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恐怖個案 要人權,也要貓權

讀者來看大白燦,以為這隻貓是店員,總守在門前迎客。

開店,曾把阿燦安置在閣樓,他聾,但嗅到人味,會跑到樓梯探望,不管來客是光臨,還是光顧,一概「喵嗚哇!喵嗚哇!」地破口大罵,罵走了人,仍舊盤成一個大毛球,在安樂椅上死睡。

我是一九九九年收養這頭小畜生的,一直當他是人,他也當自己是人;阿燦要做一個四條腿走路的長毛人,沒有不妥;不妥的是:他要有人權,也要有貓權。

我在店裡擺了一盆文竹,十塊錢買的,本來不是什麼寶物,但要種出那麼一點生動的……氣韻,不容易,細心澆灌,綠茸茸的細葉上,終於疊起了一蓬蓬青翠,遠看如煙似霧,近觀,秀美如青鳥的羽毛,擱在老舊的茶几上,真是雅得要命,雅得見者心驚。阿燦,對這種觀賞植物,有自己的看法,有他作為一隻貓的看法:他認為那些新葉,是用來吃的。

乘我不察,他就從閣樓跳下來,把蔥翠的吃掉,留下一堆老葉,伴著一盅茶葉。

我暴跳如雷,他一臉輕蔑,「喵嗚哇!喵嗚哇!」連發惡聲,走開了;等新葉長出來,又悄悄去吃。

這是怎麼回事?除了吃,就不能有一點「文化生活」?要吃文竹,我可以買,那起碼比「貓草」便宜;但我這一盆,是用來點綴這家店的,沒有了這一蓬新綠,我這家店,就死氣沉沉,就沒有生意,「你到底明不明白什麼叫生意?」我問這隻聾貓;他聰明,知道在我清醒的時候扮乖,乘我熟睡作怪;不靠嗅覺,他可以從一罐罐的五香肉丁里,認出自己心愛的貓罐頭,可就是不知道什麼叫「品味」,叫「情趣」。

「你繼續作惡,我就將你人道毀滅。」自從知道澳門有個地方專門替人處決貓狗,我就心安理得,從容面對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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