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女朋友的「跟他在一起是多麼舒服」這句話,埃里克的拒不回應最終還是帶有一定目的(應該承認是不很健康的目的)的。這樣說聽起來也許有悖常情。艾麗絲雖然在口頭上說她痛恨權利關係,但她還是希望找到一個可以得到她尊重的男子。她心中最為佩服的倒是對她並不表現出過分熱情的男人,儘管這同她所聲稱的觀點完全背道而馳。
在埃里克開會之後那個星期六,他倆在一起吃早飯。談話間,埃里克不覺問起她童年時最為傷心的是哪件事。她還沒有來得及把嘴裡的烤麵包片咽下去再開口,他的目光恰好落到堆在房門口的皺巴巴的西裝衣褲上面,立刻萬分震驚地大叫起來:「老天哪,我得在十二點之前把它送到乾洗店去,要不然就來不及了,我星期一開會還得穿呢。」
問了這樣一個難以說清的問題後,又完全不等人回答,有的人對此會生氣,可是艾麗絲卻不敢相信自己童年最為痛苦的經歷會引起別人(即使是自己的情人)的興趣,因此,她回答說:「別擔心,在老布朗普頓路還有一家乾洗店,要到下午五點鐘才關門。」
在埃里克的目光轉移到別處時,艾麗絲很少會生氣地問他幹嗎不聽她說話,她只是心甘情願地相信他心裡又想到了更加有趣的事情。令人驚奇的是,這一明顯的不禮貌行為(在問了某人有關其個人的問題之後,又發覺一堆臟衣服比對方的回答更加有趣,這當然很不像話)卻並沒有怎樣玷污埃里克在她眼中的形象。歸根到底,他儘力作出感興趣的樣子來,而且問了幾個很不錯的問題,但她真的希望他有耐心傾聽她含混不清的回答嗎?他星期一要開會,把套裝送去乾洗確實很要緊呀。
埃里克心不在焉的眼神使她猜想他一定在考慮什麼重大的事情。他注意力不集中,是因為有其他的事分了神,那是一些比她這個人更加要緊的大事。如果這個男人接觸的是些更要緊的大事,那麼他肯定是值得她愛的(即使這意味著他忘了要聽她的故事)。這是愛情直角的一個典型例子:
愛情直角說明某人對某人一往情深,而那個戀愛對象的感情卻集中在另一件事或者另一個人身上。A愛著B,但B更關心的卻是C。有趣的是,B對C的迷戀非但沒有對B造成不利的結果,它反而使B顯得更加可愛了;結果呢,A「因為」B對C的分心而更愛B,因為B品位高,認為不值得多聽A說話,因為C被認為具有A(很少會自我感覺良好)自己不具有的優點——但是由於有B作為中介,自己也會得到這些優點的潤澤。
那麼,這個取代了艾麗絲地位的C究竟是什麼人或者是什麼東西呢?埃里克是不是正在進行一項比自己的女朋友重要得多的業務策劃?沒有聽他說起過他跟其他女人有什麼關係。他感興趣的事情多得很,這就使他老是顯得分心——在宴會上很可能是坐在角落裡的某個紅頭髮女郎,在飯店裡很可能是他的菜肴,在做愛時很可能是有人發來了傳真。
這裡突出的一點是,這種心不在焉的狀態完全對埃里克有利。它似乎表明他能夠接觸到一些艾麗絲沒法接觸到的事物,儘管她更願意傾聽別人的意見,接受能力比他強得多。
這是愛情直角的一個糟糕的例子,它具有宗教關係的所有跡象。
在多數的語言和宗教中,同一個詞「愛」都用來表示對神靈的崇拜和對人的依戀。自然這兩種愛的性質是完全不可同日而語的,有大量的證據說明了宗教之愛和男女情愛的不同。不過,也還是存在著相當多的情況,與通常在敬神過程中的現象十分相似,因此,我們覺得在談到男女結合的問題時,不妨借用宗教關係的說法,而不使用浪漫愛情的標籤。
隨著中世紀的結束,人們對神的崇拜逐漸淡漠下去,歷史學家告訴我們,表現男女之情成了文學藝術的主要題材。十四和十五世紀橫掃歐洲的文藝復興人文主義強調個人的心靈,為社會價值重新規划了方向,結果間接地導致了十九世紀浪漫主義的繁榮,這是完全符合邏輯的。在人的情感生活中,神的位置被世間的理想人物所取代,性愛的觀念中也摻雜了從前敬仰神靈時所含有的某些崇高的超越自我的期望。在十八和十九世紀中,找到合適的配偶(至少是對少數有知識、文化修養較高的人來說)不再是一件隨便可以作出決定的平常事情,僅僅找一個能做出像樣的魚餡餅、擺出一桌菜、耕好一塊地或者掙到足夠的錢養家的人是不夠的。因為你希望能夠愛上世間一個完美無缺的人,你可以同這個人一起長時間默默祈禱、到鄉間田野散步,把對方當作天使一樣愛慕。
有意思的是,在小說史上,最熱烈地追求幸福的女主角應該具有(在不同的階段)三種最為重要的追求,那就是,對神、對購物和對愛情的追求。在關心的問題上,包法利夫人可說是現代人的典型,她希望所有這三種追求都能達到一種自我超越的方式。福樓拜在這部小說的開始階段煞費苦心地告訴我們,艾瑪在修道院學校里受了好些年的教育,她對上帝的愛強烈得帶有某種色情的成分(當然這是用很藝術的手法暗示出來的)。儘管當時許多年輕女子都接受過修女的教育,但福樓拜在這一點上細加描述卻絕非出於偶然。這說明了包法利夫人對待愛情的態度中一些至關重要的問題,因為某個人生經驗只是間接來自於崇拜上帝的人,對親吻和夫婦生活的看法同某個能夠同塵世事物有較多接觸的人完全不同(值得注意的是,艾瑪的母親是在分娩時去世的,這就使女兒的感情完全倒向父親一邊,這樣在父親和天父即上帝之間就有了證據充分的聯繫)。
可以預料到,艾瑪從宗教中得到的愛使她對塵世間(與天國截然相反)的男人覺得難以忍受。她的丈夫查理坦然地屬於今生,而不是來世,這不僅因為他謀生的職業是個常常為當地農民鋸腿截肢的平庸的鄉村醫生,而且還因為他總是準時前來,直視艾瑪的眼睛,完全沒有宗教伴侶那種神秘的氣氛,能夠激發女方想起一系列令她牽腸掛肚的問題,例如「他有沒有收到我的信」或者「他知不知道有我這個人」。同查理這樣的人打交道心中總是很踏實的。
真奇妙。或者也許是——真乏味,真無聊。
查理希望能使艾瑪幸福,她要什麼他都從不拒絕,他聽她說話,擦去她腦門上的汗珠,但是,如果說他的目的就是使她幸福的話,那麼他採取的方式是再愚蠢不過了,因為她出於愛情的需要總希望他不在自己身邊,不希望他陪她在一起。她的宗教之愛要求愛人和被愛的人之間保持距離,這樣才會產生出甘苦交織的快樂。她的丈夫平靜而穩定地愛她,但是卻不能給她帶來那些和她通姦的靠不住的男人給予她的那種扣人心弦的激情。她的宗教之愛恰好與《仲夏夜之夢》中拉山德那句名言相反:「真正的愛情過程從來不會是一帆風順的。」在艾瑪的故事中,為愛情提供營養的(查理的失敗在於他一直沒有看到這一點)恰恰是這一併不順暢的過程。
宗教之愛的特別之處就在於它強調的是崇拜。但是一個凡夫俗子如何才能引起別人的崇拜呢?只有在一舉一動上學著神靈的樣子。那麼神靈又是如何行事的呢?出名的任性,完全靠不住。儘管耶穌本身並不是神靈,但我們可以以他的舉動為例。在耽誤了成百上千年之後,他終於來到了「應許之地」,但是使迎接他的人們大惑不解的是,他的穿著相當差勁,隨身所帶的除了一套戲法之外很少有其他什麼禮物,他所做的只是以一連串聳人聽聞的方式和當權者一決雌雄。接著,在稍作停留之後,他又不見了,他答應很快就會再來,成千上萬個信徒望眼欲穿地等著他的現身,但他卻杳無蹤影。
沒有什麼比耶穌這種「過上兩千年再見」的做法更過分的了。不過,在同艾麗絲交往的過程中,埃里克也不是特別守時的。
「喂,我會議結束後再來找你,我們一起去吃晚飯,」星期二下午五點半她給他打電話時他說,「你今天過得可好?」
「嗯,可以呀,你呢?」艾麗絲問。
「就是忙。德國馬克有很大的波動,不過我想我還是挺過來了。喂,是這樣,我得掛斷了,不過我等一會兒來找你,大約七點到七點一刻之間。我開車來接你,或許可以到索霍或者別的什麼地方去。」
那麼,在那天到了九點鐘艾麗絲怎麼還守在電話機旁邊呢?這一耽誤使蟄伏在她心中的不同神學派別活躍起來,它們各自迅速作出一些互相矛盾的解釋來:
傳統基督教會:「他會來的,不過要等很長時間。」
不可知論:「要等我看見他才能相信他的話。」
再生基督教:「他想把手頭的事快點結束掉,然後就直接來這兒,但是遇上了堵車。要是我盯著門上貓眼上方那塊油漆變淡的地方看,他隨時都有可能走進門來。也許他還會在半路停下來買束鮮花,為自己遲到道歉。」
無神論:「繼續做夢吧,心肝。」
九點三刻了,他還是沒有來,艾麗絲給他打了個電話。她原以為他一定會解釋有什麼複雜的原因使他失約了,但他的回應卻使她很有些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