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男人的舉止像名軍人。船運公司整齊的藍色制服凸顯出她寬寬的肩膀、發達的胸肌、強健的大腿和修長得雙腿——一副為男人最初的職業——打獵和搏鬥,而打造的身材。銅棕色的膚色,比曬後的白皮膚顏色深一些。他的額頭很寬,下巴方方的。雙眼如同一對雙胞胎哨兵——警覺而且謹慎。他一進來就用詢問的目光掃著林斯特隆桌上的東西,然後又有所防範地把目光轉向林斯特隆本人。
「坐下吧,門多薩,」林斯特隆不客氣地說,「這是市警察局伍利茲局長。我們剛剛發現死去的女人是你的妻子。對於這一切,我深表遺憾。」
這個男人回答了問題,聲音沉悶、單調。「你們肯定是找到了護照。我還不確定你們能不能人認出粘了鬍子的照片。」
「你的真名是艾伯特·道森?」
「是的。」道森低頭看著手裡的帽子,「這本護照是我們幾年前打算一起去南美的時候辦的。萊斯利來奎斯奇亞的時候辦理了續簽。如果她想在那裡呆上三個月,就需要用到護照,她不敢用假名字申請新護照。她總是向官員們解釋說『莉維亞·克萊斯比』是藝名。當然,作為船上與加勒比海各碼頭頻繁接觸的事務長,我不需要用到護照。但是,如果我決定辭掉工作,和萊斯利一起去中美洲,就需要用那本聯合護照。」
「為什麼你在船上籤下的是假名字?」林斯特隆問。
道森撇著嘴微笑地看著他:「因為我妻子也想坐這條船。航運公司有個規定——不允許船員和其家屬同乘一條船。這樣會破壞紀律。」
「這不是真正的原因吧?」
「不是。」他打量著伍利茲,「我想我最好說實話。你們很快就會找出真相。幾年前,我在美國遇到了麻煩。我的名字見諸各大報紙。那件事之後,我把名字改成了恩里克茲·門薩多,我妻子把名字改成莉維亞·克萊斯比。我們看上去都像拉美人,所以別人不會對我們的名字產生懷疑,而且我們都會講西班牙語和法語。」
「你的妻子怎麼會到魯伯特勛爵家去工作?」伍利茲詢問道。
「我是在一次航行中認識勛爵的,他當時搭乘我們這艘船。我在海上工作期間,萊斯利想在奎斯奇亞找一份工作。我把她推薦給了勛爵夫人。」
「你沒告訴她萊斯利·道森是你妻子?」
「我怕告訴她真相之後,自己的推薦就沒有分量了。我告訴勛爵夫婦,她曾經在美國駐百慕大領事館做過女僕。」
「當船在奎斯奇亞靠岸的時候,你去勛爵家看過你妻子嗎?」伍利茲問他說。
「去過幾次。我去的時候沒有穿制服,也沒有去可能會遇到勛爵夫婦的地方。我穿上白色T恤和當地工人通常會穿的褲子,在房子外的空地上和萊斯利見面。我還拿了把大剪刀,裝成花匠的模樣。」
道森的坦白令伍利茲開始不安。他以為道森會矢口否認,至少會閃爍其詞。可是,他顯然對每件事都有合理的解釋。
「昨天出發之前,你曾經在聖安德魯的郵局發過電報嗎?」伍利茲問。
「是的。我發電報給一家紐約的小旅館,為我們夫妻預定一間雙人房。」
「凱斯小姐看到你在寫電報,」伍利茲繼續說,「她當然會驚訝。」
「驚訝?」道森茫然地看著伍利茲,「為什麼?」
「因為就在幾小時之前你還告訴他說你既不識字也不會寫字。」
道森滿臉疑惑地看著伍利茲。
「這裡面肯定有誤會。凱斯小姐上船之前,我從沒和她說過話。我也不記得在什麼地方見過她。即使見過,我也不可能告訴她或者任何人我是文盲。我在哥倫比亞上過大學。」
「那你為什麼讓她幫你寫信?信上還簽著你妻子的名字——萊斯利·道森?」
「我不明白您在說什麼。」
最終,他還是矢口否認了。伍利茲輕鬆了許多。盤問疑犯的時候,坦白比閃爍其詞更令人難以捉摸。他拿起那份稿子:「凱斯小姐詳細記錄了過去幾天發生在船上的事。我給你讀一讀你讓她幫你寫信的那部分。」
接下來的幾分鐘,房間里安靜極了,只有伍利茲輕聲念稿子的聲音。他一直讀到妮娜瞥見了郵局裡的道森,才放下手稿。
「難怪昨晚凱斯小姐去辦公室找我的時候舉止會那麼奇怪。」
「所以,你沒有什麼話要說嗎,道森?那封信表面上是寫給你妻子的,但又簽著她的名字——而不是你的名字。如果把第二頁簽著你妻子名字的那張紙放在屍體的旁邊,就成了自殺遺言。現在——你的妻子死了。」
「屍體旁邊有那封信嗎?」道森冷靜地問道。
「沒有。」
「如果是這樣,整件事似乎沒什麼關聯。即使在屍體旁找到那封信,那也不是她親筆寫的。而且,被毒蛇咬傷不能算作自殺。」
「也許這就是她為什麼會死於毒蛇咬傷,而那封信也沒出現在她身旁的原因。」
「您什麼意思?」
「會不會是你以某種看上去像自殺的方式計畫殺掉妻子,但最終你發現不得不改變計畫?」
「為什麼這麼說?」
「你從凱斯小姐那裡得到了一份簽著你妻子名字,而且是女人筆跡的自殺遺言。但後來,你發現凱斯小姐和你們乘坐同一艘船,她會認出你就是那個讓她寫信的人。她知道得太多了。所以,你要把妻子的死偽裝成意外,而不是自殺。於是,你把蛇放進她的隔間,而且毀掉了那封信。」
大多數人都會被這樣的控訴弄得不知所措。但是,道森依舊鎮定、冷靜。「以另外一個女人的筆跡留下的自殺遺言並不能證明萊斯利死於自殺,」他反駁說,「除非遺言是她自己寫的,才能作為證據。」
「船上有你妻子筆跡的樣本嗎?」
「沒有,我想沒有。但是,有凱斯小姐的筆跡樣本——我讓她捐款給海員之家的時候,她簽了兩張旅行支票。」
「你可能早就把那兩張支票給毀了。」
「但是,如果凱斯小姐看到了那封信——她完全可能看到——她會認出自己的筆跡。她也會想起這封信是別人口述讓她寫的。我自認為不是很聰明,不過,請相信我,我還沒蠢到會想出那樣的計畫。」
「如果凱斯小姐在這艘船上,得知你妻子死了,而且她看到或聽說自殺遺言的事,當然能察覺。但是,當你制定這個計畫的時候,你並不知道凱斯小姐也會在船上。」
「作為事務長,起航五天前我就能看到乘客的名單。」
「但是,你會把乘客名單上的名字——妮娜·凱斯——和你在勛爵家讓她幫你寫信的女人聯繫在一起嗎?」
「伍利茲警長,如果我根本沒讓她幫我寫那封信,我怎麼回答您這個問題?我和您一樣,也不知道怎麼解釋。我看不出一份簽著萊斯利·道森名字的自殺遺言對那個想要謀殺我妻子的兇手有什麼用,除非遺言是萊斯利親筆寫的。只是女人的筆跡沒有用。即使凱斯小姐不在船上,即使這裡沒有我妻子筆跡的樣本,你們可以從她親戚那兒找到,在判定她是死於自殺之前把得到的樣本和屍體旁的留言對比一下——對吧?」
伍利茲不情願地點點頭。
「你們認為我在自己工作的船上計畫殺掉隨行妻子的想法就更荒謬了。無論凱斯小姐在不在船上,你們找到萊斯利的聯合護照之後,作為她的丈夫,我勢必要接受調查。」
「不一定吧,」伍利茲插嘴說,「護照上的名字和你在船上用的名字不同,而且,粗心的警察也許認不出你那張有鬍子的照片,畢竟你現在颳了臉,所以你選擇鋌而走險。」
道森疲倦的神情下似乎隱藏著憤怒。「您不相信我,我也沒辦法。」他攤開手掌,一副無能為力的樣子,「不過,出發前一天,我在勛爵家確實沒見過凱斯小姐,我也沒讓她或任何人幫我寫那封信。對這件事,只有一個解釋。」
「是什麼?」
「身份判斷錯誤。不是我,而是另外一個人口述了那封信——也許那個人和我長得很像。根據妮娜小姐的描述,她只是粗略的掃了一眼那個男人,看到他戴著遮住眼睛的寬邊草帽。她當時可能過於緊張。她看到我在郵局,所以上船之後就以為我和那個她在勛爵家見過的人是同一個人。那個人的穿戴——白色T恤、工作褲和破舊的草帽——是島上每個農民和工匠平時穿的。所以我去勛爵家看望萊斯利的時候才穿成那個樣子——避免引起注意。任何一個不想引起注意的人都會那麼穿。」
「您給我讀過稿子,凱斯小姐說即使她每天都能見到勛爵家那些黑皮膚的僕人,可還是記不住他們的模樣和名字。她怎麼偏偏能清晰地記得那個黑皮膚人的樣子,何況他們只見過一面?對我來說,所有中國人長得都一樣。也許對凱斯小姐來說,每個印度人或者黑人都長得差不多。」
伍利茲一邊聽,腦子裡一邊回想那份手稿上的話——那些未曾念給道森聽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