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著解放南路一直下去就是天津市區通往大港的津港公路,該公路與外環線的十字交口,因為橋樑結構所致,造成司機視野受限制,而過往車輛速度非常快,等到路口發現情況時為之已晚,是個事故多發地段。
那是一個初冬的清晨,濃霧瀰漫,能見度達不到20米,此時接到了報警,在津港公路距外環線不遠處發現一具女屍。趕到事故現場,因為接近郊區,現場的濃霧依然未消退,交通事故處理科的人員已經設置了警戒標誌,閃著黃燈,引導出津方向被堵車流緩慢繞行通過。
一具女屍橫卧在公路上,年齡在30歲左右,頭沖著路肩。下半身被多輛過往車輛碾壓,已經血肉模糊,順著碾壓方向鋪開一條20多米長的血跡,斑斑的血污,碎肉,崩裂的骨頭,延展開來,觸目驚心。抬頭看看過往的集裝箱大貨車,拉煤車,半挂車,心想這樣的噸位的卡車碾壓到這麼弱小的身軀,這是多麼殘酷的死法。一個個疑問襲來,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還是殺人拋屍,還是另有隱情?一切都籠罩在這濃霧中。
該女子是否在過往車輛碾壓前就已經死亡呢,死因是什麼,是否是第一案發現場,根據目前掌握情況來看,已經不好下定論了。能否找到那些碾壓過屍體的車輛成為關鍵,第一輛車司機就是嫌疑人或目擊者。仔細查看現場,發現該屍體上半身靠近路肩,保存依然完好,手腕上的皮膚有一圈顏色稍淺,看痕迹像是曾帶過手錶,但是屍體附近又沒發現手錶。左手無名指帶有戒指,但卡在了指關節上,似乎要被人捋下而卡在那裡。這些跡象表明這是起搶劫案,但現場這公路是交通要道,車流量不算小,偶爾有巡邏車經過,被抓獲的可能性很大,不太符合常理。
西青警犬基地緊急調運過來一條警犬協助調查,警犬可說是警察得力的助手,此話不假。這頭警犬湊過來聞了一圈,立刻帶著警察朝前方走去,沒多久便進了一個汽車修理廠。一個夥計正在幹活,看到一幫警察進了院子,扭頭就要跑。警察放開韁繩,狗竄上去就把夥計撲倒在地。就地審問,夥計交代說前天剛偷了自行車,怕警察抓才跑的。這夥計在避重就輕敷衍我們。搜身後發現一塊女士手錶,錶鏈縫隙還有殘留的血跡,立刻帶回警局審訊。
經過兩天審訊,這夥計招供了,他晚上看到該女子一人行走,產生搶劫念頭,過去爭奪手錶,結果撕扯中失手把女子推倒在地,被一輛卡車碾壓而死。但轉天又翻供,不承認搶劫,反反覆復多次。而屍體身份又沒有查明,一下子陷入僵局。我找個機會單獨接觸下那個夥計,夥計小聲說:別打我,我真沒殺人,我半夜起來去院子外解手,就聽到公路上一聲輕響,霧氣大我也看不清楚,猶豫了下就湊過去看看,只見一個女的躺在公路上,下半身已經被碾了,人沒了動靜。我看軋死了人,想報案,但看見她帶著塊表和戒指,一時財迷就想拿走,表摘下來了,戒指沒摘下來。但看到前邊大霧裡似乎還隱約停著輛車,我就趕緊跑了。我拿了她東西,我也害怕被人找到說是我乾的啊,所以你們來了我就跑了。你那幾個同事下手太重了,我沒法不順著他們的意思說啊。其實,審訊也是種藝術,做不好適得其反,反而延誤了時機。
聽到這些,疑點越來越多,看來還是不能輕易的下結論,這樣定性有些不妥。他說的一聲響是怎麼回事,停在霧中的車又是哪來的?
後來又去了現場勘察,發現屍體不遠處的一個隔離帶有藍色掛蹭痕迹,在隔離帶中發現一個反光鏡,經調查屬於輕型福田貨車,在後來日子裡撒開大網走訪修理廠,調查車輛記錄,幾天後終於在大港一個貨運公司找到了該車。審訊司機,他承認案發當夜路過現場,也承認了是他碾壓了該女子,這屬於交通肇事逃逸。但他又表示,壓到她也是實在沒有辦法,根本避讓不開那女子。那天出了外環,他緊跟著一輛車,剛要超車,那輛車上突然跳下一個女子,急忙猛地打輪避讓,儘管霧大他開的很慢,但還是從那女子下半身碾壓過去,接著撞上了隔離帶,並把鏡子碰掉。心知自己闖了禍,但天黑霧大的,帶著僥倖逃竄了。不過他注意到,前面那輛車似乎正減速慢慢停下來。他對那車牌照有點印象,似乎是冀A8597。
那一聲輕響是福田貨車掛掉了鏡子的聲音,這司機的說法和那夥計描述不謀而合。
前面跳下人的車立刻成為重大嫌疑,根據牌照馬上調閱車輛檔案,很快在河北省某地找到了車主李某。李某見到警察吃驚地問:你們找到我失蹤的老婆了?警察正色的告訴他:你應該清楚你老婆已經死亡了,而且是從你車上跳下被撞身亡的!而在當晚的某監控錄像上顯示駕車人就是你,你親眼目睹了她的死亡過程,為什麼還要隱瞞這些事實?
李某臉色蒼白,無法抵賴,交代了那晚事故的緣由:他和他老婆從小就認識,相戀十幾年來一直很融洽,然後成了家,夫妻關係一直很好。不過最近半年以來,他老婆就像變了個人一樣,對他態度忽冷忽熱,從不吵架的她也動不動就發脾氣,經常離家出走,也不解釋去了哪裡。他跟蹤過一次,發現她竟然和一個以前男同學在一起,舉止也不正常。他就懷疑妻子已經有了外遇。後來老婆變本加厲起來,竟要求分手,這一切都讓丈夫無法忍受,尊嚴受到了極度傷害。
那天妻子又吵鬧起來,非要出去散散心,說沒看過海,要去海邊看看。沒辦法就開車帶她去了塘沽,返回市裡時已經深夜,突然老婆又提出去大港溜一圈。這時丈夫已經忍耐不住了,就在車上和她發生了爭吵。車到了津港公路,妻子說要下車自己回去,丈夫氣憤萬分,就賭氣說,要走馬上給我滾出車。妻子竟然沒有猶豫,在行駛中打開車門就跳了出去,丈夫大吃一驚,停車回頭一看,妻子已經被後面跟隨的一輛貨車卷進輪子下。丈夫腦子一片空白,驚恐、氣憤、失望、悲憤各種情緒交織著,難道她就這麼的討厭我么,寧可摔死也不願意見我,看到遠處躺在血泊中的妻子,他頭也不回,絕情的開車走了。丈夫希望能把這些日子以來的所有苦悶拋開,回來後他也隻字不提,寧可對外人說老婆和人跑了,也不願說是厭棄他而跳車被撞死。
根據丈夫及後面貨車司機的供述及車輛分析,他老婆當時沒有系安全帶,屬於自行打開車門跳出,肇事司機因為逃逸罪而被判處。丈夫被釋放。一切都似乎順理成章的結案了。但不久,我接到一個保險公司的協助調查的電話,讓此事件有了轉機。
慢慢的我了解事件的真實秘密,幾天後,我打電話給那個丈夫:你知道你老婆為什麼那天反常的要去海邊么,我想是她覺得以後再也沒有機會和你一起去看海了。因為她在半年前檢查出了淋巴癌,並且查出來時已經晚期了,恐怕她沒有告訴你吧?可能那時候你剛開展業務,什麼地方都要用到錢,她沒有告訴你或許是不想拖累你。
而那天也整整是你老婆為自己投的人身保險的第二年零第一天,受益人寫的是你名字,這個消息是保險公司的人告訴我的,你跟蹤你妻子看到的那個男同學,正是此人,那時你妻子在向他諮詢保險賠償的事宜,而你卻認為他們有染。
根據保險法以及保險合同規定,投保人不得在兩年內自殺。而她選擇了在過了兩年的第一天里,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也許當初她投保時只是為了能給你們將來美好生活提供一個保障,並沒有想到在今天能用上它,但因為這個癌症,以及將來能給你帶來20萬元的保險賠償金,她提前行使了保險條款給她的權利。她的變化你沒有了解,你因為繁忙的工作也不願意投入精力去了解。面臨即將告別人世的命運,她獨自承受了多大的壓力,卻不被最親密的愛人所知。你難道真的以為她情緒失常,要和你離婚么?我猜測,那時她多想讓你有所察覺,引起你的注意,多想得到你的安慰。多想你帶她去看看那想像中的大海。
電話那邊傳來丈夫低聲的抽泣,直到現在,他才知道妻子愛他有多深,愛有多濃。
她最後採取這樣慘烈的方式結束自己,我想她是既然不能讓你愛她一輩子,那就恨她一輩子好了。無論採取那種方式,總是希望你能記得她一輩子。
瀰漫的霧漸漸散去,露出了海的輪廓,你聽海是不是在笑,笑有人天真的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