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新聞大戰 財務造假

就在雙方僵持過程中,豐原決定加大新聞披露力度,往日醜聞這個武器終於被公開使用,直接揭露華源製藥財務造假:

6月21日,《財經時報》頭版刊登一篇經典的大戰新聞,新聞剪輯:

華源製藥被指財務造假 股東項莊舞劍

公司章程的設計被充分、精巧地運用,豐原集團步步緊逼,喪失了「利潤奶牛」的華源製藥左右為難

一場驚心動魄的爭奪戰展開了。在刀光劍影中,豐原集團、華源製藥、中糧國際、江蘇海企等紛紛登場,此事牽扯內地和香港,又與資本市場息息相關。

直接誘因是豐原集團在香港秘密買股。

2002年10月2日,中糧國際公告:其香港子公司EA持有的江山製藥28。6%的股份,已於兩天前悉數賣給了豐原集團。幾乎同期,江蘇海企屬下的RT,也將手中江山製藥23.78%的股份全部售予豐原。

這對上海華源製藥來說,不啻平地驚雷。

因為它本是江山製藥的第一大股東江蘇華源的控股股東,作為間接第一大股東合併江山製藥財務報表。從2002年年報看,江山凈利3363萬元,並表後,華源製藥凈利2026萬元。即江山製藥本身凈利大於華源製藥凈利,凈利潤中江山製藥貢獻1291萬元(3363×42.05%×91.5%)佔63.7%,也就是扣除江山凈利之後,華源製藥所有其他公司只贏利735萬元。

豐原浮出,擊潰華源「旗陣」:豐原持股江山製藥超過52%,比代表華源製藥的江蘇華源42.05%還多出10%。這樣,華源製藥2003年就必然失去了並表的前提和基礎。

「它甚至不應該在2002年年報中並表,」豐原集團人士本周對《財經時報》說,「因為2002年9月,我們已經是江山製藥的第一大股東。」

就在各方亂紛紛爭奪控制權之際,江山製藥4方股東發表聯名《聲明》,指證華源製藥涉嫌2001年、2002年財務造假,「2001年財報還有涉嫌偽造董事會公章的事情(豐原人語)」,令事態擴大。

考慮4月16日華源製藥計畫向全體股東配售2796萬股的公告,觀察家指,不並表雖不影響它2003年配股資格,但如果華源製藥涉嫌財務造假的事實被認定,將直接影響華源製藥,甚至是其母公司中國華源集團的市場公信力。

……

「製藥就是其一。華源製藥怎會捨得放手!」豐原集團副總經理孫朝輝說。

中國華源集團總裁周玉成最近現身央視《對話》,大談江山製藥,慨言:維C是華源一個沒有圓起來的夢,並透露在拿下江山後,他還試圖說服4家聯合,周為此親身四下瀋陽,又去過石家莊,但無果而返。

「我想用愚公移山的精神圓夢!」他說。

江山製藥的原公司章程規定:股東中任何一方轉讓其出資額,不論全部或部分,都需經其他合資方全部同意;一方轉讓時,其他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為控制江山,在2001年3月一次上海的董事會上,華源在江山製藥和羅氏合資計畫上堅決投了反對票。

但豐原集團擊破周玉成好夢。

孫朝輝他們為了繞開這道關,委託香港中聯出面以1.8億元整體收購了EA、RT公司。這種收購是合法的,但表面上看江山的股權構成仍然沒變,江蘇華源表面上還是第一大股東,仍然要合併報表。

「我們花了近2億元資金,世上哪有這樣的好事兒?」孫朝輝說,第二步,豐原集團打算重組EA、RT,將兩家的股權合併在一起。

收購由孫朝輝任董事長的EA出面,全購RT,至2003年4月,香港律師已經完成了正式的股權交割。

EART聲東擊西?

豐原集團曲線救國,整體收購EA、RT,華源束手無策。

但EA收購了RT則不同。在江山製藥,它們是兩大股東,根據原公司章程,江蘇華源最少有兩種方法阻止交易:一是不同意EA收購RT,一票否決;二是行使優先收購權,和EA競購RT。

2002年8月20日,江山製藥的一次成都會議影響重大。

會上修改了江山公司章程和公司合同。在章程上,將「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時,另4方有優先購買權」改為「各方股東以不低於合營公司凈資產轉讓全部或部分股權時,其他股東應放棄優先購買權,並配合完成有關轉讓手續」。將「董事長由江蘇華源委派」改為「董事長由最大的股東方委派」。

這樣,EA收購RT一帆風順,收購完成後,EA公司立即提名孫朝輝出任江山製藥董事長。

不可置信的是,江蘇華源在成都會議決議上籤了字,儘管現在卻追悔莫及。

「他們當時是做了一個局,」江山製藥董事長趙光明在電話里告訴《財經時報》,「是聲東擊西。我在簽字時還以為EA、RT東家是和羅氏談股權轉讓,這個事情,原來就達成共識,是同意的。何況,當初還有一個排他約定:只和羅氏談。誰知成都會議時,他們已經偷偷找豐原了,所以隨後不多久,股權就轉了。我們被騙簽字。」

2002年10月18日,江蘇華源向省經貿廳提交《關於江山製藥外資股東(EA、RT)欺詐行為的報告》,11月18日,江蘇華源向上海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請,請求裁處成都會議決議。

這令豐原集團不爽:江山製藥公司合同、章程修改文件報批遇到困難。

而半個月後,2002年12月4日,江山4家股東:EA、RT、江蘇醫保、新蘭公司反戈一擊,一紙聯合《聲明》送到華源製藥、江蘇華源、東華所案頭,直指華源製藥2001年、2002年涉嫌財務造假。

依據是「華源2001年年報中非法並表,嚴重違反了《公司法》、《證券法》」。而且,還推翻了2002年8月20日簽訂的《江山製藥股東各方關於江蘇華源並表問題的內部協議》,否認了華源2002年合併江山財報的合法性。

江蘇華源占股42.05%,不超過50%。按規定,除非1.通過與該被投資公司的其他投資者之間的協議,持有該被投資公司半數以上的表決權;2.根據章程或協議,有權控制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3.有權任免董事會等類似機構的多數成員;4.在董事會或類似權力機構會議上有半數以上投票權,方能並表。

華源製藥2002年年報如是陳述並表理由:江蘇華源系該公司第一大股東,根據公司章程及董事會有關決議,由江蘇華源負責該公司的經營管理,並委派和推薦高管和財務負責人。因此,江蘇華源取得了對江山製藥的財務和經營政策的控制權。

但反對者指:江蘇華源在江山董事會中8席佔3席,另5席華源無權任免,不符合第3、4條的並表要求;江蘇華源雖然有權控制江山製藥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但並不能完全作為合併江山製藥財務報表的依據,只有在公司章程有規定或有協議的情況下才能完全符合第2條的規定。

江蘇華源就是拿第2條做文章。

華源製藥2002年年報中對並表的表述有這句話:「根據公司章程及董事會有關決議……」但事實上,江山董事會章程中無相關規定,會計師事務所之所以給他們合併報表,是因為江蘇華源給其出具了一份江山製藥董事會決議。

問題就出在這份決議上。4方股東聯名《聲明》正是「董事會決議」的合法性大有爭議。此外,還有另一樁故事。

本來,成都會議上,與會股東簽訂內部協議,同意華源製藥2002年年報並表,但這份內部協議極具「智慧」:此項決議如在下屆董事會遇有異議,可由股東各方在下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時根據具體情況再進行商定。此項決議如遇合營公司股權結構發生變化,以致江蘇華源不再是第一大股東,江蘇華源則立即停止並表。

這個條款設置,有利於這4家股東推翻該內部協議。因為此後不足1個月,豐原就取代江蘇華源做東。果然,4股東在聯名《聲明》明確指出,當初簽內部協議是在「江蘇華源隱瞞違法事實(認為董事會協議是有爭議的),對我們4方股東事實欺詐的情況下籤署的,聲明撤銷該協議」。

這4方股東既對董事會協議有爭議,它又是怎麼出爐的呢?

趙光明說:「其實,我們在2001年就已經並表了,以前,靖江糖廠一直對江山並表。先前,大家一直沒有公開說什麼,但現在我們和上市公司並表,力求規範些,於是在成都會議上,就補了一個董事會決議。」

「現在,他們不認賬,反而說我們非法並表,說協議是假的,我很奇怪,反正我手上的協議是真的,讓他拿出假的協議給大家看看!」

既然華源製藥在2001年年報上就出現了上述的「董事會決議,為什麼江蘇華源在2002年8月20日的成都會議上還要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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