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來,台灣的本土意識頗為高張,已經到達某種不太講理的地步,讓不少人憂心不已。然而,儘管斑斑歷史告訴我們,這一類國族的、地域的激情容易蔚為某種難以控制的燎原之火,燒傷別人也燒傷自己,但我們對它總容易有種無奈的寬容,相信它有著與生俱來的人性情感基礎,因此很難戒除,也就不好苛責。
麻煩在於,這樣的情感通常總有辦法在自身的歷史記憶之中,找到讓自己「長得跟大樹一樣高」的營養材料——儘管在歷史之中,一個國族通常有盛有衰,被別人欺負也欺負過別人(否則老實講也難以存活到今天),但春風得意的往事容易視為理所當然,欺負別人的記憶更是容易遺忘,也因此,每個國族在做這一類回憶時,基本的調子總是蠻蒼涼蠻憤憤不平的,要撐起「做××人的悲哀」這樣的結論沒什麼難的,理由俯拾可得,無須什麼動人的想像力。
比方說,在台灣人怎麼回憶歷史都很悲哀的同時,我們也很難一併想起,那些並非不曉得嘉南平原、蘭陽平原、台北盆地、台中盆地土壤比較肥沃,莊稼比較好成長,因此討生活也比較容易的可憐原住民,何以要那麼辛苦住到不好生活的嚴酷山裡去。
在這方面,荷蘭這個土地面積和我們差不多大、人口密度和我們差不多高的小國顯得很特別。
我個人到過這個國家,印象還不錯,行程中較難忘的除了見識到大麻不管到哪裡都買得到之外,是莫名結識了一位中年男律師,此人極熱情地帶我們去著名的風車區,還在附近一家有名的家庭式鄉村餐廳招待我們吃很好的pan cake,該餐廳老闆的女兒才十七歲,是惟一的女侍,漂亮到一種地步,也害羞到一種地步,同伴中有較不要臉的台灣男性硬邀她合影留念,因此有照片為證——自此之後,我再聽得人說荷蘭人小氣,總受人一滴湧泉以報地起身反駁。
我們問律師,英文在荷蘭通行無阻嗎?大律師的回答是,不只英文,還有法文和德文,「我們是小國,靠做生意過活,我們不能期待人家會學好荷蘭語之後才來我們這裡。」——幾年之後,我還聽說荷蘭人有另一種較不正經的講法:所謂的荷蘭語,就是不標準的英文,加不標準的法文,再加不標準的德文。
如果我們以為荷蘭的歷史不夠悲情,因此國族的激情燃不起來,那可就大錯特錯了——荷蘭土地的不幸,除了又小又低飽受大西洋海潮的威脅之外,更要命的是它毫無阻攔地正正好擺在德法兩強之間,是天生的好戰場,因此從普法戰爭到一、二次世界大戰他們無役「不被與」,像荷蘭的第一大城兼大港鹿特丹,今日看起來仍顯得樹小牆新,便是因為二戰期間幾乎全毀於納粹空軍的轟炸而重建的,荷蘭律師還告訴我們,光是戰役中的一次決堤,便造成了十萬荷蘭人一夕間死去。
而如果我們以為荷蘭人欠缺光輝的歷史遂有受虐虛無的傾向,那也是大錯特錯——誰都知道,小小的荷蘭曾在十七世紀雄霸七海,就連相距如此遙遠的台灣也曾在他們轄下,更重要的是,以自由市民自由商人立國的荷蘭,是最早掙開狹隘宗教仇視迫害、思想言論最自由寬容的國家,除了率先貢獻了伊拉斯謨這樣的自由無羈心靈之外,更成為理性主義時期歐洲思想家躲避宗教、政治迫害的首選庇護所:它提供理性時代第一人、法國的笛卡爾不受滋擾的思考空間,收容過史上最重要的民主啟蒙者、英國的洛克避開政治傷害,並生產出號稱人類歷史上人格最高尚、言行最一致的哲人斯賓諾莎(事實上,斯賓諾莎的上一代正是因為躲避舊教的迫害,才從伊比利亞半島遷來的)。十七世紀的荷蘭,稱之為歐陸、乃至於全世界的理性燈塔,是半點也沒誇張的。
此外,學美術、喜歡美術的人不會不驚奇於荷蘭畫家的盛產和厲害,一如足球迷對荷蘭克魯伊夫、古力特、范巴斯滕的驚奇一樣。但這我們留待《畫風像蒙德里安的賊》一書有機會再說——沒有錯,蒙德里安也恰恰就是荷蘭人。
這回,羅登巴爾先生引述完英國的吉卜林,開始研讀荷蘭的斯賓諾莎起來。
說真的,真不知道他老兄幹嘛要讀斯賓諾莎,不管他是賊,抑或二手書店老闆,今天除了專業的哲學研究者之外,誰還肯讀斯賓諾莎?而就算是專業的哲學研究者,又有幾個人肯好好重讀斯賓諾莎呢?比方說寫《西方哲學史》、可想而知很夠專業的英籍大哲羅素便說過:「讀一讀各命題的敘述,再研究一下評註就夠了。」
乍看起來是因為斯賓諾莎的書寫方式——斯賓諾莎極可能是理性主義時期最嚴謹、最老實、最徹底到無趣的思想家,他對於把數學的體系搬到哲學甚至神學領域的信心也是最強大的,因此,他寫書的方式幾乎完全仿效幾何學的體例,有定義、有公理、有定理,在思維之中會發現什麼、會主張什麼,完全是從公理演繹論證而來,不僅讀起來味同嚼蠟,而且,今天我們更已經知道,純粹數學的唯理演繹是走不通的,它的純粹性不是所謂「穿透表象,直指核心真理」的睿智,而是嚴重的化約,因此,得到的結論總是荒謬的。
然而,無關思考和書寫方法,在人類思維歷史的一代代進展之中,個別的思想家本來就存在一種極無奈的宿命。
怎麼講呢?中國有一則八仙之首呂洞賓的寓言故事:相傳有仙人要傳授呂洞賓點石成金之術,呂洞賓不安地問道,石子是否從此永遠轉變為黃金呢?仙人的回答是,不,五百年之後還會回返為石子,於是有絕對主義傾向的呂洞賓遂敬謝不學了——去聖邈遠,寶化為石。
人各有志,這沒得可說的,但今天我們得這麼講,還好人類的哲學家、思想家和諸多理論的建構者,不都是呂洞賓這樣在「全部/沒有」之中二選一、宛若嚮往不容一粒沙子純凈愛情年輕小鬼的決絕之人,否則人類在思維的時間長河之中,大概一步也休想跨得出來,因為,人類思維的進展,原是建立在一代代思維者前仆後繼的錯誤、修正、拆毀、重構之上——大概正因為這樣,呂洞賓沒成為皓首窮經的苦學者,而最終成為不食人間煙火、除了遊玩無所事事的神仙。
不記得是哪位學者曾說過如此酸溜溜但頗有幾分真義的話,他說,作為一個理論者,通常ego得比文學藝術創作者要小得多才行,原因再簡單不過,你不會不事先明白,你窮盡心血甚或畢生之力才建構的學問理論,只是用來被後人推翻的、用來作為下一個更周延、更進步、更有道理的學問理論發生的必要墊腳石而已。文學藝術,也許不能稱之為永恆不朽,但達到一定水平之後,它之於時間便有了相當強大的抵禦力量,幾百年甚至幾千年之後的人讀起來,還可以新鮮激烈一如刀劍新發於硎,比方說荷馬、莎士比亞、李白或托爾斯泰等等皆然。不像學問和理論,辛辛苦苦搭建起來彷彿只為了下一次拆毀,說對的部分,很快成為眾人周知的常識,就像今天誰都曉得地球繞著太陽旋轉,不再激得起驚奇喜悅的火花,因而變得像隱形一般,被凸顯被留下的往往只剩講錯的地方,供新的學說新的理論用為反證、或僅僅是誓師出發時祭旗所用。
因此,甭說五百年仍變回石頭,隨著人類智識的普及和歷史律動的不斷加快,往往長則在你生前,短則一年半載,它便轟然倒塌,或更悲哀更常見的,默默被遺忘在歷史的角落之中。你說:自戀一點的人、自我中心一點的人,怎麼可能明知如此而願意把生命押在宿命的流沙之上呢?
當然,這樣的話也許稍稍自嘲過了頭,歷史上重要的思想家及其歷史性的學說或名言,不管正確或說周延與否,其實也很耐得住時間沖刷的,並長期給予後代思維者啟示,比方說笛卡爾和他的「我思故我在」,比方說萊布尼茲和他的「單子論」;但另一方面我們也真的得承認,當時白紙黑字揭示並辛苦論證這些名言和學說的原始著作,可能就乏人問津了,畢竟,要我們假裝自己並不知道幾百幾千年的後續種種,天真無邪地重新費勁跋涉過漫長而乏味的論證過程,最後看到一個我們老早曉得的常識結論,或更糟糕,一個荒唐無稽的結論,這的確不怎麼合於人的基本理性。
有誰好好念過笛卡爾的《哲學原理》呢?或是洛克的《人類理智論》和《政治論》呢?這不是挑釁指責,而是調查兼譬喻,如果答案是沒有,想來你也同樣不會讀過斯賓諾莎最重要的著作《倫理學》,換句話說,那你比我們的羅登巴爾先生要理性而且有正事可做得多了。
人壽幾何,書海無涯,儘管如此不合理性,但我個人還是傾向於主張,儘可能還是讀讀原典的好——這裡的心思挺複雜的,有一點點傻氣,想說至少可對這些為人類絞盡腦汁甚或冒著身家性命危險的思維者,表達某種最起碼的禮貌和敬意;有一點點多疑,隱隱約約之間總對歷來的二手傳述者整理者(儘管他們可能也是很棒的學者)有些不盡放心,怕他們難免漏失了什麼,並沒能傳達給我們完整的全相;有一點點好奇,想通過當時的語言和論述焦點選擇,藉此像穿越時光隧道般回到當時,感受理論建構伊始的現實溫度和氛圍;更有一點點希冀和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