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遊戲的「戲」字,現存最古老的造型,由三千多年前商代的人刻在牛的肩胛骨或大龜的腹甲之上,也就是我們今天稱之為「甲骨文」的玩意兒。
從這個遠達三千年的造型來看,彼時遊戲的內容可真是駭人,字裡面那隻象形的動物,有著張開的血盆大口,有斑斕花紋身體,還長一條長尾巴的,正是當時華北平原上兇猛程度僅次於「執政沒準備好」苛政的老虎,俗稱白額吊睛大蟲;而左邊「」形狀則是作為武器的戈,把這兩樣東西一起關在封閉的場地裡面,便構成了一幅古代羅馬人迫害早期基督徒的「寓教於樂」畫面——沒有錯,三千年之前中國人的遊戲原來是這麼玩的,找人持戈矛來對付老虎,死亡遊戲。
顯然推理小說時間稍晚,也就文明多了,我們暴虎馮河的死亡遊戲只在紙上玩。
推理小說最原初的內容其實不是小說,而就是個「遊戲」,一個聰明的人在下午茶,在晚餐桌上,在爐火的床邊,所進行的一種你考倒我、我拆穿你的不傷身體鬥智遊戲——一代一代的推理小說家總一再重複告訴我們,每個人都有潛在殺人的慾念,每個人都可以是兇手候選人,我們希望事情不真的是這樣,但如果我們真的有如此天生的美好特質難以自棄,那我們得把它馴服下來禁錮起來,如此,殺人推理遊戲會是個健康的選擇,不會致命不會吃官司,甚至還有讓思維啟動內心澄明目光清澈的良好副作用,偶爾還更有某種形上意義的正義實踐之效,比方我們來假設一種殺人推理遊戲,有名兇手沖入召開中但據說只是打瞌睡喝茶沒人認真發言的行政院會之中,而該兇手的槍里只有兩顆子彈,若換成是你的話,你會挑誰開槍覺得對芸芸老百姓幫助最大?當然民意調查的結果我們全都知道,但推理從不民主,推理永遠是單一孤獨心靈的勇敢思索和最終是非斷言,我個人會挑蔡英文和邱義仁,兩個因為比較聰明(就行政團隊的相對智商而言)最有能力操控所以危害最大的人,你呢?
記得,推理是聰明人的遊戲,因此,它絕大多數的兇手或被害人通常不會是傻瓜,傻瓜不值得殺,他沒太大傷害別人的力量。這一點,在複雜的人生現實上它基本上是對的。
但好就好在,你只發動了自身的思維,而不用也不可能真的去殺人,就像當代美國最好的冷硬大師勞倫斯·布洛克筆下的紐約善良小偷羅登巴爾所說的,你惟一可能殺掉的只有時間,那些雖然不殺人但有時會漫長索然快把人給逼瘋的時間。
這就是推理小說最原初的樣子,它的本來面目,一種遊戲,心智的、思維的,在這裡,老虎是印在紙上的,戈矛也是,但有了大腦和心靈的參與,如列維施特勞斯所說:「比起大腦,人的雙手只是個粗劣的工具。」(附帶一句,那些花很多錢讓小孩打電腦遊戲只有助於手眼協調的父母,都該記得這句話。)這個遊戲可以更驚心更險惡更扣人心弦。
我的一位老師告訴我:「人發明了傘笠,就可以跟風雪相嬉戲。」一樣的,我們有了書本,就可以跟這樣駭人的死亡相嬉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