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辛斯·薩姆小姐忽然性情大變,巡官為此憂心忡忡。她吃飯像小鳥,睡得很少,日復一日往返薩姆家公寓和辦公室,像苗條的女鬼,臉色蒼白,滿腹心思。她偶爾會抱怨頭痛,回房間呆上幾個小時。從房間出來時,看起來千篇一律的疲倦沮喪。
「怎麼回事了?」有一天巡官狡黠地問道,「和男朋友吵架了?」
「和高登?胡說,爸。我們之間,我們只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何況最近他在不列顛忙,我很少看到他。」
巡官咕噥一聲,焦慮地看著她。那天下午他打電話到博物館,找高登·羅威說話。但是年輕人一副典型心無旁騖的書獃子模樣。不知道,他想不出來為什麼——巡官掛上電話,一個手足無措的父親,但在接下來的一天,他叫白朗黛小姐的日子非常難過。
泰里鎮醫院的事情過後大約一個禮拜,佩辛斯穿著嶄新的亞麻衣服,出現在父親的辦公室,看起來比較像從前的模樣。
「我要出去兜兜風。」她宣布說,一邊拉上白手套,「去鄉下。好爸爸,介意嗎?」
「哦,不會的。好好地玩。自己去嗎?」巡官趕忙說。
佩辛斯檢查鏡里的臉孔:「當然了。為什麼不能自己去?」
「呃,我以為——羅威這孩子——佩蒂,他冷落你了,對嗎?」
「爸爸!毫無疑問,他,他非常忙。何況我為什麼要在意?」然後她輕輕吻一下巡官被打扁的鼻子,飄出辦公室。
巡官狠狠咒罵羅威頑固的腦袋,惡劣地按鈴呼叫白朗黛小姐。
佩辛斯一爬進樓下的跑車啟動引擎時,不在乎的神情就消失了。駐足在她眉宇間的皺痕此刻凹得更深了。她經過第五大道的不列顛博物館時,瞄也不瞄一眼,但她停在六十六街街角等待紅燈時,忍不住看一眼後鏡。當然沒有什麼可看的,她嘆了口氣,繼續往前開。
開往泰里鎮的路途又遠又寂寞。她戴著手套的手抓著方向盤,漫不經心地開車,眼睛注視著馬路,可是思維卻在遙遠的地方。
她在鎮中心的藥房前停下,走進去,翻閱一本電話簿,問了店員一個問題,又走出去。她繼續開車,轉入一條狹窄的小街,慢慢滑行看著門牌號碼。五分鐘後,她找到要找的目標——一棟破舊的一層房屋,前面的花園雜亂無章,籬笆搖搖欲墜,爬滿藤蔓。
她走上陽台,按按門鈴,門鈴粗糙軟弱地傳遍屋內。一個眼神疲憊的中年婦人打開紗門;她穿著皺皺的便裝,雙手通紅,滴著肥皂水。
「什麼事?」她尖聲問,打量著佩辛斯,有種被攻擊的敵意。
「麥斯威爾先生在家嗎?」
「哪一個?」
「不只一位嗎?我指的是不久前替艾爾斯博士管家的那一位。」
「哦,我大伯。」婦人哼了一聲,「就在陽台上。我看看他在不在。」
婦人消失了,佩辛斯嘆息地坐在布滿灰塵的搖椅上。
過一會兒,著白衣的高大老麥斯威爾出現了——他正在汗濕的內衣上加一件外套,露出乾枯的喉嚨。
「薩姆小姐!」他破著喉嚨說,疲倦的小眼睛搜索街道,看看是否還有其他人,「你要見我?」
「你好,麥斯威爾先生。」佩辛斯神情愉快,「不,我一個人來的。能坐下嗎?」他坐在一把搖晃的舊椅上,椅子上的漆像燒過的皮掉落,他焦急地打量著她。
「我猜你聽說爆炸的事情了?」
「是啊!小姐。真可怕。我告訴我的弟弟和弟媳,我的運氣真好。如果那天你們沒來叫我離開,我一定被炸成肉醬了。」他緊張地咽口水,「他們查出……誰幹的了嗎?」
「我想還沒有。」佩辛斯嚴峻地看著他,「麥斯威爾,我一直在想這件案子,不停地想。尤其是你說的話。我忍不住想,你一定遺漏了一些事情!」
他很驚訝:「哦,不會吧!我說的都是實話。我發誓!」
「我不是說你故意撒謊。小心那隻蜜蜂……我是說,你可能漏掉一些很重要的事情。」
他顫抖的手指梳理著頭皮:「哦,我不知道。」
「聽我說。」佩辛斯精神一振,「每個人——除了我之外——顯然都忽略了一件事。蒙面人把你關起來的車庫,牆壁很薄,車庫離房子的前門只有幾尺。當時是晚上,又在鄉下,每個聲音都可以聽得清楚。」她的身子往前傾,並壓低聲音,「你沒有聽到門上面的鈴鐺在響嗎?」
「該死!」他喘了口氣,瞪大眼睛,「我是聽見了!」
佩辛斯衝進父親的辦公室,看見哲瑞·雷恩陰沉地看著窗外的時代廣場。
「這是……開會嗎?」佩辛斯脫掉手套,她的眼睛閃爍著新聞。
年輕的羅威先生轉過身來,箭步向前:「佩蒂!巡官害我開始擔心。你沒事嗎?」
「好極了,托福。」佩辛斯冷淡地說,「我……」
「我的運氣最爛。」年輕人沮喪地說,「我剛剛又技窮了。工作毫無進展,佩蒂。」
「真有意思。」
「對呀!」他坐在她面前,擺出沉思者古典的姿勢,「我全錯了,找錯方向。我偉大的莎士比亞研究計畫現在化為烏有。天啊!這麼多個月,這麼多年……」
佩辛斯哦了一聲,臉色緩和下來:「對不起,高登。我不了解——可憐的人。」
巡官低吼著說:「省省吧!你到哪兒去了?我們本來不等你了。」
「去哪?」
「去見賽得拉。雷恩先生想到一件事情。雷恩,你最好有話決說。」
老紳士目光犀利地看佩辛斯:「我們可以等一等。佩辛斯,什麼事?你表現出壓抑興奮的一種癥狀。」
「是嗎?」佩辛斯緊張地笑,「我向來就不會演戲。我剛剛發現最不可思議的事。」她故意拿出了支香煙,「我跟麥斯威爾談過。」
「麥斯威爾?為什麼?」巡官頗不以為然。
「上次問他問題並不完整。我想起一件事;沒有人問過他……他知道兇殺案當天晚上共有幾個人進到艾爾斯家。」
「所以呢?」雷恩停了一下子,「如果是真的,就有趣了。怎麼說呢?」
「房子被蒙面人搜得天翻地覆,還有兇殺案發生的時候,他從頭到尾都在車庫裡,神智清楚。我記得前門上方裝著一個老式的鈴鐺,每次開門就會響個不停。」
「啊!」
「我想麥斯威爾一定聽到鈴聲——每一次都聽到!我問他,他記得聽到了。這好像不重要……」
雷恩喃喃地說:「孩子,這實在是聰明絕頂。」
「我早先真笨,居然沒有想到。反正麥斯威爾回想先前發生的事,蒙面人把他關進車庫後,他拿了麥斯威爾的鑰匙回去屋裡。麥斯威爾清楚地聽到兩次鈴鐺響,間隔時間很短,只有幾秒鐘。」
薩姆問:「兩次?這就是他開門的那一次和進去關門的一次。」
「沒錯。這樣表示蒙面人單獨在屋裡。過後一直很安靜——麥斯威爾猜測,大概過了至少半小時,又有兩次急促的鈴鐺聲。不久後又有兩次。這就是那個美妙的夜晚他所聽到的最後一聲。」
「我看這很充分了。」雷恩口氣古怪。
羅威叫道:「好達玲!真聰明。這可有進步了!你說頭兩次鈴聲表示蒙面人進入屋內。第二回表示第二個人進入屋內。第三回表示其中一人離開。沒有別的鈴聲了,所以整個兇殺案發生的時候,屋子裡只有兩個人——蒙面人和神秘客!」
「高登,我猜就是這樣,和我想的一模一樣。從時鐘的證據來看,我們知道蒙面人就是刀斧手,而且從屍體上的手錶和手腕上的刀痕,顯然刀斧手就是殺人兇手。所以神秘客是受害人,被殺後被丟進地窖里。」
「減為兩人了,」雷恩冷淡地說,「巡官,疑團就這麼澄清了,呃?」
「等一等,」薩姆有話要說,「小姐,且慢。你怎麼知道第二回鈴響是第二個來人製造的?你怎麼知道不是蒙面人離開屋子時製造的?還有第二個來人引起第三回鈴聲——」
佩辛斯沒等他說完就叫道:「不。你看不出這不可能成立嗎?我們知道那段時間內,有人在屋裡被殺。那人是誰?如果第二個人在蒙面人離開後進去,結果是什麼?沒有兇手的兇殺案。所以第二個人一定是被害人;他沒有離開屋子,因為麥斯威爾沒再聽到過前門鈴鐺的警告聲,而所有的門窗都從裡面鎖起來。但如果他是被害人,又單獨在屋內,是誰殺了他?不,就像高登說的。離開屋子的人才是兇手,兇手就是蒙面人。」
「這樣結論又引出什麼呢?」雷恩緩緩地問。
「兇手呀!」
「對啊!」羅威附和著。
「我告訴你們——你不要多嘴!高登。那天晚上屋子裡有兩個人。其中一個是被害人,也就是賽得拉兄弟里的一人——死人的化裝完美得不可能是巧合。好,其中一個走進屋子的人清楚知道文件收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