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其他推理小說,米涅·渥特絲書中的破案偵探也常是一男一女搭配,這回是一位黑人人類學博士和一位白人在地女議員,但並不可能就是丹澤爾·華盛頓加朱麗婭·羅伯茨——或準確點說,丹澤爾·華盛頓是可以的,但女議員角色卻是個年過六十歲的矮胖型英國老小姐,要朱麗婭·羅伯茨如此犧牲明顯難了一些。
正因如此,喜歡在書末為她男女偵探配對的渥特絲這回也就無法拗成這樣,然而,在小說中地位接近上帝的書寫者沒什麼做不到的,於是,在小說後半段忽然又出現一名私家偵探社的年輕堅毅白人女偵探,一切遂又可依慣例而行。
丹澤爾·華盛頓從美國千里迢迢趕回英國,次日一早又匆忙趕到英格蘭南部多塞郡的一個小城,原因是他寫了一本名為《失常》的犯罪及刑案探討的書,碰觸到一樁已定讞、且兇手已自殺於牢房的疑似冤案,卻接獲長年關心此案並四下探問、做成厚厚筆記的矮朱麗婭·羅伯茨的e-mail聯絡,相約在地一家爛酒吧晤面。比較有趣的,這趟開場的背景時間是九一一恐怖攻擊、美英兩大戰犯型領袖悍然揮軍伊拉克的敏感時刻,遂讓丹澤爾·華盛頓一趟尋常不過的旅程變得困難重重,要穿越白人的偏見、疑心、恐懼和敵意,比起遼闊的大西洋,明顯要令人疲憊多了——渥特絲把現代世界已然成為透明過程、交代都不用交代一句(頂多如中國平話小說般加一句「一路無事」)的空間運動,返祖成數百年前人們遠渡重洋、進入陌生、異質、疑懼滿滿社會的跋涉之旅,人人怕你,你怕人人,重則喪命,輕一些也是一連串的折磨和意外。
又累又氣的丹澤爾·華盛頓,和老爺車發不動姍姍遲來的矮胖朱麗婭·羅伯茨的初次見面,於是又一如我們熟悉的渥特絲風格,從一番不饒人的言辭機鋒、翻臉、兩造不歡而散開始。
推理小說的偵探通常都有某一兩處性格的缺陷或說缺口,像大鬍子波洛的自戀自誇和性好人家恭維,像永遠年輕的奎因的毛躁和被漂亮女生吸引,書寫者希望藉由這些無傷的小小毛病增加他們的人味,為生硬推理線條的小說加添一點風姿搖曳,這不至於破壞他們「神探」的熠熠光環——是的,他們依然是神,像古希臘奧林匹斯山那樣有人性弱點、有人間煙火氣的諸神,他們的人性弱點反而是他們最迷人、最容易被我們引述記憶的醒目之處不是嗎?但渥特絲筆下偵探的人性弱點,如本書丹澤爾·華盛頓那樣刻意隱瞞自己卑微出身、用一身光鮮和學術頭銜為盔甲護衛自己、把膚色問題作為怯懦的借口甚至狂暴的反擊武器云云,則真的是人的弱點了,這使他們直接降到和被害者、兇手的同一平面上,分享著相同的社會壓力和流竄的罪惡,他們只是稍微好一點,因自己的意志、道德和運氣沒陷入罪惡泥淖的人而已。
用圖像來說,在渥特絲色調偏暗的小說中,我們往往不易在人群中快快辨認出此番誰是好人偵探,就算找出來了,我們還是不怎麼放心,因為他們總是一轉身又淹沒回人群之中。
這給予渥特絲小說一種難以言喻的現代的、城市的詭異風格,儘管她筆下真實的場景也許只是個老英國的腐朽小城小鎮。相對來說,直接寫人口八百萬以上世紀大城紐約的布洛克,他筆下孤獨的、寥落的、用雙腳四下走路的馬修·斯卡德仍然走得出這個城市之外,看得到城市的邊界,並可以屢屢回頭和紐約市直接對話;渥特絲小說的城市卻像無垠無邊,把人完全籠罩其中,它似乎同時是「人類社會」的隱喻或說縮影,卻又是個窄迫窒息的牢籠,人在其中活成了蟲豸的模樣。
如果要我個人選個用詞,我會用「人類動物園」,這正正好也是一本書的名字,作者是莫里斯,一個探索動物和人類行為的著名學者。
莫里斯在該書的首頁就給了我們兩幅人類生活的迥異圖像——他要我們設想一方二十英里見方的土地,其一是蠻荒狀態,只有為數六十個人安營居住,和大大小小動物共同生活;另一則是文明化之後的狀態,定居著六百萬人,動物不見了,極目之處便只有機器和人工建築物。
「現在來比較一下這兩幅圖畫。第二幅圖畫中的人數和第一幅中的人數是十萬比一,而兩者所佔空間則是一樣的。以進化論的觀點看,從前者到後者的演變幾乎是一瞬間的事。從第一幅圖畫到第二幅只不過用了幾千年的時間。第二幅圖畫中人類動物似乎已十分出色地適應了他異乎尋常的新環境,但是他還來不及發生生物意義上的變化,沒有在遺傳上演變成一種新的、文明的物種。他的文明化過程完全是靠學習和適應環境來完成的,從生物意義上來說,他仍然是第一幅圖畫中的那種素樸的部落動物。」
這個精彩的對比不是出於要駭人聽聞的想像,而是真實的,真實到一種地步,莫里斯不過是拉遠時間的視角,讓我們看清楚一個再熟悉正常不過的東西(二十英里見方的六百萬人口都市,這不是隨便哪裡都有嗎?)。真實無欺,這正是它最精彩之處。
藉此,莫里斯也再再提醒我們,在極短時間內,面對如此的巨大環境變化,達爾文演化論中生物性演化適應完全幫不來我們,適應只在心智、精神和情感的內在層面進行,這樣一想,便不免讓我們駭怕,我們的人性真的有這麼大的彈性和柔軟度嗎?我們真的能靠精神的單一層面來承荷所有適應的巨大壓力嗎?一如莫里斯跟著指出的:「由於我們太熟悉這段歷史了(指過去這幾千年的都市化歷史),我們便忘記了我們是逐漸演化到這個歷史階段的,反而自以為在生物意義上已發育齊全,足以對付所有新的社會問題了。」
這樣的對比和初步理解,於是透露出更深層的某種不祥。我的意思是說,我們極可能應該把這兩幅圖像給疊合在一起,才能穿透現代文明這層光亮的、平滑的薄紗,更準確掌握我們當下社會的暗潮洶湧真實內容——現代的和蠻荒的並陳,都會舒適生活底下古老的人性情感和夢境,外表的環境圖像是再徹底不過地變了沒錯而且一去不返,可第一幅畫中隱藏的大部分東西並沒跟著消滅於千年時光之中,它來不及消失,只能被壓制下去,變得更不易察覺而已。一如我們前面所說,丹澤爾·華盛頓的這一趟後九一一的橫渡大西洋之旅,被返祖性的人類攻擊行為、被人類一直還存在的偏見、疑心和恐懼等等幽微本性,回覆成幾百年前冒險旅行的樣式,也就是說,那些被壓著的東西,不僅還不安地蠢蠢欲動,還在壓抑中積累能量,一旦社會出現了某個大小缺口,它便以某種程度不等的狂暴噴洒出它的不同熔岩和怒氣。可怖點是集體性的瘋狂形式,像小布希和布萊爾這兩個世界級蠢蛋所鑿出的缺口便是此等模樣,次一等的則是一般性的犯罪,再更普遍則是人的精神創傷以及由此衍生的身體創傷,大大小小几乎每個人都有的幾處傷口,不管在醫學意義上構成或並未構成的瘋狂或說各式精神官能症云云。
用莫里斯的說法是,「在正常情況下,生活在自然的棲息之地的野生動物是不會發生諸如自殺、手淫、傷害後代、胃潰瘍、無物慾、肥胖症、同性戀或者傷害同類等等現象;不消說,在人類的都市居民中,這一切都在發生著。那麼,這是不是就顯示了人類這種物種和其他動物的根本區別呢?乍一看似乎是這樣,其實卻不然。其他動物在某些情況下,即當它們處於一種受監禁的非自然狀態時,也會出現以上的現象。關在動物園籠子里的動物,就表現出我們所熟悉的人類的一切異常情況。那麼,顯然都市並非一座混凝土建築的叢林,倒是一所人類動物園了。」
一樣用布洛克來對比。布洛克寫的城市明明白白就是那個紐約大城,渥特絲筆下的大城小鎮卻是模糊的、匿名的、不帶獨特性格的人群聚集之地;布洛克的各式紐約兇殘犯罪,不是不帶普遍意涵,但仍是具體而且有個別署名的,至少是紐約風格的,渥特絲筆下的犯罪儘管描述起來狂暴而醜惡,但撇開渥特絲的書寫和詮釋還原來看,卻是尋常的、在全世界每個稍經現代文明洗禮的城鎮報紙社會版一角都可找到的;布洛克的兇手是「那個人」,渥特絲的兇手卻是「任何人」;布洛克在兇手追索過程中,暴露了社會和人性底層的罪惡同時,也帶著救贖的意義,這個救贖緩慢、迂迴、難以言喻,卻在馬修·斯卡德身上逐步明亮起來,也因此讀小說的人會情不自禁地認同他並祝福他,如同祝福一樣在城市活著並尋求希望的自己,而渥特絲追索罪案的結果,卻是對罪惡存在的一再確認,只是這下子更清楚,更無法抵賴地看到罪惡的巨大無匹模樣,通過它的執行者、它的代理人的腳印找到它的母體,也因此,渥特絲每一部總是破案如儀的小說,從沒任何一部因兇手落網而帶給讀者安慰,它總是印證著一個很沮喪的古老說法,那就是知道真相比不知道真相帶給人更多痛苦和絕望。
或總的來說,布洛克寫的是犯罪,渥特絲寫的卻是創傷。
講到執行的兇手只是代理人、真正的罪惡者無法逮捕定罪的問題,讓我想起推理小說世界的另一部頗有意思的作品,老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大鬍子波洛的退場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