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第七章 吳明月

謝謝你願意來,很抱歉我無法親自到你們辦公室去,電話里沒辦法講清楚。案發前幾天我有聽見吵架,那時我就該報案的,現在後悔也來不及。

謝謝你還在關心這命案,起初鬧哄哄的,警察、媒體、記者多得恨不得每個人都挖出來問清楚。

「美女店長陳屍摩天樓」,「天空城市,美女斷魂」,後來媒體把命案現場的照片流出,又被取名叫「洋娃娃命案」,當時都是頭版的新聞。十天過去了,樓下的記者變少了,警察還在追,他們說破案在即,選舉壓力吧,我們這裡有一千多票,里長壓力很大。

你看我住這麼大的房子,相隔一層牆壁,就是美寶的住處,就一個小房間而已。有時我在想,搞不好會被殺的人是我,如果是隨機殺人,或是竊盜行兇,從陽台跑進我屋子來還比較容易,不過我們住這麼高,小偷從陽台跳進來的可能性太低了。

你看這屋子,如果當初我把美寶找來一起住,或許她就不會死。我每天都想著這些可能性,但就是想不出誰可能殺了她?以前我病得嚴重時,連在屋子裡都沒有安全感,一點風吹草動,也能讓我聯想到死亡。

事發多日,我到現在依然很震驚,心情完全無法平靜,每天都要吃安眠藥才能入睡。這樣的時候,只能待在屋子裡就成了酷刑,因為緊隔著一片牆,就是美寶的屋子,但我就是無法踏出家門,到她那兒看看。

我沒告訴任何人,連我生活里最依賴的人,每周來幫我打掃煮飯採購的葉小姐,我也沒對她說,「美寶把她家備用鑰匙放我這兒,還放了一盒私密的物品,是一個褐色文件箱」。我真的很希望可以對某個值得信賴的人這麼說,美寶的秘密一定藏在其中。

那時她慎重地把東西交到我手裡,我就隱隱不安,她笑說:「放在你家比我家安全,因為你都不出門,等於二十四小時保安。」我苦笑著說,我們這大樓本就有二十四小時保安,怕什麼?她還是堅持要我幫忙保管,說年底就會取回。

「不怕我偷走啊!」我問,她笑了:「如果那一袋東西可以讓你走出房門逃掉,我很樂意貢獻出來。」

談談笑笑,她就是那樣子,有人說那是淡定,有人說那叫城府,在我看來,那應該正名為「苦衷」,她一定不情願如此生活,但確實又生活在種種苦衷里。

我們倆很親,但她不會什麼都告訴我,反而是我比較依賴她。前陣子我感覺她有心事,她提到要搬家,我都要哭了。

「有非離開不可的理由。」她安慰我,說安定下來就會來看我。案發前一周,她突然拿了一箱東西過來,要我幫她保管,說是她的貴重物品,不想搬來搬去,等屋子安頓好,她會過來取。莫非她知道自己會遇害?或者只是因為她還無法擺脫兩個號稱愛她的男人,以及深愛她的弟弟,以至於連自己家裡都成了不安全的地方?這幾天我一直想著要打開箱子來看,說不定裡面就藏有美寶遇害的線索。我知道美寶有秘密,如今她死了,我得保護她。

我有懼曠症,沒有辦法出門。我沒有看到美寶的遺體,也沒有能力去參加她的葬禮,這是我人生最大的遺憾。但願有一天我能走出家門,親自去看看美寶的墓。

打開電視,播放的全都是命案的新聞,我既害怕去看,卻又拚命地看,遙控器在手上不斷按鈕轉檯,都停不下來,我也上網到處搜尋,不放過一點蛛絲馬跡。然而這樣做,絲毫也無法安撫或減輕我的愧疚,畢竟美寶死了。把耳朵貼在牆上,彷彿還能聽聞隔壁房內傳來的聲響,但那兒除了幾次檢方搜索,已經沒有任何聲音了,想必是貼上黃色封條,封鎖現場不許任何人進入。

美寶的房子,她的家,已經變成命案現場。我真的無法接受。

而且阿俊也被帶走了。比起美寶的死,更讓我無法置信的是他們說阿俊涉嫌殺害美寶,只因為那晚他曾到美寶家。但這是不可能的,你只要見過他們兩人,就會知道那樣恐怖的事不可能發生。然而發生了,至今阿俊都沒有做任何的反駁,新聞報道說道,他除了第一天曾開口說過「是我害的!」之後就不肯再說一句話,只是不停地哀嚎,醫生只好對他施打鎮靜劑。那天阿俊到過美寶家,這是真的,那晚大黑也來過。真奇怪,大黑跟顏俊一起出現是很少見的事,他們倆不合。

媒體挖出那麼多問題,父母的賭債啦、銀行法拍、地下錢莊、酗酒,我才知道美寶一個人承擔那麼多事,真的很想哭。她早跟我說,我可以幫她的,但她誰也不說,現在又謠傳說她曾經當伴遊女郎,我心都要碎了,以後還不知道會被傳成怎樣。人死了,也不放她清靜,拜託你們查清楚,還美寶一個公道。

認識美寶是因為她在電梯里遇見葉小姐,攀談間聽說她來幫我煮飯,央請葉小姐去咖啡店幫忙做簡餐,算是救火吧。咖啡店的廚師突然辭職了,一時間也找不到人,葉小姐問我意見,我沒意見啊,葉小姐以前是開餐廳的,能做這個工作,她一定很有成就感。她說美寶看起來跟我長得好像,我心生好奇,就說改天可以請她到家裡坐坐。有日她來按門鈴,捧著蛋糕來送我,我也覺得她像姐姐,有點一見如故吧。因為我沒辦法出門,都是她來看我。我沒什麼朋友,她幫我很多事。

這半年來,美寶幾乎有時間就會來看我,總是帶著她做的蛋糕,帶著鮮花,我負責準備咖啡跟紅茶,我笑說:「就像情人約會一樣。」她真就那麼鄭重其事,時常是在早上十點鐘過來,我會做簡單的早餐,我們談著各種事情,簡直就像情侶似的。她總是對我說昨天店裡來了什麼客人,發生了什麼有趣的事物。比如大樓的中介先生,我也認識的,他最八卦了,講話又誇張,大樓里什麼風吹草動,他都要說給美寶聽。比如有個附近開韓國泡菜鍋的年輕人,招待美寶去他們店裡吃飯,結果店裡滿滿都是航海王的公仔啊,連幫忙煮飯的媽媽都是一身勁裝,店裡總是播放著熱門的日文歌曲,但賣的卻是韓國料理,你說逗不逗?她最喜歡說的是一個做房仲的gay,是老闆阿布的朋友,很三八一個人,喜歡吹噓以前有多搶手,喜歡大剌剌講自己的性冒險,我每次聽了都臉紅。

我想起美寶描述那些人事物的話語和她的表情,可以模仿得惟妙惟肖,我總是呵呵大笑。即使這麼悲傷,我還可以感覺到透過回憶她,就能體會到的溫暖。她從不說別人是非,不批評誰,從不抱怨工作忙,她嘴裡說出來的,永遠都是美好、快樂、幽默、好玩的事,無論是誰,被她描述起來,都像是值得認識的人。

當鄰居這麼久,我們都不認識對方,一旦相識,卻相見恨晚,不僅是我們年齡、外表、長相相似,而是,她就像是一個正常版的我,看著她,我就想像著自己如果有能力到外面去,可以過著怎樣的生活。我生活優渥,她卻辛勤勞苦,背負著沉重的家計負擔,以及連我都無法探知的心靈重擔。而我對她來說,則是一個簡單版「理想的自己」,許多次她都說羨慕我的生活,她羨慕的是「完全不需要為別人而活」的我,說真的,我覺得我們兩個如果融合起來,一定是很棒的人。可惜人無法與他人融合再分解,我們只能各自背負著自己的重擔,互相陪伴。

我不知美寶為何會願意跟我做朋友,我雖然經濟寬裕,現實上卻沒有可以為她付出的事物,她過著儉樸的生活,我時常會把失手在網路上亂買的各種服飾送給她。我每天待在家,只要穿運動服就夠了,但,我真的沒有其他事可做啊,網路上的各種商店,或者知名品牌可以用網路訂購的,從手錶、服裝、牛仔褲、球鞋甚至到內衣褲,我買了一箱又一箱。以前我會自己在穿衣間里試穿,回想著以前當上班族時,每當領了薪水,偶爾犒賞自己購買的新衣,我總是迫不及待,衣服還沒下水,當晚就要穿去約會。那時的男朋友喜歡看我穿新衣,戀愛第三年,感情正濃,我們偶爾會相約在餐廳或酒吧,我穿著他沒見過的新衣,他會像陌生人一樣覺得驚艷,過來跟我搭訕,想起這些我仍會臉紅。我生命里第一個真正親密的男人就是他了,可以說我唯一認真愛過的人,我唯一看過的男子肉體,只有他。那些夜晚,他挽著我的手,我穿上柔軟的、材質舒服得令人感覺像是另一層皮膚的洋裝、高跟鞋,甚至連化妝我都是因為他才學會的,他讓我知道我的美麗,我身材的姣好,所有我這個人作為「女人」最美好的地方,然而,他的辜負,最後他厭棄地離開我的神情,將這一切都毀滅了。

我還是喜歡買衣服,但早已失去「悅己者容」的對象,我後來唯一的嗜好,就是找美寶來我家,一起學習穿搭,在穿衣間里互相交換衣服,然後穿出去給葉小姐看,凡是我覺得美寶穿起來漂亮的,都送給她。以前美寶的打扮很中性,就是白襯衫、簡單T恤、牛仔褲、球鞋,長發夏天梳成馬尾,冬天垂下,除了護唇膏跟乳液,臉上一點妝彩也沒有。她是非常適合素顏的女生,但自從我送給她幾套化妝品,李愛米教會她彩妝之後,她簡直像明星一樣,變得明艷動人,真的是只要一點點色彩,她就可以是吸引所有人目光的大美人。她天生有那樣的資質,即使化了妝,穿上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