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僵局 第九節

那天中午,查出替身的身分。

替身名叫渡邊孝二,二十六歲,年齡跟村越克彥相同,恐怕是一時的巧合,吉牟田刑警這麼想著。雖然有加入魔術組織,但是因為段數不高,少有上台表演的機會,賺的錢自然也就不多,他之所以答應當替身,很可能肇因於此,也可以說他被請來做餘興表演,讓他踏上死亡之路,經過解剖的結果,替身的血型是AB型,村越克彥是B型,由此可以證明死者是替身,不是村越克彥。

吉牟田刑警心生一計,想把村越克彥引出來,於是故意向新聞記者宣稱兇手是村越克彥。

三天後,這招終於收到效果。

警視廳搜查一課長收到村越克彥寄來的信。

這封信被轉送到吉牟田刑警的手上。

是白色信封,上面以很有個性的字體這麼寫著「警視廳梗查一課長親啟」。

信封的背面沒有地址,只寫「村越克彥」四個字。

是限時信,郵戳是德島郵局的,日期是十二月二十六日。

吉牟田刑警很小心地從信封裡面取出信紙,信紙一共有五張,上面密密麻麻寫滿了字。

現在我是在德島寫這封信,我知道如果把這封信寄出去,一定會給我帶來麻煩。

可是,我不得不寄出這封信。

我的確搶走三億元,可是,我也只搶走三億元而已,如果如報紙所報導的,我是中了別人的計,渾然不知被人當成實驗對象,才下手搶走那三億元,我的罪刑應該很輕才對。

可是,逼使我非寫這封信的原因,並不是這件事,而是報紙上說村越克彥被刺殺。

被害者不是我,那是我的替身。替身的事情,你們一定會馬上查出來,可是,這一來,我會被當成兇手,如果我被當成兇手,那我就全完了,所以我才寫這封信。

我要從頭寫起,我要特別申明的是,我所寫的全都是事實,絕無半句假話。

我在府中從佐藤大造的手上搶走三億元,不用說,我當然不知道我被人利用,更不知道被人監視。

我拿那筆錢購買公寓、跑車和認識可愛的金城百合子,這些都是我以前的夢想,由於我做得天衣無縫,相信不會被警察看出破綻,一看報紙,警方也好像弄錯搜查的對象,使我更加相信我不會被逮捕。

可是,我在聖誕夜舞會上被嚇了一跳,當我打開聖誕禮物一看,發現裡面是三條印著一億元鈔票圖案的手帕,我不認為這是純屬偶然的巧合,一定是贈送禮物的人在暗示什麼,所以才讓我感到很害怕。

我想我非趕快逃走不可,因為贈送我禮物的人一定知道我是搶劫三億元的犯人。可是,我這樣逃走,一定會被逮捕,因此,我需要一點時間,以便可以遠走高飛,所以才想到使用替身。

由於在舞會上表演餘興節目的魔術師曾遞給我一張名片,再加上他的身材和年齡跟我相仿,所以我想如果讓他穿上大禮服,臉上戴滿鬍子,一定很像我。

我以利誘,他立刻答應趕過來,我告訴他想離開跟我在一起的那個女人,請他暫時冒充我一下。因為她喝醉酒,暫時應該不會發現對方是冒牌貨。

我給替身的酬勞是五百萬元,雖然我認為是多了點,可是,為了讓他答應做我的替身,只好忍痛給他。我是從太平門逃走,並沒有開走剛買的跑車,那是為了讓人以為我還在公寓裡面,我所做的事也只這樣而已。

就在我即將忘掉那三億元時,突然在報上看到那三億元被燒成灰的消息,對於這則新聞最感吃驚的人,莫過於我了。

我逃走時,也想把那三億元(正確說是二億六千萬元)帶走,可是,我無法挑著三隻皮箱逃走,因為就算拎著一隻皮箱在黑夜中走動,也很容易引起別人的懷疑,挑著三隻皮箱,更不用說了,可是,把那筆錢放在保險柜裡面,很容易被找到,也會讓金城百合子知道保險柜裡面存放什麼東西。

我也沒有時間把那筆錢帶到外面埋藏起來,在苦無良策下,只好把三億元裝進麻袋裡面,丟進垃圾處理箱,我並不知道垃圾處理箱直通焚化爐,我只想垃圾處理箱下面是大垃圾箱,丟進垃圾處理箱的垃圾會統統掉進這個大垃圾箱,我是想把這隻麻袋藏在垃圾堆中,暫時逃走,以後再找機會回來拿,沒想到竟被燒成灰燼,我一看到這條新聞,整個人都驚呆住了。

我在逃往德島時,只帶了一百萬元。

我再強調一次,我沒有殺人,我只搶走三億元,然後拿這筆錢購買公寓和跑車,把剩餘的二億六千萬元丟進垃圾處理箱,那筆錢被燒成灰燼,純屬偶然,不是我的責任,所以我真正盜走的錢只有一百萬元。可是,我是被人利用,被人當成實驗的對象,所以我也是被害者,我是想讓你明了這件事,才寫這封信給你,如果抓到真兇,或許我會出面自首。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