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簧腳傑克……
我今天早上在報紙上看到了這幾個字,我的上帝,它一下子把我帶回到了過去!那還是八年前的事兒了,連具體的日子,我差不多都能記得。
有一次,看電視的時候,在一檔橫跨全國的電視節目里,我看到了我自己——欄目的名稱是《沃爾特·克朗凱特報道》。我出現在主播身後的背景畫面里,一張臉,一閃而過。可是,我的家人卻立刻發現了我。他們打長途電話來問東問西。
我老爸讓我對當時的形勢作出分析。他對我威逼利誘,步步緊逼。我母親則乾脆讓我回家。可是,我不想回家,我已經被迷住了。
八年前,在那個陰暗、多霧的草莓春天,惡鬼在夜間頻頻出動,橫死案件時有發生。我真的被迷住了。那惡鬼就是彈簧腳傑克。
在新英格蘭,人們把那種迷霧重重的季節稱為草莓春天。這個名字究竟是怎麼來的,誰也說不清楚,反正大家都習慣這樣說。那種天氣,每隔八到十年才會出現一次。八年前的那個草莓春天,在新沙倫師範學院發生的事情……或許也有一定的周期性,可是,即便有人知道是怎麼回事兒,也不願意說。
在新沙倫,草莓春天開始於1968年3月16日。
那一天,人們經歷了二十年來最冷的冬天。天上下著雨,往西二十英里就是大海,海水的味道在空氣中彌散。深達三十五英寸的積雪開始融化,校園的路上滿是爛泥。因為前兩個月氣溫超低,冬季狂歡節上的冰雕作品,總體來說,保持得不錯。
可是現在,它們終於開始癱軟、走樣了。TEP兄弟會會堂前小丑模樣的林頓,約翰遜已經淚流滿面了。普拉斯納大廳前的鴿子,身上有些地方的羽毛化了,真可惜,露出了下面膠合板做的身體。
夜幕降臨的時候,起霧了,白色的霧靄靜靜地在校園的大路和小徑出沒。林蔭路上的松柏像翹起的蘭花指,從霧靄里探出頭來。白霧飄飄蕩蕩,像香煙,不緊不慢地從內戰大炮台旁的小橋下溜過。濃霧中,一切都顯得支離破碎、形態怪異、神秘兮兮。夜晚,學生離開喧鬧嘈雜、燈火通明的食堂,心中期盼,包裹自己的將會是冬日寒冷的熠熠星光……可是,他突然發現自己身處在一個寂靜無聲的世界裡,白霧繚繞,耳畔只有他自己的腳步聲和路邊古老的排水溝里的流水聲。你奢望咕嚕姆、弗羅多和山姆 剛巧從你身邊匆匆而過,或者,你轉過身來,陡然發現,教學樓已不復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幅霧蒙蒙的全景:沼澤、紫杉,抑或還有德魯伊的石圈或者一枚閃亮的魔戒。
那一年,電唱機播放的歌曲是《愛情是藍色的》。還有《嗨,裘德》,一遍遍地播放。還有《斯卡布羅集市》。
那天晚上,十一點十分左右,一個名叫約翰,丹西的三年級學生,在回宿舍的路上,突然沖著濃霧大喊大叫,手中的書本散落一地,有的掉在兩條彎曲的大腿上,有的掉在兩條大腿之間。死者是一名年輕的女性,躺在動物科學系停車場一個陰暗的角落裡,喉嚨被橫著切開,刀口很長,從左耳貫穿到右耳,眼睛睜著,似乎還炯炯有神,彷彿剛剛講完她年輕生命中最最滑稽的笑話——丹西,主修社會學,輔修演講,不停地喊叫、喊叫、喊叫。
第二天,多雲,天空陰沉沉的。我們去教室的路上,不斷地問著問題——誰幹的?為什麼?
猜猜何時能逮住兇手?最後一個問題總是讓人感覺恐懼:有誰認識她?有誰認識她?
我認識,我跟她一起上過藝術課。
我認識,我室友的一個朋友上學期跟她約會過。
我認識,有一次在食堂,她找我借過火。她坐在我旁邊的桌上。
我認識,我認識,我我認識……我認識……哇,沒錯,我我們都認識她。她叫蓋爾·克曼(不是「德」曼),她是藝術系的學生。她戴著一副老奶奶眼鏡,身材很好。大家都很喜歡她,可她的室友卻很恨她。
雖然她是學校數一數二喜歡濫交的女生,可她並不經常出門。她長得不漂亮,但很聰明。她生氣勃勃,但話不多,也很少笑。她懷孕了,她得了白血病。她是個拉拉,兇手是她的男友。那是一個草莓春天,3月17日一大早,蓋爾·克曼成了名人。
六七輛警車緩緩開進了校園,大都在朱迪思,弗蘭克林廳前停下,因為遇害的那個克曼生前就住在那裡。我趕著去上十點的課,從那兒經過時,被警察攔了下來,要求我出示學生證。我很聰明,把那張沒有虎牙的給他看了。
「你帶刀嗎?」警察狡猾地問。
我告訴他說,我身上最具殺傷力的東西就是一個兔腳形的鑰匙扣。然後,我問:「是蓋爾·克曼的案子嗎?」
「你怎麼想到問這個問題呢?」他追問道。
我遲到了五分鐘。
那是草莓春天。那天晚上,誰也不敢單獨在既有學術氛圍,又有神秘色彩的校園裡行走。又起霧了,空氣中飄著濃郁的鹹味,周圍一片寂靜。
從七點開始,我在宿舍里埋頭苦幹,我得完成一篇有關彌爾頓的文章。約九點,我的室友一頭闖了進來。
「抓住了,」他說,「我在食堂聽人說的。」
「聽誰說的?」
「我不認識。有個傢伙說,是她男朋友乾的,他叫卡爾·阿馬拉拉。」
我伸了個懶腰,感覺既輕鬆又失望。有作案動機,不承認也不行啊。感情這東西,咳,致命而卑鄙啊!
「很好,」我說,「太好了。」
他離開宿舍,迫不及待地去別的房間散布消息去了。我把我寫的關於彌爾頓的文章重新讀了一遍,看不出自己究竟想表達些什麼。我把文章撕了,開始重寫。
第二天,那個案子登報了。報上,阿馬拉拉的照片——可能是高中的畢業照——實在有些彆扭。看照片,那是一個神情憂鬱的男生,橄欖色的皮膚,黑眼睛,鼻子上有雀斑。那男孩還沒有招供,然而證據對他不利。他和蓋爾·克曼上個月經常吵架,而且,一星期前,分手了。阿馬拉拉的室友說,打那以後,他一直鬱鬱寡歡。在他床下的箱子里,警方發現了一把七英寸里昂比恩獵刀和一張照片,很明顯,照片上的姑娘被人用刀割斷了喉嚨。
在阿馬拉拉的照片旁邊,有一張蓋爾·克曼的照片。照片不太清楚,上面有一條狗,一個草坪上的火烈鳥雕塑,一個戴眼鏡的女孩,灰褐色的頭髮,嘴角上翹,眯著眼睛,笑得有些不自然。
她一隻手搭在狗狗的頭上。那個時候,這一切都是真的,必須是真的。
那天晚上,濃霧再次降臨,不是踏步而來的小貓 ,而是悄悄潛行的毒蛇。我在戶外散步。我頭疼,想出去呼吸點空氣。早春時節,潮濕的霧氣慢慢驅走了滯留的冰雪,毫無生氣的草地失去了遮蓋,彷彿唉聲嘆氣的老奶奶的腦門。
對於我,那是我記憶中最美的夜晚之一。在街燈的光環下,我碰到的那些人都是些竊竊私語的影子,他們似乎全都手拉著手,眼睛貼著眼睛,戀人一般。逐漸消融的冰雪一滴又一滴,匯聚成細流,陰暗的雨水管里,迴響著海浪的聲音,冬季陰冷的海潮正在退去。
我一直溜達到午夜時分,那時,潮濕的空氣讓我完全霉爛了,在蜿蜒的小路上,我看見了無數的影子,聽見了無數的腳步聲,夢幻一般。誰能肯定,在那些影子中,沒有那個叫彈簧腳傑克的人或是物?我不知道,我確實看見無數的影子,可是,濃霧中,我發現,他們沒有面孔。
第二天早上,我被走廊里的聲音吵醒了。我跌跌撞撞往外跑,想看看又有誰被帶走了。我一邊跑,一邊用手梳理著頭髮,並且趕走了鑽進嘴裡的一隻小飛蟲,那隻毛茸茸的小蟲,趁我不備,溜進了我乾巴巴的口腔,夢想取代我的舌頭。
「又死了一個,」一個同學對我說,他因為過於興奮,臉色煞白,「他們只能把他給放了。」
「把誰給放了?」
「阿馬拉拉!」另一個同學興奮地回答,「人被殺的時候,他還在牢里呢!」
「什麼時候的事兒?」我耐著性子問。用不了多久,我肯定會知道答案的。我肯定。
「昨天晚上,那個傢伙又殺了一個人。現在警察正在全力搜查昵!」
「搜查什麼?」
那個面色蒼白的同學再一次跳到我的面前,說:「她的頭。那個行兇的人把她的腦袋帶走了。」
即使在今日,新沙倫也算不上是一所大型學校,那個時候,規模更小一也就是那些公共關係人士客氣地稱之為「社區大學」的教學機構。
說實話,它就如同一個社區,至少過去是這樣。除了你的朋友之外,校園裡的所有人你都略知一二。蓋爾,克曼就屬於那種面熟的人,不知怎的,你覺著,你過去經常在附近碰到她。
我們都認識安,佈雷。她是去年新英格蘭小姐賽事中的亞軍,她的才藝表演包括和著《嗨,看著我!》的節拍,手裡旋轉一根燃燒的棍棒。
她也非常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