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電視上出現一支新的球鞋廣告影片。影片中打球的全是沒人認得的尋常小鬼,甚至還跨性別地包括女生和跨國族地包括東方人,球場也是寒磣的,一般小學校的體育館或街頭水泥地鬥牛場等等;可是鄭重的、彷彿要分解時間停駐時間的背景音樂及其節奏卻是熟悉的,再看下去,就連這些小鬼的動作、表情和比賽狀態也是我們再熟悉不過的,包括背著身子伸直右手單掌抓球準備過人的樣子,包括眼神堅定防守不讓對手越雷池一步,包括後仰在封蓋者的一線時間差和空間差隙縫中跳投出手,包括終於打入總冠軍戰對湖人的那個右手扣籃轉左手下塞挑籃經典鏡頭,包括運球急停拉回讓爵士羅素滑倒再挺挺射入壓哨取勝兩分,包括吐舌頭單臂挾球側向騰空這每兩場就會來上一次的已成註冊動作,包括在Doctor J.建言下穿越了整座球場由罰球線起身並拉杆續航灌進擊敗多米尼克·威金斯那五十分的決定性一球——最後,在擊破拓荒者半場六記三分球「我怎麼這麼准」的氣死人聳肩畫面中,場邊赫然站著這一切一切的始作俑者邁克爾·喬丹,這位已然離開的籃球之神一身微服,笑吟吟的,彷彿欣慰江山有人,更像回來檢視他所創造的要有光就有光成果,是否豐饒地、春風吹又生地仍在人間被遵循並無盡地傳頌繁衍下去。
所以,已故的古生物學家古爾德是對的,這位達爾文進化論的堅定信仰者解說者跟我們講,所有的演化個別來說都有所謂的「右牆」,是會撞上無可逾越的極限,超越的真正意思其實不是取勝、壓倒、替代或一定更好,而是另闢蹊徑、是開拓、是探試其他的可能。因此,多才多藝同時還是頂尖棒球迷的古爾德建議我們,不妨好好坐下來欣賞每一種、每一次已達極限右牆的驚心動魄演出,九〇年代的中外野手安祖·瓊斯和六〇年代的威利·梅斯沒必要說誰比誰更好,當然要吵也可以,只是忙著吵架,你很容易錯過每一次完美的、自我完美藝術精品的神奇接殺動作內容及其特殊性、無可替代性,你損失的是最好的那一部分。
在這本《貝克街謀殺案》里,始作俑者的阿瑟·柯南·道爾爵士沒像已慈眉善目老去的喬丹般袖手站球場邊,編書的人找來他昔日一篇《側寫福爾摩斯》的短文,讓他以板凳球員之類的身份在倒數第三章替補上陣。這或許還多提醒我們心智和身體的某一樣有意思不同,心智成果一旦被創造出來,它總是更輕靈更不被時間磨損折耗,直接放進去就行了,看不出來有長達百年歲月的接縫痕迹,更不必煩擾那些做電腦影像特效的人辛苦去修去合成。
可從另一面來說,心智上的再創造卻很可能更難欺瞞更無法造假。這裡另一處顯著的不同是,能在這本書上場的可不是隨便誰都可以,書的最後頭附有他們每一個人的簡介,個個都是推理小說界大有來頭的人物,小說也是他們一筆一字寫出來的,絕對沒任何一篇是電腦合成的請放心。
這裡,我們先聽個傳聞,一個因為有想像力有豐碩隱喻姑且信其為真的傳聞——據說,卓別林生前有回心血來潮跑去參加模仿卓別林大賽,結果拿了第三名。
如果也隨便抽一篇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短篇真跡,大家蓋起名字,你猜,柯南·道爾又會排第幾名?
這麼說,不是要自打嘴巴地倒回頭去比誰寫得好,而是想提醒,在這些後來的仿作小說中,它們究竟是怎麼想福爾摩斯的?他們如何安排他的出場?如何讓諸多也熟讀福爾摩斯每一部探案的讀者相信這一樣就是那個福爾摩斯?除了簡單重抄福爾摩斯的相貌、身材描述和獵帽、煙斗這些不變行頭,以及仍讓他居住在著名的貝克街221B而外,他們認為什麼才是福爾摩斯最如假包換、最一看一聽就確定是他沒錯的特質?
依眼前這十一篇小說做統計,我們發現獲勝的是福爾摩斯那不無可疑之處的第一眼觀察/推論法,也就是他算命先生一般在初見面時就帶著唬人意味地講出你兩三件私密之事那一套,我們誰都曉得,福爾摩斯這招的第一位顧客或說首名受害人正是華生醫生自己,「你從阿富汗來?」
有趣的是,日後長達百年時間的反覆懷疑和挑眼下來(多疑和找人麻煩本來就是推理小說此一族裔不可讓渡、亦無法戒除的惡習),福爾摩斯這套毋庸更像江湖術士的老把戲早已拆穿大吉了,人身上的衣服、帽子、鞋子、戒指等等配件乃至於軀體上的種種痕迹從來不會只有一種原因、一種答案、一種可能,容許人如此鐵口直斷。事實上,這個漏洞並不只你我知道,就連柯南·道爾自己當時也知道,因此曾在某一探案的末尾特別安排福爾摩斯出糗的一幕;還有這十一個重寫福爾摩斯探案的推理小說老手也一定知之甚詳,我們相信他們在創造自己的偵探、真正寫自己的推理小說時絕對不會也不敢再重複這個已有定論的「錯誤」,只有在重寫福爾摩斯這特殊的遊戲時刻(如本書編者丹尼爾·史塔蕭爾所言),他們感覺擁有這個言論免責權。這應該是對的,理由之一是,這部分的犯錯責任已由柯南·道爾本人全數概括承受並清償完畢了;理由之二是,百年下來,這個漏洞常識化已無誤導的風險,遂得到特赦,完全豁免於真偽的爭辯之上,而成為一則充滿美學意味的單純神話,屬於推理族裔全體所共有的甜蜜神話。誰無聊到今天去計較神話的真偽呢?正因為超越了真假糾纏才稱之為神話不是這樣子嗎?
然則話雖如此,這裡的比例之高仍不免讓人驚訝。我們看,在這十一篇小說中居然有超過半數的書寫者「認定」,還是得讓福爾摩斯這麼賣弄一下才像福爾摩斯,這樣的比例已遠遠超過柯南·道爾的原版。原來的福爾摩斯本尊,正如洛伊·蘿絲在《福爾摩斯百歲誕辰》一文所指出的,這個裝腔作勢的唬人伎倆只集中於前期的、猶輕飄飄不具真實重量的福爾摩斯,始於邂逅華生醫生來自阿富汗的問候,到和他哥哥那段你一嘴我一語比賽誰看出更多到達高峰;而當福爾摩斯的面目逐漸清晰起來,「無數生活化的小習性給了他令人驚嘆的真實性」之後,福爾摩斯不再需要用這個來證明自己是福爾摩斯了,呃,或者應該說,柯南·道爾可以放手讓福爾摩斯表現自身的才智而無需用作者的討巧手法來裝飾他了。
如此,便出現了卓別林和模仿卓別林比賽的問題了。這兩者其實是有差別的,所謂的「像」是某種既成的「形象」,集中於眾人對他最印象深刻的少數幾樁特殊表演,因此和本質無關,而是取決於集體認知的公約數,無需深刻,但非得清晰淋漓不可;也就是說,儘管卓別林不論做了什麼都還是卓別林沒錯,可不見得就符合集體認知的那個卓別林,你要像卓別林,其實只要抓緊那寥寥一兩樣表演就夠了,但你得適切地誇張它、放大它,如此你便大有機會在模仿大賽中擊敗卓別林本人。
由此我們便看出來了,這十一個後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書寫者其實同時做兩件事,一是不慚前人地寫出一篇福爾摩斯級的精彩推理短篇,另一是如何像福爾摩斯;我們讀者這一側於是也生出了兩個視角,兩重的樂趣,一是讀原來以為不可能有了的福爾摩斯小說,另一是還可以欣賞它們如何擬真地、並儘可能天衣無縫地嵌入原福爾摩斯探案的各個可能縫隙中,像擬態的尺蠖或變色蜥蜴巧妙地融入甚至消失於現地現物之中。
如此,和「正常」的推理小說書寫和閱讀不盡相同,書寫的成敗有相當大一部分得取決於書寫者對原福爾摩斯小說的體認理解;同理,閱讀的樂趣多寡遂也無可避免有相當大一部分取決於我們對原福爾摩斯小說的熟稔程度,有另一個奇特的對話、另一組無關犯罪的知識之謎在此發生,你知道愈多,愈能心領神會比方說為什麼理性探案的嫌犯會跑出吸血鬼來,比方說莫拉提教授究竟何許人也,為什麼他可以從頭到尾不露面而且還能不被逮捕歸案,甚至,你也可以從狀似不經意引述到的原探案人物姓名和往事,猜出來這樁新探案大致發生於哪個時期的福爾摩斯云云。還有,這十一篇小說中乍看最「不像」的兩篇《福爾摩斯召喚的雙座馬車》和《黑暗之金》何以會這麼寫、敢這麼寫、以及書寫者夾雜了致敬和對抗的微妙心思,還有他嘗試達成的效果——前者以類似「補遺」的方式,通過一名馬車夫的記述彷彿多年之後又搜尋到一則福爾摩斯的失落探案,而我們可能也因此想起來原福爾摩斯的探案記錄並非全然出自於華生醫生之手,柯南·道爾自己都率先試用過不同視角來呈現探案不是嗎?後者儘管有點挑戰了福爾摩斯輕蔑女性的這一通俗印象,而且也沒讓他真正一展神探身手,但原本福爾摩斯小說中本來就不乏這樣奇遇式而非解謎式的小說,而且,整個福爾摩斯探案中惟一真正擊敗過他的,不正是那個又聰明又美麗、福爾摩斯寧願用一枚寶石戒指換她一張照片的可敬女士嗎?這種寫法不是很合理而且敏銳地重現了福爾摩斯的某一側面嗎?
這部分我們只提示至此,更細膩更微妙的部分是閱讀者不容侵犯的權益,All rights reserved。保留給一個字一個字讀小說的人。
好,我們再來問,這樣子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