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第一節

六月二十七日星期天,王小山打電話給我。

他通報了最新的調查所得,五月十五日傍晚和六月一日的夜晚,蘇亞、任錦然,這兩個死者可能的遇害時間裡,何櫻都有可靠的不在場證據。

孟玉珍的日記里記載著,五月十五日下午五點五十二分,何櫻已經外出歸來,走進了小區的住宅樓。六點零五分,何櫻、孟雨和兒子一家三口前往哈尼美食廣場的豆撈坊。小雨把吃火鍋當遊戲玩,弄了一身一臉的調料、粉絲和湯水。何櫻好幾次帶他往返衛生間擦洗,忙得自己都沒怎麼吃,直到七點四十五分才結束,埋單,三個人走回小區時已將近八點。

豆撈坊的燈光足夠暗,幾個座位區域間有門窗相隔,孟玉珍遠遠跟隨他們走進餐廳,繼而讓領位小姐安排了一個比較隱蔽的單人座,邊吃邊觀察他們,等到他們埋單,她才搶先乘電梯從四樓下來,隱藏在美食廣場大樓的陰影中。

沒錯,孟玉珍在跟蹤她的兒媳,這種情況看來已經持續好幾年了。孟玉珍寫日記的習慣是從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開始的,監視的習慣應該開始得更早,因為日記一開頭就表現出對何櫻出行位置的極度熟悉。

據我推測,二〇〇六年九月,何櫻產假結束,自作主張把小雨送去貴族幼兒園全托。不久以後,九月末還是十月初,孟玉珍自覺無趣,搬離了孟雨和何櫻的公寓。從這個時候起,足足有六個月,何櫻和小雨沒有去過孟玉珍的住處。估計就是在這段時間裡,孟玉珍陸續有了跟蹤和寫日記的癖好,跟蹤可能開始於十月。她搬走了,不過她更執拗地認為,他們的生活應該是屬於她的。

六月一日,孟雨生日,也就是任錦然約他在星巴克見面的那天。下午四點三十三分,何櫻提早下班,從華行大廈里走出來。孟玉珍本來以為,她要在街心公園裡多等一會兒的,沒想到結婚七年了,媳婦還是為兒子保持著這個習慣。她緊步跟上。何櫻坐地鐵從衡山路到徐家匯站,步行拐到南丹路,五點不到就已經抵達了菜市場。

五點十二分,她打了一個電話,然後從豬肉櫃檯果斷地移步到了水產區域。不幸的是,幾分鐘之後,她站在那一排碩大的塑料水盆前,跟老闆娘拌起嘴來,原因可能是老闆娘對後面一個顧客要兩斤籽蝦的大生意比較殷勤,跳過了她,還在舀蝦的時候,大大咧咧地把水濺到了她的皮鞋上。她又氣呼呼地回到豬肉櫃檯,稱了一對豬手。五點四十二分,她就已經提著大包小包的葷素各種,回到了小區門口。

六點三十分,孟雨也走進了住宅樓,非常準時。孟玉珍在他們小區對面的一家餐廳吃了晚飯,酥皮蛤蜊湯,義大利肉醬面,外加一份提拉米蘇。她要了一盞可以續杯的檸檬紅茶,在對門足足坐到九點的鐘敲過才離開。他們誰都沒有再出來。本來她是想看看,這對小夫妻在吃完生日餐以後,還會不會出門搞什麼餘興節目。另一方面也是由於她實在太寂寞了,泡義大利餐館,總好過一個人坐死在客廳沙發上,對著不斷變臉的電視機。

孟玉珍的日記本是在她獨居的公寓找到的,粉紅色人造革面的三十二開厚本子,已經記了七本,看來她著實有很多話想說。在第七本的二分之一處,六月十八日的日記里,孟玉珍這麼寫道:

究竟是選對了,還是選錯了?最近這幾年,我一直不斷地問自己。

事實證明,我的眼光很毒,何櫻果然是一百分的賢妻良母。捫心自問,就算換了我,全力以赴也未必做得比她好。況且我年紀大了,精力已經遠遠不如以前。我原本只是想,找個能幹一點的女人來照顧兒子,照顧我,結果是她偷走了我的位置。

現在我算是明白了,最好的人生狀態不是被別人照顧,而是被別人需要。因為被需要的人一定比被照顧的人顯得重要,有發言權,有不可替代的位置。我和雨兒在一起相依為命的這麼多年,辛苦歸辛苦,他依賴我,我很開心。

也許我當初沒有趕走任錦然,反倒好。我還記得她穿一身漆黑,看著就晦氣,人又長得太漂亮,神態太妖冶,一點不像將來甘心跟柴米油鹽打交道的人。可是,如果當初我由著孟雨跟任錦然結婚呢?沒準新婚燕爾,孟雨就央求我回去給他做飯了,沒準他們有了孩子以後,家裡雞飛狗跳,少不了又要央求我幫忙。也許只有在這種狀況底下,孟雨才會時時想到他這個媽,想到我帶大他有多不易,想到一輩子對我感恩戴德。

再翻過去幾頁,後面就全是空白了。

六月十九日上午十點十六分,人肉搜索找到了孟玉珍的資料,她與何櫻、小雨的合影被貼在論壇上。她是兩天後才從鄰居的議論中知道的。

六月二十二日下午一點二十八分,孟玉珍穿著深紫紅色的中袖連衣裙,挎著黑色漆皮手袋,出現在華行大廈十九樓,向盧天嵐投訴兒媳毀壞她名譽的惡行。三十六分鐘以後,她在六樓被觀光電梯夾住,隨著廂體在電梯井裡划了一道魚躍的弧線,心臟病發,斃命在地下室,電梯最後停靠的地方。

由於她平時的日記大多記載的都是何櫻的日程,所以那天的日記,就成了她在人世間最後的獨白。如果不是這篇,光翻閱其他的日記,恐怕人們不免要將這些粉紅色的本子誤認為是何櫻的日記呢。

何櫻還不知道孟玉珍對她的至高評價吧。這個被何櫻視作幸福破壞者的女人,是她不懈地記錄她的每一寸生活與細節,比她的丈夫注視她的時間更久,比我這個同事更了解她每天的日程,比論壇上瓢潑大雨般的點擊率讀她更多。

或許,孟玉珍才是這個世界上最懂得欣賞何櫻的人,只有她深知何櫻的了不起。她羨慕她,可能還有點崇拜她,所以不惜用跟蹤的方式讓她的生活覆蓋自己的,讓自己在想像中過著她的生活。

說完這些,王小山問我:「你在幹什麼呢,現在?」

現在正是周日下午兩點十九分,中午時候剛出過一陣暖昧不明的太陽,不知什麼時候又開始下雨,窗外淅淅瀝瀝,像沉悶的背景音樂。雨季,很適合宅著。

我正在做一件看似非常無聊的事情,搜查逮捕三〇一室的所有散利痛。

我以為我每次買葯,都是在家裡的藥片只剩最後一板的時候。結果令我大吃一驚,卧室里就有數量驚人的散利痛,大半板、小半板,還有完整的一板只摘去兩片的。可能是我每次在客廳吞下藥片後,還迷迷糊糊地擔心著半夜裡再頭疼怎麼辦,攥著鋁塑包裝的一角,一直沒放開過,就這樣走進卧室爬上了床。

比爾就是在床上先後摸到了兩板藥片,才建議我乾脆把它們搜羅起來的。「我們就當是一個尋寶遊戲嘛。」他這麼說。

客廳里的散利痛也遠非如我想像,僅有桌上的一兩板。事實上,桌上有參差的十六板。抽屜里還有從未拆封的九盒,估計是下班回家走進Seven-eleven的時候,忽然擔心家裡的葯所剩無幾,買回來一看,桌上還多著,就收進抽屜,當初的念頭一定是想控制自己不要多吃。這還不包括地上,客廳從不開燈,掃帚一過,又是一大堆用完沒用完的鋁塑包裝。

全部歸攏到卧室的大床中間之後,分揀,過期的扔掉,不過期的帶著鋁箔一片片剪開。這也是比爾的主意。

比爾冒雨從屈臣氏買回來一口袋塑料藥瓶,瓶身乳白色半透明,瓶蓋是各色粉彩,玩具似的。他興師動眾地給每個瓶子貼紙,編號,寫上日期,諸如「二〇一〇年七月四日以後」、「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一日以後」、「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八日以後」……大概的意思是以每周日為時間坐標,每個瓶子裝兩片葯,我每次想吃藥,得先看過藥瓶上的日期指示,按約定等到那個某天的「以後」。

一開始每周兩片,然後延長成兩周,到後來還會減少到一片。比爾說這是一個簡單有效的方法,控制我濫用藥物,還可以幫我慢慢戒掉。他把已經寫好日期的瓶子推到我的面前,告訴我哪一堆的藥瓶裝兩片,哪一堆只能裝一片。

我想我已經剪了快半個鐘頭了,盤腿坐在床根,背上墊一個枕頭,手持藍柄文具剪刀,簡單重複,藥片在銀光閃閃的外衣下堆得滿床都是,剪刀過於狹窄的把手磨著我的手背。

我覺得自己看上去一定很蠢,剪啊剪,然後裝啊裝,再剪啊剪,像個工廠女工似的。窗外雨聲綿延,配合著我無腦的動作,散發著一種安寧到近乎甜美的氣息。不知不覺,這枯燥的聲音越來越廣闊,彷彿世界上所有沁涼的雨點都落進了這個方寸之間的卧室,落到了我的心裡,時間無限地延伸,瞬間走得很遠,又像是不再流失一分一秒。比爾坐在床沿,弓著脊背,眯縫著眼睛,粗大的手指捉著小瓶子,正用最細一號的水筆往上寫數字,凝神靜氣,好像正在處理一件跟拯救地球有關的大事。

「為什麼還要寫上二〇一〇年啊,多麻煩,光寫幾月幾日不就夠了?」我問比爾。

「唔,」他不緊不慢寫完手中的瓶子,才抬起頭來回答我,「因為將來還有二〇一一年、二〇一二年、二〇一三年,我每年都得管著你,不亂吃藥,不胡思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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