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墓地的路一直是和公路平行的,沿公路邊通到它的盡頭,那就是說,通到墓地。在公路的另一邊,先是住宅,郊區的新建築,有一部分還未竣工;然後是田野。至於公路本身呢,它的兩旁長著節節疤疤的老櫸樹,一半鋪著石塊,一半沒有。到墓地的路上卻薄薄撒了一層砂礫,賦予它幽閑的小徑風味。一條狹窄乾涸的壕溝蜿蜒在兩條路當中,溝里長滿了青草和野花。
春天,差不多是夏天了。大地在微笑。老天爺的碧空上,布滿又小又圓的密實雲塊,塗上了模樣兒滑稽的雪白斑點。鳥兒在櫸樹叢中鳴囀,一股和風從田野上吹來。
公路上,有輛從鄰近村子駛來的馬車,正緩緩地向城裡駛去。它一半駛在鋪了石塊的路面上,一半駛在沒有鋪石塊的部分。車夫兩腿懸在車轅的兩旁,吹著口哨,吹得一點都不合調。車子的最後面踞著一條小黃狗,它背對著車夫,順著自己的鼻尖,向它的來路上回顧,那副神情說不出地嚴肅和專註。這是條很可愛的小狗,是個活寶貝,真叫人歡喜。可惜它跟這故事無關,我們只好撂下它。有隊士兵走了過去。他們是從附近軍營里開來的,唱著歌,在他們自己揚起的塵土中前進。另外有輛城裡來的車子,正朝鄰近的村子匍匐駛去。車夫在打盹,而且車子上也沒有小狗,所以這輛車子一點都不吸引人。兩個學手藝的徒工循著公路走來,一個駝背,另一個是身材高大的巨人。他們赤腳走路,因為兩人的靴子都背在背上。他們向打盹的車夫愉快地招呼了一下,然後繼續趕路。這兒的交通不算複雜,既不會擁塞,也不會出事故。
去墓地的路上,只有一個人踽踽獨行。他慢慢地踱著,垂著頭,撐著一根黑拐杖。這人叫匹普桑姆,羅布哥德·匹普桑姆,別無二名。我們特別提出他的名字,因為他接下去的表現異常古怪。
他一身黑裝,因為他是到親人的墳上去。他戴了一頂粗糙的寬邊拱形禮帽,穿著一件年久發亮的禮服,褲子又緊又短,黑羔皮手套到處都磨破了。他的脖子上長著個大喉結,脖子又瘦又長,從磨損的翻領中伸出來。是的,這條領子的邊上已經有點起毛了。這人偶爾抬起頭來,看他離墓地還有多遠。當他抬起頭時,就會露出一副罕見的面孔。毫無疑問,這面孔別人是不會輕易忘記的。
他臉上鬍子颳得光光的,毫無血色。凹進去的兩頰當中,冒出一個前端像球塊似的腫脹的鼻子。鼻子紅得出奇,滿布一大堆疙瘩。這是一種病態的小肉瘤,它們使鼻子的模樣顯得古怪而不勻稱。鼻子的深紅跟臉盤的慘白構成明顯的對照,以致使鼻子看上去有些不真實、不自然,好像是裝上去似的。它就像個狂歡節戴的假鼻子,像個悲慘的玩笑,然而卻談不上什麼玩笑。——至於他的嘴呢,那是一張闊嘴巴,口角往下垂,緊緊閉著。當他抬起頭來探望時,夾雜白色細毛的黑眉,便一直聳到帽檐下邊,於是別人就能清楚地看見,他的眼睛多麼紅腫,眼圈黑得多麼可怕。一句話,這是一張令人不得不深表同情的面孔。
羅布哥德·匹普桑姆神情並不愉快,跟這可愛的上午頗不相稱;即使對一個訪問親人墳墓的人來說,也顯得過分陰沉。不過,要是能透視到他內心深處,那麼就該承認,有足夠的理由使他這樣。他是不是有點苦悶呢?要麼是遭遇到一點不幸?受到一點委屈?——要讓高高興興的人來體諒他的心境,那可難啦。啊,說實話,不只是一點點而已,而是程度很深哩,可以毫不誇張地說,他的處境很悲慘。
首先,他經常喝酒。嗯,這樁事以後再提。此外,他死了老婆,孤苦伶仃,被全世界所遺棄;在人世間他一個親人也沒有了。他的妻子,娘家姓賴布澤特,半年前生孩子的時候死去了。那是他第三個孩子,生下來就是死的。另外兩個孩子也都夭折了;一個死於白喉,另一個根本沒有生什麼病就死去,大概是由於一般性的營養不足。禍不單行,過了不久他又喪失了他謀生的位子,被可恥地剝奪了職務和飯碗;這都跟他的酒癮有關係,但匹普桑姆卻不能控制這個嗜好。
從前他還能稍微抵抗一下,儘管他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毫無節制地沉溺其中。可是,當他喪失妻子和孩子,被奪去了一切親屬,無依無靠,孤零零地生活在世界上時,這癮癖便成了他的主宰,逐步消蝕掉他靈魂上的反抗能力。他曾經在一家保險公司任職,充當較高級的抄寫員,每個月拿九十馬克的現鈔。但他在沉湎醉鄉的狀況下屢犯嚴重的過失,受到幾次警告後,終於被黜退,理由是他經常不稱職。
當然,匹普桑姆的品德並沒有因此而有所改善。相反,他是完全趨向毀滅了。大家都知道,不幸的遭遇會摧毀人們的尊嚴;——具備一些這方面的知識總是有好處的。這事確實又怪異又可怕。要是一個人堅持說自己沒有罪,那並沒有用處;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他會為他的不幸而鄙視自己。自我鄙視和罪惡之間存在一種極為可怕的關係;它們相互助長,相互刺激,真令人不寒而慄。匹普桑姆的情況也是這樣。他由於看不起自己的緣故而喝酒,並且愈來愈看不起自己,因為他一切的善良願望都一再破滅,嚙食了他的自信。在他家的衣櫥里,老是放著一瓶黃色的毒液。這是一種摧毀人的毒液。——為了謹慎起見,我不提它的名字。在這張櫥的面前,羅布哥德·匹普桑姆曾雙膝下跪,咬破自己的舌頭,可是他最後還是屈服了。——我並不喜歡向讀者講述這些事,可是它們畢竟有教育意義。——現在他順著到墓地的路往前走,撐著一根黑拐杖。溫和的春風也同樣吹拂到他的鼻子上來,可是他卻無動於衷。他,這個不幸的、墮落的人,只是高聳著眉毛,空洞而陰鬱地凝視著世界。突然他聽見背後有聲音,便注意傾聽;一陣輕柔的沙沙聲從很遠的地方迅速迫近。他轉過身,站著不動。原來一輛自行車正迅速地駛過來,輪胎在鋪著薄薄一層砂礫的路面上沙沙作響。因為匹普桑姆正站在路當中,車子的速度隨即放慢了。
騎在鞍子上的是個年輕人,一個少年,一個無憂無慮的遊客。啊,我的天呀,他一點也沒有要人家把他當做這個世界上什麼了不起的大人物!他騎的那輛車子質量不怎麼好,不是什麼名牌,隨便猜一下,頂多值二百馬克。他是剛從城裡來的,打算到鄉下來逛逛,踏著閃閃發光的腳鐙,長驅直入遼闊的大自然,多快活呀!他穿著一件花襯衫,外面罩一件灰色的短上衣,裹著綁腿套,還戴一頂世界上最俏皮的小帽子。這頂帽子妙極了,棕色的方格子花紋,頂上有一粒紐扣。露在帽子外邊的是一團亂糟糟的濃密金髮,蓬在前額上,眼睛碧藍。他生龍活虎地騎過來,撳著車鈴;可是匹普桑姆卻絲毫也不讓路。他站在那兒,不動聲色地盯著那生氣勃勃的青年看。
年輕人憤怒地朝他掃了一眼,然後緩緩地從他身旁騎過去,於是匹普桑姆也繼續往前走。可是等年輕人騎到他前面去了,他就用加重的語調慢慢念道:
「九千七百零七號。」
他然後閉住嘴,定睛朝著地上看。這時他覺察到年輕人的眼光愕然地落在他身上。
原來年輕人已轉過了身,一隻手扶著背後的鞍子,正慢慢踏著。
「怎麼啦?」他問。
「九千七百零七號,」匹普桑姆重複說。「啊,沒有什麼。我要檢舉你。」
「你要檢舉我?」年輕人問,身體更向後轉,踏得也更加慢,以致他不得不費力地來回擺動把手,維持平衡。
「當然啰。」匹普桑姆回答說,跟他相隔五六步路。
「為什麼?」年輕人問,並且下了車。他站在那兒,露出一副期待的神情。
「你自己知道得很清楚。」
「不,我不知道。」
「你應該知道。」
「但是我不知道,」年輕人說,「而且我一點也不感興趣!」說著就靠攏車子,準備再騎上去。他的嘴巴是不饒人的。
「我要檢舉你,你在這兒騎車子。不到外邊那條公路上去騎,偏要在這條到墓地的路上騎車子。」匹普桑姆說。
「可是,親愛的先生!」年輕人又氣憤又不耐煩地笑著說,重新轉過身,停下來。「你看沿路儘是腳踏車的輪跡。——大家都在這裡騎。」
「那對我反正一樣,」匹普桑姆回答。「我還是要檢舉你。」
「好,你高興怎樣,就怎樣吧!」年輕人喊,騎上車子。他確實騎了上去,並沒有因為騎不上車子而當場出醜。他只用腳蹬了一下,就穩穩地騎在鞍子上,全力踏著,要按他的性子重新把車子踏得飛快。
「要是你還在這兒騎下去,在這兒,在這條通到墓地的路上,那我一定要檢舉你。」匹普桑姆提高了嗓門,聲音發抖地說。可是年輕人根本不理睬,加快了速度駛去。
如果讀者在這時看到了羅布哥德·匹普桑姆的面孔,一定會大吃一驚的。他死命咬住嘴唇,面頰、甚至紅鼻子都扭歪了。在很不自然地高聳的眉毛下面,兩隻眼睛帶著瘋癲的表情,緊盯著那駛去的車子。突然間,他奔向前去,衝過自己跟車子之間的那幾步路,抓住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