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末世中打造一個高貴的人 最後致意——加一個讀推理小說的理由和一個提醒

讀推理小說是日常生活的事,也像一般日常生活的事一樣,有些人不覺得需要什麼特別理由就直接做了,有些人一定要找出個可說服自己的堅實道理否則絕不冒失開始,如克蘭西雷恩系列小說《獵殺紅色十月》里講俄國人:「連上個廁所都得事先有計畫。」還有些人則無可無不可,但以為能有個什麼理由也不壞,就跟免費收集什麼贈獎券、兌獎券一般,運氣好的話算賺到。

好,就多一張兌獎券吧。

博爾赫斯是個也讀推理小說的人,和他同年兼歐洲留學同學的現代主義小說巨匠納博科夫大大不同,納博科夫受不了推理小說,博爾赫斯則為文談過愛倫·坡、威基·柯林斯的《月光石》、埃勒里·奎因和多蘿西·塞耶斯等等,當然還有已跨越推理進入經典並成為某種象徵的福爾摩斯。博爾赫斯說,是推理小說,或指名道姓的,是艾德加·愛倫·坡,創造了我們這些推理讀者。

正如自由資本主義經濟學家告訴我們,是供應倒過頭來創造需求一樣,這話乍聽起來有點因果邏輯一百八十度背反,而且還有點傷害我們自尊,好像說我們是被某些人或某種力量所愚弄、所操控、所決定似的,但仔細想想百貨公司、想想你桌上的電腦、想想你此時此刻身上衣物暨所有琳琳琅琅配件,你所有花費你每個月薪水的必要支出究竟從何而來、從什麼時候開始的,你會知道事情真的是這樣子沒錯。

對自由意志有高度警覺是好習慣,但時時且事事緊抱著自由意志不鬆手不去使用,則一定是對自己的懲罰和災難,反而是另一種不自由,真的。

稍稍解釋一下博爾赫斯。當然,在愛倫·坡寫出他的《莫格街謀殺案》之前,人們已聽了上百萬年的故事並且開始閱讀小說,而且甚為自然的,所有日後我們讀推理小說的思維方式,比方說留意事情的時間先後和其因果,猜測接下來的情節發展和人的反應,警覺某樁不起眼的小事或某物會在日後成為驚天動地的關鍵,乃至於進入到人物內心的幽黯深處云云,也都老早是我們閱讀心思的一部分了。但比方說托爾斯泰《戰爭與和平》里就算我們正巧讀的是皮埃爾毅然隻身潛入行刺拿破崙這最富推理謀殺情節的一段,我們不會期待看到皮埃爾像布洛克殺手系列的凱勒執行謀殺時的機巧詳盡計畫,儘管理論上刺殺一名皇帝遠比宰一個美初中西部農莊毫無防備的陌生人更難、風險更高也更需嚴密的設計和執行;我們不會要托爾斯泰給我們一個手槍的特寫好看清楚是貝瑞塔或魯格,什麼口徑,還有皮埃爾是否戴上手套好避免留下指紋;我們不會關心拿破崙是否已立有遺囑並究竟怎麼分配他的財產;我們也曉得不管皮埃爾此行成敗如何(其實我們同時知道他絕不會成功,因為拿破崙沒死於征俄這一役),事後也不會跑出來個神探馬格雷或一組帶著各式精巧科學配備的CSI鑒識人員到場採證推理云云。

如果說一般的、正統的小說,如米蘭·昆德拉所講的,面對的是人「存在」這一整個包山包海的無限問題,推理小說相對來說便是某種限定性的小說,它讓自己從這個巨大的混沌分離出來,只選取其中一小部分讓目標成為有限。這樣放棄了無限的夢想和瞻望能換得什麼好處或者說有什麼特殊意義呢?答案是讓目標明確、有焦點,方便於細膩地、精緻地再進一步深入追問下去。事實上,我想除了我們那位奇怪搞不清楚德國和法國、康德和笛卡爾究竟有何不同的外事部門負責人之外,對其他所有人這毋寧老早是常識了不是嗎?我們無法一次回答所有的問題,亦很難有效掌握一個所謂無限大的目標,因此笛卡爾建議我們(當然人們早已這樣子實踐了上百萬年了),得把問題拆解成一小塊一小塊,崇尚理性的笛卡爾以為這正是人認識世界的必要途徑。

在明確、有限的目標持續追問下去,通常便不會只停留在「感受」的這一層次而已,而是會逐漸地發展成一組知識架構出來;或者應該這麼說,這個明確有限的目標或說難題,會像磁鐵般吸過來所有有助於它思考、有助於它回答的既有知識成果,環繞著此一問題為核心有效地組織起來,如列維施特勞斯的「修補匠」概念,用舊的、原來就有的材料,搭建出或大膽點說創造出一個新的東西、新的世界來——愛倫·坡當年心血來潮做的便是這麼一件事,他切割地把小說鎖在大致可以說是「如何以純理性思考來解決謀殺案」這一有限目標上,有限地沒想太多未來的事,甚至也沒打算由此發展出某種新的小說書寫方式來。事實上刺激愛倫·坡這麼做的是當時一直無法偵破的現實謀殺懸案,愛倫·坡相信關鍵正在於那些笨警察不懂得運用人強大的理性思考力量,因此,小說不過是他特殊的證明方式加方便於細說從頭公諸社會的報告形式罷了;日後寫福爾摩斯的柯南·道爾也還這麼相信,他三番兩次地跑去協助英國警方查案,甚至毫不懷疑他已獨力解開了開膛手傑克的真實身份,偵破了這樁百年的歷史懸案云云。今天,我們從歷史的事實知道,這一原始的主張大致是落空的,推理小說對現實罪案的幫助微不足道得甚至成為笑話,成為某種反諷,但收之桑榆而且更豐碩的是,這組小說無需依附於現實罪案而取得自己的獨立生命暨獨立發展的歷史之路。它一直被書寫下去,而且不斷伸展開來吸收各種知識養料,法律的,比方說有關遺產這部分,拘捕、羈押和審訊嫌犯的規定和程序這部分,或法庭辯論攻防這部分;化學的(眾所皆知福爾摩斯的出場便從化學實驗室開始),尤其重要的是毒物學這部分,像鉈、砷、磷或氰酸鉀的取得方法、中毒癥狀以及致死時間等等;機械的,像有關汽車的知識、槍械的知識、鎖的知識、還有布置密室的材料、構成方式和力學考慮等等;生理的,指紋、血型、DNA、各種罕見的遺傳疾病,尤其是法醫這一角色吃重起來之後,更是打開一整個解剖學的世界,從血液、骨骼、肌肉、神經、臟器到腦子骨髓云云;心理的,這一部分說真的在推理小說中已過度濫用到巫術的地步,讓正式的心理學者瞠目害怕;經濟的,誰都曉得金錢永遠是謀殺的最大動機,更多的錢引發更多的罪案不是嗎?

還有園藝的,如果你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馬普爾老太太探案的話;歷史的,記得約瑟芬·鐵伊的《時間的女兒》嗎?藝術文化的,典雅的老式英國推理永遠喋喋不休的話題,在范達因或塞耶斯的小說中只會多到讓你厭煩;人類學民族學的,像東尼·席勒曼的「喬·利風/吉米·契」納瓦霍探案。事實上,這個知識觸角幾乎可以無窮遠地一直伸展出去,無窮遠到哪裡呢?到地球之外的宇宙一角,比方說像艾西莫夫的科幻推理,便曾應用到水星不自轉、有一面永遠背向太陽的特質來藏匿一卷重要底片不曝光——當然,日後天文學改口說水星還是自轉的,只是很慢。惟艾西莫夫拒絕修改這個短篇(因為這正是整篇的詭計關鍵,無從改起),他只憤憤不平地說:「我還能說什麼呢?除了講他們應該一開始就弄對!」這個有趣的知識錯誤是「推理小說/專業知識」關係的一則重要隱喻。

鋪開推理小說知識世界的一角,這裡我們真正要揭示的是這個變形蟲般的伸展過程,在講求理性、講究知識的此一特殊的小說書寫本質之上,每一個作者都依他的知識準備或開拓野心走下去,最後建構成一個奇特的知識世界模樣——一個由各種知識碎片組成的世界。這讓我們聯結到翁貝托·艾柯一度所描繪的畫面:「在我耐心重建之後,我造就了一個次級圖書館,是已經消逝之大圖書館的象徵:一個由碎片、引句、未完成的句子以及殘缺的書本組成的圖書館。」

我想,以一個推理讀者的身份引述艾柯這番話,不僅是恰當的,而且還是堂皇的,因為這番話來自《玫瑰的名字》這部詭異的中世紀修道院謀殺案長篇小說,是艾柯自己先跑進推理小說世界來,他仿福爾摩斯和華生醫生塑造了威廉修士和見習僧阿德索這對師徒,並通過一個不存在的模式找到真相和兇手,依此一路展開他精妙絕倫的符號學探討。我建議我們還可以多讀一小段(當然,更好的做法是整本書找來看):「回程途中,以及日後在梅可時,我花費了許多個鐘頭,試圖解讀那些斷簡殘篇。常常由一個字或是一個模糊的圖案,我便認出了那本作品。後來我要是找到那些書的其他抄本時,我更加細心而喜悅地閱讀它們,彷彿命運留給我這個遺贈,彷彿辨認出那些被毀的抄本,是上天對我說的顯明信息:『擁有並保存吧。』」

擁有並保存吧——這話好像也是對所有推理讀者的信息。

當我們說「米蘭達權利」這一專業性學名時,可能並不多人知道它是何物以及幹什麼用的,但如果我們這麼來的話:「你有權利可保持沉默,你所說的任何話日後都可能成為呈堂證供——」,大概所有合格不合格的推理迷第一時間馬上恍然大悟並接下去念完,事實上這正是小說中、電視電影里每逢警察逮捕兇嫌時總要先來上一次的定場辭蓮花落,能夠的話我們通常直接跳過去,只因為我們已熟爛到可以幫他背誦出來;又,當我們說「脫氧核糖核酸」這一翻譯學名時,可能知道的人就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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