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半小時到了法院。一個肩膀瘦削、胸脯凹陷的老頭在我前面一瘸一拐地走進法庭,胳膊下夾著一份報紙。他坐到最後一排靠走道的座位上,就在門旁。他是個常客,有時候是例行審判中的惟一聽眾,沒有人記得那些審判是什麼時候結束的。雖然我從來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是我聽說他有過很長一段時間的律師生涯,退休以後不知道該怎麼打發日子。
「這個案子真有意思,」當我經過他身邊時,他說道。
我繼續往前走,假裝沒聽見,但是,就在那時,也許是因為我感覺到了什麼——想到了今後在我身上也會發生的某些事情——我停下腳步,轉過身去。
「你以前是位律師,是嗎?」我問,盡量做出感興趣的樣子。
他那灰白的淡眉下露出目光清澈、炯炯發亮的眼睛。
「我一直干到七十五歲,一小撮臭名昭著的不稱職的醫生剝奪了我惟一的希望。」他用一隻瘦骨嶙峋的手指敲敲胸脯。
「心臟,」他解釋說。
「那是十年以前的事了,」他說。
「我想那些醫生現在都已經死了。」
他站起來,倚在前面的長椅上。
「現在我只能來看看。我喜歡審判。每個人都有一個不同的故事;每個人都有一個結局。你最終會找到答案的。」
他急於和別人交談,和另一個律師,一個理解他的人。
「生命不是那樣的。你不知道生活什麼時候會結束,你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情。在審判中,你卻可以知道自己是贏了還是輸了。在法庭外面你怎麼可能知道呢?」
他的眼睛裡流露出一絲焦慮的表情,他思索著他自己的問題。然後,他站直了身體,拍拍我的胳膊。
「最好去做好準備,」他帶著鼓勵的微笑說。
「這個案子很有意思,」當我轉身走向空蕩的法庭前面時,他又說道。
我坐在辯護律師桌前的椅子上,回頭看了一眼,只見那老頭正在聚精會神地看報紙,也許是在看訃告欄吧,沒有幾個人比他活得更長。他說的話不錯:審判是故事,是關於其他人的生活的故事。剛開始,它們是各個互不相聯的片段,到最後,這一個個的片段構成了一個整體,然後再以各個部分相吻合的方式講述出來。那就是我的角色:一個能夠明白別人的生活意義,卻無法懂得自己的生活意義的故事敘述者;一個沒有自己的故事可講的故事敘述者。
法庭後面的門吱呀一聲開了,我聽見了沙沙的腳步聲,又有人在旁聽席上坐了下來。幾分鐘以後,門又開了。是哈博·布賴斯,他手裡拿著筆記本,準備記下他認為明天早上能夠奉獻給讀者的十分重要的新聞。五分鐘後,也就是一點二十分,第一個陪審賀朝陪審團室走去,十分謹慎地不朝我這個方向看。
一個鬍子花白、和顏悅色的代理法警趕上她,為她打開門。法庭里漸漸坐滿了人,法庭記錄員在她的打字機上裝上一卷新紙,為下午的審訊做好準備。
我的腦子裡一片空白,什麼感覺也沒有,甚至對即將會發生什麼事沒有任何預感。我聽著漸漸恢複了生氣的法庭里發出的聲音,腦子裡惟一的想法——就像坐在我身後什麼地方旁觀的老頭想的一樣——就是我將永遠過著這樣的生活:沒完沒了地重複每一次審判,重複每一個故事,一遍一遍又一遍。
法庭滿了,最後一位陪審員回來了。被告被帶了進來,坐在我旁邊的椅子上。卡桑德拉·羅伊斯切坐在紅木長桌的另一頭,埋頭忙著做筆記。書記員,一個等著退休的心地寬厚的女人,坐到她二十年來一直坐的那個位置上。每一個人都各就各位。法警像個老兵一樣,站得筆直筆挺,然後發出他一貫發布的命令。
「全體起立,」他說。他的話還沒脫口,大家全都站了起來,等待著,莫里斯·賓漢姆目光直視前方,走向法官席。卡爾文·傑弗里斯走路也是那樣,從來都是目不斜視,不過,他走得更快,就像是一個總是匆匆忙忙,想同時做兩件事的人。
賓漢姆對陪審團點頭致意。
「下午好,」他操著愉快溫和的聲音說。
「安托內利先生,被告方準備好傳喚下一位證人了嗎?」他問道。注意力向我轉移。
「是的,法官大人,」我一邊說一邊站起來。
「被告方傳艾略特·溫斯頓。」
我眼睛盯著法庭後面的雙扇門,不知道門是否會打開,如果打開的話,艾略特·溫斯頓是否會從那門裡走進來。我等待著,一直在等待著,但是什麼也沒有,連一點聲音也沒有。他逃掉了,正如我料想的那樣,他逃跑了。也許現在他一個人正在電梯里,也許正在去他憎恨的那個女人和被他殺害的那個男人的住處的路上。我轉過頭,準備解釋說我的證人失蹤了,在他缺席的情況下,被告方將要求傳喚被告本人。
「法官大人,」我開始說道,但是賓漢姆從我的頭頂上方看過去。
「我想你的證人到了,安托內利先生。」
艾略特·溫斯頓就站在門內,兩個肌肉結實的護理員中的一個正在除去把他的雙腕緊鎖在背後的手銬。艾略特的穿戴與我第一次在醫院見到他時的衣著完全相同:綳得太緊的破舊西裝,磨破了的襯衫領子被同樣歪著的領帶在喉嚨處紮緊。兩個護理員倚在後牆上,而艾略特則揉著手腕,邁著緩慢的、有條不紊的步子從過道上往前走,不停地朝兩邊看。他的眼珠子轉個不停,當書記員主持宣誓時,他剛剛在證人席上坐下,眼珠子也沒有停止轉動。他彷彿正在試圖把法庭里看得見的每一寸空間,法庭里的每一件東西和每一個人都永久地印在他的頭腦里。
「請報出你的姓名並拼出你的姓氏字母以便備案,」我說。
他看看我,但只是飛快的一瞥,然後,臉上閃過一絲不耐煩的神情,又開始巡視起法庭來。當他的眼睛轉回來時,目光不是落在我身上,而是在卡桑德拉·羅伊斯切身上。
「你是本案的公訴人?」他問,朝她微微欠欠身子。
她起初吃了一驚,然後她的表情迅速變得惱怒起來,眼睛看向法官席求救。
「溫斯頓先生,」賓漢姆法官用平靜但堅定的聲音告訴他,「證人只回答向他們提出的問題;證人不提問。但是,不錯,羅伊斯切女士是本案的公訴人。現在請你回答安托內利先生問你的問題。請通報你的全名並拼出你的姓氏字母以便備案。」
艾略特直挺挺地坐著,一臉傲慢的表情。他把賓漢姆的要求當作僕人向主人提出的請求。他也許會聽,但是絕不會回答。他向我轉過身來,右肘支在椅子扶手上,大拇指放在下巴下邊,食指和中指按在顴骨上。起先像是有一個念頭掠過他的頭腦,接著是一個微笑盪過他的嘴唇。
「我的名字是艾略特·洛威爾·溫斯頓,」他終於說道,然後慢慢地拼出姓氏字母。
我垂目瞥了一眼放在桌上的打開的案卷。
「我相信下一個問題應該是:『你的受雇情況?』」
我猛地抬起頭。他本為表示恭敬而顯出的笑容既無法完全掩飾臉上的愁容,也無法徹底掩飾某種懷舊感。
「我沒有工作。我是有閑階級的一員,如你所知,總是由州政府以不同的方式供養著。」
「你是州立醫院的住院者。」
「我剛才說過了。」
「你在那兒多長時間了?」我問,一邊合上了案卷。
「十二年,五個月,三個星期,零四天。」他說,聲音刺耳,近乎蠻橫。他好像為此感到驕傲,並時刻準備蔑視任何想表示反對意見的人。
我沿著桌子後面擠出來,走過被告——可憐的一頭霧水的丹尼面前,他似乎對坐在證人席上的這個怪物很好奇。當我經過卡桑德拉·羅伊斯切時,只見她不顧一切地用眼睛盯著艾略特·溫斯頓。
「十二年,五個月,三個星期,零四天。」當我在辯護律師桌遠側稍作停頓,回頭看斜對面的證人席的時候,我自言自語地大聲重複道。
「你知道自己沒有任何毛病,沒有什麼嚴重的問題,只需稍事休息,每星期找一位優秀的精神病學家稍微諮詢一下就能治好。在這種情況下,你這些年是怎麼挺過來的?」
他沒有回答,我能感覺到他在揣測我還知道些什麼。
「我們對你的情況一清二楚,艾略特,」我倚在桌子前面,兩手握在一起。
「我們知道是卡爾文·傑弗里斯安排你進了州立醫院;我們知道沒有做精神病鑒定就把你送到那兒去了;而且我們知道他那樣做的原因是什麼。我們知道他不想讓你礙事——當他奪走你的妻子和你的孩子們的時候,你在那樣一個地方是無力反抗的。我們想問的是,你是什麼時候才明白自己在那兒不會是只呆幾個月的?他向你保證只呆幾個月,對嗎?他說你應該住到醫院去,到時他會同樣憑藉他的權力把你弄出來,對嗎?」
他因憤怒而臉色陰沉,他的目光向我直射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