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以來,民主已成為普世的價值理念。但在很多人看來,它並不意味著經濟的高效率和政治的穩定和清廉,很多國家的實踐指向了相反的結果,至今世界上成功的民主國家仍只是少數。如何看待這一狀況?民主是否與百姓有什麼關係?實現民主的有效途徑是什麼?
◎記者:您如何看待民主和經濟增長之間的關係?
陳志武:關於經濟增長跟民主的關係,的確有許多誤解,也有不少邏輯上的錯誤。當你說:「民主是國家長久持續增長、長治久安的保障」時,他們就說,「印度不是有民主,但其經濟增長不是遠落後於中國嗎?」或進一步說,「拉美國家早就搞民主了,但其經濟不是照樣落後嗎?」這麼說的背後總存在一個假設,那就是「民主和法治是經濟增長的充分條件」,或者「民主和法治是經濟增長的充分與必要條件」,把經濟看成是民主的單變數函數。否則,怎麼會出現只要能舉出一個經濟失敗的民主國家,就能否定民主對長久增長的重要性呢?
我首先要強調沒有人會相信「民主和法治是經濟增長的充分條件」,沒有人說「只要有民主,經濟就會快速增長,就無憂無慮了」,難以相信把民主和法治制度搬到毫無人煙的沙漠王國中,那沙漠王國的經濟就會自然快速增長了。民主和法治自身不創造收入,但它們可讓同樣的勤勞創造更多的收入,或者是使同樣多的收入只需付出更少的苦力,讓社會事半功倍。中國的經濟增長相當程度上是靠人們沒日沒夜地工作、不分周中周末地勤勞而掙出來的,是勤勞戰勝制度障礙才有的,來得很辛苦。試想,如果制度成本能大大減少,如果每天為對沖制度障礙而需要勤勞的時間能減少幾小時,那麼,中國人同樣多的勤勞所能創造的收入會高多少呢?
經濟增長是一個多變數函數,決定經濟增長、經濟產出的至少有以下4個要素:制度架構(或稱制度資本),如產權保護、民主、法治等;自然資源稟賦,如離海岸河流的遠近、石油、各種礦產的儲藏情況;勞動力,它的數量、成本、素質等;土地。這4大要素中的任何一項越多,該國的經濟增長就可以快一些,收入就能多一些。同時,這4大要素互相之間又有替代性,一個經濟體只要一個或幾個要素非常突出,即使其他要素差一些,經濟照樣可以有很大的發展,人們的收入照樣可以高。民主制度,法治制度只是其中的一個要素而已。
例如中東國家、俄羅斯等都沒有太多制度資本,勞動力也有限,但靠石油、天然氣等資源它們也很富;中國香港地區,以及新加坡、日本、韓國則正好相反,沒有什麼自然資源,能源、礦產都靠進口,甚至連土地都極少,他們致富靠的是有利於市場交易的制度資本;美國幾乎在所有4個要素中都突出,所以它的經濟最厲害。
中國的情況可以從三方面來理解。
第一,有形的制度成本很高。眾所周知,去年國家財政收入3.9萬億,佔GDP的19.5%,雖然只比美國聯邦財政收入佔GDP的16%高出3個百分點,但美國政府財政開支的73%用於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教育文化等公共產品,行政開支只佔10%。而中國政府開支只有25.5%用於公共產品提供,行政開支卻佔了38%。因此,政府機構龐大,加上各級政府的奢侈辦公樓、形象工程,這些浪費無法用在老百姓福利上,制度成本不低。
第二是各類行政管制、審批,逼著企業、個體戶、大小單位、個人,甚至大學教授,都去跑關係,「跑部錢進」和事事要審批迫使體制內外各色人等耗費青春,延誤發展。
第三是由於對契約權益、對私人產權保護不可靠,執法機構缺乏公信力,要麼使許多創業和交易無法做,要麼就是易成本特高,抑制民間創業傾向。
為了對付這些制度成本和制度障礙,中國人只好每天多勤勞幾小時,先為制度成本打工,然後才是為自己的收入工作。這就是為什麼中國人一年的工作時間在全世界屬最高之列,平均大約為2200小時。其他國家中,阿根廷一年人均工作1903小時,巴西人工作1841小時,日本人1758小時,美國人1610小時,英國人1489小時,而荷蘭人工作得最少,一年才1389小時。但是,跟這些國家比,中國的人均收入卻最低。或許拉美人的確不如中國人勤勞,但是,由於他們的制度成本較中國低,雖然每天工作的時間比中國短,他們的人均收入照樣比中國高。
只要中國人比任何其他國家更願意勤勞、更願意干苦力活,那當然是有沒有民主、法治,中國經濟照樣能利用經濟全球化獲得增長。但是,如果我們想生活質量高一些,並有更多時間跟家人在一起,那麼就必須降低制度成本。所以,勤勞決定碗里是否有飯吃,而民主和法治決定生活品質,決定是否能付出更少的勤勞但照樣能增加收入。
◎記者:一種觀點認為,民主法治或許不錯,但那是西方的東西,未必適合中國。
陳志武:民主制度的核心是對權力的監督制約,是每個人的利益問題,這一點無東西差別。所以,民主制度雖然首先在西方出現,但它是適合全人類的東西,當然也適合中國。
當然,關於人權和民主的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臘、古羅馬,但在較大範圍內將權力制約機制制度化、通過公民全體投票來解決「誰來監管監管者」這一終極難題的發展,還是現代的事情。學者通常將公元1100年英國國王頒布的《自由憲章》看成是開端性的文獻,或者把後來1215年頒布的《自由大憲章》稱為民主的開端,但那些文獻更多的是國王單方面的許願,代表一種理想狀態,還並沒有獨立的立法、司法和執法架構。換言之,即使國王自己變臉或根本不顧自定的規矩,英國當時除了革命以外,還真拿他沒辦法。這就好像中國過去百餘年的經歷,民主自由理念於19世紀進入中國,但真要將其轉變成一種操作層面的均衡狀態,沒那麼容易,晚清、民國時期都試過,可結果就如我們所知。
在這個意義上,現代民主制度既不是西方古老的傳統,也不是中國或任何其他國家的老傳統,對全世界都是相對新鮮的事。所以,不管是中國還是其他國家,都沒有很久的真正民主制度的傳統。也就是說,不能拿中國過去幾千年沒有民主來說明民主對中國不重要。
自1215年後,英國摸索了近500年,到1688年才算推出了可操作的、各權力部門相互制衡的憲政民主制度架構。但是,直到1832年前,只有擁有足夠財產的英國男人才有投票權。在美國,投票權以足夠財產為條件的法律到1858年才結束。德國直到20世紀初,還是有錢人每人3票,中產者每人2票,普通人每人1票。婦女的投票權更是20世紀的事情。所以,現代民主制度是非常近期的事情。非洲、亞洲等第三世界國家,則多是「二戰」之後才推出民主制度的。
一個經常被忽略的問題是:為什麼民主制度作為一種普遍人類制度只是過去100多年才有的?我覺得理解這一點很重要,因為能幫助我們看清楚民主不是一種抽象的價值理念,而是涉及每個人的利益的問題。事實上,這不是偶然巧合,而是制約權力、保護個人利益的需要。
出於兩方面的原因,傳統專制制度所能對民間利益構成的侵犯在近代之前相對有限。以中國為例,晚清之前中國既沒有全國範圍內的大規模運輸系統,又沒有全國性的現代銀行體系,中國的第一個現代銀行——戶部銀行成立於1898年。在那種情況下,即使皇帝想要調配全國各地的資源來重點發展一個地區(例如首都),其運輸、調動資源的能力也微乎其微。一方面他沒有遍及全國的銀行幫他收集民間儲蓄,另一方面要把華南、華東的資源調到北京談何容易。
換句話說,除了徵稅和制定某些商業規則外,在當時缺乏規模交通運輸網以及銀行體系的情況下,儘管皇帝和大臣並非民選的官員,但天高皇帝遠,他們對社會能造成的破壞相對有限,貪污腐敗風險也遠遠不如現在。今天一個小小的處長、銀行支行經理就能動輒挪用、貪污幾億元,這是連原來的皇帝都很難辦到的。技術落後無形中幫了老百姓的忙,從效果上制約了專制的破壞力。
但工業革命後情況變了,鐵路、輪船、飛機、電話的出現,在方便了人們的生活的同時,也大大提升了當權者調動民間利益的能力。與之相伴隨的社會財富的貨幣化、金融票據化,使得權力者可以進行比過去大許多數量級的掠奪。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對權力進行制約,如果人民沒有選擇當政者的權利,那老百姓的權利和財產就無法安穩。所以,民主制度在全球範圍普及的過程跟工業革命、金融革命同步或稍微慢一拍,就不奇怪了。是工業革命、金融革命強化了的利益格局,要求有更可靠的限制並制衡國家權力的民主架構。
顯然,今天世界上許多國家選擇民主制度,不僅僅是對一種抽象的崇高價值的追求,更是非常現實的需要。大多數國家都意識到,不能把人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