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勢必有一個特點——犧牲自己的需要。
壞人,勢必有一個特點——縱容自己的需要。
好人與壞人,就這樣構成了一個奇妙的平衡。
朋友M過生日,看著別人給他送來的種種禮物,他突然間發覺,已經有兩年多時間他沒有送過任何人生日禮物了。
他對我說,他有時記得親朋好友的生日的。但是,他不管如何叮囑自己,最後總是將別人的生日禮物忘掉。最後他發現,他心中有一股強大的不情願。
僅從這一點看來,M應該是一個非常自私的人。
但事實恰恰相反,在家人和朋友圈子裡,M都是一個難得的好人。他對朋友是有求必應。至於家人,他幾乎是一個人將全家人扛在自己肩上,除了好好照顧自己的小家外,他對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姐妹都擔負著太多的責任。
我為什麼會成為這個樣子?M問我。發現自己竟然如此自私,M有一點兒崩潰的感覺。
我說,這很簡單,你總是在滿足別人的需要,但是你從不滋養你自己,你正在乾枯。
甚至,你一直以來也期待著別人的回饋,但好像你期待的回饋一直沒來,於是你絕望,不想再這樣付出下去了。
M聽了深有感觸,他又問,我該怎麼辦?
我說,看看你的內心吧,看看你的內在想要什麼。
我讓他坐得端正一些,放鬆身體,做幾個深呼吸。在他身體放鬆下來後,我請他很慢很慢地、帶著充分的感覺說:「我……最……想……要……的……是……」
在他說的時候,我也跟著用相同節奏的語氣,並好像用全部注意力在跟隨他一同說:「你……最……想……要……的……是……」
一開始,M還是用比較快的語速說,但在我的引導下,他的語速逐漸慢了下來,放鬆但又全神貫注地說:「我……最……想……要……的……是……」
當說出他一個隱藏很深的、他甚至完全都不知道的願望時,他淚如雨下。
做完這個練習後,他說,他知道他想要的是什麼了,接下來,他會去滿足自己的需要,去滋養他自己。
M的故事,深深地觸動了我,我想到了一系列的故事、一系列的問題,最後豁然開朗,有了一個很深的領悟:
或許,人性的一切問題都可以回到一個支點上——如何看待需要。
最好是成為一個開悟的人,看破並放下一切慾望。
但是,作為凡人,我們戒除不掉需要,並因圍繞著需要產生了這樣一對矛盾的心理:
一、需要是有罪的;
二、我有需要。
所謂的壞人或小人,似乎沒有了第一部分,只剩下「我有需要」。因而,他們在追求需要時沒有任何的愧疚感,更不用說什麼罪惡感。
有時,這一需要是飲食男女這些躲不開的需要;有時,這一需要是一種沒有實際價值而只是讓自己感覺很爽的需要。
現在曝出的很多惡性新聞事件中,為非作歹者都是這種心理在作祟,將別人踩在自己腳底下,別人絲毫不能反抗的感覺很爽。
他們作惡到這種份上,讓需要被滿足顯得尤其邪惡。但在我看來,他們之所以陷入這種邪惡的地步,是因為他們想徹底滅掉「需要是有罪的」這種不好的感覺。
但是,他們真的是有罪的,他們真的會有內疚感,這種內疚感會讓他們不舒服,那他們怎麼辦?
內疚是對自己的攻擊,當他們想完全消滅掉這種自我攻擊時,他們就將其變成了向外的攻擊。他們越是拚命滿足自己的需要,罪惡感就越強,這時他們對別人的攻擊性就越強。
但請記住,這種攻擊性既是一種自戀,也是一種罪惡感向外的投射。
這種罪惡感投射到頂峰,他們會信奉一種強權邏輯——「你這麼弱,你活該被我利用。」更嚴重的時候,壞人剝削、傷害了好人後,還要將好人殺死,因為壞人覺得「你如此軟弱、你如此笨蛋,你該死!」
最近我正在看紀實小說《國殤》,講的是抗戰時期國民黨軍隊如何抗戰的,這本書中轉載了一個日本士兵詳盡的回憶錄,細緻地描繪了他是如何從一個有些膽怯的男人變成惡魔般的殺人機器的,從中可以清晰地看到,當他試著將自己的罪惡感消滅時他會變得更邪惡。
著名小說《追風箏的人》中,也寫了這樣一個故事,當男主人公阿米爾想消滅自己對僕人哈桑的愧疚時,他也逐漸淪為惡魔。
至於好人,似乎沒有了第二部分「我有需要」,而只剩下第一部分「需要是有罪的」。
譬如楊麗娟的父親楊勤冀,他好像是一個沒有任何需要的人,當別人試著滿足一下他最基本的需要時,他都會避之而唯恐不及。他去最好的朋友家,他寧願蹲在地上,別說沙發,甚至朋友給他一個小板凳,他都要拒絕。
但是,這也不是真的,哪怕像楊勤冀這種級別的超級好人,他也仍然會有需要,並且他會用巧妙的方式來滿足自己的需要。
什麼方式呢?就是通過滿足別人,尤其是自己最親近的人。
所以,楊勤冀這個似乎沒有任何需要的父親,有了一個為達到目的而不罷休的女兒。
楊勤冀這樣的故事看起來是極端的,似乎不多。但其實,類似這樣的故事在我們國家比比皆是。
譬如,一個對自己苛刻到節儉的媽媽帶女兒去超市,說,挑吧,你想吃什麼咱們就買什麼。
女兒很高興,挑了一些自己喜歡的零食。
接下來,媽媽又特意挑了一些更昂貴的。
然而,回到家後,媽媽突然間覺得女兒吃零食的樣子很貪婪,於是歇斯底里地爆發了:「你知不知道我們家日子多難過,你為什麼這麼貪婪?!」
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
豆瓣某小組中,一個網友講了一個更恐怖的故事。一次,她拒絕了媽媽給她買的衣服,結果媽媽爆炸了,她大喊:「你還不如去吸毒,吸毒的話你還會知道需要我的錢。」
這三個例子中,父母們都是沒有什麼需要的好人,而且他們都想過度地滿足孩子的需要,以此來釋放自己潛意識中隱藏著的蠢蠢欲動的需要,然後又將「需要是有罪的」這種負罪感轉移到兒女身上。
大學的時候,我喜歡上一個女孩,覺得她配得上擁有最好的一切,甚至我想像自己掙很多錢,讓她吃最好的、穿最好的、用最好的……但同時,我又覺得她是一個「壞女孩」。
我是一個好人,好人其實很多時候蠻卑鄙的。
因為對自己有這樣的洞察,我至少是在諮詢中對「壞人」們會有很深的理解與接受。
有時候,親密關係中的「壞人」真的是極度可憐的。
一個女孩對我說,她自私自利,這是一個準確的自我評價。我問她,如果最自私自利是10分,你的自私自利是幾分。
她說,9.5分。
我又問她,你父母的無私程度是幾分。
她說,一個9分,一個8.5分。
我對她有很深的了解,因而對她有很深的同情。她的父母童年時沒有得到什麼關愛,也就是說,他們的需要沒有機會得到滿足。後來,他們嚴重壓抑了自己的需要,他們還將這種壓抑神聖化,覺得這樣自己就是一個好人。同時,這種心理的另一面就是,那些需要得到充分滿足的人就是壞人。
有了女兒後,他們被壓抑的需要通過極度滿足女兒而釋放,但他們又將「需要是有罪的」這種心理投射到女兒身上。如此一來,女兒就背負了非常沉重的負罪感,她說自己自私自利時,看起來像是無所謂,這其實和阿米爾的心理是一樣的,她不允許自己內心的負罪感湧出,因為負罪感太多太重,一旦湧出就猶如河堤崩潰。
中國古話說「飲食男女」,這是兩個最基本的需要。如果說,飲食的需要是有罪的,那麼性的需要就更是如此了。圍繞著性,我們的內心、家庭、文化乃至全球每一個角落都有種種或顯露的或隱蔽的罪惡感。
這種罪惡感,在基督教中被稱為「原罪」。《聖經》中,亞當和夏娃一開始是蒙昧而幸福的,他們的身心都在伊甸園中,但當吃了蛇給他們的智慧果,他們開始有了性意識,並因而感到羞愧,要把自己的性部位給遮蔽起來。上帝看到他們這樣做,知道他們觸犯了原罪,於是將他們逐出了伊甸園。
這個故事有很普遍的寓意,這種寓意其實藏在我們每一個家庭中。關於這一點,以後我將在多篇文章中進行細緻的分析。
但不管我們怎麼覺得性有罪,性的需要仍和飲食的需要一樣難以戒除。
甚至,男女的需要一旦泛濫起來,那比飲食需要被過度滿足的狀況還要可怕得多。
那麼,怎麼辦?
最好的一個辦法是,我壓抑我的性需要,但我勾引你的性需要,你因而來欲求我,我也順帶著得到滿足了,但我卻在事後說,你是壞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