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安魂經卷 第二十九章

我在大主教的辦公室里與他隔桌而坐,顧客的位置,就像我是一個來申請大宗貸款的銀行客戶。可除了我在屋裡的位置,我們兩人之間已經不再拘泥什麼禮節。我不再規規矩矩地坐著,直著脖子,挺著背,兩腳併攏放在地上,雙目以敬禮姿勢朝向對方。如今我的身體以一种放松、甚至舒服的姿勢坐著。我脫掉了紅鞋,腳墊在身子底下坐在椅子里,不錯,寬大的紅裙邊把它們遮得密不透風,但我確實是這麼坐著,就像很久很久以前,人們經常去野餐的時候,坐在篝火旁就是這個姿勢。假如壁爐里有火,火光會在光滑鋥亮的壁爐表面閃爍,溫暖地在身體上微微閃現。火光是我加進去的。

至於大主教,今晚簡直隨便得有些出格。沒穿外衣,胳膊肘抵在桌子上。這副樣子只要在嘴角再放一根牙籤,就是活生生一幅鄉村民主廣告,像在蝕刻畫里見到的。留有蠅屎斑的,燒掉的舊書里。

我面前遊戲盤裡的方格子正在填滿:此刻正在進行今晚的倒數第二輪遊戲。Zilch(一無所有),我拼著,毫不費力地用數值很大的Z拼了一個單母音詞。

「有這個詞嗎?」大主教問。

「不信可以查字典,」我說,「是個古體詞。」

「好吧,算你得分。」他說。臉上泛出笑容。大主教喜歡看我搶風頭,擺出一副老成樣,就像一隻忠於職守的小狗,時刻豎著耳朵,急於找機會表現自己。他的讚許如一陣暖流拍打著我。在他身上,我感覺不到絲毫敵意,而這是過去我在男人那裡,有時甚至包括盧克那裡,時常感受到的。爛貨這個詞,他連放在心裡想想都不會。事實上,他完全像老父一般慈祥。他的做法令我快樂,他喜歡這麼想。而我確實感到快樂,很快樂。

他速度飛快地在袖珍電腦上加好了我們的最後得分。「你大獲全勝。」他說。我懷疑他做了手腳,為的是討好我,讓我高興。可為了什麼?這仍是個問題。他這樣遷就我到底能得到什麼?一定有什麼的。

他往椅背一靠,兩手指尖頂著,這個姿勢如今我已再熟悉不過。我們之間早已對所有此類親昵隨便的小動作習以為常。他望著我,目光中不無慈藹,但同時也充滿好奇,似乎我是一個待解之謎。

「今晚想看什麼書?」他問我。這也已成了必不可少的例行環節。到目前為止,我已經讀了一本《小姐》雜誌,一本很舊的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的《老爺》 雜誌,一本《女士》雜誌,這本雜誌我恍惚記得小時候曾在我母親的某個住所見過,還有一本《讀者文摘》。他連小說都有。我已經讀完了一本雷蒙·錢德勒 的偵探小說,目前正在讀英國作家查爾斯·狄更斯的《艱難時事》,已經讀了一半。每逢這些時候,我總是狼吞虎咽、讀得飛快,幾乎是一目十行,竭力在下一個漫長的飢餓期開始之前,把儘可能多的內容吸收進我的腦海。假如這是在吃東西,我的行為就像餓鬼撲食,暴吃暴飲;假如這是性行為,那便好比在某個地方的小巷子里偷偷摸摸站著匆匆做愛。

我在看書時,大主教總是坐在一旁,看我閱讀,雖然一言不發,但眼睛一刻也沒有離開我。這種注視是一種好奇的性行為,他這麼做,令我有一種脫光了衣服的感覺。我希望他背過身去,在屋子裡隨便走走,自己也找點東西看看。那樣的話我會更輕鬆些,從容些。事實上,我這種違禁的閱讀行為在他面前也像是一種表現。

「我想我還是願意聊聊天。」我說。聽到自己說出這句話,我很是吃驚。

他又笑了。他看上去毫不吃驚。也許他期待的就是這個,或是類似的反應。「哦?」他說,「你喜歡聊些什麼呢?」

我猶豫不定。「隨便,什麼都可以。嗯,比如,說說你自己。」

「我?」他繼續微笑著。「哎,我可沒有什麼好說的。我不過是個平平常常的傢伙罷了。」

這句話里所包含的虛假,甚至連用詞都那麼缺乏真實——「傢伙」——令我戛然住口。平平常常的傢伙可不會成為大主教。「你一定擅長某個方面。」我說。我知道自己在慫恿他,投其所好,引他回答,我不喜歡自己這樣,事實上,我對此感到厭惡。可我們倆都在自我防衛。不是他說就是我說。對此我一清二楚,我可以感覺到話語積壓在我心裡,蠢蠢欲動。畢竟我已經太久沒有和人好好說過話了。今天與奧芙格倫同行時壓低嗓子交換的隻言片語根本算不上什麼,但卻有撩撥的作用,像開場白。既然那麼點簡短的交流都讓我如此輕鬆欣慰,我當然渴望與人更多地交流。

可是如果由我開口,我一定會說錯話,泄露心底的秘密。我可以感覺到這股衝動,出賣自己的衝動。但我不想讓他知道得太多。

「哦,我過去先是搞市場研究,」他底氣不足地回答,「之後稍稍擴大了研究範圍。」

我突然想起,雖然我早就知道他是個大主教,卻懵然不知他是哪方面的大主教。他主管的是什麼範疇?或者像人們過去常說的,他的專職是什麼?他們沒有具體的頭銜。

「哦。」我應道,竭力讓他覺得我對他的話瞭然於心。

「你可以稱我為所謂的科學家,」他說,「當然,只是在有限的範圍內。」

接著有一會兒他緘默不語,我也一言不發。兩人都在等對方開口。

我先打破了沉默。「這樣吧,也許你能為我解答一件令我疑惑不解的事情。」

他表現出興緻盎然的樣子。「那會是什麼呢?」

我是在自投羅網,可一時卻控制不住自己。「是從某個地方記下來的一句話。」最好不要說是哪裡。「我想它是用拉丁文寫的,我想也許……」我知道他有一本拉丁語詞典。他有各式各樣的詞典,在壁爐左邊的頂層書架上。

「說來聽聽。」他說。口氣疏遠了些,但明顯警覺起來,或者這只是我的想像。

「Nolite te bastardes carborundorum.」我念出來。

「什麼?」他問。

顯然我的音沒有發對。我不知該怎麼念。「我可以把它拼出來,」我說,「寫下來。」

這個新鮮大膽的主意令他遲疑了片刻。可能他根本不記得我會寫字。在這間屋子裡,我從未握過任何一種筆,連得分也從未加過。女人不會加法,他曾經開玩笑地說。當我問他是什麼意思時,他說,對女人來說,一加一加一再加一不等於四。

那等於幾?我問,以為他會說等於五或者三。

還是一加一加一再加一,他回答。

可這會兒他卻回答:「好吧。」接著便隔著桌子把他的圓珠筆扔過來,幾乎有些不顧一切地,彷彿在接受某種挑戰。我環顧四周,找能寫字的地方,於是他把計分簿遞給我,就是那種案頭使用的記事簿,每頁頂端印有一張小小的圓形笑臉。這種東西仍在繼續生產。

我用印刷體仔仔細細地寫下那句話,憑著頭腦里的記憶,按照櫥櫃里這句話的原樣,一筆一畫抄寫下來。Nolite te bastardes carborundorum.此時此刻,此情此景之下,它既不是禱文也不是號令,僅是一句可悲的塗鴉,被人胡亂塗寫下來,之後又棄之不理。筆握在指間的感覺真是舒服,簡直像具有鮮活的生命。我能感覺到它的威力,它那包容萬語千言的威力。筆是嫉妒的對象,麗迪亞嬤嬤常說,她引用的這句話是感化中心的又一格言,為的是警告我們遠離此類物品。千真萬確,它讓人產生嫉妒。就這麼握著都讓人嫉妒。我對大主教的筆嫉妒不已。這是又一件我渴望偷偷拿走的東西。

大主教從我手裡接過有圓形笑臉的紙頁,看了一眼。隨即便哈哈大笑起來。他臉紅了嗎?「這不是真的拉丁文,」他說,「不過是個笑話而已。」

「笑話?」我說,完全給弄糊塗了。難道我如此鋌而走險,為弄懂它費盡心機,就為了個笑話?「什麼樣的笑話?」

「你了解學校男生們的德性。」他說。笑聲里飽含懷舊情緒,此刻我看出來了,這是一種對其舊我遷就縱容的笑聲。他站起身,穿過房間走到書架前,從他收藏的珍品中取出一本,但那不是字典。而是一本舊書,看上去像一本教科書,折了角,上面滿是墨汁。他先是帶著沉思、懷舊的神情拿在手上翻看了一陣,然後才遞給我。「你看。」他說著,把書攤開放在我面前的桌子上。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幅圖片:《米勒的維納斯》,黑白的,身上被人笨拙地塗上了鬍鬚、黑色的胸罩和腋毛。與之相對的一頁上是《羅馬競技場》,用英語標明,英文上面是一行拉丁文的動詞詞形變化:sum es est,sumus estis sunt 。「喏,就在這裡。」他說著指給我看。於是,我在空白處見到了那行字,用的是和維納斯身上的腋毛相同的墨水:Nolite te bastardes carborundorum。

「不懂拉丁文的人要領略這句話的可笑之處還真有些難,」他說,「過去我們經常寫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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