頗意外,在這本小說最後頭我們笑聲猶未止歇之際,居然發現還有一個後記,當然是布洛克自己提筆寫的——布洛克一向在小說之外不多講話,更不解釋自己的小說(去年台北國際書展期間親眼見過他的每個人都是此事的目擊證人),更加奇怪的是時間,一九六七年的小說,二年的後記,整整三十三年,大半個人生之後。天起涼風,是什麼讓布洛克忽然想起來,而且還改變習慣地講出來?
這篇後記文果不其然並不是有什麼具體的事要交代具體的人得感謝,或是那種老書新版跟新一代讀者打個禮貌的招呼云云。布洛克幾乎是另外再講了個故事,沒謀殺,沒秘密任務,儘管所在之地是多少有點敏感的愛爾蘭,這只是他昔日逃走般的一次背囊旅行,真說起來還比較接近《每個人都死了》書末心思寥落的米基·巴魯皈依之行。這段回憶和搞笑的伊凡·譚納小說的可見僅有關聯就只是時間,像兩條各自伸展的線相交在這一點上,行程最後他開了這部小說的頭,把譚納拋擲到遙遠而且根本沒去過的中南半島,還一開始就遠比他的書寫者更狼狽地被關進個懸吊的竹籠子里。
人或許會無來由地想起什麼(當然那些多疑而且有嚴重解釋癖的心理學者可能不相信),但人大概還不至於把這個無來由的想法或回憶無來由地寫在書後而且白紙黑字印刷出來,除非他隱約察覺這裡頭有些呼應,有著難以言喻的聯繫——這麼說是不是比較對?
無論如何,這個事隔三十三年的回憶,最起碼起了個作用,那就是也把我們的讀小說心思拉回到較具體的一九六七年去。一九六七想想是個什麼時間?越戰在打,黑人在爭民權,年輕人一個個不安分地背起背囊行走在沒盡頭的長長公路上和廣漠的世界——那時候不僅僅布洛克本人還甚年輕,一九六七彼時極可能也是二十世紀人類世界最後的年輕時光,擁有幾乎全部年輕才有的特質和惡習,包括不折扣的理想、正義和熱情,也包括狂暴、遊盪、破毀、還有不知道拿自己以及拿這個世界如何是好的煩悶,當然,跟著而來的還有音樂、性愛、毒品和戛然而至的死亡。
回到一九六七,至少我們這本架空如童話、又明朗彷彿沒時間干擾的譚納小說便起了點變化,不曉得是不是我們的錯覺,感覺上好像殘酷起來,不僅僅是人死得比之前三本要多,而且真實了,像那四顆懸掛起來的人頭,像那位高唱馬賽曲、一輩子住貧窮山區卻對巴黎熟稔熱愛如指掌的老先生。
還有瑞士籍在地走私販子亞貝爾·渥多斯的這番話,聽起來也少了世故的譏諷,多了年輕的憤怒:「問題來了,那麼到底是為了什麼原因要綁架這批人呢?也許他們偷了珠寶,所以綁匪連人帶貨一起搶了:只是這種說法太過離奇。難道綁架他們是為了政治因素嗎?實在也很難想像。不過,話要說回來,講到政治,好像沒什麼事情不可能,再怎麼匪夷所思的發展,都得提防著點。如果是做買賣,將本求利,基本上呢,還有點道理可講;但是,政治……瘋子哪會講什麼道理?情況肯定是混亂到沒法預期。」——所以如今在台灣,何以一個通緝犯會比一個領導人可信,這不只是有沒有個人誠信的問題,還是個有沒有邏輯的問題。
布洛克的遠走愛爾蘭,是因為書寫和外遇的理由;伊凡·譚納的遠走中南半島,則因為一個美國黑人爵士樂團在泰皇御前演出後遭綁架且同時爆發泰國皇室珠寶竊案,而團中那位來自塞內加爾(也就是來台灣召妓那支足球隊的母國)的美麗女子圖潘絲和譚納有著特殊的情緣——一九六七年,每個靜極而動的人分別來說都有其或迫切或無可無不可的具體理由,但如果比方說我們站在月球上頭或衛星軌道上看,那可見的圖像將只是一個人接一個人的行走不輟,就像那個年代留下來的那部著名小說的書名:《在路上》。
《堂·吉訶德》書中有一段,也就是這位拉曼查英勇的愁容騎士和他的忠貞侍從桑丘·潘沙經歷了又一場主持正義的戰鬥之後,或更正確地講又挨了一頓好揍之後,兩人開始各自檢查掉落的牙齒——這一點和昔日的偉大騎士前輩不同,像特洛伊血戰十年的阿喀琉斯就從不需要擔心他的牙齒有無,所以荷馬也就不需要交代究竟希臘聯軍是否有紅十字臂章的牙醫隨行。
大導演費里尼講過,很顯然是從說故事人、從創作者這一側有感而發講的,故事裡最乏味的大概就是那種不(需要)知道害怕、機器人般的無敵英雄。因為他和世界只剩下一種固定的關係,而且還是那種瞬間一翻兩瞪眼、根本發展不下去的關係,這不必等聽故事的人發現,首先講故事的人就把自己困住不曉得該如何是好。也因此,《伊利亞特》一開始儘管就說這是個「憤怒英雄」的故事,但說故事的人卻得想辦法阻止阿喀琉斯出陣,否則這場動員人間所有勇士和天上諸神的戰爭絕拖不了十年,只需要一天;而且,這個不掉牙的大英雄看來還非死不可,否則奧德修斯精緻動腦的屠城之計就出不來了,因為刀槍不入的阿喀琉斯只要邁開大步直挺挺走進特洛伊城就行了,既有坦克,何需木馬?
這樣我們就至少弄清楚了兩件事情了——其一,阿喀琉斯那一身好鎧甲,也就是被他好友(斷背山好友?)偷穿赴陣死於真正悲劇英雄赫克托爾之手的那套,極可能只是裝飾品、是某種名牌服飾(出自古希臘首席設計師火神赫淮斯托斯之手)。因為從功能上來看,全身浸泡過冥河之水的阿喀琉斯穿上它只是徒增笨重、有礙行動罷了不是嗎?他若非虛榮心作祟在意造型,大可穿著睡衣或乾脆光著身子還輕靈些不是嗎?其二,阿喀琉斯因此一定得留下罩門,某個致死弱點,否則誰也除不了他;也就是說他那位充滿遠見的睿智仙女媽媽一定得同時粗心大意,犯下任何油漆匠學徒都不會犯的ABC錯誤(幾千年後在中國,方世玉的母親也做了完全一樣的事,但她的疏忽美麗些,是一片飄下沾身的落葉),為我們留下「阿喀琉斯之踵」這個精彩不朽的掌故,日後還真的成為任何運動員都曉得、我們每個人這處肌腱的正式名稱。
博爾赫斯講時間一久任何文學詭計都會被拆穿,惟拆穿阿喀琉斯之踵這個詭計則不用多少時間,聽故事的人很快就察覺,這種渾身只一處弱點的英雄最終比任何全身都是弱點的人都脆弱,他一定就不偏不倚因此死去,這叫宿命,無關幾率,否則大樂透就太容易中獎了。
這裡,我們要說的是,真正有意義的還不是死與不死這個問題,這一如荷馬所示範的,說故事的人還拗得過、安排得了;真正無法避免的是,你無法通過一個這樣子的人去看世界,一個喪失危險感覺的人是發現不了新東西的,他的眼睛不可能有層次,分辨不出更無需分辨事物和人的差異和特殊性,遂也建立不了同情,因此除了粗陋,還會是殘忍的,這兩者的共生關係可比我們想像的要緊密多了,阿喀琉斯便是整部《伊利亞特》中最粗陋最殘忍的一個。而且,他的腦子大體上也是閑置不用的,因為沒有任何驅動力量去打開它,因此他只能是蒙昧的、原始的,連時間對他都毫無意義也不起作用。
這再稍稍往上推一點便成了某種神學問題——如果有神,同理我們實在很難想像他會是仁慈的、愛人的,這是他屬性和所在位置的問題,在那樣不死的、沒時間的又遠遠雲端之處看下來,老子的猜測大概比較接近其真正圖像,世界將是扁平、整體的存在,萬事萬物同一個樣子,都是芻狗,都是草芥。
費里尼所說的關鍵之詞是「害怕」,他說害怕是一種精緻的感覺,或更精確地講,害怕讓人的感覺精緻。
我們的伊凡·譚納便是個臨事而懼、經常嚇個半死甚至因此滿口怨言的人,像他被吊在竹籠子里一個一個點名開罵:「我咒罵圖潘絲的父親為什麼要回到非洲,我更痛恨自己,為什麼要認識這個人,我恨圖潘絲從內羅畢搬到紐約,又從紐約眼巴巴地跑到泰國來。我痛斥泰王憑什麼熱愛爵士樂,詛咒圖潘絲竟然做賊,但我批判力道最猛,最難以原諒的對象,卻是我自己:我為什麼老是上當、為什麼總是我當傻瓜?」
也正因為怕死,譚納才會一次又一次取材於現地現物現人(這回是個想女人想瘋了的泰國處男),想出那麼多精巧的脫身落跑點子來。
我們看,從圖潘絲無辜的父親,到只是因為有美好音樂素養的泰皇陛下,再到一絲不掛蹲籠子里的自己,世界便如此荒唐又如此迫切地被聯繫起來一次;如果再讓譚納多想下去,我們相信這個聯繫還會在時間和空間中變形蟲般持續伸展(比方說圖潘絲父親的父親或泰國的建國史),從而上達哲學乃至於神學的思維層次,比方說那種托爾斯泰式的無盡因果和無盡機遇偶然的反覆辯證。
應該不難注意到或歸納出來,伊凡·譚納有一件如加西亞·馬爾克斯所說「主要得做的事」,那就是「逃走」,連續的、無可駐留的遁逃流亡,估計佔用了他故事裡百分之九十的人生——故事一開始,他總駭然而且後悔不已地發現自己莫名其妙被困於某個封閉的、危機四伏的窄小空間里(監獄、火車車廂、竹籠云云),接下來便是跋涉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