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個角度來看,談判可分為:縱向談判與橫向談判。
縱向談判
縱向談判是指在確定談判的主要問題後,逐個討論每一個問題和條款,討論一個問題,解決一個問題,一直到談判結束。例如,一項產品交易談判,雙方確定出價格、質量、運輸、保險、索賠等幾項主要內容後,開始就價格進行磋商;如果價格確定不下來,就不談其他條款,只有價格談妥之後,才依次討論其他問題。
這種談判方式的優點是:
(1)程序明確,把複雜問題簡單化。
(2)每次只談一個問題,討論詳盡,解決徹底。
(3)避免多頭牽制、議而不決的弊病。
(4)適用於原則性談判。
但是這種談判方式也存在著不足,主要有:
(1)議程確定過於死板,不利於雙方溝通交流。
(2)討論問題時不能相互通融,當某一問題陷於僵局後,不利於其他問題的解決。
(3)不能充分發揮談判人員的想像力、創造力,不能靈活地、變通地處理談判中的問題。
橫向談判
橫向談判是指在確定談判所涉及的主要問題後,開始逐個討論預先確定的問題,在某一問題上出現矛盾或分歧時,就把這一問題放在後面,討論其他問題。如此周而復始地討論下去,直到所有內容都談妥為止。例如,在資金借貸談判中,談判內容要涉及貨幣,金額、利息率、貸款期限、擔保、還款以及寬限期等問題;如果雙方在貸款期限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就可以把這一問題放在後面,繼續討論擔保和還款等問題,當其他問題解決之後,再回過頭來討論貨款期限問題。
這種談判方式的核心就是靈活和變通,只要有利於問題解決,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討論的條款就可以隨時調整。也可以採用這種方法:把與此有關的問題一起提出來,一起討論研究,使你談的問題相互之間有一個協商讓步的餘地,這非常有利於問題的解決。例如,貸款期限不能確定,可與利率、還款及寬限期一起討論磋商,以促進問題的解決。
有時雙方對所要討論的主要問題要磋商二至三遍,第一遍只是對列出的問題提出大致的意見與要求,互相摸摸底,交換一下初步的看法,直到第二遍、第三遍才逐步確定所討論的問題。
橫向談判的優點是:
(1)議程靈活,方法多樣。不過分拘泥於議程所確定的談判內容,只要有利於雙方的溝通與交流,可以採取任何形式。
(2)多項議題同時討論,有利於尋找變通的解決辦法。
(3)有利於更好地發揮談判人員的創造力、想像力,更好地運用談判策略和談判技巧。
這種談判方式的不足之處在於:
(1)加劇雙方的討價還價,容易促使談判雙方做對等讓步。
(2)易使談判人員糾纏在枝節問題上,而忽略了主要問題。
總之,在談判中,不是橫向談判,就是縱向談判。至於採用哪一種形式,主要是根據談判的內容、複雜程度,以及談判的規模來確定。一般來講,大型談判、涉及兩方以上人員參加的談判大都採用橫向談判的形式;而規模較小、業務簡單,特別是雙方已有過合作歷史的談判,則可採用縱向談判的方式。
另外,採取哪種談判方式並不是絕對不變的。當雙方發現原有的談判方式不能使雙方有效地解決和處理談判中的問題與分歧時,也可以改變談判方式,採取雙方認可的任何形式。
由於企業經濟活動的內容多種多樣,因此談判的內容也複雜而廣泛。企業經濟活動中經常碰到的談判主要有以下幾種:
貨物買賣談判
貨物買賣談判是指以達到商品交易成功為目的的談判活動。這是交易談判中最具代表性的談判。貨物買賣談判的內容十分廣泛,一般都要包括:標的、質量、價格、日期、驗收、裝運、責任、支付等條款。
1、標的
標的是購銷雙方當事人權利和義務所指的對象。
2、數量和質量
這是購銷談判中的重要條款。數量必須在談判中做到準確、科學,並要明確規定使用何種度量衡制度,以免造成誤會和爭議。質量也必須有詳細、明確的規定,要有具體的質量指標,以避免和減少產品質量糾紛。
3、價格與支付
價格水平的高低直接關係到談判雙方的經營成果。它是貨物買賣談判內容中的一個最重要、最關鍵的內容,因而是談判雙方最為關注的事。另外,採用什麼方式支付也是雙方極為重視的。
4、交貨的日期、地點和方式
這也是談判雙方不可避免和不能含糊的問題。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以及以什麼方式交貨都應在談判時講清楚,否則會造成事後糾紛。
5、驗收
驗收包括驗收方式和驗收後提出異議的期限。驗收分為數量驗收和質量驗收。
數量驗收一般在交貨時進行;質量驗收應按協議規定的標準進行。
6、違約責任
談判達成一致意見之後,若一方違約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怎樣制裁違約方,都應由雙方通過談判決定。
勞務買賣談判
勞務買賣談判是勞務買賣雙方就勞務提供的形式、內容、時間、勞務的價格、計算方法及勞務費的支付方式等有關買賣雙方的權利、責任及義務關係所進行的談判。由於勞務本身不是物質商品,而是通過人的特殊勞動,將某種物質或物體改變其性質或形狀,來滿足人們一定需要的勞動過程。因此,勞務買賣談判與一般商品買賣談判是有所不同的。
工程項目談判
工程項目談判與貨物買賣談判有很大區別。如果用買方和賣方的觀點來看,買方是工程的使用單位,賣方是工程的承建單位。
工程項目談判是最複雜的談判之一。這不僅僅是由於談判的內容涉及廣泛,還由於談判常常是兩方以上的人員參加,使用一方、設計一方和承包一方。承包一方又可能有分包商和施工單位,而使用方還可能有投資及管理等方面。
在工程項目談判中,賣方即承包方是通過對其人工成本、分包商成本、所購人原材料和安裝設備成本的計算,提高標價來獲取利潤的。因此,標價越高,獲利也越大,但買方在多數情況下是通過招標的方式來選擇自己的談判對手。這樣,在談判開始之前,雙方對標價就有一個大概的估價,在談判中著重討論的是工程預算的各項成本費用、工程的質量標準、工期、保險等。同時,承包商的信譽、能力以及技術人員的經驗,都是影響談判雙方的重要因素。
工程項目談判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人工成本
由於工程項目需要人員施工,因此,人工成本費用在工程預算中占很大比重,雙方人員應認真磋商這部分支出的合理比例。如:工資額、獎金額以及其他支出。
2、材料成本
在工程建設中要耗費大量的鋼材、木材、水泥等建築材料,對於這部分費用的估價要仔細研究確定。
3、保險範圍和責任範圍
為避免在施工過程中的人員傷亡,以及妥善處理傷亡後的各類事宜,雙方必須明確保險範圍和責任範圍。
4、進度報告
雙方還應明確,承包公司有責任提供有關已完成工作比例的進度報告;同時,買方也應及時核實賣方的工程進度報告。
5、承包公司的服務範圍
有關承包公司的服務範圍及其責任討論的越詳盡越好;否則,雙方只在合同中籠統地規定各自的責任範圍,即使說明可以變更,但買方要承包公司承擔另外的責任,往往要付出很高的代價。
6、工程設計調整
在工程項目施工期間,更改設計幾乎是難以避免的。雙方在談判中應明確規定誰有權要求和批准設計變更,通過什麼程序;承包公司應如何計算必需的變更費用,以防止承包公司對變動設計漫天要價。
7、價格變動
雙方還應考慮到在施工期間,由於人工費用增加和材料成本價格變動的影響,在合同中應做怎樣規定。
8、設備保證書
由生產廠家制定的設備在安裝過程中可能會有所改動,這樣原製造廠家對安裝要求和運轉數的說明書、保證書就有可能失效。所以,為了避免在以後使用中出現問題,責任不清,雙方在談判中應明確由誰負責擔保。
9、工程留置權
承包公司可能將所承包的任務轉包給其他公司,如果其他公司沒有得到承包公司應付的款項,就在可能拒絕轉移所有權,因而影響買方的利益。所以,雙方在談判中應明確規定出現上述情況時雙方的責任及賠償方式。
其他諸如不可抗力、執照和許可證、侵犯專利權等都是雙方談判所涉及的內容,切不可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