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我們坐在飯桌旁。我沏了茶,這是我從星巴克買的中國綠茶。據說可以使人平心靜氣。我給黛娜遞過去一杯。

「謝謝你,馬克。」

我點點頭,坐在她的對面。我從小到大都很了解黛娜。這是只有小孩子之間才能互相了解的方式,這是只有小學同班同學之間才能彼此了解的方式。即使我不認為我們曾經真正地向對方開口說過話。

我們都知道以前的那個黛娜·列文斯基。那個女孩是班裡的受害者,是班裡的棄兒,經常遭人取笑,受人欺凌。讓人懷疑她怎麼能保持精神正常。雖然我從來沒找過她的茬,但很多時候我都是袖手旁觀。即使我沒有住在她度過童年時代的房子里,黛娜·列文斯基仍將銘記在我心中,她也會銘記在你們心中。要害問題是:誰是你們小學裡最受欺負的孩子?沒問題,你記得很准。你想起了他們的姓名和模樣。你想起了看著他們一個人走回家,或者默默無語地坐在自助食堂里。你會記得黛娜·列文斯基的一切都和你如影相隨。

「聽說你現在是個醫生,」黛娜對我說。

「是的,你呢?」

「一個繪圖員和藝術家。下個月我在威里奇辦一次展覽。」

「油畫嗎?」

她猶豫了一下。「是的。」

「你以前就是個不錯的藝術家,」我說。

她揚起頭,非常吃驚。「你注意到了?」

沉默了一會兒,我發現自己在說,「我本應做點什麼。」

黛娜笑了。「不,應做的是我。」

她看起來不錯。不過,她並沒有像電影里的醜小鴨那樣脫胎換骨變成個大美人。首先,黛娜長得從來就不難看。她以前容貌平平,也許現在還是。她的五官還是很窄,但現在放在一張成人臉上,效果好多了。她以前頭髮總是濕漉漉的,現在顯得很濃密。

「你還記得辛迪·麥克戈文嗎?」她問我。

「肯定記得。」

「她比誰都能折磨我。」

「我記得。」

「唉,真是可笑。幾年前我在市中心的一家畫廊舉辦了一次展覽——辛迪出現在那裡。她向我走過來,緊緊地擁抱著吻了我。她想敘敘舊。說說像『記得劉易斯先生是多麼笨?』之類的話。她一直笑容滿面,馬克,她不記得自己以前的那個樣子了。她不是在裝蒜。她竟然對以前如何對待我一點印象都沒有。這一點我有時能發現。」

「發現什麼?」

黛娜雙手舉起杯子。「沒人記得自己曾欺負過別人。」她身子前傾,眼睛掃了一遍房間。我對自己的記憶力有些懷疑。當時我難道只是袖手旁觀——或者那是不是也算某種歷史修正主義者?

「這裡亂糟糟的,」黛娜說。

「你是說回到這棟房子里的感覺?」

「是的。」她放下杯子。「我猜你想聽我解釋。」

我等著。

她的眼睛又掃視起來。「你想聽一些離奇古怪的事?」

「當然。」

「這是我以前常坐的地方。我的意思是小時候。我們還有個長方形的桌子。我總是坐在同一個地方。現在我來到這裡,我不知道,我只是自然而然地很靠近這把椅子。我想——我想這就是今晚我來這裡的原因之一。」

「我不大明白。」

「這棟房子,」她說。「對我還是有影響,一座監獄。」她朝前靠了靠,眼睛第一次與我對視。「你曾聽到過那些傳言,是吧?關於我父親和這裡發生的事。」

「是的。」

「那都是真事,」她說。

我強迫自己不要退縮。我不知道該說點什麼。我想起了那所可惡的學校,又試圖與這棟可惡的房子聯繫在一起。簡直令人莫名其妙。

「他現在死了。我的意思是我父親。他六年前就死了。」

我眨眨眼,目光轉向別處。

「我很好,馬克,真的。我過去接受精神病治療——嗯,我的意思是現在也是。你認識拉迪奧醫生嗎?」

「不認識。」

「那就是他的真實姓名,斯坦利·拉迪奧。他搞無線電技術非常有名。我和他待了這麼多年,現在好多了。不再想自殺了,不再覺得自己一無是處。儘管這很可笑,可是我戰勝自我了。不,我的意思是,多數遭到凌辱的人都會有犯罪和性問題。我從來沒有,我能過夫妻生活,一點問題都沒有。我現在結婚了,丈夫是個了不起的傢伙。雖然不是銷魂盪魄,但也棒極了。」

「我很高興,」我說,因為我不知道還有什麼話可說。

她又笑了。「你迷信嗎,馬克?」

「不迷信。」

「我也不迷信。不過,知道你妻子和女兒出事後,我懷疑起來了。關於這棟房子,罪惡和其他所有的事。你妻子是那麼可愛。」

「你認識莫妮卡?」

「我們見過面。」

「什麼時候?」

黛娜沒有馬上回答。「你聽說過『觸發』這個術語嗎?」

我想起在醫學院輪流實習時聽說過。「你的意思是精神病醫學術語?」

「是的,你看,當我從報上得知這裡出事時,就是一種觸發。就像一個酒鬼或者厭食症患者一樣,永遠都不會完全痊癒。出了什麼事——一種觸發——人們就會又變成老樣子。我就咬起自己的指甲,摧殘起自己的身體。這就像——就像我不得不面對這棟房子,我不得不直面過去,為了打敗它。」

「那就是你今天晚上做的事?」

「是的。」

「18個月前我發現你那次呢?」

「都一樣。」

我落了座。「你多長時間經過一次?」

「我想是幾個月一次吧。我把車停在學校停車場,穿過朱克小路。但此外還有一層意思。」

「另外什麼意思?」

「我的探訪。看,這棟房子還藏著我的秘密,不騙你。」

「我小明白。」

「我一直想鼓起勇氣再來敲這扇門,但是我不能這麼做。現在我在屋裡了,在這個廚房裡,我很好。」她使勁笑著,好像要證明這一點。「但是我還是不知道我能不能做。」

「做什麼?」我問。

「我要透露個秘密,」黛娜開始搔她的手背,搔得又狠又快,指甲陷了進去,幾乎要把皮膚搔裂。我想向她伸出一隻手,但覺得這樣太不自然。「我把一切都寫在了一本日記上。以前發生在我身上的事還在這裡。」

「在這棟房子里?」

她點點頭。「我把它藏起來了。」

「謀殺案發生後,警察在這裡搜了一遍,他們搜得非常仔細。」「他們發現不了,」她說。「我敢保證。而且即使他們發現了,那也不過是本舊日記。他們沒有任何理由去打擾它。一方面我希望它原封不動,事情已經過去,都了了事了。你知道我的意思嗎?別自找麻煩了。但另一方面,我想讓它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就像讓陽光殺死吸血鬼一樣。」

「在哪裡?」我問。

「在地下室。你得站在乾衣機上才能夠得著它。它就藏在天花板上爬行空隙里的一捆帆布後面。」她瞅了一眼時鐘。看著我,抱著自己的雙肩。「時候不早了。」

「你還好嗎?」

她又四下掃視了一遍,呼吸突然變得不均勻了。「我不知道還能在這兒待多久?」

「你想去找你的日記嗎?」

「不知道。」

「你想讓我給你拿來嗎?」

她使勁地搖著頭。「不。」她站起來,大口大口地吸著氣。「現在我得走了。」

「你什麼時候都可以回來,黛娜,任何時間都可以。」

但是她沒有聽我的話。露出一副驚惶失措的樣子,急匆匆地朝門口走去。

「黛娜?」

她突然轉身面對著我。「你愛她嗎?」

「你說誰?」

「莫妮卡。你愛她嗎?或者說還有其他人嗎?」

「你在說什麼呀?」

她面無血色。目不轉睛地看著我,向後退去,呆若木雞。「你知道誰向你開的槍,是吧,馬克?」

我張開嘴,但什麼也沒說出來。等我發出聲來,黛娜已經轉過身了。

「對不起,我得走了。」

「等等。」

她撞開門,沖了出去。我站在窗邊。看著她三步並作兩步地向菲利浦公路趕去。這次我沒有選擇追趕。

我轉過身,耳邊依然迴響著她的話——「你知道誰向你開的槍,是吧,馬克?」我急忙跑向地下室內門口。

好吧,有些事我在這兒解釋一下。我並不想下到骯髒昏暗、尚未完工的地下室去窺探黛娜的隱私。我並不想假裝知道怎樣做對她才是最好的,什麼東西可以緩解她駭人的痛苦。我的許多精神病醫學同事與我意見相左,但有時我懷疑忘掉過去是不是更好一些。當然我也沒有答案。正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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