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經是一個死人。
他原以為減去了肉體的重量,靈魂會飛速移動,但是他沒想到作為一個死人的自己,依然如此笨拙和緩慢。
他生前失去的腿,死後也沒有長出來。別人稱為「腿」的東西,在他身上是兩個三十厘米左右的大肉球。他有一雙「鞋」,套在手上,是兩個比磚頭略大的木盒子。他用手走路,因此有著異常發達的肩臂肌肉,襯衣永遠顯得緊。
現在,他的淡藍色襯衫上沾滿了血,血漬以心口為原點蔓延開來。殺他的人用螺絲刀在他的胸口一共扎了兩下,其實第一下就足以致命,然而,那人還是拔出了螺絲刀,更精確地瞄準他的胸肌上跳躍的那一小塊肌肉,重重地扎了下去。
他死在車上,一輛新車——不,是二手車,今年剛買的,花了大價錢改造。油門兒和剎車挖了兩個直徑一厘米的小孔,插上了一根加長的不鏽鋼鋼筋,連接到座位上方,全部用手就可以操作。
不鏽鋼鋼筋的部位老是會鬆動,所以他車的置物箱里常年備著螺絲刀,能隨時緊一緊。
就是這螺絲刀,要了他的命。
真諷刺,這車原本是他的驕傲,一輛上過報紙和電視的車。
現在,這輛車的人造革座椅上濺滿了血。血不是如泉涌一樣汩汩流出,而是上揚噴洒,竟噴了那麼久。他的嘶聲長叫都已經慢慢停止了,血依然流著。
他最後的記憶是疼痛中的輕鬆感。他因為長期用力而酸楚的手臂終於放鬆了,如同漂浮在深水的表層。
「人生沒有什麼過不去的坎兒。」在臨死之前,他的腦海里忽然冒出這句話來。他笑了一下,覺得很諷刺,血就順著臉頰流進了嘴裡,殺他的人露出了驚懼萬分的表情。
殺他的人是誰?
他發現,剛剛腦海中還存在的極清晰的臉,竟然以極快的速度在腦海里變得模糊,就好像眼睜睜地看著一個浪頭打來,把畫在沙灘上的圖案抹去。
從人間走向非人間的過程,就像褲子口袋破了個洞,硬幣從裡面源源不絕地漏出。
原來死是這個模樣。人們常說人死如燈滅。死了就一片漆黑,什麼都沒了。他活著的時候,常常勸未亡人:人死就死了,活著的人,你哭壞了身體怎麼辦?未亡人想想,也就真的不哭了。
可待到他死了,他真想讓所有人的家人、朋友,認識他的人與不認識他的人都痛痛快快地哭,哭他媽的三天三夜。不僅哭,更重要的是為他報仇,要抓住並懲罰、凌虐那個齷齪的殺人兇手。因為他已經什麼都不能做了,甚至想不起兇手的臉。
他其實是一個樂觀的人,所有認識他但是並不熟識他的都這樣說——熟識他的人知道他費了多大的功夫,強迫自己保持樂觀。「身殘志堅」,這是所有人對他的評語,就是這群人要在他的葬禮上致辭和灑淚。他真想忽然出現在自己的葬禮上,帶著惡作劇的笑——就像他總是藉助自己的身高優勢躲在椅子下面,然後在人找不到他的時候猛地鑽出來。
他要像個英雄一樣講死後的經過,走過一片火熱的荊棘地,再到白茫茫的冰雪平原,再步行回到人間。他要講這個驚心動魄的故事,然後大喊:「人生!」話說到一半,把話筒伸向台下的觀眾,讓他們齊聲喊:「沒有什麼過不去的坎兒!」
他想到這個場景覺得非常快樂,划動著雙臂的速度又加快了幾分。忽然覺得有什麼不對勁,原來是他的鞋沒有發出熟悉的「咔咔」的響聲,爛濕的草葉和飛濺的泥漿也沒有弄髒他的褲腿和襯衫。
「好傢夥!」他讚歎道,享受著死亡帶來的寂靜和潔凈。
他遠離了那輛車,回頭看了一眼,看到自己的屍體依然橫在駕駛座上,睜大了眼睛,不願意瞑目。
「古德兒拜。」他朝自己敬了個禮,走向一條起伏的柏油公路。
公路上停著一輛拉水泥的貨車,駕駛室的車門是打開的,他一隻手撐著車踏板,另一隻手拽著座椅腿,把自己拉到了副駕駛的座位上。過了一會兒,穿著紅背心的司機提著褲子跑上了車。
「哥們兒,尿得好哇!」他說,司機沒有反應,關上車門。
「哥們兒,我叫田福福,你叫啥?」他用手拍了一下司機的肩膀,卻像拍打空氣一樣,不,比拍打空氣更虛無。
虛無,這是一個好詞,他還琢磨著,司機已經關上車門,一腳踩上油門兒。那是個目測還未成年的小夥子,車卻開得猛,逢彎轉彎,遇坡爬坡。司機一隻手握著方向盤,另一隻手打開了車上的音響選著歌,還高聲合唱:「哥只想有個窩,難道註定這一輩子在外漂泊……」
田福福不會唱這首歌,只能拍打著自己的兩隻鞋去伴奏,聲音只存在於自己的腦海中,重在參與。
電話響了,小夥子不關掉嘈雜的背景音樂就去接聽,嗯嗯啊啊了一陣,忽然大喊道:「那老子不是白跑一趟,我日他先人哦!」司機握著方向盤的手鬆開了,摸索著為自己點上一支煙。
田福福嚇得要去握方向盤,隨即反應過來:自己怕個啥,又不能再死一遍。於是放鬆下來,用力地嗅了一口飄來的煙味,香。
窗外的景色終於有了些人氣,荒涼的路邊開始出現一些破敗的汽車維修店和五金店,還有獃滯的孩子們站在路邊死死地盯著移動的汽車,彷彿那是他們人生唯一的娛樂。
「我運氣真好,你果然是回市裡的。」田福福簡直想抱著司機親一口。
司機有些困,不知道從哪兒翻出一袋檳榔來嚼。
「說實話,我運氣真不是蓋的。你看我這樣一個人,沒腿,沒學歷。你猜我一個月掙多少錢?」田福福伸出兩根手指滿意地說,「兩萬塊錢!」
沒有回應,他把這種沉默當作震驚過度的失語,停了一會兒,繼續說:「而且我還有個超級美的媳婦兒,羨慕吧?」
他想像著自己的媳婦兒盯著家門,盼著他回家。她會以為他拋棄了這個家嗎?還是去報了案?他到底死了多久?他死前到底發生了什麼?他真想帶著她找到自己的屍體,希望她能找出那個婊子養的兇手。
可是現在,他什麼也做不了。
司機繼續開著車,音樂已經停了。車載音響發出一種不間斷的微弱聲音,比呼吸還靜。
夕陽把這個小夥子映得像個小泥塑,臉是靜止的,只有腮幫子有一絲蠕動,還有一點兒紫紅色的液體從嘴角滲出。
田福福看著司機的側臉,忽然想摸摸他的腮幫子,摸摸他精瘦的手臂,感受一下溫熱的皮膚與血肉,嫉妒得連停止跳動的心臟都糾在一起的其實是田福福,他想哭。
車停了,紅綠燈。斑馬線上走過一個穿著緊身條紋超短裙的年輕女人,輕快地,小屁股扭動得帶點兒孩子氣。小夥子探出頭,對她報以莊嚴的注目禮。「啐!」司機猛地把嘴裡的紫紅色渣滓吐出窗外。
田福福探出腦袋看了一陣兒,說:「這有啥好看的?你是沒看過我媳婦兒,我有個超級美的媳婦兒。我要去找她!」
他再次驕傲地宣布,並且滿意地發現,記憶還沒有毀掉他媳婦兒光著身子的模樣。她如同一張泡在水中的素白的紙,柔軟膨脹。他覺得自己的靈魂也在膨脹。
「停!停!」田福福享受著腦海里的回憶,差點兒錯過車窗外那個熟悉的「家樂福」超市,它和旁邊的加油站中間有條狹窄破敗的小路,往裡一直走,直到看見一幢灰黃的筒子樓,那就是他家了。
田福福從車窗爬了出去,摔在地上,沒有痛感。夕陽挺火辣,小路上行色匆匆的人都皺著眉頭縮著臉,他卻昂著頭用手走著,沒流一滴汗。又颳了一陣子涼風,路邊的柳樹都打了個哆嗦,他卻連一粒雞皮疙瘩都沒起。
他家住在幾層呢?三層,還是四層?記憶消退的速度似乎加快了,像一塊粗暴的橡皮擦。
田福福靠在樓道口的牆上,努力捕捉腦海里最後一個清楚的畫面。
那是他和他媳婦兒成婚後的第一夜,桌上攤著結婚證,媳婦兒叫丁吉花。結婚照里的女人,穿著照片里那件白色貼身針織裙坐在桌子對面,衣服包裹著她呼吸的起伏,如同他少年時走在一片無名的山丘上,看呆了一片風吹過麥浪。
燭光里,看熟了的女人也顯得陌生:頭髮全梳了起來,戴著白色發箍,露出一張小窄臉,秀麗的筆直希臘鼻,眼角風騷地上揚,眼神里卻全是對這風騷的懷疑與抱歉,驚惶得像個女學生。
他伸出手來,去摸女人手腕上的金鐲子。
鐲子是丁吉花的母親送的。她的母親是田福福不熟悉的那一類母親的形象。他的母親在他五歲的時候就把他扔給祖父,記憶里只有一個裹在大棉襖里的背影。而丁吉花的母親是個小學老師,端莊、乾淨,一模一樣的希臘鼻長在她母親臉上就顯得那麼傲慢。
丁吉花的母親沒有來參加他們的婚禮,甚至從始至終都沒有要求見過田福福。
他只是坐火車去了丁吉花的老家,在小學門口遠遠地見過剛下課的她的母親,那個威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