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 第三十章

在吉姆·普萊多的天地里,星期四過得同別的日子一樣,只是夜半時候他的肩骨傷口開始流膿水,他想這大概是因為星期三下午參加了校內賽跑的緣故。他給痛醒了,感到背上流膿水的地方涼滋滋的。另外一次發生那樣情況的時候,他自己開汽車到湯頓醫院去,但是護士看了他一眼,就馬上打發他到急診室去等大夫來,給他拍X光片,因此他就偷偷地穿上衣服回來了。他嘗夠了醫院和護士的味道。不管是英國醫院還是別國的醫院,他都不想再同它們打交道了。

他自己夠不著那個傷口,但是在那次以後,他就自己胡亂地做些三角繃帶,每個角上縫了繩子。他於是把這些繃帶找出來,放在架在水池的板上,調製化膿葯,然後燒了熱水,加了半包鹽,洗了一個臨時湊合的淋浴,弓起背來沖洗一下創口。他把繃帶浸透了化膿葯,甩在背上,在胸前打了結,然後俯卧在床上,手邊放著一杯伏特加。痛楚減輕了,就感到瞌睡起來,不過他知道要是放心睡,他會睡一個整天,因此他拿起伏特加瓶到窗前,坐在桌邊批改五年級乙班的法語作業,這時星期四的晨曦在大坑上空露出魚白,烏鴉開始在榆樹叢中撲翅起飛了。

他有時想起那創口好象是一件不能忘懷的記憶一樣。他盡量想把它忘掉,但總是做不到。

他慢慢地批改作業,因為他喜歡這項工作,因為批改作業能夠使他心無二用。到六點半,七點,他批改完畢,就穿起一條法蘭絨舊褲和一件便裝上衣,悄悄地漫步走到教堂里去,教堂是從來不上鎖的。他在寇都瓦教堂的中央過道里跪了一會兒,這是寇都瓦一家紀念兩次大戰中陣亡家人的小教堂,很少有人去。小祭壇上的十字架是凡爾登的坑道兵削出來的。吉姆一邊跪著,一邊在座位下面小心地摸索著,手指終於摸到了幾條膠帶粘在那裡,順著膠帶摸過去,就摸到了冰涼的金屬物。他做完祈禱後就快步跑過峽谷路,到了山頂,他稍為放慢了速度,保持身上不斷地流著汗,只要身上感到暖和,就很舒服,跑步的節奏安定了他的神經。他一宿未睡,大清早就喝了伏特加,因此感到有點輕飄飄的,看到峽谷下面的馬駒獃獃地看著他時,他就用索默賽方言向它們嚷嚷道——「滾開!傻瓜,別獃獃地看我!」——然後又沿著小徑跑回去喝咖啡,換繃帶。

晨禱後的第一課是五年級乙班的法語,吉姆在班上幾乎發了脾氣:他給綢布商的兒子克里門茲不必要的處罰,快下課時又不得不取消了。在教員休息室,他又做了另外一件照例必做的事,就象在教堂一樣:動作很快,不用腦筋,乾淨利落。這個辦法很簡單,那就是通過信件來進行檢查,不過這個辦法很靈驗。他從來沒有聽說有人用過這個辦法,特別在職業特務中間,不過話又說回來,職業特務是不會談論他們玩弄的把戲的。他會這麼告訴你:「道理是這樣的:如果對方在監視你,他們一定也在注意你的信件,因為信件最容易注意,特別是如果對方是國內的人,可以得到郵局的合作。那麼你怎麼辦呢?你就每星期在同一個時候,在同一個郵筒,用同一個郵資,寄一封信給你自己,一封信給同一地址的另外一個不知情的人。裡面放些什麼都行——聖誕節卡片,本地超級市場的廣告——一定要把信口封嚴,然後等著比較投遞的時間。如果你的一封信比另外一個人的那封到得晚,那一定就是有人在監視你,至於這一次,那就是托比。」

吉姆用他自己的古怪的話管這叫做「測水」,這一次水溫又是可以的。兩封信同時送來,但是吉姆到得太晚了,來不及取走寄給馬喬里班克斯的一封,這次是挨到他當作不知情的搭檔。因此吉姆把自己的信揣在口袋裡以後,翻看著《每日電訊報》,口中還嘖嘖有詞,只聽得馬喬里班克斯厭煩地罵了一聲「去他媽的」,把一份邀他參加讀經會的請帖撕掉。這一天的課程給他排得滿滿的,一直到同聖埃爾明學校比賽少年橄欖球,他當裁判員。球賽進行得很快,結束時他的背又痛了,因此他又喝伏特加,一直喝到打第一遍鈴,他答應年輕的埃爾維斯代他值班打鈴。他已記不得為什麼答應,但是年輕的教職員工,特別是已婚的,都找他來幫忙幹些零星的活,他也從不拒絕。這隻鈴是輪船上的舊貨,是瑟斯古德的父親不知從什麼地方覓來的,如今已成為學校的一個傳統了。吉姆搖鈴的時候,他發覺小比爾·羅奇就站在他身旁,抬著頭望他,臉上雖露笑容,但面色發白,等著他同他說話,他那樣一天總有五、六次。

「哈羅,大胖,又有什麼事啦?」

「先生,我說,先生。」

「說吧,大胖,快說。」

「先生,有個人問你住在哪裡,先生。」比爾·羅奇說。

吉姆放下鈴。

「怎麼樣的一個人,大胖?說吧,我不會吃你的,快說吧,嗨……嗨!什麼樣的一個人?男人?女人?玩巫術的?嗨!說吧,老兄,」他溫和地說,蹲著身子與比爾·羅奇一般高度。「不用哭。這又怎麼啦?發燒了嗎?」他從袖口裡抽出一塊手絹。「怎麼樣的一個人?」他仍低聲地問。

「他在麥克庫倫太太家的鋪子里打聽。他說他是個朋友。後來他就回到他的汽車裡去,汽車停在教堂院子里,先生。」又是一陣淚如雨下:「他就坐在汽車裡。」

「你們快滾開,」吉姆向擠在門口的一批大一些的學生嚷。

「快滾!」他又回過來對比爾·羅奇說,「很高的朋友?是不是邋裡邋遢的高高的個子,大胖?眉毛很濃,背有點駝?瘦個子?布拉德伯雷,過來,別呆看著!等會兒帶大胖到舍監小姐那裡去!瘦個子?」他又問,口氣溫和但是堅定。

但是比爾·羅奇已經詞窮。他的腦海一片空白,什麼也記不起來了,什麼也看不清楚了;他在大人世界中已沒有了分辨的能力。什麼大個子,小個子,老頭兒,年輕人,駝背,直腰,都有分辨不清的危險。他不能對吉姆說不是,但是說是又要令他失望,這可擔當不起。他看見吉姆的眼睛盯著他,他看到他的笑容消失了,感到一隻大手象救命一樣放在他的胳膊上。

「好孩子,大胖。沒有人象你一樣觀察仔細,是不是?」

比爾·羅奇把腦袋搭在布拉德伯雷的肩上,閉上了眼睛。待他再睜開時,他在淚花中看到吉姆已走上一半的樓梯了。

吉姆感到很平靜;幾乎沉著。好多天以來他已經知道有什麼人要來了。這也是他信奉的一個規律,凡是那些監視他的人必到之地,他都留神注意。首先是教堂,本地居民的動靜在那裡是個現成的話題;其次是鄉政府,選民註冊的地方;還有小鋪子老闆,他們都有主顧來往的帳目;最後是酒店,對象沒有不上酒店的。他知道,在英國,這些地方是監視者要找到你而必去之地。果然不出所料,兩天前在湯頓同圖書館副館長閑聊的時候,吉姆發現了他要尋找的足印。一個顯然是從倫敦來的陌生人,居然對鄉村選區發生興趣,是啊,是個對政治有興趣的先生,大概是在從事政治研究,你可以看出來,他是個專業人員,他要想了解的一件事情,現在說起來奇怪,就是吉姆那個村子的最新人口記錄,是啊,要想了解選民名單,他們想挨家挨戶調查一下一個名副其實的偏僻鄉村,特別是有新來戶的鄉村。是啊,真奇怪,吉姆附和道,於是他就作了準備。他買了到各地去的火車票:湯頓到埃克斯特的,湯頓到倫敦的,湯頓到斯溫頓的,都是有效期一個月;因為他知道,他要逃跑,臨時不容易弄到車票。他把他原來的證件和手槍挖了出來,藏在地面上容易找到的地方;他在阿爾維斯車的後艙里放了一隻裝滿衣服的手提箱,又把油箱灌滿了汽油。做了這些準備以後,他才能安心睡覺;但是現在又出現了背痛。

「先生,誰贏了,先生?」

一個叫普裡布爾的新生,穿著晨衣,嘴上還儘是牙膏,到醫務所去。有時,那些學生會毫無理由地向吉姆說話,大概是因為他的個子和背吸引了他們。

「先生,我是說球賽,同聖埃爾明隊的球賽。」

「聖毒菌隊。」另外一個學生插嘴道,「是啊,先生,到底誰嬴了?」

「先生,他們贏了,先生,」吉姆吼道,「要是你們看了,先生,你們就知道了,先生,」他假裝進攻,揮著一隻大拳頭,把兩個學生都趕到過道對面舍監的醫務所。

「晚安,先生。」

「晚安,你們兩隻傻蛋,」吉姆一邊說,一邊跨進另外一邊的病房,從這裡可以看到教堂和墳場。病房沒有開燈,他不喜歡它的樣子和氣味。晚飯後有十二個孩子躺在昏暗中,迷迷糊糊地發著燒。

「是誰?」一個粗啞的嗓子問。

「是犀牛,」另一個回答,「喂,犀牛,誰贏了聖毒菌隊?」

直呼吉姆的綽號是大不敬的事,但是病房裡的孩子覺得可以不受紀律的約束。

「犀牛?誰是犀牛?不認識他。不知道這個名字,」吉姆站在床縫之間說,「把手電筒藏起來,這裡是不許的。輕而易舉,你說是誰贏了。聖毒菌隊十八對零。」那扇窗戶幾乎和地面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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