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節:公民婚姻

下面,為了使那些可能仍對中國的丈夫們的"真實的愛"持懷疑態度的人們相信,在中國,丈夫們能深深地愛著他們的妻子,我可以從中國的歷史和文學作品中舉出充分的證據來。在這裡,我本十分願意引用和翻譯一首輓歌,它是唐代詩人元稹為悼念亡妻而作。遺憾的是,這首詩太長了,在已經是過於拖沓的拙文里不太合適引用。然而,如果開始認識中國人,有希望了解那種情感--真正的愛,而不是當今人們常常誤解為所謂的性愛,--在中國,一個丈夫對他的妻子的愛是多麼的深摯,那麼就應該去讀一讀這首輓歌。它在任何一本唐詩集中都能找得到。這首輓歌的標題是"遣悲懷"。由於不能在此引用這首長詩,我打算以一個現代詩人所寫的另一首短詩來替代它。這個詩人,曾經是已故總督張之洞的幕僚,他攜妻帶子,作為總督的隨行人員到達武昌,在那呆了多年之後,其妻去世。由於過分悲痛,他不得不馬上離開武昌。在動身時,他寫下了那首輓詩。該詩原文如下:(z-51)

此恨人人有,

百年能有幾?

痛哉長江水,

同渡不同歸。

用英語表達其意思,大概是這樣:

Thefeelinghereisontoeveryone,

Onehundredyearshowmanyattain?

ButtisowatersoftheYangtze,

Togetherwecame,------buttogetherwereturnnot.

同丁尼生下面的詩相比,這首詩的感情即便不是更深沉,至少也是同樣深沉。而它的用字更少,語言更為簡潔明了。丁尼生的詩寫道:

撞啊,撞啊,撞啊,

撞擊在你冰冷灰白的岩石上,噢,海呀!

……

你輕撫的手突然消失,

你的聲音卻猶然在耳!

然而,如今在中國,妻子對她丈夫的愛又如何呢?我認為這無須證明。我們中國,新娘和新郎按規矩在婚前是彼此不能相見的,但即使這樣,新娘和新郎之間的愛依然存在。這一點從唐代的一首四行詩中可以看到:

洞房昨夜停紅燭,

待曉堂前拜舅姑。

妝罷低聲問夫婿,

畫眉深淺入時無?(33)

為了說明這些,我必須談談中國婚姻的某些風俗。在中國,合法的婚姻必須行"六禮",首先,是"問名",即正式提婚;其次,是"納彩"(接受絲織贈品),即訂婚;第三,是"定期",訂下結婚日子;第四,是"迎親",即迎娶新娘;第五,是"奠雁",灑酒雁上,即山盟海誓,保證婚約,之所以如此,是因為雁北認為是所有配偶中最忠貞的;第六,是"廟見"。在這六禮重,最後兩禮至關重要,為此,我打算對它們作些詳細描述。(z-32)

目前,第四禮娶新娘,除了在我的家鄉福建省仍保持著古老的風俗之外--一般都免除了。因為它給郎家造成太多的麻煩和浪費。如今,新娘已不再是被迎娶,而是被送到新郎家去,當新娘入郎家時,新郎站在門口迎接,並由他自己親自打開新娘所乘的轎子,迎她到堂屋中,在堂屋,新娘和新郎拜天地,也就是他們雙雙面對著廳堂的大門、跪在蒼天面前。廳堂里放一張桌子,桌上擺兩根紅燭,接著丈夫灑酒在地--前面放著新娘隨身攜帶的雁,這一禮節就是所謂的"奠雁",在雁面前灑酒祭奠,在男女之間山盟海誓--他發誓對她忠誠,她發誓對他忠貞,正如同他們眼前所看到的雙雁一樣,堅貞不渝。從這時開始,可以說他們就變成了理所當然的親密丈夫和甜蜜妻子了。但這種結合,還只是通過了道德法、君子法--他們彼此互予忠貞二字,還沒有得到公民法的承認。所以,這一禮節可以被稱作道德的或宗教的婚姻。(z-34)

接下來的禮節,是所謂的新娘和新郎之間的交拜。站在廳堂右邊的新娘,首先跪在新郎面前,新郎也相對而跪,然後他們交換位置,新郎站到新娘站過的地方,朝她跪下--她也如法回跪。在此,我想指出的是,毫無疑問,這種交拜禮,在男女之間,在夫婦之間,是完全平等的。

如前所述,那種誓約禮可以被稱為道德或宗教婚姻。以區別於三天之後接之而來的、可以被稱為公民婚姻的禮儀。在道德或宗教婚姻中,男女雙方在道德法面前,在上帝面前結成了夫妻。這種僅僅限於該男女之間。在中國,所有社會和公民生活中,家庭幾乎都替代了國家--國家只是作為一個公開的外在的法庭而存在,--家庭在我所講的道德或宗教婚姻中,對婚姻或男女婚姻是沒有任何法律上的裁判權的。實際上,從婚姻開始的第一天到第三天舉行的"公民婚姻"止,新娘不僅不被介紹,而且也不允許露面或被新郎的家庭成員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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