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弗朗西斯 第四章

就這樣,我的惡癖不斷升級,最終我也因此不得不離開那個小城。

想必你也猜到了,我偷東西的時候被人發現了。然而,如果發現我的人是超市店員或保安的話,大概也就不會發生以後那一連串事了。我父母最多會怒極給我一頓毒打,把我趕出這個城市,還不至於憤然與我斷絕血緣關係。

我覺得我是在錯誤的時候碰到了錯的人。若那是個稍有正義感的人的話,我也不會有那樣的下場。

那年六月,我十六歲,上高中二年級。地點不在當地,而是乘輕軌七站遠的F城。

你也知道,我們的小城沒有電影院也沒有書城。更沒有知名的快餐店(有的只是在東京完全看不到的,有著奇怪名字的漢堡店)和出售時尚物品的店鋪。因此大家進了高中以後,就會特地乘輕軌去沿線的大城市玩。F城就是其中之一,當然,和對面的G城比,就沒那麼熱鬧了。

我那天去了F城的車站大樓。估計你也知道,那幢車站大樓里有各式各樣的小店,不出樓就能買到所有想要的東西。

我最初的目的是去最高層的書店買喜歡的作家的文庫本。我們當地的書店只賣暢銷書,很難買到我喜歡的作家的作品。

我在書店逛了一個多小時,買好書乘自動扶梯下樓。既然要買的東西買到了,其實並沒有必要出樓。但一想到已經花了車費到了這裡,總覺得不出去走兩步豈不可惜,就打算出去逛逛。

出去的路上,我在一個飾品專櫃順了一個小發卡,是那種大量生產的廉價小東西,價格是二百八十日元。

這種事作為工作而言——這種說法或許不太妥當——實在輕鬆,只要在路過時伸手一摸,下一秒東西就進了手袋。猶豫不決反而會引人注意,所以重點就是要狠快准。

我若無其事地離開那裡,出了車站大樓。當然,馬上去看包里的戰利品,這種不入流的動作我是不屑而為的。

然而……

幾分鐘後,有人從身後拍了拍我的肩膀。回頭看去,是一個戴著眼鏡、胖得像液化氣罐的長髮男人。

「你,剛才……」

他嘴裡嘟嘟噥噥,聽不太清楚。

「有什麼事嗎?」

我反問道。男人撩起蓋在臉上的頭髮,口齒比剛才略微清楚了一點:

「你剛才在那家店裡偷東西了吧?」

瞬間,我覺得喉頭一緊。

「我看得可清楚了。」

男人說話的時候並沒有看我的眼睛。不知怎麼的,他給人一種有點走投無路的感覺。

「我們去警察局!」

說著,他畏畏縮縮地拽住我的手腕。

六月的天氣還不那麼熱,那人額頭上卻大汗淋漓。我記得他好像有嚴重的體臭,在他身邊讓人噁心反胃。

回顧當時,其實還是有很多方法逃跑的。比如說,掙脫他的手就能跑走,那男人看起來並不像能追上我的樣子。

我還可以大聲喊叫,這樣周圍的人反而會認定是他對我圖謀不軌。因為那人衣著隨便,身上髒兮兮的,鬍子拉碴。

但我既沒有逃跑也沒有叫喊,而是老老實實被那個人拉著,向車站大樓邊上的派出所走去。

我還是很怕去派出所的。光是想到父母的厲聲斥責,就覺得渾身無力。然而奇怪的是,我壓根就沒想過要逃跑。冥冥中,我總覺得既然被抓到,就要接受懲罰。現在想來,或許我早就在等著被人懲罰了吧。

「你……不想被警察逮捕吧。」走到看得見派出所的地方時,那男人突然開口說道。我一時弄不清他葫蘆里到底賣的什麼葯。

「你過來一下。」

男人說完抓著我的手,又把我從派出所門前帶進車站大樓,拖進了殘障人士用的廁所大隔間。

「想要我不揭穿你,就乖乖不要動。」

說完他就把我推向牆壁,一下子把臉伸到我眼前。

正以為他會把舌頭伸進來時,他卻先細細地舔吻起我的牙齒嘴唇。澤澤水聲響起,嘴裡好像有隻巨大的鼻涕蟲在肆虐。

與此同時,他那好像手套一樣粗糙的手迫不及待地掀起我的襯衫,襲向胸口。我試圖伸手抵抗,卻無濟於事。

這之後的事,怕玷污了你的耳朵,就不細細道來了。結果就是,我在那間廁所里被他侵犯了。被一個從未蒙面,渾身散發令人噁心體臭的男人侵犯了。

我簡直可以看到你皺眉的表情。

你一定會想,如果我像你一樣聰明的話,一定能巧妙地逃離那裡吧。不,如果是你的話,絕對不會落到那般田地。

然而,我卻連一丁點像樣的抵抗都沒有做——完全沒有想過要按下廁所的緊急按鈕——而我自己本身也無法解釋自己當時的行為。

現在想來,那個時候我也許是想受到懲罰的吧。對這可以稱之為業障的惡癖,或許我打心底里期待著懲罰。

而那樣的苦痛,真可謂名副其實的「懲罰」——女人的身體就是這麼的脆弱,由於這個懲罰,我懷孕了。

人生啊,真是不可思議的東西。

在這件事發生之前,我總認為我這一輩子都會待在那個海邊的小城。畢業上班後也會留在父母身邊,一直活在他們的掌控之中。結婚對象也會從教會的信徒中選擇,生下孩子後,和父母一樣每逢周日就去教會。

我從來就沒有反抗父母的心思。細節無法多說,但那個教會就是這樣規定的。

對孩子而言,父母就是神的代言人,反抗他們的教誨就等於違背神的意志。誠然,父母也有義務引導孩子正確的信仰,但人無完人,他們或多或少還是會有將自己的願望與神的意志混淆的時候。

特別是母親,不論發生什麼事都會引用神的話來教育我,因此,不管遇到什麼不合常理的事,我都不會反抗。

比方說,不知你是否注意到,上初中時,我在教室里是絕不會和男生說話的。那是因為一到青春期,母親就開始禁止我和男生的一切交往。不要說是親近了,連日常的對話也是絕不可以的。

那是因為青春期的男生正是對「性」饒有興緻的時候,很容易有這方面的胡思亂想。而依據我們教會的教義,只要被男生聯想,我就會被玷污。不過,我自己都很奇怪,是否真會有男生會對我有那樣的想法?

那樣的母親發現我懷孕後會做出什麼樣的事情,你很容易想像吧。

或許我說的這事,有點讓人難以置信,在我家,每次月經的時候都是要向媽媽報告的。在這種情況下,是無論如何都無法隱藏身體的巨大變化的。

「R,到底怎麼回事?」

生理期稍稍遲了一點,媽媽就馬上發現了我的異樣。她問我是否有數,我只得回答「知道」。那是在廁所受到懲罰剛好兩個月後,暑假快結束的時候。

你能想到媽媽聽完我的回答後,接下來對我做了什麼嗎?

這可不是打巴掌這麼簡單的事情。她順手抓起旁邊的花瓶,用力砸到了我腦袋上。花瓶粉身碎骨,我的額頭——正好是髮際線那裡——裂了好大一道口子,血迅速噴涌而出。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你給我解釋清楚!」

我倒在地上,她抓起我的頭髮把我拖了起來,表情猙獰得像一隻發狂的野獸。但無論她如何追問,我都無法坦白說出自己的惡癖。

當然我也知道,即便在普通的家庭里,這樣的事也會引起一場風波。但這事在我家的嚴重程度,和普通家庭相比,卻完全不是一個級別的。

在我們的教義中,夫妻以外的性生活是極大的罪惡。如果有孩子是在這種情況下誕生的,就會毀滅整個家庭(這僅只是我們教會的教義,與一般常識差之甚遠,請不要介意)。

除此之外,墮胎也是一項大罪。墮胎的人、認可墮胎的人、幫助墮胎的人,無論有什麼理由,死後都會下地獄。

這樣的教義,多少也能起點預防作用吧。誠然,如果事前警告,會這樣做的人一定會減少。不過,如果真發生了這種事,教義中就沒有任何拯救那母子的條款了。

媽媽對頭上血流不止,精神萎靡的我說:「我不能再把你留在這個家裡……你要是留下來,全家都會跟著你下地獄的。」

把孩子生下就會給全家帶來滅門之禍;但要是勸我墮胎的話,自那刻起媽媽她自己又會墮入地獄;為墮胎出錢更是同罪。

遺憾的是,我並沒有那樣的家人,可以犧牲自己去地獄拯救我。

「R,你離開這個家吧!在我們一家落入地獄之前,離開這個家。」父親對倒在地上的我說,「你雖然可憐,但我們不能給你錢,也不能幫助你。因為不管我們給你什麼,都會被視為不義。」

總而言之,正如爸爸所說的,從懷孕那一刻起,對父母和哥哥而言,我的存在就只是一個禍害。

我只得聽爸爸的話,別無選擇地離開那個家。

「R,事到如今,我真的很遺憾……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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