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恰巧闖入了交付贖金的現場。」這是永瀨所說的答案。
我們坐在咖啡廳的餐桌前,永瀨坐在我對面,陣內坐在我旁邊。貝絲則連呼吸聲都不敢發出似地,靜靜趴在我們腳邊。
「贖金?又不是綁架案!」陣內的口水很快速地飛進了水杯當中。我則做出保護的動作,心想:要是你敢將口水噴到我的蛋糕上,我絕饒不了你!
「嗯,我也不認為這是樁綁架案。不過,若是恐嚇案件,也還是有付錢的可能吧?」
「那應該就不能稱為贖金吧,不過……這倒很有可能是恐嚇取財呢。」
在拍下女高中生的照片之後,我們走回車站內,並照永瀨的指示,一同前往派出所。陣內果然在裡面,當時他正坐在鐵椅子上,對著制服警察發表演說。
永瀨冷靜地向警察說明陣內並未參與犯罪,原本還對我們抱持疑心的警察,在收到嫌疑犯於天橋上遭到逮捕的通報後,氣勢也隨著轉弱。我想就算是這群強悍的警察們,大概也對很啰嗦的陣內感到沒轍吧。最後,警察們像是退還不良二手貨似地,將陣內交由我們帶走。
「為什麼你一說,那群警察就願意接受;而我費了那麼多唇舌,他們卻打死都不肯放我走?」
「因為你啊……話說愈多,就招人疑竇啦。」
隨後我們走進咖啡廳,請永瀨說明狀況。
我原本以為會聽到有如推理小說般漫長的解說,但永瀨的說明卻比我想像中還要簡短。
「坐在長椅上的那個公事包男,其目的是為了將錢交給恐嚇犯。所以他才會那麼緊張兮兮。」
「交錢給恐嚇犯?」
「之前我們去看的電影里,不是就有恐嚇犯脅迫被害人,要求他拿錢到指定地點的一幕嗎?我們原本所待的那張長椅附近,剛好就是指定要交付金錢的地點。在這種狀況下,警察當然也會事先設下埋伏嘍。」
「我想也是。」我小聲回應。
「當時在場的人當中,有一大半都是警方人馬。」永瀨平靜地繼續說明。「那對看來不像是夫婦的男女、那名看書女,全都是警察。他們只是假扮成一般人,在那邊監視現場狀況罷了。只是因為恐嚇犯遲遲沒有出現,他們也只好一直待在那邊,總不能掉頭就走嘛。」
聽著聽著,我突然回想起永瀨說過,在他前往與那名包包男談話之時,他劈頭就問永瀨「就是你嗎?」一事。說不定他誤以為永瀨是前來收取錢財的恐嚇犯。
「那戴耳機的人呢?」
「嗯,那傢伙也是刑警。」陣內證明了此事。
看樣子耳機男是對在現場徘徊不去的陣內及永瀨起了疑心,才決定隨後跟蹤。沒想到陣內卻突然回頭找他的碴,他只好將陣內扭送至派出所去。
「警察在進行監視工作時,都會佩戴麥克風,對吧?」永瀨搜尋過記憶後,開口說道。在他的腦海中,肯定妥善地保存著許多夾帶索引的情報。「之前我們去看的那部電影,也有同樣的場景。刑警們不是都靠麥克風來互相聯繫嗎?當時在場的刑警們也用了同樣的手法,他們所有人都戴上了麥克風。所以那個耳機男才會聽到陣內對看書女所說的『我是書店工會的工讀生』那句話吧。」
「意思就是隨身聽的耳機其實是聯絡用耳機的代替品?」
「那也算是一種偽裝吧,他利用耳機來聽取同伴間的互相聯絡。」
「那真的是一件恐嚇取財的案件嗎?」陣內仍半信半疑地不斷搖頭問道。
「這麼說來,最後前來拿公事包的搖滾樂手,就是恐嚇犯嘍?」
那名男子奪下坐在長椅上的男子所抱的公事包,企圖離開現場時當場被偽裝的女刑警制服。
「如果真的是的話,那名年輕人也太笨了吧。他給警察那麼多埋伏的時間之後才慢條斯理地現身,一副很想被抓的樣子。」想起那名穿著皮靴,被女刑警制服的年輕人時,我皺起眉頭。他那丟臉的樣子,與搖滾樂手所散發出來的那種獨特的滑稽,簡直毫不相容。
「他並非真的恐嚇犯。」永瀨若無其事地說出這句話。
「真……真的嗎?」我覺得自己好像被丟在一座孤島上。
「喂,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啊?」看樣子陣內也身處在孤島上呢。
永瀨做出最後的說明。「我只說我所預想到的情況喔。這個案件的目的應該不在取財。在那麼多行人路過的地方,叫被害人等上好幾個小時,然後再前往拿錢,基本上太難成功了。」
「嗯……」
「如此一來,就表示恐嚇犯沒有取財的意思,只是想要引發騷動,並站在一旁看好戲。」
「也就是所謂的愉快犯①嘍?」
①愉快犯,犯罪的動機是為了讓社會恐慌以取樂的犯罪者。
「魚塊飯?」
我針對永瀨說的詞做了一番說明。
「沒錯,正是你所說的愉快犯,或許恐嚇犯對被害人抱有怨恨之意,所以才會把公司主管級人物叫出來,讓他在約定地點空等好幾個小時,再把過程全部錄下來。」
「錄下來?」
「就是當時在我們身後那群女高中生啊。我記得她們不是一開始就在那邊把玩DV嗎?我清楚聽到她們的喧鬧聲了。」
我也回溯了一下記憶,她們確實在那邊吵鬧著說:「不曉得那傢伙會不會來?」、「他一定會來啦。」然後就被陣內颳了一頓。
「她們才是真的恐嚇犯?」
「八成是。她們以愚弄大人為樂。」
「還拿DV錄下過程?」這我就有點搞不懂了。
「嗯。」永瀨將眼前的磅蛋糕①放進嘴裡,緩慢咀嚼了幾下。「你拍下她們了嗎?」
①磅蛋糕,以各一磅的麵粉、奶油、砂糖、蛋所做成的重口味奶油蛋糕。
「嗯,是有拍到啦。」
「把照片拿去給警察吧,並說明她們也一直待在現場,還把玩著DV,實在值得懷疑。如此一來,警方應該會鎖定她們。」
我一邊摸著放在桌上的相機,一邊含糊回應。我腦子裡還是無法整理出案件的全貌。
「如何,這樣兩位都能理解我的說明了嗎?」
「大致上……」陣內冷淡地回應之後,伸出食指說:「簡言之……,這個世界對我失戀一事,根本沒有興趣?」
「八成是這樣吧。」
「唉……」
察覺到陣內失望的樣子,永瀨笑著說:「不過,至少還有我們關心你啊。」
「這一點都不算是安慰。」陣內鼓著臉搖頭說道。
不到一周,案件終於真相大白。
我們送交警察局的照片,著實發揮了功用。雖沒得到誇獎,但至少也沒遭到忽視。警察一知道永瀨以前曾被捲入銀行搶匪案件當中,隨即說出「你也真辛苦啊」這句曖昧不清的同情之語。
永瀨回答:「活著本來就很辛苦了。」在一旁聽見這句回答的我,覺得這不但是一句帶有堅強韌性的人生告白,同時也摻雜了些許幽默感。
事情正如永瀨所說,那群女高中生恐嚇了當地某著名企業的經營者。
她們幾個人私下組成一個類似社團活動的賣春集團。令人瞠目結舌的是,這個集團具備著學校運動社團的爽朗氣息,事實上,她們竟然以「社團活動」來形容她們的行為。
社團部長說:「因為小氣又啰嗦的客人愈來愈多,所以我們才打算報復一番。」
她們在得知「小氣又啰嗦的客人」是某公司老闆之後,就決定恐嚇取財。「若不希望你花錢跟女高中生上床的事情被揭發,那就乖乖照我們所說的去做。」這是很初級的恐嚇手段。
不過,這名老闆不曉得是看開了,還是打算連這群女高中生都拉下水,總之他向警方報了案。所以警察才會事先埋伏在現場。
「那種笨蛋總以為自己很聰明,其實我們早料到他會向警方報案了。」女高中生們也事先想到這種狀況,所以她們並非真的想要拿那筆錢。「我們早就看穿嘍。」她們的計畫只是想整整這名老闆罷了。
因此她們又威脅另一名客人去現場拿錢。換句話說,那名搖滾樂手也是她們口中的另一名「小氣又啰嗦的客人」。
「『取回』明明是獵犬的任務才對……」警察說到這裡,陣內便有點不滿地說出這句話,隨後很認真地再補上一句:「早知道我就先扁那個糟老頭一拳再說!」
「那個糟老頭?」
「我啊,最討厭那種表裡不一,暗地裡拿錢去跟高中女生上床的大人!」
我笑著說:「你何時變得這麼有道德感啦?」但他卻有點困惑地回答:「並不是這樣啦……。我最討厭的是他們平常總會裝出一副很了不起的樣子。如果是那種平常很謙虛、又容易不好意思的人去買春,那也就算了。」
「啥?你能原諒那種人啊?」我不禁失笑。
「只會狗眼看人低,但自己還不是一樣做出買春或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