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上掉下來一個和尚 潘太太和她的女兒

讀友潘太太的女兒要出嫁了,做母親的,為了要嫁女嫁得精彩,嫁得好玩,費煞心思。

她想起李純恩多年前寫過一篇專欄,賀朋友結婚,覺得文筆纏綿而抵死,可以移用到女兒的喜帖上,知道我認識李純恩,就輾轉託人來問:「能不能找到那篇文?」我問李純恩,純恩問早嫁到上海的友人,數月過去,那幾百字,下落不明。「專欄作家一年寫稿千篇,十年過萬,你要作者找一篇舊稿,倒不如要他寫一篇新的。」我跟潘太太說。「那麼,你能不能替我寫一篇?」她走進城隍廟,這才想起:除了李純恩是個廟祝,我這裡也可以求籤。

「可是……我沒結過婚。」我有點遲疑,怕寫得不夠嚴肅。「好玩就成。」潘太太讓我看她的「證書」,兩個人,情投意合,竟然不結婚,同居了,同居三十年,才向親朋發出「同居聯合聲明」,內容,果然「好玩」:

「我倆於三十年前雖曾山盟海誓,無奈遭雙方親友反對,迫於同居至今,在同渡過三分一世紀中,目睹無數家庭悲歡離合,而我倆雖偶有如中英爭拗,但最終都無厘頭平息,在情不投,意不合之下,竟能共對三十載至今,誠為異數。現借同居珠珠婚周年之慶,特敬告各摯愛親友、好友、淡友,我倆暫不另起爐灶,祈望二十年後金婚之慶,再與各位嘻哈一場,共證五十年不變……」

「聲明」,是一九九三年發的,當年在美麗華酒店頂樓宴客,註明「懇辭禮物,敬祈折現,支票禮券,多多益善」;這「益善」,是真的益善,賀儀,都捐到香港防癌協會去了。距今十載,潘太太仍然健朗,仍然愛「嘻哈」,愛玩。

潘太太自己同居,要「嘻哈」;女兒結婚,她要「嘻哈」;一年前,連女兒訂婚,這一家快樂人,也發了一則同樣教人「嘻哈絕倒」的「勾手指尾見證大會」公告,隨喜帖敬送賓客:

「今夜,讓一杯合巹酒,見證我倆千里相遇、相識、相交、相知、相期、相愛、相思、相許。是他?不是他?是他!是她?不是她?是她!幾番尋覓,數度追逐,重重考驗,終於成就我倆今夜交代、交杯、交頸、交心,交合。今夜,我倆欣然接受一杯盛載祝福的賀酒;此後共展人生的一頁,一生相愛、相護、相敬、相讓、相扶、相依、相關、相諒。願憂戚與共,甘苦共嘗,分享喜怒哀樂的時刻,共度清濁濃淡的日子,一起譜出生命的樂章,只要有你有我,定然精彩動聽,緊扣心弦。」

從「相遇」到「相許」,從「交代」到「交合」,這段情,這篇話,一氣呵成,充滿文學性;尤其那一句「交合」,清楚明白,老實不客氣得教人擊節。男女大不同,情場上,都是傷兵、戰俘,甚或是戰犯;難得這兩個人,排除萬難,同心同德,去抵禦外侮;當然,我說的是外侮,不是外母;潘太太的未來女婿有這麼一個開明豁達,而且貪玩的外母,理應謝完蒼天,謝祖先。

一年過去,「勾手指尾見證大會」推出「下集大結局」:

「一自勾手指尾見證大會後,我倆潛心修鍊,倏忽一載,終於練就鸞鳳和鳴劍及珠聯璧合掌,從今自立門戶,雙掌雙劍合璧,行走江湖,謹此召開武林大會,昭告各方親友。」要昭告親友,十二月,在半島酒店筵開十席,就得發喜帖;這喜帖的內容,潘太太數月來為女兒焦灼,籌謀,然後,難題交到我這個認為婚姻和恐龍一樣,是會咬人的作者手上;珠玉在前,唉,我該怎麼去寫這一篇「愛的通告」?

戀愛和婚姻,本來是嚴肅的;但太嚴肅,變得古板,乏味,徒具儀注,這段情,最易乾枯;潘太太和女兒大概明白勤有功,戲,也有益,總在詼諧、活潑這方面著墨,辦喜事,明白與眾同樂的道理,玩得好放肆。

人家結婚了,我這個惡徒來寫喜帖內容,當然,也該有點惡格,琢磨了好多日,勉強綴成這一篇話:

我們結婚了!

戀愛是長跑,步步為營,路上,人人潑泠水。

戀愛是攀崖,岌岌可危,山中,日日有雪崩。

戀愛是野合,緊緊相纏,帳里,夜夜有惡蚊。

但我們,唉,還是結婚了。

婚姻,不是戀愛的終站,就像樂富,不是地鐵的終站;我們還有好長一段路,要廝守,要鑽探;但這夜,我們樂山樂水,而且樂富,樂於分享感情的足富;期盼諸友,即使是飽受婚姻折磨的諸友,含笑見證我們的冒險,見證我們的魯莽和勇毅。公然拉天窗,行好事的日子,已定於某月某日某時某地,敬候光臨……

連抄帶作,寫了三天跟婚嫁相關的文字,從同居到訂婚到結婚,一應俱全;讀友剪存備用,到了危急關頭,說不定,還有點參考作用。

該感謝潘太太和她的女兒,是她們的「貪玩」,為同路人,也就是那些不怕冷水、雪崩和惡蚊的男女,留下搞笑文字,那都是滋潤漫長苦日子的蜜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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