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金案。一提起那樁案子,我就記起了一切,所有的細節。我記起了在法院工作的那些婦女特地告訴我她的可恥行為時流露出的神色;人們確信她有罪;她無論被判什麼刑,人們都認為不為過。其中的部分原因也許是她看上去與她們沒什麼兩樣,一個普普通通幾乎沒人注意的女人,很少塗脂抹粉,對連續兩天穿同一件衣服並不在意。當然。主要的還是因為她丈夫已經承認,就像她被指控與她兒子的關係一樣,他與他們的女兒也發生了那種事。
那也許是最令人好奇的事,即便時至今日,我依然無法明白人們為什麼對她的反應比對他的反應要強烈許多。他和自己的女兒發生性關係達三年半之久。不是他的繼女,而是他的親生骨肉。很難想像有人會做出比這更惡劣的事。但是,自從他妻子被指控與他們的兒子有性關係後,她就成了一個墮落的惡魔,而他卻,呃,什麼事也沒有似的。這整個事件中有他的一份,他算是其中的一個角色,一個做了令人難以啟齒的事情的人。但是,他所做的事又與無數其他男人所做的不可饒恕的事沒什麼兩樣。由於這種事情以前也經常發生,因此,在某種程度上,他因對自己的女兒所做的那種事而受到的指責已經漸漸消失了。愛德華·拉金是個性掠奪者,將受到正常的刑事法的處理;珍妮特·拉金的所作所為卻是從未有過先例。沒有哪位母親會與自己的兒子發生性關係,這是一種非自然的行為,不僅超出了一切行為準則的範疇,而且也超出了一切本能的範圍。那絕對是禁區,因此,那件事一定是真的,沒有哪個人——尤其是一個孩子,會捏造出那種事來。
我接手那個案子並沒什麼別的原因,只不過是正好輪到我而己。當時我還在做一些由法庭指定的工作,因此,當珍妮特·拉金被提審,但是,她說沒錢請律師時.名單上的下一個名宇就是我。很奇怪,一些對我們產生極大影響的事情,往往是一些巧遇,而且,當時我們往往什麼都不明白。我當時確實不清楚。
我去地區檢察官的辦公室里,取那個案子的一些證據時,一個年近五十歲,個子高大,戴著長長的、五光十色的耳環的職員,勸我找個理由推掉那樁案子。
「你聽說過那本書嗎?」她問道,厭惡地搖了搖頭。
「講的是孩子和父母同床睡覺的故事。真噁心!」她又說道,一邊轉身離去。
我剛走到門口,斯賓塞·戈爾德曼抓住了我的胳膊。他個子不高,留著粗短的褐色小鬍子,長著一頭硬直的頭髮。他邊走邊說,講得很快,就像打機關槍似的。
「這樁案子沒什麼油水。」他帶著毫不掩飾的敵意說道。他的眼睛裡,閃現出一絲勝利者的神色,彷彿他十分肯定,他剛才的話,給了我致命的一擊;我們以前曾經合作辦過案子,他知道我並不怯於出庭,只要有可能,我就把案子拿到法庭上審理——那就是我當律師的根本目的:審理案子。他並不是要恐嚇我,他只不過是想告訴我——他非常肯定,珍妮特·拉金是有罪的,並且,他能夠證明這一點。還有一些別的原因,一種對所發生的事情的道德憤怒感。當然,其他人也有同感,但是,我相信,他的這種感覺比別人更強烈。
「那是他的案子。」阿薩以解釋的口氣說道。
「不僅如此。還有個人因素在裡面——不是他和我之間的個人因素。」我迅速補充道,「是他和那男孩之間的個人關係。他相信那男孩,相信他所說的毎―個字。戈爾徳曼毫不懷疑——一絲一毫都不懷疑——那確實是人們聽到的,最不尋常的事情。」
我停頓了一下,兩眼凝視著桌面。回憶起戈爾徳曼吿訴我,他相信那個男孩說的,全都是真話時,他臉上那輕蔑的表情。
「我想人們總是相信,他們希望相倍的東西;或者說,相信他們認為應該相信的東西。不管是什麼原因,他相信那男孩,並且認為,那孩子從那件發生在他身上的可怕事情中恢複過來的惟一機會,就是讓他知道人人都相信他。他母親不得不承認她的所作所為,否則就要開庭審理,向全世界證明她幹了那種事。戈爾德曼想懲罰那母親,這沒什麼錯,但是,他主要是想拯救那男孩。」我搖了搖頭。
「那孩子!他比涉案的其他人都更聰明。他不愧是他父親的兒子。
「也許我們應該明白的最重要的一點是,愛德華·拉金,就是那個父親,從未被逮著過。他糟蹋了他女兒很多年,從來沒人知道。那女孩沒對一個人說過。不錯,有一次,她是想告訴別人——她的一個同學,但她假裝是在談論另一個人。她無法使自己承認那個現實。那是一個秘密,要不是她父親自己決定講出來的話,那也許永遠是個秘密。
「想想看,愛德華·拉金做了些什麼。多年來,他一直在與自己的親生女兒發生性關係。我可以說,他從來就沒有為那事感到過內疚,或懊悔,甚至連一點點悔意都沒有。我還可以告訴你,他從來就沒認為那是錯的。當然,他肯定知道,其他人認為那是錯的。他肯定知道,那種事會使人陷入極大的麻煩。毫無疑問,他從來沒對人透露過一個字。然後,有一天——或者說,他是這麼說的——他看了一個電視節目,是討論有關亂倫問題,於是,他認為他必須找人談談。我不知道。這也許是真的。當別人也做了同樣的事情時,你承認起來要容易些。如果那種事被看作是一種疾病,或者說做那種事不是你的錯,或者是可以治癒的,承認起來就更容易了。他開始去看心理醫生,那心理醫生說服他去警察局自首。
「拉金把真相向警察和盤托出。警察發出了指控令,但是,由於他是自首的,而且他已經在接受治療,因此他請求把他定為性虐待罪,被保釋了。而且,由於他在接受治療,家裡的其他成員也都必須接受治療。很顯然,那女孩需要幫助,還有那母親也需要幫助,她剛剛得知自己的丈夫對女兒的所作所為。那男孩被認為需要接受心理諮詢,以便幫助他應付發生在家庭中其他成員身上的事情。
「傑拉德·拉金才十一歲,突然間,他的整個世界都毀了。還沒等別人告訴他所發生的事情,他父親就把那事告訴了他,雖然誰也無法知道他到底對他說了些什麼。不過,那父親肯定會對他說,他的行為並沒那麼嚴重,或那麼值得指責,以便儘可能使他兒子少受痛苦,並讓他知道,過段時間一切都會恢複正常的。
「在那男孩看心理醫生兩個月後,他透露說,在他父親對他姐姐施虐的同時,他母親也一直在對他施虐。他並沒有一下子把一切都說出來。開始,他記得只不過有人用手摸他。後來,在心理醫生的不斷追問下,他回憶起更多的情況,到最後,他清楚地回憶起了發生的一切。他肯定地說,他母親一次又一次地強迫他與她性交。
「人人都相信了他的話,心理醫生、警察、地區律師事務所的人。這說明了某些問題。那父親和自己的女兒干那種事,母親怎麼可能一點都不知道呢?答案當然是母親確實知道那事,但並不在乎。這就是為什麼人們都認為她是個魔鬼的原因。當然,這似乎也解釋了那本書的意思。其意思很簡單,就是主張在孩子感到害怕或不安全的時候,讓他們爬到父母的床上來,而不是強迫他們孤獨地呆在自己的房間里。這建議是好是壞,我說不準,但是,它的本意並沒什麼邪惡。不過,人們不應該把那一切告訴僅僅聽說過那本書的人。對他們來說,那是惡魔親自寫的一本墮落手冊,而不是人們隨便在哪個書店裡都可以買到的書。
「人人都知道她是有罪的,而她卻一再堅持認為自己無罪,這似乎只能證明她對體面行為的蔑視。她似乎對因自己與兒子的多次亂倫而毀了他的生活還感到不滿足,還決心要把他拽入有傷尊嚴的陪審團審判中,使他成為一個公眾人物。珍妮特·拉金幾乎激起了人們的公憤,由於我是她的律師,因此,大部分憤怒都發泄在了我身上。幾乎每天都有一大堆匿名信寄到我的律師事務所,那些人用污淫的語言來表達他們的憤懣之情。甚至連我認識的人在法院過道上遇見我時也開始扭過頭去,裝作沒看見我。為了我的當事人的最大利益,我別無選擇,只好決定請求把審判移到儘可能遠離波特蘭的地方。我提出了改換審判地點的請求。那是我犯的第一個重大錯誤。
「當然,那時候我比現在年輕得多,才剛剛開始我的律師生涯。不過,還是很難相信,我曾經是那麼的天真幼稚。那時,傑弗里斯已經是巡迴法院的主法官,可以把那個案子交給任何一個法官審理。但他卻把那個案子留給了他自己。他需要那個案子,不會輕易放過它。我的請求根本就沒有獲準的機會,但是,我為此所付出的代價與那毫無關係。
「有人曾經說過,機會主宰著宇宙。我不知道這話是真還是假,不過,我的確知道,有時候機會可以徹底改變一個人的命運,比如,首先,這個案子分配給我就是一個例子。我起草了那份請求,然後又將它定稿。通常情況下,我會用挂號信寄到法院去,或親自把它送到書記員的辦公室。但是,當時我很急。我希望能夠儘快舉行聽證會。我不想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