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公安局會議室內,刑偵隊的全體警察正在開案情分析會。
沙隊長說:「這次的案情確實有點複雜。但我們一定要偵破這個案件。局長已經下了死命令。不破此案無法對死者交待,更無法對人民交待。社會影響也會很不好。『命案必破』是我們的工作目標之一。我區的社會治安總體上比較好,即使發生一些案件都被及時偵破了。這十年來沒有一起積案,幾乎年年受到上級嘉獎。這些大家都是知道的。」
他停了一下,接著說,「當然,去年的一個惡性案件——龍泉鄉附近的強姦殺人案,還沒有破。這是我們的一個恥辱。當然,」——他又說了一個「當然」——「那個案件確實有它的特殊性。案發後的一場雷暴大雨把所有的作案痕迹沖刷得一乾二淨!被害人又是一個來走親戚的外地婦女。這給破案帶來了很大的難度。但我們並沒有放棄對那件案子的調查,我們仍然要全力偵破那件案子。」他打開桌上的文件夾,繼續說道:「至於眼前這起案子,大家發表一下看法。」
警察們議論交談了一陣。一個警察說:「根據我們現場勘察的情況來看,這很有可能是一起自殺案。他殺幾乎沒有可能。」
「把你的理由跟大家說說。」
那個警察正欲展開細說,卻見一個女警察推門而入。她是局裡「痕迹技檢科」的技檢員吳芳。
「沙隊,血檢結果出來了。檢測顯示,現場所有的血液樣本都是同一個人的,就是死者李在國的。」
在場的人一聽,都略有失望的表情,隨後是輕鬆的狀態。
「但要告訴你們一個好消息。李在國的DNA和去年的那起懸案——強姦殺人案罪犯的DNA是同一個人的——DNA。」
「什麼?」
在場的人都驚訝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