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作品 畸情與執迷

——讀《哈瓦納特派員》與《守護者注視下》

詹宏志:上禮拜我用比較全景式的描述來談推理小說的誕生,而今天挑的這兩本書在推理小說中都是怪東西,這兩本是我個人特別偏愛,很變態的小說。《守護者注視下》是本怪小說,這個偵探一開場第一頁第一句已經坐在窗邊,一直忙到小說的最後一行,完全沒有休息,符合當年第一家偵探社成立時的標語「We never sleep」。這個人從頭到尾不曾合眼,在小說中一心努力作個偵探。小說中當然也有犯罪,是個滔天大罪,有好幾具屍體,轉手的錢……什麼都有,但是從頭到尾這偵探沒去破這案子,只做一些奇怪的事情,這樣一位私家偵探,不知道真正的名字,小說中叫他the eye。而偵探社其實就是今天所謂的徵信社,不是什麼高尚的職業,不會碰上福爾摩斯那種精採的案子,大部分時間都是在跟監,搜證,捉姦,幫人家拍照打離婚官司。這職業有很多副作用、職業病,社會地位不高,案子一來,就三兩天回不了家,直到掌握到主要證據為止。也因此和家人聚少離多,所以婚姻和家庭多半有問題。

這小說以此為前提,這個偵探一開始你就知道他的背景和創傷,他有失去的婚姻和女兒,一開始the eye在辦公室,對著一張小照片,是他女兒和同班同學的合照。他太太離開時在背後寫了一句仇恨的話:「看你認不認得你女兒。」翻過來結果他真的認不出來。這張照片包含了他生涯所有的悔恨。那張照片他已經看了十六年,只是不知道哪一個才是他真正的女兒。因此他有很多幻想,在夢中會看見和女兒重逢的場景,但這些夢境卻無法彌補他曾經擁有的生活、家庭,以及面對女兒的愧疚與空虛。有天他接到一個案子,有個有錢的父母,他們的小孩交了女友,懷疑這女孩是否別有所圖,要偵探社去打聽探查女孩的背景。這個偵探一開始很敬業的跟蹤這個女孩,可是看著看著,他看到這女孩犯下了驚天動地的大案子。接下來兩百頁,故事驚人地急轉直下,他一路跟著她、窺視她,但是當她犯罪時他也沒有善盡職責,反而幫她抹去所有的犯罪證據,幫助她度過難關和危險,也幫她除掉那些可能傷害她的人,卻沒讓那女孩知道他的存在。

這個故事從一天兩天變成一兩個月,然後三年四年,任務已經變調了,公司把他開除了,到後來,好像變成一個永恆的守候,那位守護者的眼睛看著她,緊盯地、偷窺地、柔情地、看著一位無惡不作的美少女,彷彿是地老天荒的愛情,好像是山盟海誓的承諾,怵目驚心,黑暗恐怖,又無限殘忍,又美麗又病態又危險,而且骯髒。總之,偵探該做的事他一件也沒做。他完全背離了福爾摩斯這些人該做的事,做一個完全不屬於推理小說的事情。

這是推理小說嗎?這是個爭議。把這本書選進經典之林,有我偏心的理由。當推理小說的傳統豐富到一個地步時,所有的背叛都會變成養分。這是推理小說的變形,也可說是偽裝成推理小說的愛情小說。如果沒有推理小說的歷史傳統,這故事就無法帶來這麼大的震撼。從偵探小說的範疇來看,它幾乎就要讓偵探小說的邊界開始瓦解,回頭再看其他推理小說,就會發現其他的偵探未免都太正常了點,該有的缺點和複雜性都沒有。當年艾勒里·昆恩寫得理直氣壯讓偵探都在辦案的時候,新書發表會上記者就忍不住丟出一個問題:「你可以描述一下艾勒里·昆恩的性生活嗎?」也只有《守護者注視下》這樣的小說,才有機會把偵探推回人的位置上,讓他所有的不完美、困難、犯錯,因為某種創傷而變得詭異、非理性、也變得可以理解。當我們讀過足夠的偵探小說後再來看它,就會覺得非常有味道;在推理小說正典傳統中這麼多規矩的偵探後,看到the eye時我們才能對照出樂趣來。我也因為讀了這小說,才明白這是傳統的一部分,因為這個傳統夠強大,反傳統才能被傳統吸納,變成進步調整、自我分化複雜的一部分。

傅月庵:我的第一個感覺是:這是推理小說嗎?它沒什麼好推理的,從推理解謎的角度來看,中間的破綻太多。可是回過頭看,這些又都不是小說的重點。大部分推理迷不會認為這是本正典或典型的推理小說,但宏志講過:這一零一本書當中他最喜歡這一本。我來推測可能的原因,我第一個想到的是約莫一九八八年時,爾雅的年度小說選由宏志主選,當時他用了一個很有趣的標準,:「好看過癮爽」。當時我心想,真的可以這樣選嗎?過了這麼多年,我回頭來看這本小說,感覺宏志一路走來始終如一,這確實是本好看過癮爽的小說。另外,我又覺得它好像不是推理小說,中間最重要的原因:這是本終結了私家偵探小說的推理小說,我認為它不僅終結了私探小說,根本就是粉碎了推理小說,因為推理小說有個特質:有案件、有屍體,不管從法律標準或是道德標準,偵探都應該要站在善的這邊,但《守護者注視下》把整個價值系統全搞亂了,應該站在善這邊的偵探做了很多不該做的事,把推理小說中最重要的正義推翻掉了,而且最可怕的是,到最後我們居然可以理解他,而且還可以同情他。

回過頭說,為何我覺得到了這個年紀時,會覺得這是本有趣的小說,而且還會被感動?王國維說過:可信者未必可愛,可愛者未必可信。來看這本《守護者注視下》,他未必可信卻是可愛的。其實小說也是這樣,每個騎士都要去找到一個能貢獻他所有豐功偉業的女孩。但是年齡到了某個時候,你就會知道事實不是這樣。人生到了某種程度,你就會知道最難的一件事是單純,純情是很不容易的。

詹宏志:我找到這本書時已經四十歲了,這本書也許需要到某種年紀才比較容易看。我覺得真的需要一點年紀才知道失去是怎麼回事。這小說從頭到底都沒有露出一點the eye的心情,你不知道他在想什麼,你只知道他做了這些事,他一直跟著她跟著她,然後打電話回辦公室說謊。這女孩到底是不是他女兒,小說裡頭從頭到尾也沒給答案。可是不知怎麼搞的,這個小說就會觸動人,你彷彿知道這個邏輯,你好像跟它有個相似的邏輯。英國有個非常有名的書評家賈庫包斯基,他曾經編過一本書叫《百家神探集》,找了一百位作家,要他們寫出心目中最難忘的偵探,寫他們看到的以前的書。年輕小說家就會寫老的小說家,老的小說家就寫已死的小說家,這就各有一種傳承。賈庫包斯基在裡面也寫了一篇文章,他自己最喜歡的偵探就是the eye。馬克·貝姆這位作家,他在美國完全不受重視,反而在歐洲比較受到注意。法國人頒獎給他,把他的小說改編成電影,英國人賈庫包斯基幫他編合集。他一直到前年才受到好萊塢重視,把《守護者注視下》改拍成電影,他三本小說中的這一本,原本已經絕版二十幾年,就拜電影所賜重新出版。不過電影拍得不能看,算是污衊這本小說的電影,所以應該會很快再度絕版(全場爆笑)!

傅月庵:接下來討論的是《哈瓦納特派員》。《哈瓦納特派員》是本間諜小說。葛林跟英國的MI6有很深的淵源,在他的自傳,也就是《夢之日記》當中就有談到早年當間諜的日常生活。我對這本書的看法是:剛才的《守護者注視下》在說「人生當中,可信者未必可愛,可愛者未必可信。」而《哈瓦納特派員》是在說「人生的真實面向,其實未必可信,也未必可愛或可笑。」想像有個間諜,拿了張吸塵器的說明書和解說圖,把它當成重要軍事機密寄回去,而對方就把這個當作很重要的軍事機密研究。可是應證到真實生活來,我們知道間諜也是要報銷收據,有很多間諜現在正在到處收集發票,講起來雖然可笑卻是事實。《哈瓦納特派員》講的是真實的人生,是帶有存在主義色彩的故事,你要承受各種荒謬,最終則是一場悲劇。

詹宏志:葛蘭姆·葛林一方面是嚴肅的小說家,特別是寫天主教衝突、道德困境這類主題,他會被諾貝爾文學獎提名多半也是這個緣故。他會幫自己的某些小說加個副標題Eai,意思是這是本娛樂小說。但我看不出他的娛樂小說有比他的嚴肅小說不厲害,因為娛樂之餘也會讓你想很久。至於謀殺專門店的推理小說中為何要放入間諜小說《哈瓦納特派員》呢?間諜小說原先就是從推理小說延伸出來的,若回頭去找間諜小說的源頭,就會發現福爾摩斯探案里也有間諜小說。在某些福爾摩斯小說里,案子牽涉到國家機密,也牽涉到國家的命運。從這條線索再延續下來,G·K·切斯特頓也寫過一本《知道太多的人》,這也是今天間諜小說的另一個重要源頭。至於我們比較熟悉的形式,是個可以做很多事的非常厲害的間諜,可是就像推理小說或其他類型小說中,你看到有偵探解謎這樣的作品,可是也有描寫犯罪與其所在社會的小說。間諜小說也一樣,有一支想讓間諜做行動派的英雄,讓一個人去對抗大的陰謀或國家危機;也有小說家喜歡讓間諜小說有現實色彩,當間諜被放到現實環境中時,會發現間諜這行業和人格特質是很特別的。

《哈瓦納特派員》有點像《守護者注視下》,有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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