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完兒童的心理、生理和行為之後,我們要探討的是對兒童的成長非常重要的兒童的性格及形成問題。
對兒童的性格培養方面,西方教育做的比較好,儘管他們不清楚性格究竟是什麼,更不用說如何進行性格教育了。西方傳統教育理論極為重視人格發展,它認為人的發展除了包括智力教育和實踐的教育,還應當包括性格教育(用「X」表示)。此外,西方人對人的美德一直十分重視,比如勇氣、堅毅、責任感及他人的良好關係等。於是,道德培養在西方傳統教育中也是十分重要,並佔有一席之地。
不過,真實的情況卻不能讓人樂觀,即使在今天,對性格的含義許多人仍然不太清楚,對道德教育也缺乏明確的認識。就這個問題而言,哲學家和心理學家長久以來一直在討論著,但是始終不能提供一個準確的答案。人類一直在探究這個問題,從泰奧弗拉斯托斯到弗洛伊德、榮格,從古希臘到現在。實際上,就像心理學家羅姆克說的那樣,「關於這個問題,人類始終處於試驗階段」。
儘管對於性格這個概念到現在大多數人仍未接受,但是性格的重要性,所有人都有一定的感觸。而最近幾十年對性格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身體、道德、智力、意願、人格和遺傳方面。
首次使用「性格學」一詞的是本哈森,那是在1876年,發展到現在這個詞已經成為一個新的學科門類,但它至今仍然不夠完善。
由於缺乏精確的理論指導,使性格的研究一直停留在實驗階段。很多優秀的心理學家和科學家都投身於性格研究的工作中,雖然他們在性格的研究上做了很多工作。但是,這些研究全部是針對成人,甚至包括那些從教育角度研究性格的人,似乎也把兒童拋之腦後,儘管它也涉及遺傳和出生前的影響,但這樣還是令人驚訝。從對人格發展的理解方面來看,這的確是很大的紕漏。更糟糕的是,很少有人去彌補這個紕漏,真是令人遺憾!
我們的研究,就是從兒童的出生、發育開始的。因為我們認為,只有充分了解了兒童的自然行為,才會找到新的研究方向,也就能夠真正理解性格的含義。通過對兒童行為的研究,我們了解到兒童性格的發展需要兒童自身做出一系列的努力行為,跟外部因素沒有多大關係,它主要是由孩子自身的創造潛能,以及兒童的生活對這種創造力的影響來決定它的發展,是促進還是阻擋。
正因為如此,我們的興趣也就轉移到對人心理發展的探討。這樣的話,我們的工作只好從頭再來,從兒童呱呱落地開始,從兒童剛開始形成個性開始,一直到他們的個性最後定型為止。我們研究發現,植根於潛意識之中的自然規律對人的心理發展方向起著決定性作用,這和其他動物類似,人們後天的生活決定著人與人之間的差別。因為處於這一階段的人都會面對很多障礙,正是這些障礙影響著不同的人的心理。
當然,假如這個理論已經非常完備,那麼就能夠解釋人生不同階段的性格。不過由於兒童的個性形成受生活環境的影響,因此我們只好把兒童的生活暫時作為研究對象,並且在這個基礎上研究個性的不同發展形式。
很明顯,我們認識性格是依靠研究人的行為。正如在第一章所說的那樣,一個人從出生到18歲能夠分為三個發展階段:0至6歲、6至12歲和12至18歲(我們主要研究的是第一個年齡段),各階段還能分為兩個小階段。對這些階段的研究表明,在各個階段兒童的心理發展的差異很大,而且個體之間也存在極大的差異。
0至6歲這個階段是一個創造性階段,對它我們已經有了一定的了解。儘管初生兒還沒有什麼性格,不過性格就在這個階段形成,這個階段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階段,也是性格發展關鍵時期。大家都知道,對襁褓里的嬰兒,我們並不能給予任何影響,換句話說,大自然已經為性格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嬰兒還意識不到好與壞,也就無須受道德觀念所約束。其實,我們並不能用好壞與否或道德來評價第一階段的兒童,由於他們充其量就是太過頑皮而已。所以,在本書中,讀者不會看到「好、壞、道德」之類的字詞。
6至12歲這個階段,兒童才開始接受好與壞這類的觀念,才能夠對自己和別人的行為進行評價。這時的兒童,其主要特徵就是可以辨明是非,與此同時,道德意識也就產生了,最後,這種道德感就提升為社會意識。
12至18歲這一階段,兒童就會有自己屬於某個特定群體的意識,也懂得了熱愛自己的祖國,由此就會產生一種民族榮辱感。
儘管各個發展階段的差異很大,但是每個階段同時又在為下一階段打基礎。若想讓第二階段可以正常地發展,那麼第一階段的發展就絕不能有所閃失。好比蝴蝶的生長過程,不管是外形還是生活習性,蝴蝶和毛毛蟲都是大相徑庭,不過幼蟲的形態卻決定著蝴蝶的美麗,這種美麗不是依靠模仿其他蝴蝶的樣式。人們常說擁有現在才可以創造未來,世界上每一種生命的發展全是如此。只有個體在前一階段獲得的滿足越多,才能使後一個階段得到更加充分的發展。
人的生命是在母腹孕育的,假如父母雙方都無不良嗜好,比如不酗酒,並且身體十分健康,那麼他們孕育的胎兒必定是健康的。同時,母親的生活環境可能對嬰兒的健康產生一定的影響,它主要作用於妊娠後期。假如母體中的生活環境對胚胎十分有利,胎兒也會得到正常發育,那麼孩子生下來肯定是健康的,強壯的。
對於出生創傷,我們在前面已經討論過了。嬰兒在出生時所受的創傷,會產生嚴重的後果,以及引起衰退。不過和這些相比,危害更大的是不良嗜好和遺傳疾病,比如酗酒和癲癇等。
我們已經在前面討論過童年時期至關重要的原因。兒童最初2至3年的生活時期所受的影響,可能會決定他的一生。倘若在這一時期兒童受到了傷害,個性發展就會偏離正常的軌道。換句話說,假如兒童在發展過程中受到障礙,就可能導致性格異常。當然,如果兒童能夠自由發展的話,性格也逐步完善。
倘若我們能夠將科學的方法運用到受孕、妊娠、出生和嬰兒養育的每個環節,那麼我們就一定會擁有一個健康的孩子。然而,這僅僅是一種假設的理想狀態,並不能嚴格實施於現實生活中,因為在兒童的發展過程中障礙無處不在。還有,胎兒出生後所受的影響產生的後果,遠遠比不上他們在懷孕期間所受的不良影響,產生的後果嚴重,特別是有毒物品,例如藥物帶來的危害,那種危害是災難性的。
假如0至3歲的兒童在發展過程中遭遇阻礙,導致心理和人格產生缺陷,那麼最好是在3至6歲對其進行治療。因為這一時期,是大自然全面培養和完善兒童各種能力的時期。
學校的教育實踐對我們研究3至6歲兒童的工作有巨大的貢獻。我們憑藉這些研究成果,就能夠給兒童提供必要的幫助。也就是說,我們獲得了更科學的教育方法。
假如0至3歲造成的缺陷沒有在3至6歲加以糾正,那麼它們就會一直保留下來,還會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到6歲時,它就會使這個兒童發生人格偏離等缺陷。步入第二個發展階段之後,兒童是非觀念的形成也會受到這些缺陷的影響,並且造成相當大的危害。
所有的缺陷都會在人的心理和智力上留下烙痕。假如缺陷是在前期形成的,就會使6歲兒童產生一些不正常的特徵。要是在第一個階段兒童的潛能沒有得到發展,那麼就會影響到他第二階段的發展。這個年齡應有的道德特徵就不會從這種孩子身上表現出來。這種孩子智力也低於正常水平,致使自己的性格難以形成,使自己難以適應學習要求。結果到了最後一個階段,這些缺陷還會導致更多問題的發生。
像我們一樣,重視兒童發展的學校里每個兒童都有一份屬於自己的檔案,在檔案上詳細記錄著他們的身體和心理情況。這些檔案對教師熟悉兒童各階段的發展情況有一定的幫助,也可以更好地了解兒童面臨的心理問題,及時對症下藥。
在我們學校的檔案里,還詳細記錄著每個兒童父母的遺傳信息,如身體情況、父母的生育年齡、母親懷孕期間的情況等;記錄了兒童出生時的情況,如分娩過程正常與否、嬰兒出生時健康與否、還有兒童出生後的表現等。
此外,還記錄了兒童家庭生活中出現的一些問題,比如兒童是否受到過驚嚇?父母對兒童寄予的期望是否合理?對孩子的管教是否過於嚴厲?假如某個兒童有怪僻性格,我們可以通過這些檔案發現其中的緣由。我們學校的3歲兒童一般都存在著一定的缺陷,但是只要方法運用地恰當,這些缺陷就能夠被矯正過來。
接下來,我就簡單說一下幾種常見的兒童性格類型。兒童性格缺陷多種多樣,因此它的治療就必須對症下藥,採用不同方式進行。於是,我將這些缺陷分成兩種:一種是發生在強壯兒童身上的缺陷。這裡的強壯,是指這些兒童可以克服障礙。還有一種發生在軟弱兒童身上。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