在火頭上,扔土一點也不費勁,那個墳丘也就顯得是自己長出來似的,好像不是一鏟土一鏟土堆上去的,而是眼看它從地里長出來的。到後來,除了裸露的生土之外,它已經與荒地上所有別的散亂的墳丘,那些用陶片、破瓶、舊磚和其他東西做記號的墳丘毫無區別了。這些做記號的東西看上去很不起眼,實際上卻意義重大,是千萬動不得的,白人是不懂這些東西的意義的。接著,他挺直身子,用一隻手把鐵杴一扔,只見那鐵杴直直地插在墳墩上,還顫顫地抖動著,像一支標槍。他轉過身子,開始往外走去。墳丘旁稀稀拉拉地站著幾個親友,還有幾個老人,打從他和他死去的妻子出世,這些老人就認得他們了。這圈人中走出一位老太太,一把拽住他的胳膊,這是他的姨媽。他是姨媽拉扯大的,他根本記不得自己父母是什麼模樣了。

「你上哪兒去?」她說。

「俺回家去。」他說。

「你別一個人回到那兒去,」她說,「你得吃飯。你上我那兒去吃點東西。」

「俺回家去。」他重複了一句,甩掉她的手走了開去,他的胳膊像鐵鑄似的,老太太那隻手按在上面,分量彷彿還沒有一隻蒼蠅重。他班裡的工人默默地分開一條路讓他出去。可是還不等他走到籬笆那兒就有一個工人追了上來,他不用問就知道這是來給他姨媽傳話的。

「等一等,賴特,」那人說,「我們在樹叢里還藏有一壇酒呢——」接下去那人又說了一句他本來不想講的話,說了一句他從沒想到自己在這樣的場合會講的話,雖然這也是每一個人都知道的老生常談——死者還不願或是還不能離開這個世界,雖然他們的肉身已經回進大地;至於說他們離開世界時不僅僅不感到遺憾,而且是高高興興地去的,因為他們是走向榮耀,這樣的話還是讓牧師去說,去一遍一遍地說,去強調吧。——「你現在先別回去。她這會兒還在忙乎著呢。」那工人說。

他沒有停住腳步,只是朝下向那人瞥了一眼,在他那高昂的、稍稍後仰的頭上,眼角深處有點充血。「別管我,阿西,」他說,「你們這會兒先別管我。」接著便繼續往前走,連步子的大小都沒改變,一步就跨過了三道鐵絲攔成的柵欄,穿過土路,走進樹林。等他從樹林里出來,穿過最後一片田野,又是只一步便跨過了籬笆,走進小巷,這時,天已經擦黑了。在星期天黃昏這樣的時刻,小巷裡闃無一人——沒有坐在大車裡去教堂的一家一家的人,沒有馬背上的騎者,也沒有行人和他搭話,或是在他走過時小心翼翼地抑制住自己不朝他的背影看——在八月天粉末般輕、粉末般乾燥的灰白色的塵埃里,漫長的一個星期的馬蹄、車輪印已為星期天不慌不忙閑逛的腳印所覆蓋,但是在這些腳印底下的某些地方,在那踩上去令人感到涼颼颼的塵土裡,還牢牢地留下了他妻子那雙光腳的狹長、呈八字形的腳印,它們雖已不清晰但並沒有完全消失;每個星期六的下午,就在他洗澡的時候,她總要步行到農場的商店去,把下星期的吃的、用的都買回來;這裡還有他的,他自己的腳印,他一面邁著大步,一面在沙土裡留下了足跡,他的步子挪動得很快,就跟一個小個子的差不多,他的胸膛劈開了她的身軀一度接觸過的空氣,他的眼睛裡收進了她的眼睛已經看不見的東西——那些柱子、樹木、田疇、房舍和山岡。

他的房子是小巷盡頭最後的那一幢,這不是他自己的房子,而是從白人地主卡洛瑟斯·愛德蒙茲那裡租來的。房租是預先一次付清的,雖然他只住了六個月,但是他已經給前廊重新換了地板,翻修了廚房,重換了廚房的屋頂,這些活兒都是他自己星期六下午、星期天在他妻子幫助下完成的,他還添置了火爐。這是因為他工錢掙得不少:他從十五六歲長個兒那陣起就在鋸木廠里幹活,現在他二十四歲,他還是運木隊的隊長,因為他的工作隊從日出干到日落,總比別的工作隊多卸三分之一的木頭,有時,為了炫耀自己的氣力大,他常常一個人去搬一般得兩個人用鐵鉤子搬的那種木頭;從前,即使在他並不真正需要錢的時候,他也總有活兒干,那時,他想要的一切,或者說他需要的一切,都不必花錢來買——膚色從淺到深滿足他各種說不出名堂的需要的女人,他不必花錢,就能弄到手,他也不在乎自己身上穿的是什麼衣服,至於吃的,一天二十四個小時他姨媽家裡現成的都有,他每星期六交給她兩塊錢,他姨媽甚至都不肯收——因此,唯一要花錢的地方就是星期六、星期天的擲骰子和喝威士忌了。這是六個月之前的情況,六個月前的一天,他第一次正眼看了看他從小就認識的曼尼,當時他對自己說:「這樣的日子俺也過膩了。」於是他們結了婚,他租了卡洛瑟斯·愛德蒙茲的一所小木屋,在他們新婚之夜,他給壁爐生了火,因為據說愛德蒙茲最老的佃戶路喀斯·布錢普大叔四十五年前也是在他的新婚之夜點上火的,這火一直到現在也沒熄滅;他總是在燈光照耀下起床、穿衣、吃早飯,太陽出來時走四英里到鋸木廠去,然後,正好在太陽下了山的一個小時之後,他又回到家中,一星期五天都是如此,星期六除外。星期六中午一點鐘之前,他總是登上台階,他敲門既不敲門柱也不敲門框,而是敲前廊的屋檐,然後走進屋子,把白花花的銀幣像小瀑布似的嘩嘩地倒在擦得鋥亮的廚房餐桌上,他的午餐正在廚房的爐灶上嗤嗤地響呢,那一鉛桶熱水,那盛在發酵粉罐頭裡的液體肥皂,那塊用燙洗過的麵粉袋拼成的毛巾,還有他的乾淨的工褲、襯衫,都放在一邊等他享用呢;而曼尼這時就把錢收起來,走半里路上小賣店去買回下星期的必需品,把剩下的錢去存在愛德蒙茲的保險箱里,再走回家;這時候兩人就坐下來,不慌不忙吃上一頓忙了五天之後的舒心飯——這頓飯里有腌肉、青菜、玉米麵包、冰鎮在井房裡的帶脂牛奶,還有她每星期六烤的蛋糕,現在她有了爐子,可以烤東西吃了。

可是如今,當他把手放到大門上去時,他突然覺得門後面空空的什麼都沒有。這幢房子本來就不是他的,今天,連那新安上去的木板、窗檯、木瓦以及壁爐、爐子和床,也都成了旁人記憶中的一部分,因此,他彷彿是一個在某處睡著突然醒來發現自己在另一個地方的人,在半開的大門口停下腳步,大聲地說:「我幹嗎上這兒來呢?」說完這句話,他才往裡走。這時他看見了那條狗。他早就把它丟在腦後了。他記得自從昨天天亮之前它開始嗥叫之後,他就再也沒有見到過它,也沒有聽到過它的聲音——這是一條大狗,是一條獵犬,卻不知從哪兒繼承來一絲猛犬的血統。(他們結婚一個月之後他告訴曼尼:「俺得養活一條狗。不然,一整天,有時還得一連好幾個星期,家裡陪著我就只有你一個。」)這條狗從門廊底下鑽出來,走近他,它沒有奔跑,卻是像在晦暗中漂浮過來的,一直到它輕輕地偎依在他的大腿旁,它昂起頭,好讓他的手指尖剛能撫觸到它,它面對屋子,沒有發出一點聲音;與此同時,彷彿是這隻畜生控制著、保護著這所房子直到這一刻才消除了魔法似的,在他面前的由木板、木瓦組成的外殼變硬了,充實了,有一瞬間他都相信自己大概沒法走進去了。「可是我得吃呀,」他說,「咱倆都得吃東西呢。」他說,接著便朝前走去了,可是那條狗卻不跟著,於是他轉過身來,呵斥道:「快過來呀!」他說,「你怕啥?她喜歡你,跟我一樣。」於是他們登上台階,穿過前廊,走進屋子——走進這充滿暝色的單間,在這裡,整整六個月都濃縮成了短暫的一刻,使空間顯得非常局促,令人感到呼吸都很困難,整整六個月也擠縮到壁爐前面來了,這裡的火焰本該一直點燃,直到他們白頭偕老的;在他還沒有錢購置爐灶那會兒,他每天走四里路從鋸木廠回到家中,總能在壁爐前找到地,見到她狹長的腰背和地蹲坐著的腿與臀,一隻長長的手掌排開著擋在面前,另一隻手捏著一隻伸在火前的長柄煎鍋;從昨天太陽出山時起,這裡的火焰已變成死灰造成的一攤淺灰色的污跡——他站在這裡,那最後一縷天光在他那有力地、不停息地跳動著的心臟前消隱,在他那深沉地、不間斷地起伏著的胸膛前消隱,這跳動與起伏不會因為他急遽地穿越樹林、田野而加快,也不會因為一動不動地站在這安靜、晦暗的房間里而減慢。

這時候那隻狗離開了他。他大腿旁那輕微的壓力消失了;他聽見它走開時爪子落在木頭地板上的嗒嗒聲與吱吱聲,起先他還以為它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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