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 meet you!馬爾他之鷹
看到《馬爾他之鷹》的終於出版,作為一個偵探小說迷,此刻難免感慨系之。
詳細時間已經算不出來了,但好好歹歹也有個十五二十年了——我指的是,從我個人知道世界上有這麼一本小說到我終於有機會真讀到這本小說的落差時間,這當然是人壽幾何中一次漫長的等待。在等待的時間中,你可能換過好幾個工作,談過好幾次戀愛,生過好幾個小孩,甚至連結婚都夠時間結好幾次了,你所熟悉的生活和社會,也有充裕的時間翻過好幾番,甚至整個世界一變再變三變得形容難識,就像眼前的台灣和台北市一般,但只有這本書名充滿逗人意味的小說仍躲在燈火闌珊之處。
這十五、二十年期間,我讀到的是:
這顯然是一部極其重要的偵探小說。因為它的名字總是和福爾摩斯探案、愛倫·坡的杜賓探案等最頂級的經典名著聯袂出現;而且,在各家所選歷史上最佳偵探小說的不同書單,我總是輕易在前五名內就能找到它。
這顯然還是偵探小說史上的里程碑之作。因為我不止一次讀到,它直接代表偵探小說史上最重要的一次革命「美國革命」,打開了偵探小說的新視野和新的生長沃土。
而且顯然不僅僅被當成偵探類型小說看待而已。因為我也不斷在美國正統文學的敘述、評論和歷史著作中碰到它,包括它是破天荒第一部被選入當時Modern Library系列的偵探小說,事實上,這個只選經典巨著的嚴苛叢書還如此用力推介《馬爾他之鷹》:「勝過海明威的任何著作」,是「美國有史以來最好的偵探小說」。
它在短短十年時間內被三次拍成電影,而且我曉得,之所以停在一九四一年的第三次,是因為沒人敢再拍下去,第三回執導的是大師約翰·休斯敦,他用了漢弗萊·鮑嘉扮演書中的冷酷偵探史貝德,瑪莉亞·絲陀扮演上門來的神秘女子布麗姬,讓這部影片成為偵探小說史上無可撼動的第一名片(美國偵探作家協會的總評語是:more than doubled any other,意思是勝過其他任何一部兩倍以上,包括排行第二和第三的兩部奧斯卡名片《唐人街》和《沉默的羔羊》),遂成為影史絕響。
事實上,我更是老早從這些層出不窮的大量破碎資訊中,自己拼湊出整部小說來。我曉得故事發生在舊金山,書中角色的各自姓名、個性和遭遇,情節的起伏以及最終的結局,我甚至記得好幾句銳利且講起來帥得很的對白,因此,有幾回和朋友談到這部小說,極少人懷疑過我根本就沒讀過。
今天回想起來,這真是一段也漫長也令人啞然失笑的古怪過程,我覺得自己很像踏入某種偵探小說迷宮走不出來的人,走著走著,總一再又回到標示著「馬爾他之鷹」這面大牆,太多次了,也太熟悉了,最後等真有機會找原文書來看時(開始可以出國且英文能力勉強可湊合),我反而覺得無所謂了。
用卡爾維諾在《如果在冬夜,一個旅人》書里的話來講是,《馬爾他之鷹》已從「搜尋多年一直沒找到的書」,轉化成「人人都讀過(西方的偵探小說迷),所以你也以為自己讀過了的書」。
偵探小說歷史上,好像只要一提到達許·漢密特,就必然會跟著雷蒙德·錢德勒,反之亦然,像連體人一般,然而,這兩位差不多同時代、同為美國革命奠基者、同樣超越類型小說的文學大師,其實仍大有分別,各具獨特的強力風格。
我們都曉得,美國革命標識「寫實」以反抗傳統的古典推理,如果寫實真是最高標準的話(當然它不是),那漢密特必定是偵探小說中不可逾越的最高峰——我指的不僅是他的小說風格,還包括他生命的經歷所帶來的寫作「資格」。
尤其是作為寫作資格的生活經歷這一面,漢密特可說是偵探小說史上最特別的一位——我們看錢德勒的生平,至少他還受過相當完整的教育,成年後由英返美,他的工作從記者到石油公司主管,就算不那麼「文人」,起碼也還是個「正常」的中產階級小知識分子;相形之下,漢密特才真的是社會底層冒出來的,他十三歲就離開學校,做過一堆卑微的工作,而且像典型這類生活的人一樣,每種工作都做不長。
漢密特一長串資歷中最有趣的是,他曾真槍實彈地在當時全美最大的平克頓私家偵探社擔任過好幾年的探員,這個奇特且前不見古人(之前的偵探小說作家)的工作經驗,無疑是他筆下冷酷偵探的雛胚。我們知道,現實世界的私家偵探社,和古典推理小說中受人景仰的業餘偵探完完全全是兩碼子事。私家偵探社受委託的案子,通常是正常執法機構不願、無法或不允許措手,才會轉到這裡來,因此,遊走法律邊緣的曖昧性格是他們的宿命,與其說他們是罪案的狩獵者,更多時候他們根本直接是罪案的參與者。
半世紀前的平克頓偵探社,和我們今天常識里的私家偵探社不會有什麼兩樣,除了更不受管轄更無以節制。
如此曾經滄海難為水的漢密特,當然不太可能回頭寫宛如雲上人的古典貴族神探,事實上,他筆下偵探的「偵探/罪犯」複合性,就質地的真實和程度的徹底,便連後來的冷硬派追隨者也不可企及——以錢德勒為例,他對殘酷大街的種種罪惡,是近距離的逼視,但仍是「旁觀者」的角度,他筆下的菲利普·馬洛雖然被生冷的現實變了形,但仍是遊俠、騎士和英雄,是「外來者」,為一己的信念而戰鬥,因此,錢德勒的小說在寫實的基礎上有種浪漫化的升華;漢密特不一樣,他是整個人置身於殘酷大街之中,他筆下的偵探不管是前期的大陸偵探社探員(The tial Op)或《馬爾他之鷹》里的山姆·史貝德,比較接近為生存而戰鬥,想活下去就得奮力殺出一條血路來,其間沒僥倖亦無慈悲可言,用朱利安·西蒙斯的話來說是,「只有掏槍快的人才活得下來」。這裡沒有浪漫,只有一種現實的悍厲鋒芒。
所以,有人用兩句簡單的話來清楚分辨錢德勒和漢密特:前者是罪惡世界的浪漫詩人,後者是殘酷大街的寫實巨匠。
然而,寫實確也有其陷阱,尤其是一種直觀的、素人型的寫實,豐沛的真實經驗是寫作的可貴資源,但也會是某種限制,拉扯住寫作者的深入思索和靈活想像,更往往呈現出強勁素材和拙劣處理技藝的不均衡——然而,這不是漢密特,他的小說技藝和說故事能力可厲害得很。
《馬爾他之鷹》是個絕佳的例子,小說一開始,史貝德的私家偵探社來了一名美麗神秘的女子,這件案子交由史貝德的合伙人負責,由他陪同該女子去見一名危險的男子。小說跳到當天半夜,史貝德被警方的電話吵醒,告知他的合伙人遭害,他認屍後回家仍倒頭呼呼大睡;接著跳第二天早晨辦公室,合伙人遺孀哭哭啼啼上門,抱住史貝德第一句話居然是,是不是你殺了我丈夫,為的是跟我結婚?史貝德打發她回家,交代和他一樣有肉體關係的女秘書,想辦法別讓這個女人再上門,並立刻拿下招牌上已死的合伙人姓名;接著是當天晚上警察來,旁敲側擊詢問了半天他昨晚的行蹤,史貝德馬上恍然大悟,原來被警方懷疑是兇手的危險男子緊接著在下半夜斃命,警察猜想是史貝德動的手好替合伙人報仇——這是典型漢密特的漂亮手法,在短短不到十六頁的文字,兩樁相互牽扯的謀殺案,兩名毫不勉強的被害人,遺孀和警方分別以完全抵觸卻各自合情合理的理由,皆懷疑他殺了人(不同的人),而在此同時,我們也立刻清晰掌握了史貝德冷酷毫不在意的性格,以及他複雜曖昧的人際關係。乾淨、明快且面面俱到層次分明,這怎麼像個缺乏訓練、半路出家的素人寫作者呢?
漢密特利落明快的敘事手法,一部分來自他自學而能的小說技藝,另一部分,我猜,是來自他殘酷不仁到近乎虛無的看待世界的方式。
因為偵探小說分類概念下的私家偵探,史貝德和馬洛顯然冷法不同,硬法也不同:馬洛是標準外冷內熱、外硬內柔的人,雖然外表一副看什麼都不順眼、難聽的話說盡的鬼樣子,但他信守的仍源自人類美好的普遍性價值(他恨的只是這些價值不彰、誤用和成為某種胭脂水粉式的化妝品),而他假公濟私拚命從事的正是,用國內推理傳教士詹宏志的話:「在他的拳頭所及的範圍,讓正義彰顯。」這顯然是個極沉重的志業,因此,馬洛總顯得遲疑、哀傷且時時若有所思;史貝德則真正是由里冷硬到外的人,他沒這麼多牽牽絆絆,下達任何決心,絕不允許被情感所阻撓,他當然也有一套高傲的行事哲學,但簡單且純屬個人。
冷硬私探通常被形塑成一咬住案子就不鬆口的執拗人物,但支撐史貝德的,不是最終的正義召喚,而是自我設定的某種工作紀律,《馬爾他之鷹》里,漢密特透過史貝德親口講了一段話:「一個人的合伙人被殺,你便非得把兇手逮出來不可,儘管這個合伙人是邁爾斯·阿切爾這樣的蠢蛋。」
然而,我們幾乎可斷言,光是抽象的紀律不足以完全支撐史貝德的鍥而不捨,他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