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裡,高死亡率與金錢共生而金元上的光澤並非得自黃金而是來自鮮血。這彈丸之地簡直是上天特地製造出來單單放在一邊,爺爺說,讓它作為暴力、不義、流血和所有人類貪婪、殘忍的惡魔慾望的演出場所,讓所有被排斥的賤民與所有遭天譴者都來發泄最後的讓人寒心的憤怒——一個小島,鑲嵌在笑吟吟、潛藏著憤怒與無法描摹的靛青色的大海中,那是我們稱之為弱肉強食的林莽與我們說它是文明這兩者的交叉點,也是個會合處。」
請猜猜看這說的是哪兒?原來的答案是海地,時間是約兩百年前。寫出這段文字的人是威廉·福克納,在他的小說《押沙龍,押沙龍》里。這是一段回憶中的回憶,哈佛的大學生昆丁日後跟他的室友講述他爺爺年輕時知道的一則故事,那是個山裡長大才十四五歲的男孩,超齡念小學時聽老師講海地是淘金髮財的好地方,他沒有錢、語言不通、誰也不認識而且什麼也不知道,就上了船渡了海前去,果然發了財回來,但也成為個惡魔式的人物,造成《押沙龍,押沙龍》故事裡仿《聖經·舊約》兩代血親之間的殘殺和毀滅。
福克納的描述是百分之百對準彼時的海地說的,包含著實體實物(如小島、大海、賤民、林莽、黃金云云),並非有意模糊,奇怪它仍然自動適用於其他時間的其他地點,所有海地的特定實物自自然然成為隱喻。事實上,類似這樣子的一段文字,可以出自任何時代任何國度的書寫者筆下,而我們也確實在不同的書里一再讀到,這是怎麼回事呢?是說人類永遠會愚蠢地重複同樣的壞事和傻事?還是更絕望的,人自身即是罪惡,或至少罪惡是他本性里自有的、洗滌不掉的重要成分,他攜帶著前行,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他總有辦法把世界弄成這個模樣?而且,這一切究竟有在消退呢還是更增強更顯根深蒂固?
這裡,一樣完完全全適用的是廿世紀中葉的美國天使之城。這個有湖人隊(你看,這支原生於寒冷萬湖之州明尼蘇達的球隊也被吸引了過來)、有好萊塢、有最典型也最廉價美國夢的西岸大城,我們讀推理小說、犯罪小說的人一直知道,它本來就是美國本土式那種混雜著幫派槍戰、毒品、賣淫、八卦小報消息四下流竄(謝謝好萊塢)、政治人物和演員不分、警員單位視同於最大黑道角頭的冷硬派小說原生地,而且正正好就是那段時間沒錯,二次大戰前中後,雷蒙德·錢德勒的菲利普·馬洛一天賺廿美元的歲月。
後來的L.A.慢慢地就變得比較好、比較安全文明了不是嗎?一度看起來好像如此,但沒有好像太久,半世紀後的今天它又從芝加哥、從紐約手中奪回美國首席犯罪城市的寶座,而且,和芝加哥大屠宰城式的大老粗凶暴、也和紐約那樣始終對罪惡有著某種凝視、某種試著一探究竟且若有所思的東岸知性況味不同,過去現在,L.A.依然有著一股暴發戶的喬張作致之感,這朵罪惡之花假假的,格調不高,帶著軟膩廉價的人工脂粉香味。這極可能和它全球惟一的好萊塢有關,好萊塢負責不絕地供應廉價的皮肉和虛偽的表演,既成為它的犯罪底層黑色腐殖土,又決定了它的表現樣式。用福克納的說法,它金元上的光澤不僅來自鮮血,而且還是大型妓院式的無助的、沒抵抗力的、任人宰制的生鮮血肉,它的犯罪者既是老鴇,又像演員,硬漢惡徒殼子里的實質內容軟噹噹的,不堪壯夫一問。
而他們不是才從這裡選出個話都講不清的肌肉男演員當州長嗎?只因為他從頭只喃喃同一句:「讓我們終結他們。」別問這話什麼意思,因為它本來就只是電影劇本里的一句照念的台詞。
這回,我們要讀的L.A.四部曲,一樣講的是廿世紀中葉當時的新興L.A.犯罪,但不一樣的是,書寫者詹姆斯·艾洛伊是現役的作家,還活著,這組著名的四部曲小說寫於一九八七年到一九九二年,系源於記憶通過回溯,或應該這麼講,像《聖經·舊約》故事裡那個羅德之妻,回首看自己被天火擊打焚燒的惡人家鄉,幸運的是,他沒化成鹽柱,他因此名利雙收——這顯然是個比較聰明、比較狡猾的羅德之妻。
熟知詹姆斯·艾洛伊戲劇性生平的人都可合理地知道,何以他把小說中的犯罪推回半世紀之前,但這不僅僅是浪漫的夜深忽夢少年事而已,而是少年事如今依然在上演,而且乘著更暴烈的勢頭而來,作為一個類型作家又擁有如此的相關戲劇性人生經歷,你怎麼好不伸手抓住這個浪頭呢?
很多看似不共容的東西其實都是可共容的,這裡頭有一部分是詹姆斯·艾洛伊不寐不解的傷慟記憶,但也有一部分是好萊塢式的。好萊塢最懂什麼時候要復古、要回到過去、要重拍首部曲——話說回來,既能為自己的真正心事書寫,又應乎大眾的需求,這不是很兩全其美的事嗎?
L.A.四部曲中,如今最有名的極可能是第三部的L.A.fidential,譯為《鐵面特警隊》,這的確是好萊塢總會偶一為之,或說每隔一陣子總會意外拍出來的一部好電影,通常不會在上片首映就造成轟動,而是事後在觀影者私底下口耳並錄像帶光碟相傳,演員有羅素·克勞、金·貝辛格、凱文·史貝西等人;但純就小說自身的效果而言,第一部的《黑色大麗花》才真正是、而且已經是震撼性的里程碑作品。這不單純是內容誰更好的問題,而是《黑色大麗花》當時暴烈的登場力道和宣告力道,這部兇殘如把人直接扔回地獄的小說,題材直接使用了一九四七年L.A.那樁震撼全美但始終石沉大海的懸案。《黑色大麗花》是個開始,坊間的評論相關數據會告訴你,這本書是詹姆斯·艾洛伊正式從之前不甚出奇幫派小說掙脫出來、成為高水平、明星級作家的日升之作。但其實更重要的是,他從《黑色大麗花》開始才算真正找到他要的、嵌合於他獨特生命內容的小說書寫形式——對的形式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幾乎是夢寐以求的。對書寫者而言,它可不僅僅只是表達,而是它的開發、捕捉或者說磁石般的吸取功能。愈對的形式,愈能叫出潛藏在書寫者生命底層的東西,就像《百年孤獨》里第一代的老約瑟·阿加底奧·布恩狄亞拖那兩塊大磁鐵,朗誦著吉卜賽人梅爾魁德斯的咒文,吸出來一套十五世紀的甲胄。
《黑色大麗花》其實也拍了電影,導演是曾經很棒、有接希區柯克衣缽味道但後來弱下去的狄帕瑪——詹姆斯·艾洛伊的作品拍成電影的很多,他的作品裡有一部分很合適好萊塢要的,但也有一部分是相斥或說好萊塢不容易處理好的。
但凡看過任一篇詹姆斯·艾洛伊生平簡介的人都會知道而且從此記得,他生命里便杵著一樁可怖的兇殺懸案,發生在一九五八年他才十歲時候。當時他由離了婚、當護士的母親隻身帶著,而兇案的受害人正是他母親——和《黑色大麗花》命案一樣,兇手是誰杳如黃鶴從未破案。
因此他只好回頭和他那個半流浪漢的父親同住。這個一樣等不及他十八歲長大成人就死去的爸爸(自己死的,沒人殺他),據說他臨終對兒子的諄諄叮囑是:「想辦法搭上每一個招呼你的女侍。」——壯哉斯言。有這樣的好爸爸,我們差可想像詹姆斯·艾洛伊是過什麼日子長大的。他經常不回家夜宿公園,順手牽羊各種東西,還闖入順眼女生屋裡偷內衣,喝酒,嗑藥,入監服刑,還在成人書店工作過;比較特別的是,他酷嗜坊間的犯罪小說,據他自己回憶閱讀數量總有個幾百本。
也就是說,今天事後來看,詹姆斯·艾洛伊作為一個犯罪小說書寫者筆下所需要的各式元素,他在廿歲成為有投票權的社會公民之前差不多已收集完成了。配合著他堪稱特別的犯罪小說書寫形式(把原本帶著寫實意味的冷硬犯罪小說推回到五十年前云云),這組原來可以很職業性的、和書寫者本人分離的類型小說,於是和詹姆斯·艾洛伊似乎有種恍惚的、呼之欲出的聯繫,隱隱約約夾帶著私密記憶,有種難以言喻的自感測乃至於那種所謂「童年幸福時光小說」的氣味。在冷酷暴現著社會黑街陰森死角和更多駭人真相同時,其世故剛硬到虛無的靈魂里,奇怪總有哪裡某一處是柔軟的、天真的、戒慎恐懼的,是那種成長小說特有的發現世界方式、艱苦啟蒙方式。
這大概是L.A.四部曲極特別之處,這組可以循吉姆·湯普遜、詹姆斯·凱因直接上溯到達許·漢密特的小說,詹姆斯·艾洛伊似乎用某種奇特的方式簽上了自己的名字,讓它們沒那種理所當然被納入這個書寫譜系裡僅僅是一個環節,讓它們只在這道書寫之流被辨識而已。它們有可以讓詹姆斯·艾洛伊以個人書寫者獨立宣稱這是我的小說的地方。
得提醒一下的是,從少年時光嗜讀犯罪小說並實踐性地無惡不作這個小混混詹姆斯·艾洛伊,到多年以後汲取這些記憶成為一流犯罪小說家的詹姆斯·艾洛伊之間,絕對是沒必然性、沒決定性,別相信那些酷愛打造人性公交車專用單行道如台北市政府交通局的心理學者附會胡扯。成為一個好的犯罪作家有各式各樣的途徑和書寫準備乃至於不可逆料的人生際遇,要當個犯罪作家更不能成為人之前十年廿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