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五月 第四十四章

五月七日,星期四,布琳坐在小隔間里,手裡拿著一杯熱巧克力,很熱的巧克力。她最近喝這東西喝上癮了,不過作為補償她放棄了本來很愛吃的鹹味梳打餅乾和布里乾酪三明治。她一天可以喝三杯。她在想這是不是因為那天晚上凍壞了的緣故。大概不是。瑞士小姐牌牛奶巧克力真是一種不錯的產品。

她想起跟格雷厄姆在洪堡餐廳里喝熱巧克力時的情景,那是他們第一次約會快結束的時候。他們開始說話的時候,那飲料差不多都有212度 了,等他們結束談話時,杯子已經冷了。

她正在看著她的筆記——自從上次見了斯坦利·曼克維茨之後,她做了有幾百個談話記錄了。她這輩子還沒這麼賣力地干過活呢。

找錯了人……

辦公電話響了。她喝完最後一口,拿起電話。「麥肯齊警官。」

「你好?」是一個拉美人的口音,說話怯生生的,大多數人給警察打電話的時候都是這樣。打電話的人說她是密爾沃基港口旅店的經理。

「我有什麼可以幫到你?」一聽是「密爾沃基」,布琳馬上就坐直了,神色嚴峻起來。這個城市有人打電話來十有八九與菲爾德曼的血案有關。

果然不出所料,布琳越聽越專註。

這位旅店經理說,她在電視上看見了蒙戴克湖命案通緝犯的拼圖,就是那個名字或綽號叫什麼哈特或哈爾特的人。有個長得很相似的人曾經在四月十六日在那個旅店住過。這位經理給當地警方打了電話,他們要她與肯尼沙郡警察局聯繫。

那位客人的名字是威廉·哈丁。

哈丁……哈特……

「他真是殺人兇手嗎?」女經理不安地問。

「那是我們的理解……登記本上留下的地址是什麼?」布琳向托德·傑克遜打了個響指,他立刻就出現在她的小隔間里。

旅店經理報了一個明尼阿波利斯的地址,布琳抄下來後,告訴那位年輕的警官,「查一下。要快。」

當被問及有沒有通話和訪客時,女經理說沒有打出的電話,但這位住客,哈丁,在咖啡館裡與一個留水兵頭的痩男人見過面,女經理覺得那個人很粗魯,此外還有一個二十來歲留短紅髮的漂亮女人。那個女的長得很像是她看到的另一張拼圖上的那個女人。

越來越接近了……

接著女經理又說,「問題是,他還沒有結賬。」

「他還在那兒嗎?」她問。

「不在,警官。他登記了三天住宿,十七號下午離開後就再也沒有回來。我想給他打電話,但查號台用那個地址那個名字在明尼阿波利斯或聖保羅都找不到這樣的人。」

傑克遜這時遞過來一張紙條,上面寫著:假的。她見了一點也不意外。那是一個停車場。在明尼蘇達、威斯康辛、國家犯罪信息中心或暴力犯罪搜捕資料庫里都沒有這個名字。

她點點頭,輕聲說,「告訴湯姆我們這裡找到線索了。」

傑克遜走開了,布琳翻著她的筆記本,飛快的翻著。「信用卡的情況怎麼樣?」她問女經理。

「付的是現金。但我打電話的真正原因是:他留了個手提箱在這裡。如果你要來拿,你可以拿走。」

「真的嗎?我對你說,我開車先過來看一下。等我重新整理好一些東西,我再打給你。」

她們掛斷電話後,布琳無力地往椅子後面一靠。

「你沒事吧?」湯姆·戴爾問。他走進她的小隔間,小心地看了看她的眼睛,她覺得她的眼睛這時一定在閃著光。

「我豈止是沒事。我們終於找到線索了。」

蜜雪兒·艾莉森·開普勒現在搖身一變成了一個淺黑膚色的女人,臉上塗了重重的膠原蛋白,坐在一幢豪華住宅的卧室里,住宅位於密爾沃基的一個豪華小區。她正在把她的指甲塗成烏梅黑,正是四月里那個可怕夜晚的顏色。

她在想著一個她用了好多年才明白過來的一個事實:人們聽什麼,看什麼,信什麼,都是根據其需要來定的。但要利用人的這個弱點,你就得非常敏銳,就得弄清楚他們需要的是什麼,期待的又是什麼,然後再巧妙而聰明地投其所好,讓他們感到滿足。這做起來很難。但對於像蜜雪兒這樣的人來說,這是一個必不可少的生存技巧。

蜜雪兒現在腦子裡想的不是別人,正是那天晚上她的同伴:布琳·麥肯齊警官。

你就是他們的那位朋友,從芝加哥來的?……我知道,你和愛瑪以前共過事。你也是律師嗎?

我的上帝啊,你真是個直腸子,布琳。

蜜雪兒當時發現自己在屋內的處境十分兇險。菲爾德曼夫婦已經死了。她找到了她要找的文件,並且已經毀了它們,這就是說她不再需要哈特和劉易斯了。可沒想到哈特的反應快得像只貓……於是整個晚上就像是下了地獄。

逃進森林……

然後碰到布琳·麥肯齊警官。她本能地知道自己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一個讓這個鄉下佬警官能夠理解的角色:一個富有的、被寵壞的女孩,不是很可愛,但又有那麼點自知之明,一個被丈夫拋棄的女人,之所以被拋棄是因為被丈夫寵壞了。

布琳一開始會很惱火,但也很同情。我們對身處逆境的人一般都會懷有這樣的感覺。對於受害人,我們在了解他們之前,在把他們身上的一些東西在我們自己的身上找到認同之前,是絕對不會喜歡他們的。

此外,這樣的角色還會讓布琳不至於懷疑她為什麼不像一般的客人那樣,對男女主人的死表現出應有的悲痛。那兩人就是她剛殺的。

我是個演員,那是我撒謊了,布琳。我只是不在舞台上或在攝像機前表演罷了。

但現在已經過去三個星期了。風頭已經過去了。時過境遷。她當然也該休息一下了。經過四月十七日還有之後的那番兇險、窩囊的折騰之後,她也贏得了一些好運。

她把棉球夾在左腳的腳趾間,繼續塗著指甲。

沒錯,上帝或者運氣又回到了她這一邊。她終於設法查到了哈特的全名和地址——原來他就住在芝加哥。但她也得知,他最近不怎麼在那兒;他經常出沒於威斯康辛州,他倒是很清醒,但這當然也是意料之中的事。他正在孜孜不倦地找她,就像她也在找他一樣。

他也找過其他幾個人,而且顯然是找到了一個。弗萊迪·蘭卡斯特沒再給她回電話和電郵。戈登·波茨也應該在哈特的名單之中,儘管他遠遠地躲在奧克萊爾。

蜜雪兒很謹慎,但並不慌張。她已經切斷了她和四月十七日那件事之間的所有聯繫。哈特知道她用的是真名——他那天晚上翻了她的錢包,當然知道了——但想找到蜜雪兒·開普勒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對於這一點她永遠都是很確信的。

從十幾歲起,蜜雪兒就善於窺測別人的生活,把別人哄得圍著她團團轉。扮無助、扮落魄、扮性感(多數是對男人,但必要時也對女人)。她目前與薩姆·羅爾夫住在一起,他是密爾沃基的一個富商(沒人看到過、聽說過或者是相信有過像他這麼好的人了)。她駕照上用的是舊地址,她的郵件都是寄往郵局信箱的,四月十八號那天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信箱改了,舊的已是查無此人了。

至於那些能把她牽涉到蒙戴克湖一案的證據——還好,不是很多。她從那個可憐的格雷厄姆的卡車裡盜走了所有包含她指紋的東西——她提供給哈特的那張地圖,還有她的錢包。在蜜雪兒用她那可憐的「朋友」的鞋子換上她的長靴時,她用玻璃清洗劑把她那雙菲拉格慕 擦了一遍(布琳,這雙價值1,700美元的義大利真皮製品就這麼扔了?上帝啊,我恨你)。

當時留在蒙戴克湖的證據現在已經不構成威脅了。但有一個真正的風險還依然存在。這必須要加以清除。

而且今天就要動手。

蜜雪兒用電吹風吹乾腳指甲,做得還不錯,她覺得很高興,但去不了美甲廳,還是讓她很窩火,因為哈特不知所蹤,她不得不深居簡出。

她離開了奢侈的卧室,走進客廳,羅爾夫正和她的女兒特麗以及她的兒子布拉德福坐在沙發上,布拉德福七歲了,很瘦,不怎麼愛笑,但他那一頭金髮誰看了都忍不住想摸一下。每次看到孩子,她的內心總是溢滿了母愛。

羅爾夫的臉蛋和嘴唇長得挺討人喜歡的,不是太讓人討厭。不好的一面,是他需要減去大約四十磅的體重,他的頭髮有一股丁香香水的味道,只是太濃了一點。她挺討厭他身上的那個刺青。蜜雪兒總的說來並不反感刺青,可他卻在他的腹股溝那裡刺了一顆星星。一顆很大的星星。陰毛蓋住了一部分,肚腩蓋住了另一部分,這要看他坐的姿勢了。

哦,拜託……

但蜜雪兒並不是一個怨天尤人的人,除非是她的劇本要求她去怨天尤人。羅爾夫的汽車貨運公司讓他有了大把的錢,從而也讓蜜雪兒得以頻繁地拿自己的身體以換取……這麼說吧,以換取她想要的任何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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