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每一個了不起的作家都是獨特的、不可替代的,就像我們常講天底下沒任何兩片雪花長得一模一樣。然而,就算在如此認知的基礎之上,我們仍得再次強調,在所有的獨特之中,格林真的是無以倫比,尤其就二十世紀的小說發展實況及其限制來看,格林完成太多奇怪的事,少有人能像他那樣。
首先,格林極可能是二十世紀小說家中最會、也最專註於說故事的人,這裡,我們講的不只是他的小說數量,還包括他的小說實質內容。
從一九二九年出版《第二個自我》以來,格林整整寫了六十年的歲月,其中光是長篇小說就交出二十五部之多,其他還有短篇小說、劇本、自傳、遊記、詩集、論文集、報導文學、傳記云云,非常嚇人,對創作力,尤其是長篇小說創作力普遍陷於萎頓的二十世紀小說(尤其是格林所從來的、開發過度的現代小說原鄉西歐),格林的豐美是極其動人極其醒目的。
格林不只寫這麼多小說,怪的是他還像十九世紀偉大的寫實小說家那樣子書寫——格林的小說視野寬廣,格局恢宏,敢於碰觸西歐小說業已遺失近百年的大題目,包括一場戰爭,一次政變或革命:而且格林始終執著於實相,認真創造人物,構思情節,讓想像力在具體的世界之上賓士,不躲不閃不裝神弄鬼,不在關鍵技窮之際莫名其妙地化成一道輕煙不見,就像你在二十世紀小說經常看到並為之氣結那樣子。
格林的每部小說都是個好故事,這讓他有餘裕和自己的作品調笑——一度,格林把自己的小說分兩組,分別標明為「正經小說」和「娛樂小說」,但這個玩笑沒開太久就宣告放棄,原因很簡單,即便由作家本人來分類,這兩者也從未涇渭分明過,事實上,格林再陰黯再嚴肅的小說都一樣有著可堪讀者享樂的好看故事和情節;同樣的,再輕鬆再頑皮的作品,也都深沉專註,一句話,都一樣是格林的小說。
其次,格林是最會寫男女偷情的小說家,這方面,他的規格不只是二十世紀,而是人類整個文學歷史,沒有任何人比他更會寫偷情。
這有一部分得歸功於他的真實經驗。格林於一九二七年結婚,並因此改信天主教,但他的婚姻和信仰都沒因此安定下來,前者在他育有一子一女之後便宣告分居(天主教不允許離婚,因為他們直到今天還相信「神所結合的,人不能分開」),而改由長期的偷情來替代,至於信仰之路則更是無止無休的在懷疑中掙扎,這些我們都可從小說之中看出來。
不少人講過,格林小說中的女性角色總是次等的、陪襯性質的(「都只是鬼魂」),這話大體沒錯,但其實可以講得更直接更準確些,那就是,格林小說中的女性便只有在扮演情婦那一刻才煥發光芒——讓我們說誇張一點吧,格林寫男女偷情,幾乎已屆「至小無內,至大無外」的令人嘆為觀止境地,小從一句對白,一個看似自然的停逗,一個瞬間閃逝的失神,甚至一塊晚餐桌上的無辜牛排(真的,見《愛情的盡頭》),其間都能層層疊疊地包藏著猜測、懷疑、嫉妒和怨懣等等奇怪的心思,而格林就是有辦法把這瑣細的男女之事搬上台盤,聯結上轟轟然的歷史大事甚至成為關鍵,在《喜劇演員》中,男主人公布朗正是懷疑滿口大話的瓊斯少校上了他的德國大使夫人情婦,才借力使力把瓊斯弄上山打游擊,最終加劇了革命鎮壓,害死了瓊斯,也讓自己再回不去太子港,從而流落到多明尼加成了滑稽的殯葬業者;在《沉靜的美國人》中,英籍記者弗勒則因痛恨美國特工派爾偷走他的越南情婦鳳,設計讓這個年輕天真的美國人中伏遇害,喪生共產黨之手;而更精彩的可能還是《麻風病人》,那位了無生趣、隨著船走多遠就是多遠而流浪到剛果麻風病院的名建築師奎力,誤打誤撞開車載送可憐的賴柯夫人入城驗孕,卻因為女人奇妙的心思,事後賴柯夫人一口咬定他是腹中小孩的父親,因著一場不存在的、女人自我撫慰的想像偷情,被虔信天主的憤怒丈夫射殺。
相較起來,我們一直認為最會寫男女微妙心思的張愛玲、錢鍾書,原來是那麼「文學」。
還有,也是比較無聊的,格林大概是和諾貝爾文學獎關係最糾纏也最奇怪的作家,他破紀錄地被連著提名超過二十次,卻終其一生沒能得獎。當然,這件事較丟臉的一方是瑞典皇家科學院那班人,意思是,長達二十年以上的時光,他們的文學獎最終名單一直是可疑的、鑒賞力大有問題的。
最終,也是最特別的,格林同時也是一個了不起文學國度的創建者,這個國奉他為名,我們稱之為「格林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