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反之美 《冰屋》——終於,新的推理女王出現了

這個年輕漂亮的英國女生,我們叫她米涅·渥特絲,有志成為推理迷者,其實不可以不曉得她,這是二十世紀末推理世界最大的驚喜。

當然絕不是因為人家年輕長得漂亮我們就驚喜,就非得曉得她不可,而是因為她非常非常能寫,世俗的證明如下——

一九九二年,她以生平第一部推理小說《冰屋》拿下英國偵探作家協會年度最佳新作的約翰·克雷西獎,這才是開始。

一九九三年,她的第二部推理《女雕刻家》直接越過了大西洋,到美國拿了愛倫·坡獎的年度最佳小說,並得到「最強有力的」「最嘆為觀止的」絕高贊語。

一九九四年,先知返回了故鄉,她的第三部推理《毒舌鉤》獲頒英國偵探作家協會金匕首獎的年度最佳小說。

這三個獎各自是什麼意思?用台灣今天大家比較熟稔的類比是,一九九二年,渥特絲是Rookie of the Year,一九九三和一九九四則分別是全世界兩個最強大推理小說聯盟的年度MVP——這樣的成就,據我個人所知,籃球場上之神邁克爾·喬丹也沒能做到。

渥特絲只花了短短三年時間,用了區區三部小說,就拿光了大西洋兩岸象徵偵探小說最高榮譽的所有可能獎項,簡單統一了英美兩國——於是,英美推理世界索性決定把一個非常設性的、代表更高榮譽、而且業已懸缺了二三十年的位子交給她,那就是,一代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過世之後所留下來的女王寶座。

是的,推理小說的女救世主,而且還年輕漂亮,真像一則不真實的神話。

推理小說的女救世主,這是什麼意思?推理小說出了什麼不對勁的事情,需要有人來救?

我們這麼講好了,渥特絲接下了克里斯蒂的位子,絕對不是說她的小說是當年克里斯蒂的翻版,事實上,這兩代女王的書寫風格和關注焦點完完全全不同,渥特絲所代表的,正是新一代英國推理小說的新發展和新走向,這才是她最可貴之處,單純地襲踵前人,當然只能是二流的,遑論一統天下。

之所以要強調古典推理的新發展新走向,很明顯透露了古典推理一百五十年來的傳統書寫方式,已遭遇了空前的困難,更準確來說,是困難到幾乎已無以為繼的地步。

困難是怎麼發生的呢?簡單說,是古典推理所賴以維生的所謂謀殺詭計,經過一百五十年的全球過度開發,早已瀕臨枯竭的地步——這是很可思議的,新推理小說的需求每天每時都在發生(有沒有人想試著統計一下,光是英、美、日本、歐陸,每年要生產多少篇推理小說?),但和經濟學賽伊法則不同的是,如此強大的需求並不會自動創造供應,像回事的殺人詭計說穿了就那麼多種,推理小說家絞盡腦汁騰挪、變形、掩飾以及交叉使用,畢竟也有其彈性限度。這些年來,閱讀量稍大、對前代推理名著有基本認識的推理迷,總油然而生某種疲乏之感,新小說寫來寫去、看來看去總是不脫前代大師如柯南·道爾、如阿加莎·克里斯蒂早已寫過的那幾套。

因此,本身既是古典推理創作大師,又是最重要推理史家兼評論家的朱利安·西蒙斯,曾如此憂傷地斷言,古典推理看來已走到絕路了,推理小說要有新的機會,可能得走向美國革命所帶來對犯罪深層探索的所謂犯罪小說,相較於古典推理土壤的沙漠化,這裡還堪稱可待開發的沃土,畢竟,殺人方法有時而窮,而犯罪自古長存。

這個古典推理的憂傷診斷和大膽預言看來都是對的。

直接從現象來看,最明顯的莫過於古典推理總山頭的英國推理小說在近些年來清清楚楚的轉向動作,我們從當前英式推理的代表人物如P.D.詹姆斯等人的作品來看,不困難就能察覺這整個配套式的變異:書變厚了,書中的人物角色深化了也豐腴了,詭計和書末破案解答的重要性,逐漸被犯罪心理的深層探索和描述所取代。

儘管如此,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在此種新舊交替的惱人時刻,年紀較長的人總不免有進退維谷的撕裂之感。一方面,他們在理智上洞悉變化之必須與必然,非個人的意志所能轉移;但另一方面,他們不免對自己認真相處數十年的昔日故土有種種的眷念不舍,包括記憶、驕傲、情感以及新事物撲面而來難免挾帶的種種泥沙和殺戾之氣有排拒之心。

這種時刻你需要年輕人。

當然,這種時刻的年輕人往往也可粗分為兩種,一種我們可戲稱為「壞的」年輕人,他們執行的是類似推土機怪手的功能,以拆毀夷平為己任;一種我們相對可稱之為「好的」年輕人,他們貢獻出可堪取代、並成為往後發展基石的東西。年輕且活力勃勃的渥特絲很可能是後一種,她沒有老一輩昔日榮光的沉沉包袱,直接且強悍地踩上這新潮頭的頂峰,毫不畏怯地宣告新時代正式到來。

首先,渥特絲放棄了固定的破案偵探,更遑論從柯南·道爾「福爾摩斯+華生醫生」以降的對比討巧設計方式,這當然使得她的小說犧牲了讓讀者有情感投射暨黏附的先天優勢,但她因此也換取到一次又一次重新凝視每一宗特殊罪案的自由。

當你對每一宗罪案做如此專註且各從其類的凝視時,謀殺便不太可能被簡單化約成僅僅是一種悠閑優雅的遊戲而已,而是在冷凝不可撼動的社會底層流竄不可收拾的強烈激情——渥特絲筆下完全不見那種維多利亞式的貴族氛圍,她的小說激烈、現代、強大雄厚、帶著「左岸」眼光,甚至,呃,有點殘忍,這說明了美國人為何瞠目結舌地用「最強有力的」「最嘆為觀止的」這樣的重話來讚譽她。要知道,類似的評語,這整整半世紀以來,一直是他們用來護衛自己本土的冷硬犯罪小說,並用來嘲諷英式古典推理的最有力武器。

凝視事物,其實很像抬頭凝視夜空的星星一樣(當然,很久以來住台北市的人就喪失了這種樂趣和經驗了),剛開始你只能看到一等星二等星三等星,但隨著時間過去,瞳孔逐漸適應,更小更弱的星星會古怪地一路不停浮現出來,最終你甚至會清晰看到遼穹宇宙只如一小團鬼魅白氣的星雲星團銀河云云——你看得愈久,就會看得愈清楚。

一宗罪案看得夠久夠清楚,同樣的,你不會只大而化之看到所謂的「兇手」「被害人」「嫌犯」等宛如一等星的概念身份而已,人的獨特性和不可化約的細膩肌理會一路浮現出來,就像雪花一般,儘管乍看同樣有著六角結晶的極其類似外表,但我們知道,那些仔細看過的人告訴我們,打從亘古以來從來就沒有任兩片是真的一模一樣的。

再看下去,你也會進一步看出這一宗罪案原不是懸空的、超越於我們人生基本經驗之外的,相反的,它往往和我們的當下現實有著隱藏、但強而有力且無可替換的聯結。如此的察覺,很自然會逼使我們回頭來檢查我們當下的社會,當下生活的城市,當下的規範和意識形態局限,因為我們知道,惟有通過這樣有點煩有點累的思維過程,這麼一宗罪案才可能得到比較準確比較完整的解釋。

所以在渥特絲筆下,人是有現實色澤的,不單單只是個薄薄的剪影而已;大倫敦市也是有現實色澤的,由可觸摸的實體和我們可感知的慾念、挫傷、想望和悲憫所交織而成。它再回不到古典推理傳統那樣的「一件兇案」「一個被害人」和「一個兇手」;而是「這件罪案」「這個被害人」和「這個兇手」——用英文基本文法來說,渥特絲用的不是泛稱的不定冠詞「a」,而是特指的、會讓人一頭栽進去的定冠詞「the」。

然而,渥特絲這名年輕女王的出現,是否真的兌現了先知朱利安·西蒙斯的曠野預言,從此帶領流離失所的推理子民找到了流滿牛奶與蜜的允諾沃土,在其上建造新的安樂王國呢?

我個人的猜想是不一定,因為渥特絲所領頭的這道路對類型小說的書寫而言,有著相當的兇險,並不容易跟隨——笑問蘭花何處生,蘭花生處路難行。

從愛倫·坡到柯南·道爾到阿加莎·克里斯蒂,英式的古典推理成功打造了一個「一件兇案、一具屍體、一群嫌犯、一名神探」的方便好用書寫格式,讓後來者很容易跟隨、入門並複製。作為一個後來的推理小說書寫者,你並不需要準備太多,你不必對人有太複雜準確的理解,你不必對周遭的環境有太多的知覺和反思,你甚至不必太認真面對自己,做嚴重的深向自我挖掘,這些在書寫古典推理不見得用得上,更多時候可能會妨礙了效率和「輕靈」,你真正需要的其實只是一點必要的聰明和狡獪,安心地在一個前人設計好的框架中,填入一個整人式的惡作劇謎題就行了,說來就連太好的文字感知和駕馭能力都不用,因為沒有什麼太微妙太難以捕捉的東西等待你表達。

如此簡單易學,使得英式古典推理成為類型小說世界最偉大的發明,讓它在時間中穿透了一個半世紀之久,在空間上佔據著近半個地球——掉過頭來說,古典推理的成功,也可讓我們回溯推論出它的書寫和閱讀必然有其極輕靈簡便的本質,就像家電、汽車者流的普及化,必然和它的日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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