鮫島回到署里,發現警戒線已經設置好了。新宿一帶的主要幹線道路上都設置了盤查崗,堵車堵得比上周還要嚴重。盤查的對象是可能成為過激派坐騎的貨車與麵包車,連普通家用車也沒有放過。
當然,這起案子的當事人——警察並不覺得這樣的盤查就能查出犯人來。可是,如果今天發生的警官槍殺案是連續殺人案的第一起,那盤查就會起到防患於未然的效果。
要是犯人一直待在新宿,這個方法肯定沒用。不過那樣一來,警方的偵查就會奏效。刑事課的刑警們已經動員起了手下的所有線人,展開縝密的調查。
署里設置了特別搜查本部,來參加記者招待會的記者把屋裡擠得水泄不通。
第一次記者招待會於傍晚六點舉行,署里大多數警官都跑去了會見室,因為他們對案件的情況也缺乏了解。
這時,鮫島剛處理完手頭的文件,正準備回家。記者招待會開始之後,課里就沒人了。
「好久不見。」
鮫島拾起頭一看——身著深藍色三件套的男子站在了防範課門口。他身材高大,體格健壯,頭髮三七開,皮膚白皙,長著一雙細長的眼睛,透著一股銳利的眼神。
鮫島一言不發地點點頭。男子名叫香田,和鮫島同一年考入警視廳。
「工棚飯好吃嗎?」
「有何貴幹?」
「喂喂,區區警部敢這麼跟警視說話啊?」
香田笑了。他是個聰明人,很適合當警察官僚。對上頭點頭哈腰,對下頭毫不留情——就連這種體質也是一點不差。
「我正準備回去。」
「同事被殺了,你就不願意多加點班嗎?你們不都是士兵嗎?」
公安二課的同事自殺之後,香田成為了其中一派的年輕領袖,他曾無數次威脅鮫島交出那封遺書。
鮫島平靜地凝視著香田。
「士兵們要是聽見你剛才說的話,肯定會很尊敬你的吧。不愧是本廳公安的警視,真是了不起。」
「別這樣嘛,我可是為了幫你抓住殺死你同伴的犯人才來的啊。」
香田走了過來。
「不是有記者招待會么,你怎麼不去啊?」
「招待會就交給搜一了。我們只要默默無聞地工作就行了。」
鮫島取出一根煙。
「我們會在這兒待上一段時間,所以想過來打個招呼。」
「在走廊里看見你要敬禮是不是?」
「遵守規矩不是什麼壞事。如果你願意,我可以把你調去搜查本部,順利的話能回到本廳一課。」
鮫島裝出一副在思考的樣子,點著了煙。他吸了一口,把煙霧吐在香田臉上,惹得香田後退了幾步。
「你還沒戒煙啊?」
「滾。」
「你說什麼?」香田臉色一沉。
「我忙著呢,給我滾。」
香田的眼神越來越冷,發怒也是演技的一部分。
「你真想等個二十年再當上警視嗎?搞不好就只能當一輩子警部了。」
「關你什麼事。」
香田把臉湊了過來。「不是『你』,是『警視閣下』。對上級要用敬語。我告訴你,我一直都不喜歡你,你要是再用這種口氣說話,就永遠都出不了這間辦公室了。一輩子追著甲苯販子毒販子,有意思嗎?」
他沒有給鮫島留下任何回嘴的餘地,直接轉身走了。走出防範課辦公室的時候,他撂下一句話:「沒有自知之明的笨蛋,比普通的笨蛋更難伺候。」
鮫島沒有回答,只是盯著空蕩蕩的防範課大門發獃。從香田進屋的時候起,他的臉上一直沒有任何錶情。
過了一會兒,鮫島深呼一口氣,把煙頭掐滅在了煙灰缸里。
防範課的門又開了。鮫島輕輕抬起頭。
皺巴巴的西裝褲,結打得很小的領帶,尺碼太大的夾克,一張大臉的謝頂男走了進來。他的雙手隨意插在夾克的口袋裡。夾克的花紋和西裝褲的顏色一點兒也不搭。
他大搖大擺地走進了防範課的辦公室,自說自話地拿起了鮫島桌上的香煙。
他自作主張地抽出一根香煙,點了火。
「警視閣下問我防範課在哪兒,我就說了,沒有給你添麻煩吧?」
「沒。」
「有木津的消息嗎?」
「找到一家他常去的店。」
「是嗎?」
男子叼著香煙,走近裝有鐵柵欄的窗戶。
鮫島問道:「下頭情況怎麼樣?」
「一團亂。」
「犯人好像用了槍是吧?」
「嗯。」
煙灰越來越長,可他毫不在意,而是俯視著新宿警署的人口。
他姓藪 ,是個鑒識課員。他是彈道檢查的專家,本廳鑒識課曾三番兩次請他去,可他就是不肯去。
他總說自己本來想當個醫生,可因為姓的關係就作罷了。也是他查出了四星期前發生的殺人案用的是木津製造的槍。
藪看了看鮫島,他的眼神很恍惚,讓人捉摸不定。
「當地警員說,『蒙大拿酒店』的老婆婆只聽見了一聲搶響。而且那槍聲還特別響,附近的其他證人也說只聽見了一聲槍響。」
鮫島無言地望向藪。
「坂巡查和……哦,他已經是瞽部補了,連升兩級 ……還有尾上,兩個人一前一後騎著車,坂在前,尾上在他的左後方。唯一一顆子彈就在坂的體內。」
「只有一發?」鮫島問道。
「只有一發。子彈是從尾上警部補左後方飛來的。從左肩胛骨下方射人,貫穿胸部中央,再命中坂的背骨,射碎右肺葉,停在了肋骨里。尾上當場死亡,坂因為失血過多,在十分鐘後喪命。」
「用的是什麼槍?」
「法醫在坂的胸口找到了子彈。那子彈已經被壓扁了,不過肯定不是手槍的。」
「是獵槍嗎。」
藪點點頭。
「大概是來複槍吧,現在正在查口徑。」
「來複……」
「和手槍比起來,來複槍的火藥量要多出許多,兩者的貫穿力也不是一個數量級的,畢竟來複槍的子彈速度要更快。這速度當然和口徑也有關係,手槍的話,轉輪手槍里的44馬格南的初始速度是360米/秒,自動手槍里的9mm魯格是340米/秒。你們用的新南部38型只有278米/秒。轉換成時速是1000公里。可來複槍就不一樣了。在日本用來獵鹿、獵野豬的30-30型獵槍的初始速度是728米/秒,再大一點的30-06型就是890米/秒了,轉換成時速就是3200公里。手槍子彈的速度和音速相當,要麼就是比音速慢一點,而來複槍則是音速的兩倍或三倍。說不定尾上沒來得及聽到槍聲就丟了小命。」藪一口氣說完了這些話。
「犯人是從哪兒開槍的?」
「問題就在這兒。要確定開槍的位置非肯困難,要是有目擊者就好辦了,可是我聽說沒有找到證人。仔細想想也是,那一帶白天人少,晚上人還挺多的。只是子彈這玩意兒有個很有意思的特性,那就是飛出槍口的時候,並不是貫穿力最大的時候。尤其是來複槍,子彈剛出槍膛的時候,屁股會上下搖擺。」
藪取下嘴裡的香煙,開始詳細解釋。
「你也知道槍膛里是有來複線的吧?就是膛線,是為了讓子彈直著飛。子彈在槍膛里行進的過程中,在膛線的作用下,就會產生旋轉,然後再飛出槍膛。來複槍的子彈,啊,我說的子彈,指的是彈頭那部分。那個彈頭要比手槍子彈的彈頭更細、更長一點。彈殼長,彈頭也長。所以旋轉的時候總是難以避免產生尾部上下搖擺的情況。不過子彈在飛行一段時間之後就會穩定下來。大概飛個100一150米就行了。之後子彈就會直線行進。如果不碰到其他東西,動能就會在重力和空氣阻力的作用下漸漸消失,再次出現尾部擺動的狀態,並緩緩下降,就像倒地之前的陀螺樣。」
「也就是說在稍微遠一點的地方開槍,來複槍的破壞力會更大?」
「破壞力和貫穿力是兩碼事。你可以想一想,用針刺和用榔頭敲哪個更痛,破壞力和速度不一定成正比。速度慢的子彈會在身體里扭動,還留在身體里不出去。反倒是有些打穿身體的子彈沒有打中要害,不會威脅生命。再看看這一次的槍殺案,貫穿尾上身體的子彈停在了坂的身體里,看起來它的貫穿力好像還挺強的,可那畢竟是來複槍,口徑還不小,這點貫穿力並不算大。」
「近距離的來複射擊。」
「這個可能佳極高,不過即使不這麼分析,光看現場的情況就能猜出個大概了。你想,現場是個小弄堂,視野很狹窄,除非是在樓上開槍,否則是不可能搞遠距離射擊的。」
這位彈道分析專家從來不喝酒,也不喜歡做運動,因為他很容易出汗。
可是,他是個一流的搜查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