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完全是個運氣問題。十二個副地區檢察官中的任何一個都有可能被指派去處理州政府訴約翰·史密斯案。儘管媒體做了大量的報道,儘管許多評論文章堅持認為地區檢察官應該親自審理這起謀殺案,因為該案的受害者是一位巡迴法院的在任法官,但是,該案的處理還是和其他殺人案一樣:不論受害者是個被人砍死在小巷裡的垃圾桶背後的無家可歸者,還是被人刺死在他自己車旁的州司法機構的成員,刑事司法制度的官僚機器都用嚴厲的平等態度對待每一個死者。同一類型的案件以嚴格的制度由那個部門的代理人輪流受理。一個不知名的職員毫不猶豫地寫下了卡桑德拉·羅伊斯切的名字。這一簡單的舉動使卡桑德拉名聲大振。
地區檢察官在宣布將由卡桑德拉·羅伊斯切對殺害昆西·格里斯沃德的兇手提起公訴時,對她的資歷大肆讚揚了一番,不由得你不相信是他親自挑選了卡桑德拉。他面帶誠意堅持說,卡桑德拉是他辦公室最有經驗、素養最好的公訴人之一。他朝攝像機傾過身子,被太陽曬得黑黑的臉上帶著自信的微笑。他稱她是「一個強硬、聰明的律師,對法庭非常熟悉」,就好像別人會以為她不熟悉似的。他悄悄地朝一張3×5的卡片飛快地看了一眼,接著說道:「在全州只有三四個公訴人能與她96%的定罪率相媲美。」他轉身與站在身旁有點兒迷惑不解的卡桑德拉握了握手,朝走廊里擁擠地圍成一圈的記者們最後笑了笑,揮揮手,退進了他的辦公室。
卡桑德拉·羅伊斯切對著電視攝像機燈光眨巴著眼睛,被獨自一人留了下來,聽她自己重複那些乏味的套話。她很聰明,從來沒有因這些套話被別人譏笑過。有趣的是,我們譏諷別人所用的那些詞語,如果我們自己受用的話就不再顯得是虛偽的了。她是認真的。她說她決心要把兇手繩之以法;她說她對這個世界充滿了十二分的信心,相信陪審團會做出正確的裁判。她此刻就堅信,對約翰·史密斯做出有罪判決是非常重要的,不過,她也許忘記了曾經發生過的事情——有一次庭審時,我親眼看見她和昆西·格里斯沃德相互口吐侮辱之詞,然後,她憤然衝出法庭,希望他死了才好。
她當時對昆西的表情正是她此刻看著我的表情。她有點兒惱火,因為她必須對一名新換的律師重複一遍對被告的指控,而更使她生氣的是,庭審沒能按時開始。原定於十點開始,但現在已經十點零七分了。她坐在一張律師桌前,手指輕輕叩擊著桌面,牙齒格格響,聽著零零落落坐在我們後面橫貫低矮法庭的硬木凳上的記者和聽眾在低聲細語議論著。
書記員向法庭里走了兩步,停下來,跺跺腳。
「全體起立,」她喊道。
黑色的法官袍服拖在身後,莫里斯·賓漢姆法官輕快地走了進來。在他多年的法官生涯中,他曾在這裡聽過痛苦或欺騙導致的幾乎所有的控告和辯解。賓漢姆五十四五歲,長著一對富有生氣而警覺的藍眼睛,棕色短髮中僅僅夾雜著少許白髮。儘管嚴格地說他算不上一名法學學者,但他頭腦清醒,並具有建立於經驗之上的良好的判斷。從來沒有人——甚至連他有時不得不判長期徒刑的犯罪被告人——抱怨過他的判罰不公。他文質彬彬,有時候有點過分,但是,他那無可挑剔的舉止——這是他優秀品質的真實反映——也阻礙了他與別人有更加密切的接觸。在他面前辯護過的律師都喜歡他,雖然他們並不了解他;和他一起工作過的法官都不喜歡他,因為他沒有興趣了解他們。
他的一舉一動乾脆利落,他也從不為時間感到擔憂。他坐下來,雙手交叉放在面前的桌上,身子前傾,轉頭朝副地區檢察官看了一眼。那隻不過是期待的一瞥,她便知道他要做什麼。
「尊敬的法官大人,今天審理的是州政府訴約翰·史密斯一案。」
他看了一眼站在邊門旁的副治安官,他立刻就明白了。他的眼睛依然看著法官,拉開門,喊出被告人的名字。約翰·史密斯出現在門口時,副治安官用手抓住他的胳膊,領著他穿過法庭前面。
那個人們只知道他名叫約翰·史密斯的年輕人——那個男孩——帶著鐐銬,緩步走過法庭,他的雙手被緊緊銬住放在腰前,他的腦袋一上一下慢慢地點著。他走近時,面帶疑惑的神情注視著我。上星期五下午晚些時候,也就是三天前,我和他在一起呆了一個小時,但我不敢肯定他是否記得我是誰。
副治安官把他領到我旁邊的地方,然後退到後面幾英尺處的木頭圍欄前。賓漢姆看看我,豎起眉頭。
「尊敬的法官大人,我叫約瑟夫·安托內利。我同意擔任名叫約翰·史密斯的被告的辯護律師。如法庭所知,史密斯先生先前被指控犯有一級謀殺罪。當時,史密斯先生的辯護律師是公立辯護律師事務所派的。辯護律師提出了無罪請求,要求對史密斯先生做精神疾病檢查,以確定他是否有能力接受審判。現在這個案子被移交到您的法庭做進一步的審理。」
這是例行程序之一,儘管大多數律師討厭這些程序,認為是浪費時間,但它卻是我最喜歡做的事情之一。我就像一個只有五句台詞的演員,但是,我知道這五句台詞和戲裡的任何一句台詞一樣重要。我兩手背在後面,肩膀挺直,腰部微微向前傾,兩腿叉開站在那兒。我每句話都說得很快,說到最後一個字時突然打住,停頓足夠長的時間,讓它產生迴響,接著從頭再來。
「我給法庭發了一個替換指令,有原先那個律師和我的共同簽名。如果法庭同意,在為史密斯先生辯護開始時,我想首先請求撤消對他做精神病檢查的申請。被告人無意迴避根據事實對該案進行審理。尊敬的法官大人,被告希望能夠永遠裁定他是無辜的。而殺害尊敬的昆西·格里斯沃德法官的兇手——不論他是誰——仍然在逍遙法外——」
莫里斯·賓漢姆抬起下巴,打斷了我的話。我已開始投記者所好,但他不允許我這樣做。他注視了我片刻,使我發現他幾乎要露出笑容。然後,他朝卡桑德拉·羅伊斯切看過去。她已經知道他要問什麼問題,同時對自己的回答也胸有成竹。
「州政府沒有反對意見,」他一豎起眉頭,她就答道。
賓漢姆飛快地笑了一下,微微一點頭,坐直身子,瞥了一眼卷宗,然後合上,又點了一下頭。
「史密斯先生,」他說,身子往前傾。
沒有反應,至少我沒聽見。我朝旁邊看看,驚訝地發現約翰·史密斯正抬頭看著法官席,等待著法官下面要說的話。
「你知道我們今天在這兒幹什麼嗎?」一史密斯什麼也沒說,但他看上去神情好像很專註。此外,他好像被法官吸引住了,那樣子我以前從未見過。也許是因為賓漢姆那輕輕的聲音,一個值得信賴的人的聲音,一個永遠不會傷害你的人的聲音。
「安托內利先生說他想做你的辯護律師。你想要他做你的辯護律師嗎,史密斯先生?」
我向側面轉了個四十五度,以便看得更清楚,希望他能有所反應,做出某種表示,那樣我們至少可以滿足最起碼的要求,表明被告知道他被控有罪,他有權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令我吃驚的是,他大聲作出了回答。他喊出一個三個字母的單詞,聲音拖得長長的,彷彿那詞要永遠延伸下去似的,那是一聲顫抖的叫喊,在它結束之前,你不知道他是否有力量把它喊完。那像是小孩說出的第一個完整的詞,他想知道自己是否說對了。
賓漢姆咬著嘴唇看著約翰,然後又狠狠地瞪著我,好像有些應該告訴他的事沒有讓他知道。
「很好,」他立即說道。
「先前要求對被告做精神病檢查的指令撤消了。還有什麼嗎,安托內利先生?」
「是的,尊敬的法官大人。我想請求被告具結後釋放。」
卡桑德拉·羅伊斯切從冥想中驚醒過來,一下子從椅子上跳了起來。
「尊敬的法官大人,」她氣急敗壞地說,幾乎失去自我控制。
「被告被指控犯有謀殺罪,應處極刑。即使他沒有犯罪,他也沒有工作,沒有家庭,沒有與社區的聯繫。而且,尊敬的法官大人,」她說,一隻手放到臀部,「他甚至連個名字都沒有。警察叫他約翰·史密斯,那是因為他們總得叫他個什麼吧。他們查驗了他的指紋,但沒有任何反饋,沒有他的任何檔案記錄,我們不知道他是誰。如果把他釋放了,我們沒辦法找到他。」她朝我站的地方看看,用諷刺的口吻補充說,「也許安托內利先生能夠告訴法庭他的當事人是誰,是誰雇他來為他辯護的。」
我一直等到賓漢姆的目光從她身上移到我身上。
「我同意為史密斯先生辯護是我和我的當事人之間的私事。」
賓漢姆已經知道的事是不需要重複的。他面無表情地等待著更多的信息。
「法庭請注意,羅伊斯切女士沒有說史密斯先生有犯罪記錄。她沒有說史密斯先生有暴力史。我們也許不知道他是誰,但是,如果他有犯罪記錄的話——如果他曾經被逮捕過的話,羅伊斯切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