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七章 雙面生活

林大森,35歲,室內設計師,A棟32樓住戶

看似悠閑實則匆促地吃完早餐,接過妻子遞上來的公文包,穿上外套,親吻妻子側臉,吻了她懷有身孕鼓脹的肚皮,在她目送下打開大門,穿過長廊,走進電梯,從三十二樓下到八樓中庭停下,穿過花園、泳池、健身房,來到位於中庭另一側的公用電梯,拿出C棟的磁卡刷卡進電梯(他的磁卡共有兩張,一張藏在公文包的內層夾袋),再從八樓上到二十八樓,才早上八點鐘。他按門鈴,鍾美寶就來開門,他立刻擁她入懷。

自從一年多之前在咖啡店相遇,他們倆就維持每周至少三次的簡短約會。差不多是從進門的第一分鐘,他們就沒離開過對方的身體了,像另一種形式的連體嬰,只有半小時,得加快速度。偶爾,早上不用開會,可以拖延到一小時,即使是一小時,也是匆忙如有誰在背後追趕。他們親吻擁抱愛撫脫衣,他將她牢牢釘在床鋪上,像生命中的一支長矛,而他也被她的柔軟射穿,被她的柔弱與剛強吞吐,他們一起演練瘋狂。在小房間那一側,窗帘一直開著,晨曦,如果有這種事物,想必就是那高遠穿透雲霧、灰色城市上方的空污,像命定的什麼一樣,直達他們所在的這棟樓,這座屋,這個臨時的居所,這張柔軟的席夢思獨立筒床墊,是他為她買的,價值十萬元,床單被縟都選購最昂貴的品牌,這個女人什麼都不要,珠寶、皮包、錢財。她說:「不能與你共享的東西我不需要。」

天啊,他愛她那麼久了,從中學到現在。當然中間的分離,他也交過女朋友,談過幾場戀愛,甚至結了婚,但他心中確實知道,她才是他所有愛的源頭,那種愛是天命,一生只會發生一次。

從前,濱海小鎮的生活,原本對少年林大森來說,只有無止盡酷熱的夏天,以及海風凜冽的冬天。捕魚為生的父親死後,生命就是靜靜的等待,等著什麼自己也不知道,生命突然安靜了,前頭看不見路,未來不知去向。母親幾乎哭瞎了眼,眼淚乾了之後變成一個唯利是圖、沒有安全感的老太太。母親在透天厝樓下開設裁縫店,經濟吃緊,必須把店鋪跟二樓房間分租出去。親戚介紹來的租客,遠方來的漂亮女人春麗帶著一對兒女,兩家孤兒寡母互相照應,對他們也方便。春麗說要開小吃店,騎樓下擺設麵攤,二樓兩間房分租給他們當住家,等於是兩家人生活在一起了。外地來的生人引人注目,尤其是個年輕的美人,簡陋的小吃店,幾乎是從開張那天起,就成了街上最多是非的地方。

鍾美寶一家是林大森十六歲那年來到小鎮,住進他們家,之後許多春天與夏日的傍晚,下樓到小吃店,就可以看見那一家人,即使不下樓,也感覺得到他們三人的響動。那時他母親除了裁縫,還接了外面的訂製服打版工作,忙得不可開交,兩人的伙食索性包給春麗負責。一開始相處融洽,父親死後的寂寞似乎被這三個陌生人的熱鬧沖淡了。吃飯時間,春麗阿姨會快快炒幾個菜,讓他們在店裡最裡頭的桌子吃,母親也難得放下手中的工作,出來一道用餐。兩個孩子,女孩叫美寶,男孩是阿俊,都是水清水靈漂亮的小孩,舉止秀氣,過分乖巧,滿眼驚慌。大森私下問過美寶打哪來的,她說他們住過許多地方,一直在「搬家」。問父親哪去,她說:「你問哪一個爸爸?」「我跟阿俊的爸爸不是同一個。但兩個都不在了。」小小女孩用語謹慎,好像還有什麼欲言又止,「有媽媽就夠了。」她又說,「你也沒有爸爸吧。」林大森點頭,女孩聳聳肩嫣然一笑,好像沒有爸爸才是正常的狀態,好似因此他們成了命運共同體,共享了生命的秘密。大森對美寶談起自己的父親,他是個船員,非常魁梧,極度地英勇,他曾在岸邊望著站在船上平安歸來的父親,滿載的魚貨、晒黑的臉,岸上響起了歡呼,父親害羞地笑了,一上岸就將他高高舉起,他心中好驕傲。說起父親,大森感到羞怯,好像體內那個崇拜父親的小男孩又出現了,母親年輕時亦是秀麗的,善裁縫、烹飪、編織,他們過得很幸福。

說到這,美寶抬起眼睛望他,說:「我覺得大森哥哥很帥,很強壯。」話語一落,他們倆都臉紅了。

開始有許多男人光顧麵攤,母親讓春麗賣酒賣煙,添購一台大冰櫃,不知她們怎麼分賬,後來屋裡開始擺起麻將桌,下午時間麵攤休息,母親照例趕工,春麗則陪客人打牌。

屋裡開始有些詭異的氣氛,有時會有鄰家的阿姨衝進來找丈夫。下午時間,母親和春麗叫他帶孩子們去游泳。

春麗即使身為母親,每天湯水油煙,一身樸素,卻遮掩不了漂亮的臉孔與姣好的身材,豐滿的上圍把緊繃的衣裳撐得好脹,空氣里炸滿了費洛蒙。她在攤位上煮著陽春麵,簡陋的鐵桌上密麻麻涎著臉的男人埋頭猛吃。春麗手藝不錯,男人們下了工,就要尋著味道走進店裡,看上的似乎還有別種東西。阿俊很少開口說話也不直視人,總是在麵店一角的矮桌上堆積木、畫圖。美寶清爽爽學生頭,尖尖小臉,還是小學生的她幫忙端小菜、端面,櫃檯收錢找錢,油煙塵土也無法污染的那張白如精瓷的臉,水靈剔透的雙眼無邪又充滿悲哀,小動物般地忙這忙那。

暑假期間,下午他去練游泳,連兩姐弟也帶上。美寶那時完全沒發育,偏瘦的體型,小學四年級,穿著孩子氣的游泳衣,固執專註地學蛙式,他用手輕托起她的身體,感到一陣戰慄。

或許謠言是沒錯的,春麗下午時間把孩子支開,據說就是在會男人,那麼他母親又是扮演什麼角色?他記憶中的母親,自父親死後,就一心只想多賺錢,鄉下地方哪有賺錢的門路,他預感母親為了賺錢,什麼都會讓春麗去賣的。

他開始期待游泳時光的到來,不在乎鎮上的流言蜚語,日子一久,阿俊也願意跟他說話了。阿俊可能有輕微自閉症,或者受到什麼驚嚇,退縮進自己的世界,據說父親離開他就這樣了,應該帶去城裡的大醫院檢查檢查。

下午三點,陽光毒箭般穿透,街上已經可以看見因為看海而來的觀光客,他牽著他們的手穿過乾熱的街道,穿越小鎮里因好奇或什麼原因而探看的目光,他無畏地牽著孩子的手,鎮定地穿過炎熱與窺視,直達鎮上的海水浴場,途中,會停下來買冰淇淋。美寶喜歡香草口味,阿俊喜歡草莓。他喜歡看他們倆開心。

那時,美寶臉上就有著瘋狂的神情嗎?

游泳練習結束後,他們回家洗澡,簡單吃食,三個人在二樓的和室看電視,春麗從不防備他,或許一直把他當小孩,或許對兩個孩子,尤其是那個太過美貌的女兒,並不在意,他們三個被母親遺忘的小孩,東倒西歪聊天、玩鬧、說話,直到睡著。他抱著美寶,感覺到自己體內湧起陌生的情緒,某種野性、難以控制的浮想聯翩,他臉紅心跳,胸口脹痛,快快逃回自己的房間。

有些日子光陰靜好,身心安寧,他可以剋制自己。樓下總是鬧哄哄,小吃店來了新的姑娘,叫小紅,母親擺了投幣卡拉OK機,營業到深夜。

他看顧小孩子洗澡寫功課,等他們都上床入睡,他會在上下鋪旁的椅子上,拉拉雜雜聽美寶細訴一日學校里的發生,看阿俊畫的圖。先說故事把阿俊哄睡了,下鋪的美寶還要拉著他說話,他們玩著影子遊戲,以手指比畫出狗、蝴蝶、海鷗。美寶說:「美寶喜歡大森哥哥。」美寶不知為何很少說「我」,總是以「美寶」自稱,像是在描述他人。

床邊的小檯燈,映照出她白皙的臉,精緻的五官,大森沒見過的細膩肌膚,讓人入魔的一張臉孔。大森伸出手指,輕輕放在她臉上,皮膚的柔潤細膩,像是要把手指吞沒,陷入一種如深沉的寧靜與自省,可以察覺作為人類的美好與醜陋。那時他要讀高中了,已經在讀詩、寫詩,濱海小鎮所有的事物也比不上美寶的臉,可以使他體會真正的詩意,他心中飽含溫柔,卻又感到驚懼,這樣的美麗,不屬於這個臟濁的塵世,外頭那些野獸般的男人,會玷污、傷害這個過分美麗的孩子,他好像可以望見她將來的坎坷,只因為他知道春麗是個隨波逐流的女人,過不了多久,可能會因為某個男人就把他們帶走。他想過,如果他們一直待在這個小鎮,他可以求母親,在他十八歲時,讓他們倆結婚。

哪來的奇思怪想,那時他十七歲,美寶也不過十一歲啊,這些奇怪思想或許是直覺,或許美寶太美,春麗太怪,這樣一個母親,像是會出賣自己的小孩。

就像他自己的母親,某種角度來說,這兩個喪夫的女人,是最辛苦,也是最危險的。

他沒見到長大的美寶,也不知她來不來得及長大,暑假結束,春麗跟上一個做買賣的男人,帶著孩子跟他走了。

少年時代,連他自己都已經遺忘的村野生涯,那荒山野村裡連空氣都顯現一種薄涼,語言里顯出的粗鄙,那些人際間的看似親切實則刻薄,人際間的銳利能傷人於無形,他似乎特別能感受美寶的遭遇,因為他自己也是父親離世之後眼看著柔弱的母親如何變得狡猾與世故,如何在村人與親戚的冷眼底下辛苦求生。他慶幸自己考上大學後,母親透過關係找到了在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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