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 認識路喀斯·布香——跟任何白人一樣知道他。也許除了卡洛瑟斯·愛德蒙茲以外(路喀斯就住在愛德蒙茲離鎮十七英里外的農場上),他比別人更認識路喀斯,因為他在他家吃過一頓飯。那是四年前的初冬;當時他才十二歲,那事是這樣發生的:愛德蒙茲是舅舅的朋友,他們在同一個時候在州立大學上學。舅舅是從哈佛和海德堡大學回來以後去州立大學的,為的是學到足夠的法律知識以便當選做縣政府律師。出事的前一天,愛德蒙茲進城來看舅舅談一些縣裡的事務並且在他們家住了一夜。那天晚上吃晚飯的時候,愛德蒙茲對他說:
「明天跟我一起上我家去逮兔子吧。」接著對他母親說,「明天下午我把他送回來。他拿著槍出去的時候我會派個童僕跟著他。」接著又對他說:「他有條好狗。」
「他已經有個童僕在伺候他呢。」舅舅說。
然而愛德蒙茲說:「他那個童僕也會逮兔子嗎?」
舅舅說:「我們可以保證他不會跟你那個搗亂的。」
於是,第二天早上他和艾勒克·山德跟著愛德蒙茲回家。那天早上天氣很冷,是冬天的第一場寒流;灌木樹籬掛了霜顯得硬邦邦的路邊排水溝里的死水結了一層薄冰就連九里溪的活水表面都亮晶晶的像彩色玻璃似的彷彿一碰就會碎從他們經過的第一個農家場院和後來經過的一個一個又一個的場院里傳來不帶風的強烈的木柴煙味他們可以看見後院里的黑鐵鍋已經在冒熱氣還戴著夏天遮陽帽的女人或戴著男人的舊氈帽穿著男人的長外套的女人在往鍋底下塞柴火而工裝褲外面圍著用鐵絲系著的黃麻袋片做的圍裙的男人在磨刀或者已經在豬圈附近走動圈裡的豬呼嚕嚕地咕噥著不時尖叫著,它們不太驚慌,沒有張皇失措只是有點警覺彷彿已經感覺到儘管是模模糊糊地感覺到它們豐富多彩而又與生俱來的命運;到了傍晚時分整個大地將會掛滿它們那鬼怪似的完整的油脂色的空蕩蕩的屍體它們是在腳跟處被固定起來其姿態猶如在瘋狂地奔跑,彷彿筆直地撲向地球的中心。
他並不知道那事是怎麼發生的。那個童僕是愛德蒙茲一個佃戶的兒子,年紀和個子比艾勒克·山德要大,而艾勒克的個子又要比他大,儘管他們的年紀一般大。那男孩在大屋裡等著他們帶著他的狗——一條真正的逮兔子的狗,有點獵犬血統,相當多的獵犬血統,也許大部分是獵犬血統,美洲赤,是體黑而有深褐色或深紅色斑點的捕浣熊的獵狗雜交的後代,也許一度還有點那種能指示動物所在地的小獵狗的血統,一條雜種狗,一條黑鬼的狗,一眼就能看出來它的本性跟兔子特別親近,就像人們說黑人跟騾子特別友好一樣——艾勒克·山德已經拿了他的飛鏢——一個釘在一小段掃帚把上的拴鐵路路軌的粗螺母——艾勒克·山德能把飛鏢嗖嗖地頭尾相接地旋轉著投向在奔跑的兔子,其準確性跟他用獵槍差不了多少——艾勒克·山德和愛德蒙茲的童僕拿著他們的飛鏢他拿著槍他們穿過庭園經過牧場來到愛德蒙茲的童僕知道的水面上架有一根木頭可以踩著過河的小溪邊,他並不知道那事是怎麼發生的,那種事情發生在女孩身上也許可以想像甚至可以原諒但在別人身上就不應該也不可原諒,他踩著木頭走了一半他根本沒把這事放在心上因為他在圍欄最上面那根木頭上走過許多次而且距離比這個要長兩倍突然那熟悉的十分了解的陽光普照的冬天的大地翻了個個兒平展展地倒伏在他的臉上他手裡還拿著槍他急速猛撲不是脫離大地而是遠離明亮的天空他還能記得冰面破裂時輕微而清脆的碎裂聲記得他怎樣在落水以後並不覺得震驚倒是在又浮出水面呼吸到空氣時才激靈了一下。他把槍掉了只好扎猛子再潛到水裡去尋找,離開冰涼的空氣又回到水裡他還是對水沒有感覺,既不覺得冷也不覺得不冷連他濕漉漉的衣服——靴子和厚褲子和毛衣和獵裝外套——在水裡也不覺得沉重只是有點礙事,他找到了槍又使勁摸找水底然後一隻手劃著水游到河邊一邊踩水一邊拽住一根楊柳枝一邊把槍往上遞直到有人接了過去;顯然是愛德蒙茲的童僕因為這時候艾勒克·山德正使勁向他捅來一根長木杆,那簡直是根原木,剛一捅過來就打在他腳上使他站立不穩把他的腦袋又弄到水底下還差一點讓他失手鬆開了手裡抓著的柳樹枝後來有個聲音說:
「把木杆拿開別擋著他讓他好出來。」——那只是個聲音,並不是因為這不可能是別人的聲音只可能是艾勒克·山德或愛德蒙茲的童僕而是因為不管是誰的聲音都沒有關係:現在他兩隻手抓著柳枝爬出了水面,薄冰在他胸前喀嚓喀嚓地碎裂,他的衣服像冰涼的軟鉛他不是穿著衣服在活動而是好像套上了南美披風 或海員用的油布衣。他往岸上爬先看見兩隻穿著高統靴的既不是愛德蒙茲的童僕也不是艾勒克·山德的腳,接著是兩條腿上面是工裝褲他繼續往上爬站了起來看見一個黑人肩上扛了把斧子,身上穿著一件很厚的羊皮外套,戴著一頂他外祖父過去常戴的淺色寬邊的氈帽,眼睛正看著他這就是他記憶中第一次看到的路喀斯·布香或者更確切地說他記得這是第一次因為你看見了路喀斯·布香就不會忘記的;他喘著氣,渾身哆嗦著,這時才感受到河水的冰涼並為之震驚,他抬起頭看見一張臉正在望著他沒有憐憫同情或其他表情,甚至沒有驚訝:只是望著他,臉的主人根本沒做任何努力來幫助他從小溪里爬出來,事實上還命令艾勒克·山德不要去用木杆那唯一的表示有人試圖幫助他的象徵物——在他看來這張臉也許可能還不到五十歲甚至可能只有四十歲要不是有那頂帽子和那雙眼睛還有那黑人的皮膚但這就是一個凍得直哆嗦並且由於震驚和勞累而直喘氣的才十二歲的男孩所看到的一切因為望著他的那張臉的表情並沒有任何色素,甚至沒有白人所缺乏的色素 ,不是傲慢,甚至也不是鄙夷:只是自有主見從容自若。然後愛德蒙茲的童僕對這個人說了句話,說了一個名字——有點像路喀斯先生——於是他知道這人是誰了,想起了那個故事的其他部分那是這個地區歷史的一個片斷,一個部分很少有人比舅舅更了解的歷史:這個人是愛德蒙茲的曾外祖父 一個叫老卡洛瑟斯·麥卡斯林的人的奴隸(不僅僅是老卡洛瑟斯的奴隸而且還是他的兒子)的兒子,現在他站著一直哆嗦著在他看來又有一分鐘的光景那人站著看著他臉上毫無表情。後來那人轉過身子,說話時連頭都沒回,他已經走了起來,甚至沒有等一下看看他們是否聽見了,更別說看看他們是否會服從他:
「上我家來吧。」
「我回愛德蒙茲先生那裡。」他說。那人並不回頭。他甚至沒有回答他的話。
「拿著他的槍,喬。」他說。
於是他跟在他後面,愛德蒙茲的童僕和艾勒克·山德跟在他的後面,他們成單列沿著小溪朝橋和大路走去。很快他不再哆嗦了;他只是又冷又濕,不過只要他不斷走動那冷和濕也會過去的。他們過了橋。前面就是那大門,車道從那裡穿過庭園通到愛德蒙茲的家門口。那段路大約有一英里;也許等他走到愛德蒙茲的家宅他的衣服就已經幹了身子也已經暖和了即使在他知道他不會拐進去或者在他沒有拐進去以後,他還是相信他會在大門口向里拐進去的現在已經走過大門口,他還是對自己說他不進去的理由是,雖然愛德蒙茲是個單身漢家裡沒有女人,但愛德蒙茲本人很可能在把他送回他母親身邊以前不會允許他再走出他的房子,他一直對自己這麼說儘管他知道真正的理由是他無法想像自己會違背那個大步走在他前面的人就像他不能違背他外祖父的旨意一樣,並不是害怕他報復也不是由於他威脅要報復而是因為在他前面大踏步地走著的人跟他外祖父一樣根本不可能想像一個小孩會表示違抗或藐視。
看見了那座房子,那個小木屋並且想起了那故事,那神話的其餘部分:愛德蒙茲的父親 怎麼立下契約留給他的黑人嫡親姑表兄弟和他的子孫後代那座房子和周圍的十英畝土地——跟信封上的郵票似的永遠位於那兩千英畝種植園中心的一塊長方形的土地——那沒有油漆的木頭房子,那沒有油漆的尖樁籬柵,那人用膝蓋撞開籬柵的沒有油漆沒有門閂的大門還是沒有停下腳步也沒有回過一次頭而是大步走進庭院,他跟著他艾勒克·山德和愛德蒙茲的童僕又跟在他的後面。這裡即便在夏天也是寸草不生;他完全能夠想像那情景,整個一片光禿禿的,沒有野草也沒有任何樹枝草根,天天早上路喀斯家的某個女人會用柳枝紮成的掃帚打掃塵土,把土掃成一系列複雜的螺旋渦或重疊的環圈這些圖形隨著白晝的消逝會漸漸地慢慢地被雞屎和家雞富有神秘含義的三趾腳印弄得面目全非變成微型的(現在十六歲時才想起來的)像巨蜥時期出現的地貌,他們四人走在不能算是人行道的道路上因為路面是土鋪的可又比小徑要好,用腳踩實的小道在兩邊用鐵罐空瓶及插進地面的陶瓷碎片組成的邊界中間筆直地向前延伸,通向沒有上過油漆的台階和沒有上過油漆的門廊門廊邊上擺著更多也更大的罐子——過去裝糖蜜或者也許是油漆的一加侖容量的罐子和破舊的水桶或牛奶桶和一個削掉上半截的裝煤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